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背景下收购重组执行主体变更问题及司法建议

职工法律天地杂志|蓬君; 蒋春慧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无锡214000; 苏州雅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苏州215028

摘要:当下我国经济运行已经进入了全方位多层次新常态,在国有商业银行发展需求和金融危机的共同作用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功能更加突出。金融不良资产伴随着经济发展不断产生且无法规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不良资产重组中的重要参与者,在处置金融不良资产业务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本文基于民商法视域下,从收购不良资产重组执行主体变更为视角,探究在收购不良资产重组执行主体变更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前瞻。

【关键词】
  • 金融不良资产
  • 收购重组
  • 执行主体变更
  • 受让人
  • 司法建议
【收 录】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知网收录(中)
  • 上海图书馆馆藏
  • 维普收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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