论备案通知行为的可诉性——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结果通知为例

职工法律天地杂志|曹璇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南京211800

摘要:具体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结果通知中,备案通知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除被否定排除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事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都具有可诉性,针对备案通知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关键词】
  • 备案通知
  • 行政确认
  • 受案范围
  • 可诉性
【收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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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网收录(中)
  • 上海图书馆馆藏
  • 维普收录(中)
  • 万方收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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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职工法律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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