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顺序编码标注制是按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在文献的著者或成果叙述文字的右上角用方括号标注阿拉伯数字编排序号,并在参考文献表中按此序号依次著录,即将参考文献反引在文中引用位置。
<2>中文题名须简明确切,并能反映主题,不宜过长,以25个汉字以内为宜,不要副题。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或符号等。
<3>作者署名项:高校等大单位注明院系等二级单位,第一作者与第二作者不在同一单位的,分别标注。后列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或直辖城市的,还须标出省份)和邮编。
<4>如果属于课题项目的研究论文,应在文章首页脚注课题来源全称和项目编号。
<5>作者可以对初审意见进行理性回应,在作者进行修改、达到初审通过要求后,编辑委员会将对稿件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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