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庭前案卷移送方式的选择上,我国刑事诉讼经历了从全案移送主义到主要证据复印件移送主义再到全案移送主义的轮回性演变。这就使得我们不得不面临诸如“立法上一波三折之修改,庭前预断的弊端是否必然复发?在当下的司法语境下,全案移送制度的适用情景是否有所改观?那些紧密围绕卷宗移送制度的理论争论,其深层原因究竟在哪里等一系列问题的拷问”。为理清上述问题,本文拟对我国案卷移送制度“一波三折”的历史脉络和立法理由进行系统梳理,并以整体分析与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当前的全案移送制度进行研究,指出庭前预断与卷宗移送方式并无必然联系,全案移送制度在当前整体诉讼框架下的合理性,以及应当进一步完善公诉审查机制的未来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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