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主管年中总结范本十二篇

时间:2022-04-02 10:03:11

商场主管年中总结

商场主管年中总结(篇1)

广东省湛江市建筑工程集团公司是一家施工总承包企业,总结近年来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笔者对现阶段的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作了如下研究,供同行参考。

一、分包管理常见问题和建议

(1)分包商施工质量不佳。分包商材料方面质量问题,以次充好,鱼目混珠;施工质量不符合技术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对策:在合同中详细指明材料品牌、材质、性能参数等,现场严把材料关,总包方必须深入了解相关材料知识和市场信息,提高业务能力,堵住分包商的空子;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动态检查,研究质量缺陷,分析原因,制定改进计划,实施和督促分包商改进。

(2)分包商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不高。对策:合同报价阶段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引路的办法,实际考察,防止低劣素质队伍进入;总包方督促分包商采取措施加大培训投入,必要时直接介入专项管理。以总包方的技术能力支持分包商。

(3)分包商工期拖延。对策:总包方加强现场进度检查监控,制定激励、奖罚措施,与有关各方及时沟通。

(4)分包商只顾自身施工管理,处处节约成本,保护自己,分包商总是专注于个体的施工管理,并且总是内敛的,忽略项目整体系统性。对策:在合同中要求分包商承担协调配合义务,现场管理采用奖罚等激励措施,强化分包商主动配合总包管理的行为。

(5)建设单位直接进行专业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处于平行关系,相当予平行发包,这样关系的项目建设单位应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委托监理配合协调管理,有利于工程项目顺利开展。监理机构在项目管理中能够起到公正的协调作用,化解矛盾,使总包企业、分包企业和业主之间的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科学合理地审批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但在工程质量方面一般总包和分包不存在连带责任,总包对直接分包商的施工质量不参与检查验收和质量管理工作。工程质量主要由监理进行控制,加大了监理的质量管理职责和项目技术经济管理协调工作。

二、分包管理主要措施

(1)项目组织机构的管理。项目分包工程经理进场后,首先要建立分包项目管理机构,成立分包项目经理部,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向项目监理机构申报企业资质和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资质证书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进行审查。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2)技术质量的管理。分包商应对本专业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会同业主、设计单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组织技术人员熟悉专业施工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分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的品脾、产地、规格、技术参数必须与设计及合同中规定的要求一致,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必须退场。

(4)进场材料的报检程序。分包商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在第一时间(24h内)填报《材料/构配件报验单》及《工程设备报验单》,报监理单位进行核实,无误后,方可入库或使用。

(5)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首先,各分包商应配备足够的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书面上报监理单位。同时分包商对产品质量进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监理工程师不予以签证付款并促其整改,对一些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制作,监理机构抽派人员赶赴加工现场进行检查验证。

(6)成品、半成品保护。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对产品的保护进行系统管理,并指派专人看护直至交付业主使用为止。

(7)对分包单位的工期管理。总承包对该承包工程工期目标的最终依据是合同工期,即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为此总承包技术、工程部门必须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周密策划和严格管理,各分包商的计划工期必须实现投标书承诺的合同工期要求。

(8)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如果工程建筑面积较大,专业分包单位较多,为确保施工正常有序的进行,各分包商应做到以下几点:

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到项目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教育,并由总包方质安部门制定统一完整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如:人员登记制度、人员进出场制度、区域通行证制度、生活区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分包商必须遵守,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9)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管理。各分包单位必须配齐本专业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图集,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有据可查;负责具体施工的管理人员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记录当天施工的详细情况及存在问题;分包商根据本行业的现行标准或验收规范独立做好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将竣工资料(包括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验资料、质量评定资料)一式六份原件(用本行业的标准表格,黑色单面复写纸,黑色水芯档案笔填写)移交总包方或建设单位。所有资料必须与施工日记及现场施工情况交圈对口,及时准确不得作假,并满足竣工验收的要求。

(10)参加工地协调例会。各分包商负责人及具体施工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每周的协调会,以便于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1)配合问题。现场施工总布置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的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随意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

三、工程案例

1、案例背景介绍

某工程(以下简称A工程)于2006年11月1日开工,计划2008年8月17日竣工,实际2008年12月25日竣工。建筑面积29490㎡,地下1层,地上17层,总高度62m。

A工程由主楼和群楼组成,1层设有大堂,2~3层为餐饮,4~17层为宾馆。A工程由业主将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为预应力管桩、钢结构网架、石材玻璃幕墙、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电梯、断隔热铝塑窗、智能化设施、高级装饰工程等直接分包给相应的分包企业。

A工程是业主在一级市场上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选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合同签订时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约束,由总承包企业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分包单位向总承包企业交纳配合费和项目管理费的模式。在劳务市场上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劳务分包商进行分包,构成了本项目承包方式。

业主在项目管理上设有项目管理部并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

(二)事件过程描述

A工程于2006年11月1日开工,业主首先将基础土方和静压管桩工程直接发包给土方施工公司和桩基础施工公司。土方和桩基础施工期间由分包企业管理施工现场,监理单位监督施工质量,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管理。桩基础于2007年1月5日施工完成,并做好越冬保温工作,然后项目停工。由于手续不全没有按建设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设计图纸也只有桩基础施工图纸,没有进行招投标选择工程总承包企业。但经过招投标选择了监理企业,并进场实施监理工作。随后业主积极办理相关手续,落实施工招投标工作,在当年年底委托招投标机构组织了项目施工招标工作,选定施工总承包企业。

冬停期间总承包企业与业主洽商合同,确定总承包企业于2007年3月15日进场。总承包合同范围是A工程主体、永电和普通装饰工程的施工任务。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工程要进行专项发包(幕墙、空调、消防、电梯、智能、钢结构、铝塑窗和高级装饰)等工程。同时办理专业分包(土方和桩基础工程)资料的移交工作,申请开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部进场后,组织搭建临时设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人员熟悉图纸,进行图纸会审。2007年3月25日总承包企业开始施工。

业主项目管理部在总承包项目部进场施工后,进一步落实专项工程的承发包工作。由于二次设计进展缓慢,导致专项发包工作进展缓慢。并且主体施工幕墙埋件没有埋设,影响后期幕墙的施工,增加了后植埋件工作和脚手架的使用问题。空调、消防、智能管线预埋和预留空洞工作事先委托总包企业代做,使工程得以顺利进行。主体结构施工到16层时,业主项目管理部征得总包企业同意后直接选定幕墙专业分包单位,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随后幕墙施工队伍进场,幕墙专业施工队对施工现场经过熟悉了解后提出要求,要利用总包企业的双排外脚手架安装幕墙结点钢板和骨架及石材。总承包企业提出有偿使用问题并与幕墙专业施工队产生矛盾。总承包企业认为,幕墙专业施工队是同业主签订的分包合同,分包企业和总包企业之间没有合同,与总包企业没有友生关系,相互之间是平行承包关系,涉及的一些费用问题没有人承担。导致相互之间无法配合,影响了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

(三)关键措施

因总包单位要求幕墙专业施工队承担脚手架使用费用,幕墙专业施工队进场后未能正常施工。同时,由于幕墙专业施工队进场较晚,主体施工已将完成,且由于设计工作滞后,没有做幕墙预埋件。导致工期紧,任务量增加,处于冬期施工幕墙龙骨,工效低成本高,利润微薄难以接受。总包企业强调本单位只承包工程的主体,不是总包,实质是部分承包,没有义务为其他分包企业提供各项服务。因此要求各专业分包要上缴现场管理费和配合费,如果使用总包企业的机械设备和脚手架等要缴纳租借费。 问题解决过程,以项目监理部为主,业主项目管理部与总包企业和各分包企业进行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即幕墙分包商向总包企业缴纳部分项目管理费和机具使用费,按照A工程的实际幕墙施工需要,总包企业提供脚手架及部分设备给幕墙分包商使用。考虑到总包企业利润受到影响方面,将装饰工程发包给总承包。

该工程分包管理过程中,关键在于业主在该项目中承担着主要管理工作,且在总包合同及分包合同中对实际工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没有预见。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协调各项工作,分包商直接对业主,工作中又同总包企业密切联系,依托总承包企业设备机具的配合来完成自己的任务。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起到很大的沟通、协调作用。项目监理工程师通过与幕墙分包单位、总包单位的沟通,与业主的协商促进了总包与分包商的合作。项目监理部协助业主项目管理部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实现分包商配合总包企业的工作,推进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四)结果状态

由于业主项目管理部在分包管理过程中,没有预见单独分包带来的总包商和分包商的配合与费用承担问题,造成总包企业和幕墙分包企业之间由于设备和脚手架使用费用问题发生矛盾,最终虽然经过协商达成了一致崽见,但是对A工程也带来一定的影响,主要为:

1.各专业分包企业按合同总造价的2%向总包企业交纳现场管理费,其他配合费双方协商,监理协调解决;

2.经过多家分包和总包商反复协商与监理的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会议纪要,保证了A工程按调整后的计划工期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

3.A工程进度拖后4个多月;

4.A工程管理费用升高,协调工作量增加;

5.A工程未能按照计划实施,由于工期延后,造成冬期施工费用增加。

(五)问题分析和建议

由于项目管理过程中,业主过多地参与项目管理活动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开展项目管理行为,造成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出现大量的管理协调问题和责任承担问题,项目各方的精力被牵制,管理效果不能达到预期。A项目采用业主直接分包给专业分包商,通过向总承包商缴纳一定的配合费和管理费的形式建立起施工合作关系;这样的承发包方式是现阶段建筑市场较多采用的一种项目组织形式。业主的利益最大,总承包商没有获得总承包的权利和义务。分包商通过向总承包商缴纳一定的配合费和部分管理费,使得总承包商能够认可形成了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施工企业为骨干,共同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但是,同时带来的矛盾和问题也较多,经常造成工期拖延,费用上升,部分不能达成协议的,将严重影响项目的实施计划和预期效益。

A项目在分包过程中对总承包商的利益考虑不够,而分包企业较多(钢结构网架、石材玻璃幕墙、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电梯、断隔热铝塑窗、智能化设施、高级装饰工程),没有承担起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职责,造成总包与分包之间不可调和的结果。

参考文献

商场主管年中总结(篇2)

改革开放35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在思想解放进程中不断创新,在经济体制改革步伐中不断发展,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在改革开放初期和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阶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促进市场活力逐步释放,市场主体数量迅猛增长。1982年,党的十二大明确指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1987年,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提出,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要求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和物价管理,严格执行市场管理法规,形成正常的市场秩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适应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需要,努力冲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认真执行并推动完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确立并积极发挥工商企业登记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商标注册管理、广告管理和集市贸易管理等职能作用,积极培育各类市场,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市场主体焕发出无尽的创造活力。截至1992年,全国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达到582.2万户;私营企业从无到有,发展到14万户;外商投资企业从无到有,发展到8.4万户;个体工商户从少到多,由1978年的10.1万户增加到1533.9万户,增长了151倍。

(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阶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促进市场活力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后,党和政府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与时俱进,从“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环境逐步优化,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地位作用日益突出。国家先后制定颁布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法律支撑,营造制度环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推进企业登记注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同时积极发挥公平交易、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能作用,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进一步激发出来,市场主体类型不断丰富,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2年,全国各类市场主体总数达到3111.7万户,其中,各类企业734.2万户,个体工商户2377.5万户。在企业中,私营企业263.8万户,外资企业25.9万户。十年间,各类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由1992年的3.5万亿元增加到19.7万亿元,增长了4.6倍;户均注册资本由1992年的57.5万元增加到267.9万元,增长了3.7倍。

(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阶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服务发展方式转变,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2002年,党的十六大指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牢牢把握“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调结构、转方式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网络经济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大力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带动和促进就业。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市场主体结构日益优化。截至2013年9月底,全国各类市场主体总数达到5872万户,其中,各类企业1469.3万户,个体工商户4311.6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91.1万户。在企业中,私营企业1195.5万户,外商投资企业44.1万户。现代服务业引领第三产业快速增长,第三产业达到1057.9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72%,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对增加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比重中,从2003年的61.06%增加到2012年的89.31%,充分表明个体私营经济的活力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十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市场主体对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市场主体数量越多,产业结构越合理,中小微企业作用发挥越充分,市场就会越活跃,发展动力就会越强劲。市场主体越成熟规范,市场经济就越健全完善。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没有模式可搬,没有经验可循。面对市场主体的多样化,市场秩序的复杂化,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我们对履行工商职能、服务市场主体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体会不断加深:一是工商部门必须始终坚持立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方针,做到支持鼓励与依法登记相结合;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和维护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秩序,为市场主体营造好的发展环境;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使工商登记制度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市场主体需求。这些认识或者说基本经验为我们下一步深化改革夯实了思想理论基础。

二、深化改革,转变职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一系列严峻挑战,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对改革开放的认识,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深化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深化改革不仅是当前形势下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既要增强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发展活力,也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微观基础的活力,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二)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改革的核心。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大幕已经拉开。这次改革强调以职能转变为核心,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和抓手,顺应时展趋势,反映人民群众呼声。转变政府职能,既要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又要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切实解决好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工商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扎实推进职能转变。一是把工商职能切实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始终坚持把市场监管作为第一职责,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作好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切实增强市场监管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尽职尽责加强监管、监管就是服务大局的氛围。二是把工商职能切实转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上来,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努力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三是把工商职能切实转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始终坚持把消费维权作为重要使命,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当好“裁判员”,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夯实群众信赖支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根基。

(三)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目的。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源泉,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活跃市场经济,根本是活跃市场主体。多年来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情况表明,市场主体数量增长率、注册资本增长率与GDP增长率、就业增长率之间密切相关,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数量的多少、经营规模的大小、产业结构的分布,都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数据显示,企业注册资本与财政收入在总量上具有较强的正相关关系,企业注册资本每增长1亿元,就能带动财政收入增长1490万元。企业发展工商指数和全国财政收入保持相似的趋势,对预判财政收入未来发展趋势有较好的参考作用。前不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足市场主体准入职能,运用新建立的“国家经济户籍库”中的全国新设企业、注吊销企业等数据,对企业的生存周期和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发现近五成企业存活周期在5年以下,企业成立后3~7年是发展“瓶颈期”,企业规模越大存活率越高。这一情况表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对市场主体数据的有效运用,全面履行企业登记职能,可以很好地支持各类企业发展,为实体经济服务,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不竭的微观基础。我们不断推进改革举措,释放制度改革红利,其目的之一就是要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三、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扎实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面临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以深化改革统领全局,以强化监管促进发展,不断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

商场主管年中总结(篇3)

一、回顾改革开放30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促进改革发展成就辉煌,加强自身建设硕果累累

30年来,我们立足本职,服务大局,谱写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改革发展的壮丽篇章。

(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始终坚持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果。一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二是适应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的需要,努力培育发展市场体系。三是落实国家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战略,大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是按照建立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引导、支持各类市场主体运用商标战略加快发展。

(三)始终坚持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创新机制,不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二是多措并举,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三是主动配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0年来,我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取得了加强自身建设的丰硕成果。

(一)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

(二)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三)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历经6次机构改革“三定”,逐步确立了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定位,实现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历史性转变,形成了从总局到基层工商所五级贯通、运转协调的分层管理体制,建立了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基层监管执法体系。二是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了法治工商、信用工商、信息工商建设的步伐。三是实行了市场办管脱钩,实现了“运动员”与“裁判员”分离,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四是实行了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增强了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五是实现了国家工商总局机构升格,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权威。六是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全系统推进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商品市场准入制度、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制度改革。七是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了监管执法手段。这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促进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工商行政管理新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四)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30年来,我们勇于实践,不懈探索,积累了履行法定职责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宝贵经验。

(一)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始终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促进科学发展中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三)必须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做到执法为民。

(四)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始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始终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

(六)必须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主体自身行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回顾30年的奋斗历程,我们豪情满怀,信心倍增。我们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改革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得到了党和人民的充分肯定;我们“四个基本建立”的重大成就,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夯实了基础;我们在长期实践探索中积累的丰富经验,是继续开创未来的宝贵财富。同时我们也深深感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党委、政府重视关心的结果,是有关部门、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历届总局党组领导下长期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总局党组,向长期以来重视、关心、支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向曾经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鞠躬尽瘁的老领导、离退休老同志,向在工商行政管理各个岗位上敬业奉献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把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推向前进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发展面临重要战略机遇期,对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党中央、国务院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十分重视,前不久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进一步强化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停止征收“两费”,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要以落实新“三定”赋予的职能为契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总结过去中坚定信心,在新的起点上再创辉煌。

(一)在新的起点上把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推向前进,需要我们认真抓好理论学习,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二)在新的起点上把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推向前进,需要我们大力弘扬优良传统,充分展示新时期的红盾风采。

商场主管年中总结(篇4)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商品交易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信用状况、日常经营活动情况和违法行为记录为依据,设定标准,将商品交易市场划分为不同信用类别,并采取不同方式对其实施监管的管理制度。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状况依据本《意见》规定的标准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工商企字[*]131号)、《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指导意见》(工商个字[*]248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适用于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注册登记的商品交易市场开办单位,场内经营者不包含临时性、季节性进入市场销售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的农民。

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类别和认定标准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状况根据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两个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指标进行综合认定,具体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个类别。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类别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本《指导意见》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进行认定,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类别实行定期复核制,根据市场信用状况动态检查情况,调整其相应信用等级。具体办法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一)A类市场认定标准

1、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连续三年以上为A级,市场内没有发生过重大或严重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交易商品的行为。

2、市场经营管理责任主体明确,市场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市场开办单位认真履行市场经营管理职责:

(1)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全部签定进场经营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其中涉及商品安全质量保障、知名品牌商品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主要责任条款,双方约定具体清晰;

(2)建立经营者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入场经营者经营资格,掌握场内经营者基本信息和经营信息,并建立登记档案;

(3)建立商品准入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责任制度。配备相应的检测机构人员,对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产品进行检测管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进行的商品质量监测中,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高;

(4)建立市场退出管理制度,及时清退违规经营者和不合格商品;

(5)建立市场检查制度。对市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市场内配备了市场交易安全电子监控设备设施;

(6)建立品牌商品市场准入和监督制度,掌握场内经营者知名品牌商品经销情况,并建立登记管理档案;

(7)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并通过合同与场内经营者约定了消费侵权损害赔偿办法,有机构、人员处理交易纠纷投诉和消费投诉,消费纠纷解决率达到95%以上。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对消费者投诉率进行统计分析,并把处理结果和投诉者满意度记录备案;

(8)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在商品交易市场内显著位置建立信息公示牌,及时商品质量监测、商品安全、消费警示和提示、消费者申(投)诉处理、场内经营户的奖惩及违法违规等信息;

(9)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工作。在场内显著位置公布市场管理制度以及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对于场内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能够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及时进行处理;

(10)建立市场服务监督制度,定期对入场的经销商、采购商、消费者进行满意度抽样调查,征询对市场服务意见,并记录在案,及时整改;

(11)建立市场应急管理制度。具有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预案和应急管理队伍;

(12)努力培育客户,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知名企业进场经营,引导现有经营主体按照现代流通方式转换经营业态,场内经营者整体素质较高。入场经营的知名企业数不低于场内经营总户数的20%;

(13)积极引导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开展了信用经营户创建活动,建立了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

3、场内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和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行为规范,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90%以上:

(1)证照齐全、亮照(证)经营,有照率、亮照率为100%;

(2)建立并认真执行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销售票据、不合格商品退货制度;

(3)经营的商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商品标识完整清晰,证件齐全;

(4)交易商品明码标价,属于国家价格管理的商品,符合国家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5)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交易计量准确、公正;

(6)全面履行交易合同。没有故意利用合同实施欺骗和其它违法违约行为的发生;

(7)近三年内有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低于1%;有一般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低于3%。

(二)B类市场认定标准

1、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连续二年以上为A级,市场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交易商品的行为。

2、市场经营管理责任主体明确,市场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比较健全,建立并执行了下列管理制度和措施:

(1)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全部签定进场经营合同,权利义务责任明确;

(2)建立经营者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审查场内经营者经营资格,建有登记档案;

(3)建立商品准入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责任制度。配备检测机构人员,对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产品进行检测管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进行的商品质量监测中,商品质量合格率较高;

(4)建立市场退出管理制度,能够按照国家规定清退违规经营者和不合格商品;

(5)建立市场检查制度。对市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配备了市场交易安全电子监控设备设施;

(6)建立执行知名品牌商品市场准入和监督查制度,市场内无严重侵权行为发生;

(7)建立了消费权益保护制度,有机构或专职人员处理交易纠纷投诉和消费投诉,消费纠纷解决率达到90%以上。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通过合同与场内经营者约定了消费侵权损害赔偿办法,消费投诉能够得到较好解决;

(8)建立了信息公示制度。在商品交易市场内的显著位置建立信息公示牌,商品质量监测、商品安全、消费警示和提示、消费者申(投)诉处理、场内经营户的违法违规等信息;

(9)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工作,在场内显著位置公布市场管理制度以及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对于场内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能够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进行处理;

(10)建立市场应急管理制度。具有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预案和应急管理人员;

(11)创造条件吸引知名企业进场经营,入场经营的知名企业数不低于场内经营总户数的15%;

(12)引导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开展了信用经营户创建活动,建立了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

3、场内经营者遵守法律和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行为规范,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80%以上:

(1)证照齐全、亮照(证)经营,有照率、亮照率为100%;

(2)建立执行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销售票据、不合格商品退货制度较好;

(3)经营的商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商品标识完整清晰,证件齐全;

(4)交易商品明码标价,属于国家价格管理的商品,符合国家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5)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交易计量准确、公正;

(6)履行与客户签定的交易合同。没有故意利用合同实施欺骗和其它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发生;

(7)近两年内有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低于3%;有一般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低于5%。

(三)C类市场认定标准

1、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为B级,市场有严重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市场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市场开办单位与进场经营者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约定不清楚,市场开办单位履行管理职责情况不到位,进场经营资格审查、商品市场准入查验、知名品牌商品保护等主要管理制度落实执行一般;对于场内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制止和处理不及时,不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进行商品质量监测中,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稳定性较低。

4、缺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制度措施,消费投诉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消费纠纷解决率不足80%。

5、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不足场内经营者总数的70%,有照率低于90%。

6、场内经营者不规范经营行为屡有发生,近一年内有严重违法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高于5%;有一般违法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高于10%;发生过两次场内经营者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查处事件。

(四)D类市场认定标准

1、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为C级,近一年内有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和国家其它法律法规违法行为记录;市场有重大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市场管理机构、制度不健全且落实情况较差,市场开办单位不履行市场经营管理职责,对进入市场交易的经营者经营资格不进行认真审查,放任无照经营者进场经营;对进入市场交易的商品质量不履行查验责任,市场内有伪劣、侵权商品、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商品等销售;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投诉举报率高,消费纠纷解决率不足70%。

3、在工商部门组织进行商品质量监测中,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较低。

4、场内经营者经营行为不规范程度高,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60%以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商品准入制度没有得到确实执行;商品场内经营者有照率低于70%;近一年内有较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比例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高于10%;有一般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比例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高于20%;发生过两次以上场内经营者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查处事件。

三、市场分类监管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根据市场的信用类别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方法。

(一)A类市场监管措施

除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一般每季度检查一次。重点检查有过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对检查中发现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应以教育和责令改正为主。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验照或变更登记时提供便捷服务,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优先推荐A类市场参加“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活动。

(二)B类市场监管措施

除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至少每季度进行1至3次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有过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应以责令改正和警告为主。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验照或变更登记时,进行针对性的审查。

(三)C类市场监管措施

除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至少每季度进行3次以上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市场开办单位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及履行管理职责情况,有过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加大市场预警频度;加强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培训和责任意识教育,督促其自觉履行管理职责。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验照或变更登记时,进行重点审查。

(四)D类市场监管措施

除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日常巡查,必要时,检查市场整改情况不受每周检查一次的限制,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市场内违法经营行为;将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列为年检重点检查对象,对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公开违法记录,加强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法律法规教育和惩戒教育,强化其诚实信用、守法经营。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验照或变更登记时,进行全面审查。

经认定的信用类别市场,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核实后,应立即调整其信用类别,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1、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并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

2、发生严重质量、安全和卫生事故的;

3、监督检查结果证明市场运营不符合信用类别标准的;

4、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网络化建设

各地在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时,要注意与市场监管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同时,将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和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列入工作日程,研究制定市场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加工、传输和管理标准规范,统一开发具有自动分类、提示、预警,自动解除过期信息,满足多方面查询需求等功能,与各业务软件兼容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软件,并与与网络实现有机对接,逐步建立起互联共享、传输迅速、查询方面、运转高效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网络平台,有效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效能。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取得实效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措施、实施步骤,建立健全与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相配套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切实保障人员、资金和技术落实到位。

商场主管年中总结(篇5)

2010年是工商部门停征“两费”后职能转型的第一年,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关键年。按照国家总局“四个转变”的要求,实现从“收费工商”向“服务监管工商”的实质性转变,推进从“传统工商”向“现代工商”的根本性转变,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为此,我局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优化市场主体、净化市场环境,努力与政府中心工作“合心、合力、合拍”,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上寻求新突破。

(一)最大限度优化服务举措,促进全民创业。一年来,我们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大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降低登记门槛,放宽准入条件,优化投资环境。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快入”的原则,我们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支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十放宽”》、《老河口市工商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实行“十放宽”的意见》、《关于老河口市工商局促进全民创业四十三条意见》等措施,实行“一放到底、一审即核、一趟办成、一流素质、一票否决”,进一步放开市场主体准入。5月4日,全市50名优秀工商界创业人士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一年中,我们已为返乡农民工举办两次就业招聘会,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提供政策咨询服务300余人次,帮助652名返乡农民工与企业签订了用工协议。目前全市新登记各类内资企业120户,新登记私营企业74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388户,分别比上年增长26%、290%和2.78%。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2户。新登记外资企业2户,比上年增长100%。二是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服务市场主体工作。3月以来,我们全面开展“百名工商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涉及工商部门的事务问题;协调处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其他疑难问题,促进企业安心生产,有效应对金融危机。目前,已走访各类市场主体1077户,发放服务联系卡1077份。与此同志,积极为全市10家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工作,对全市117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工商联络员制度,做到每家企业有1名工商联络员,为这些企业提供无假日、全天候预约服务和向导服务。截止目前,提供无假日、全天候预约服务 47 件,提供向导服务 86 件。三是全力引导企业扩大融资渠道。引导中小企业通过股权出质和动产抵押登记,提高融资效能,促进自身发展。

(二)全力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品牌兴市。一是大力发展注册商标。积极运用商标战略,帮助企业培育、扶植和发展一批有较高市场覆盖率、较高社会知名度的商标,并积极推荐争创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二是深化“一村一标”活动。通过全面推行“三卡”制度,提高企业商标意识,不断扩大企业和产品的声誉与知名度。三是加大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维护企业知识产权。我们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商标服务“四制”措施,即到期半年前“提示制”、到期前15日“告知制”、宽展期间“建议制”、破产注销企业商标“提醒制”。并结合企业年检工作,对全市的注册商标进行信息采集;利用工商12315行政执法综合网络分类监管平台,将商标纳入市场巡查的重要内容,建立商标日常监管工作机制,防范各类侵权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市有效商标已达146件,其中著名商标2件,知名商标4件。今年6月份,我们的商标富农作法(“特色农业创品牌 沙里刨出‘金娃娃’老河口唱响商标富农歌”)作为典型经验被《中国工商报》专题刊载。

(三)全力招商引资,打造经济发展软环境。一是成立招商引资工作专班,定人定责,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采取加大对外宣传促招商、与地方政府合作共招商、到发达地区上门招商等方式,不断扩大招商引资成果。二是鼓励系统干部职工脱产外出招商引资。市局严格奖励机制,形成招商人员“带着任务出去、领着客商回来、招着项目回来、引着资金回来”的格局。三是加大对招商引资企业的服务力度。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上门服务、定人服务、预约服务。一年来,我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全力打造经济发展软环境,顺利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200万元。

(四)以人为本,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成功举办“3.15”活动。为了帮助企业扩大知名度,增强信心拉动消费,展示老河口企业形象,促使企业以优质商品、优质服务、优惠价格确保消费者得到真正实惠。今年3月15日,在滨江广场组织举办了以“商机在河口、消费在河口”的大型宣传活动。为企业设立产品展示一条街,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澳赛太阳能、江南国际等30余家企业设立了产品服务展示台,当天商品成交额达10万元;设立投诉咨询点10个,流动咨询车4台,现场受理消费投诉25件,解决23件,挽回经济损失2.6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加强农村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努力作到消费维权进农村、进社区、进商场超市、进学校、进景点,共设立消费维权站点258个,作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电话、有制度、有纪录簿,作到了投诉不出村、社区、商场超市、学校、景点,及时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规范12315值班备勤制度和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处置回访告知制度。12315直接面向社会,直接服务于社会,工作质量的好坏关系着部门形象,关系着社会和谐。为此,我们按照“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原则,加强值班备勤工作,确保投诉热线畅通不断,及时解决每起投诉。对待消费者申投诉案件,调处完结后,3日内向消费者进行回访,征求消费者对处置结果是否满意;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对我们的申投诉工作有何建议;对待举报的案件,在案件办结后3日内必须告知举报人处理结果;征求举报人对案件处理结果是否满意;对工作人员态度是否满意。今年以来,共处置消费者咨询案件330件,申诉80件,回访80件,举报15件,告知15件,回访、告知率达100%。

(1)

2010年工商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相关文章:

2010年旅游系统工作总结与展望

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总结

扶贫开发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经贸副县长任期工作总结

区商务局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2010年广播电视工作总结

法院研究室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教育局宣传思想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查看更多>>

二、以科学监管为总抓手,抓安全、强责任,全面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归位

一年来,我们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全面推进“四个转变”的要求和适应“两费”停征后职能归位的需要,以及市局加强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初步达到: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有位置,消费维权有形象,行政执法有权威的效果。

(一)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加大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力度。落实科室包所、所包片、人包户的责任制,对食品安全实施网格化、精细化和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小超市、小餐馆、小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二是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网络体系建设。依托现有的“一会两站”网点,组建一支覆盖城区社区、超市,深入乡镇农村经营户的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形成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网络。三是以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为切入点,号召和引导食品经营户坚持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一年来,我们已对散装食品快速检测批次600余批次;查处食品无照无证经营28户;查处经销假冒伪劣食品价值4.07万元,罚没收入4.75万元;收缴过期变质食品265.6公斤,下架不合格食品2560公斤;责令经营户下架无qs食品3126包(袋);向全市89家食品批发经营户发放1000本融进货、销货台帐及凭证为一体的“一票通”,与流通环节1220户食品经营户全部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今年7月10日,首张《食品流通许可证》颁发给襄樊市广友食品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标志着老河口市的食品流通进入了法律监管时代。我们“谱写食品安全监管新乐章—— 湖北省老河口市农村集市见闻”的典型经验已被《中国工商报》(2010年2月4日星期三第3版各版要闻)专题刊载。

(二)全力推行网格化坐标式市场巡查监管模式。今年以来,我们按照襄樊市局的工作部署,以建立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大力推行“网格化坐标式市场巡查”监管模式,取得了市场监管新成效。尤其是“两费”停征以后,我们创新思维、转变观念、积极探索,利用“网络化坐标式市场巡查”这一有效工作平台,充分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坐标实行精细化管理,推进了各项工作整体推进。7月18日晚,我局干部接到赞阳办事处社区干部举报一传销窝点,与社区干部、公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执法人员分头到两户出租房内采取法律形式控制了近30名参与传销人员,一举端掉了这一传销窝点,维护了全市人民正常生活工作秩序。截止目前,我们已先后下达行政建议书613份,引导规范经营户433户。6月3日,我局“湖北襄樊老河口市工商局市场巡查周例会“四到位”提升市场巡查效能”的典型经验已被《国家工商总局政务信息》专题刊载。

(三)实行“三三一”监管模式强化农村市场监管。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是监管的薄弱环节,无证无照监管任务大,打假治劣、消费维权任务艰巨,为此,我们把农村市场监管上升到三农问题的政治高度来抓,推行“三三一”监管模式,第一个“三”就是“三定”,即:定责任区、定责任人、定责任;第二个“三”就是“三本”,即一本经济户口、一本巡查记录、一本工作日志;“一”是责任追究制。在推行“三三一”监管模式中,我们“襄樊老河口市工商局大力整顿成品油市场维护农民利益”的典型经验已被《湖北省政府法制网》(2010-06-03)专题刊载;我们“湖北省老河口市工商局严防伪劣食品流入农村市场”的典型经验已被《湖北新闻网2010年04月09日》专题刊载;我们“老河口构建农村消费维权平台”、“老河口市《食品安全法》宣传进村”等典型经验已被《襄樊日报》专题刊载。

(四)创新监管理念,推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增强食品消费的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强化食品监管手段,构建“工商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今年9月份,报经襄樊市局、老河口市政府批准,在全市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推行了食品安全电子监管。食品商(批发商)、大型商场超市建立电子备案系统及信息查询系统;食品零售经营户建立信息查询系统;工商执法人员通过手持移动设备进行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督。目前,这项工作在省、市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宣传发动、安装培训、数据录入等四个阶段的工作进展顺利。一是《老河口市工商局关于在流通领域推行食品安全信息电子监管的请示》政府以批准同意,并于2010年9月28日,以“老河口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名义下发文件,在全市推行。二是成立了电子监管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具体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电子监管推行的组织、指导、督办、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制定下发了《老河口市工商局关于在流通领域推行食品安全信息电子监管的实施方案》。三是《重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合作协议》已经签订。四是组织开展商家、工商执法人员软件培训班3期,参加人员达500余人(次)。五是电子监管平台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已基本完成。

2010年工商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相关文章:

2010年旅游系统工作总结与展望

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总结

扶贫开发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经贸副县长任期工作总结

区商务局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2010年广播电视工作总结

法院研究室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教育局宣传思想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查看更多>>

三、以科学考评为突破口,抓培训、抓考核,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两费”停征后,人是决定一切的因素,要实施科学监管,人员素质是关键。为了真正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就必须抓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为此,我们围绕五种能力抓队伍,从高从严强化干部管理,全面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干部素质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培训、分层施教”的原则,以规范和实用为要求,通过开展“以案促教”、“一带一”、“专管员专业培训”等活动,努力实现全系统机关干部“六能”、基层单位干部“六会”的目标。二是加强人员管理,激发队伍活力。有效开展中层干部聘任组阁工作,全面实施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实施轮岗交流、优化组合和双向选择机制,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发挥主动性,形成争先创优的局面。三是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理财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适岗能力。目前,通过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大考核、大考试,引导工商干部争当服务发展的能手、市场监管的能手、执法办案的能手和消费维权的能手。机关干部“六能”人员比例已达到50%以上,基层工商所(分局)干部“六会”人员比例已达到40%以上。

(二)加强执行力建设,提升有效落实能力。一是完善绩效考评。我们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制度,把业务工作落实到人,把监管辖区包片到人,确保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用绩效考评如实地评价人、有效地管理人、合理地选用人,形成想干事、干实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工作氛围,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加强班子建设。首先,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使每一个班子成员保持“公仆”本色。其次,不断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自觉做到“四个管好”:管好自己的嘴,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事,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其三,不断增强班子成员维护团结的自觉性,加强团结坚持四个标准:有基础的团结、有原则的团结、有核心的团结、经得住考验的团结。三是加强协作沟通机制建设。一方面加强系统内部的沟通与协调,避免摩擦和“内耗”,努力营造团结协调的工作氛围。一年来,我们及时制定了《局务会与局长办公会制度》,坚持每周一上午召开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批示、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实施意见,安排部署近期中心工作与重点工作,研究解决临时性、突发性问题。另一方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处理好“主角”与“配角”的关系,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加强与市场主体、服务对象的沟通与协调,构建和谐关系。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今年我们围绕“作风年”和“能力年”两年建设,树立新的法治理念,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成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保护者、服务者、促进者,做到了“五个克服、五个树立”,即:克服以管理者自居的强势执法思想,树立平等公正、亲和尊重的执法观念;克服就事论事、死扣法律条文的机械执法思想,树立合理行政、宽严相济的执法观念;克服片面审查把关思想,树立优质服务、便民高效的执法观念;克服违法推定、随意检查的习惯做法,树立守法推定、适度监管的观念;克服执法偏科的倾向,树立全面履责的观念。目前,已立查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674件,结案1510件,全部实行网上立案、网上审批;分局自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424件,无一起复议、诉讼。

总之,2010年,虽然我们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襄樊市局党组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工作中仍存在有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创新不够;二是人员素质还需提高;三是服务企业的广度、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襄樊市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发扬成绩,克服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使我局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服务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blog.sina.com.cn/s/blog_5071f6470100gvzw.html

【3】

2010年工商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相关文章:

2010年旅游系统工作总结与展望

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总结

扶贫开发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经贸副县长任期工作总结

区商务局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2010年广播电视工作总结

商场主管年中总结(篇6)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商品交易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信用状况、日常经营活动情况和违法行为记录为依据,设定标准,将商品交易市场划分为不同信用类别,并采取不同方式对其实施监管的管理制度。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状况依据本《意见》规定的标准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适用于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注册登记的商品交易市场开办单位,场内经营者不包含临时性、季节性进入市场销售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的农民。

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类别和认定标准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状况根据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两个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指标进行综合认定,具体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个类别。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类别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本《指导意见》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进行认定,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类别实行定期复核制,根据市场信用状况动态检查情况,调整其相应信用等级。具体办法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一)A类市场认定标准

1、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连续三年以上为A级,市场内没有发生过重大或严重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交易商品的行为。

2、市场经营管理责任主体明确,市场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市场开办单位认真履行市场经营管理职责:

(1)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全部签定进场经营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其中涉及商品安全质量保障、知名品牌商品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主要责任条款,双方约定具体清晰;

(2)建立经营者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入场经营者经营资格,掌握场内经营者基本信息和经营信息,并建立登记档案;

(3)建立商品准入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责任制度。配备相应的检测机构人员,对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产品进行检测管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进行的商品质量监测中,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高;

(4)建立市场退出管理制度,及时清退违规经营者和不合格商品;

(5)建立市场检查制度。对市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市场内配备了市场交易安全电子监控设备设施;

(6)建立品牌商品市场准入和监督制度,掌握场内经营者知名品牌商品经销情况,并建立登记管理档案;

(7)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并通过合同与场内经营者约定了消费侵权损害赔偿办法,有机构、人员处理交易纠纷投诉和消费投诉,消费纠纷解决率达到95%以上。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对消费者投诉率进行统计分析,并把处理结果和投诉者满意度记录备案;

(8)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在商品交易市场内显著位置建立信息公示牌,及时商品质量监测、商品安全、消费警示和提示、消费者申(投)诉处理、场内经营户的奖惩及违法违规等信息;

(9)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工作。在场内显著位置公布市场管理制度以及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对于场内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能够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及时进行处理;

(10)建立市场服务监督制度,定期对入场的经销商、采购商、消费者进行满意度抽样调查,征询对市场服务意见,并记录在案,及时整改;

(11)建立市场应急管理制度。具有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预案和应急管理队伍;

(12)努力培育客户,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知名企业进场经营,引导现有经营主体按照现代流通方式转换经营业态,场内经营者整体素质较高。入场经营的知名企业数不低于场内经营总户数的20%;

(13)积极引导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开展了信用经营户创建活动,建立了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

3、场内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和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行为规范,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90%以上:

(1)证照齐全、亮照(证)经营,有照率、亮照率为100%;

(2)建立并认真执行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销售票据、不合格商品退货制度;

(3)经营的商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商品标识完整清晰,证件齐全;

(4)交易商品明码标价,属于国家价格管理的商品,符合国家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5)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交易计量准确、公正;

(6)全面履行交易合同。没有故意利用合同实施欺骗和其它违法违约行为的发生;

(7)近三年内有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低于1%;有一般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低于3%。

(二)B类市场认定标准

1、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连续二年以上为A级,市场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交易商品的行为。

2、市场经营管理责任主体明确,市场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比较健全,建立并执行了下列管理制度和措施:

(1)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全部签定进场经营合同,权利义务责任明确;

(2)建立经营者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审查场内经营者经营资格,建有登记档案;

(3)建立商品准入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责任制度。配备检测机构人员,对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产品进行检测管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进行的商品质量监测中,商品质量合格率较高;

(4)建立市场退出管理制度,能够按照国家规定清退违规经营者和不合格商品;

(5)建立市场检查制度。对市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配备了市场交易安全电子监控设备设施;

(6)建立执行知名品牌商品市场准入和监督查制度,市场内无严重侵权行为发生;

(7)建立了消费权益保护制度,有机构或专职人员处理交易纠纷投诉和消费投诉,消费纠纷解决率达到90%以上。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通过合同与场内经营者约定了消费侵权损害赔偿办法,消费投诉能够得到较好解决;

(8)建立了信息公示制度。在商品交易市场内的显著位置建立信息公示牌,商品质量监测、商品安全、消费警示和提示、消费者申(投)诉处理、场内经营户的违法违规等信息;

(9)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工作,在场内显著位置公布市场管理制度以及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对于场内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能够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进行处理;

(10)建立市场应急管理制度。具有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预案和应急管理人员;

(11)创造条件吸引知名企业进场经营,入场经营的知名企业数不低于场内经营总户数的15%;

(12)引导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开展了信用经营户创建活动,建立了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

3、场内经营者遵守法律和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行为规范,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80%以上:

(1)证照齐全、亮照(证)经营,有照率、亮照率为100%;

(2)建立执行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销售票据、不合格商品退货制度较好;

(3)经营的商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商品标识完整清晰,证件齐全;

(4)交易商品明码标价,属于国家价格管理的商品,符合国家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5)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交易计量准确、公正;

(6)履行与客户签定的交易合同。没有故意利用合同实施欺骗和其它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发生;

(7)近两年内有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低于3%;有一般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低于5%。

(三)C类市场认定标准

1、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为B级,市场有严重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市场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市场开办单位与进场经营者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约定不清楚,市场开办单位履行管理职责情况不到位,进场经营资格审查、商品市场准入查验、知名品牌商品保护等主要管理制度落实执行一般;对于场内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制止和处理不及时,不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进行商品质量监测中,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稳定性较低。

4、缺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制度措施,消费投诉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消费纠纷解决率不足80%。

5、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不足场内经营者总数的70%,有照率低于90%。

6、场内经营者不规范经营行为屡有发生,近一年内有严重违法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高于5%;有一般违法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高于10%;发生过两次场内经营者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查处事件。

(四)D类市场认定标准

1、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为C级,近一年内有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和国家其它法律法规违法行为记录;市场有重大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市场管理机构、制度不健全且落实情况较差,市场开办单位不履行市场经营管理职责,对进入市场交易的经营者经营资格不进行认真审查,放任无照经营者进场经营;对进入市场交易的商品质量不履行查验责任,市场内有伪劣、侵权商品、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商品等销售;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投诉举报率高,消费纠纷解决率不足70%。

3、在工商部门组织进行商品质量监测中,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较低。

4、场内经营者经营行为不规范程度高,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60%以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商品准入制度没有得到确实执行;商品场内经营者有照率低于70%;近一年内有较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比例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高于10%;有一般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比例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高于20%;发生过两次以上场内经营者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查处事件。

三、市场分类监管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根据市场的信用类别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方法。

(一)A类市场监管措施

除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一般每季度检查一次。重点检查有过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对检查中发现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应以教育和责令改正为主。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验照或变更登记时提供便捷服务,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优先推荐A类市场参加“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活动。

(二)B类市场监管措施

除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至少每季度进行1至3次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有过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应以责令改正和警告为主。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验照或变更登记时,进行针对性的审查。

(三)C类市场监管措施

除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至少每季度进行3次以上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市场开办单位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及履行管理职责情况,有过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加大市场预警频度;加强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培训和责任意识教育,督促其自觉履行管理职责。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验照或变更登记时,进行重点审查。

(四)D类市场监管措施

除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日常巡查,必要时,检查市场整改情况不受每周检查一次的限制,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市场内违法经营行为;将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列为年检重点检查对象,对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公开违法记录,加强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法律法规教育和惩戒教育,强化其诚实信用、守法经营。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验照或变更登记时,进行全面审查。

经认定的信用类别市场,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核实后,应立即调整其信用类别,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1、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并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

2、发生严重质量、安全和卫生事故的;

3、监督检查结果证明市场运营不符合信用类别标准的;

4、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网络化建设

各地在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时,要注意与市场监管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同时,将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和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列入工作日程,研究制定市场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加工、传输和管理标准规范,统一开发具有自动分类、提示、预警,自动解除过期信息,满足多方面查询需求等功能,与各业务软件兼容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软件,并与与网络实现有机对接,逐步建立起互联共享、传输迅速、查询方面、运转高效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网络平台,有效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效能。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取得实效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措施、实施步骤,建立健全与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相配套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切实保障人员、资金和技术落实到位。

商场主管年中总结(篇7)

跨区域经营的中小银行①是指中小银行突破自身所处城市所辖行政区域的限制,实现跨行政区域的经营发展,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本省范围内不同城市间设立分支机构,另一种是跨省(区)、直辖市间的发展。2006年,监管部门《城商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为中小银行跨区域发展提供了制度依据。2009年监管部门调整了市场准入政策,放宽和简化机构设立。银监会也提出中小银行发展的四个方向,即成为全国性银行、区域性银行、社区银行以及专业化银行,这为有条件的中小银行提供了明确的发展路径。因此跨区域经营已经成为中小银行发展的主流模式。至2009年底,实现跨省经营和省内跨区域经营的城商行数量为42家,占城商行总数量的29%。其中,实现跨省经营的城商行数量为32家,占总数量的22%②。

中小银行跨区域经营面临着更激烈的市场竞争挑战,如何生存、发展、壮大是中小银行面临的重大课题,而如何调整设计组织结构以保证发展又是所有中小银行必须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引入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理论,针对中小银行跨区域发展过程中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分析比较主流的商业银行组织结构,最后从降低交易费用、提高经营效率的角度,提出适合中小银行跨区域发展的组织结构。

一、组织结构研究的新视角:交易费用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费用理论最早由coase(1937)在《企业的性质》中提出。交易费用是指运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它包括两个主要内容:发现贴现价格以获得精确的市场信息的成本,以及在市场交易中,交易人之间谈判、讨价还价和履行合同的成本。coase认为,企业和市场是两种可以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机制,由于存在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不确定性与小数目条件使得市场交易费用高昂,为节约交易费用,企业作为代替市场的新型交易形式应运而生,因此交易费用决定了企业的存在,“企业的显着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企业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coase还进一步分析了市场与企业的边界问题,他认为企业的规模会扩张至企业的内部管理组织成本与外部交易成本的均衡点,即“企业的扩大必须达到这一点,即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在公开市场完成这笔交易所需的成本,或者等于由另一个企业家来组织这笔交易的成本。”

williamson(1985)在coase的基础上,将交易费用理论进一步发展。他认为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可以看作是一种交易,所有的交易都可以看作是一种契约(contract),并且人是有限理性③(bounded rationality)和机会主义④。一项交易由市场组织好还是由科层组织好,取决于交易的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的综合考虑。其他条件不变时,资产专用性⑤程度越高,市场节约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的优势就越不明显,因此交易就越适合由科层⑥来组织;反之则反是;处于两者之间的交易就适合由混合形式(hybrid)来组织。而科层能够取代市场,是因为其能有效降低交易费用。与市场制度相比,内部交易者通过机会主义倾向以牺牲企业的整体利益来满足私利的能力被削弱,机会主义的动机也因之削弱;与内部组织相关的各种活动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审核;内部组织拥有处理争端或纠纷的优势;内部组织还可以从各个方面减轻信息不对称的影响。williamson进一步在《市场与层级组织》一书中,将组织结构分为u型、m型和h型三大类,与u型结构相比,m型结构实施了更多的向下分权,与h型结构相比,m型结构实施了更多的中央调控,他认为从u型h型m型⑦的演变过程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组织变革。

    二、中小银行的组织架构及其跨区域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银行组织结构变革实质上是针对业务模式转变的自我调整,美国银行业的组织结构变化代表了银行业的发展轨迹,主要分为四个阶段:最初银行业务相对单一,主要依靠存款推动,存款规模对于商业银行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而规模优势的效应使得银行不断扩大经营网络,最终对业务规模的追求使得总分行制出现;上世纪70年代,美国出现金融脱媒,以及不断推进利率市场化,银行的业务模式从以规模为中心转向以服务客户为中心,组织架构也由规模为导向的总分行制向以客户为中心的事业部制转变;客户金融需求的多样化引起金融需求的不断深化,从而使银行的产品开发和金融方案设计重要性突显,因此以产品为中心的事业部制出现;进入90年代以后,全球一体化使银行业务全球化,原有的客户事业部和产品事业部下管理半径太大导致管理效率低下,因此将地区事业部和客户产品事业部有机结合,矩阵式管理架构出现。

反观国内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大致遵循了上述的变化轨迹:总分行制事业部制矩阵式。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采用一般意义上的总分行制,目前只有民生银行采用完全意义上的事业部制架构,其余的商业银行只在部分新兴市场业务或产品领域,如信用卡、投资银行、私人银行等采用事业部制;真正意义上的矩阵式组织结构在国内商业银行还处于摸索阶段。

对于中小商业银行而言,普遍采用的是总分支行组织管理架构,只是在某些部门的设置上采用了事业部制,以及个别业务领域采用了矩阵式的管理手段。自从2005年上海银行设立异地分行以来,中小银行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已经成为一种主流发展模式,但是随着异地开设分支机构数量的增加以及管理半径的逐渐加大,使得总分行间的管理复杂性呈几何级数增长,众多中小商业银行实行总行集权的总分行管控模式,但随着业务不断发展以及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这一集权式的管控模式面临着如下挑战:

(一)统一评审机构导致风险认定存在歧议

许多中小银行只在总行层面设立独立的风险评审机构,实施项目集中评审制,异地分支机构的项目必须由这一评估机构统一处理。原本这一设计的目的在于对异地分支机构的有效风险控制,防止分支机构出现道德风险以及项目的逆向选择,但却无法保证远离企业所在地的评审机构对异地项目风险状况的准确掌握。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评估机构无法准确掌握异地分支机构的贷款项目风险,最终造成分支机构的项目难以通过,业务拓展难度加大;另一方面使得业务领域的开拓出现了逆向选择,即中小企业经营的特殊性,使得远离该企业所在地的评估部门无法把握其风险,因此中小商业银行极力推行的中小企业业务无法顺利开展,分支机构更多地将目标锁定为大中型企业。因而,采用这一组织设计的中小银行跨区域经营中,经常出现分支机构与评审机构的矛盾,增加了内部交易费用;同时也使得银行的中小企业开发战略无法获得推行。

(二)集权式管理使得分支机构业务发展受阻

在跨区域经营中,由总行充当战略规划中心,对于分行的业务发展实施规划指导职能。国内的经济发展呈现出区域不平衡的特点,不同区域的经济特点不尽相同,对身处其中的商业银行产生必然的直接影响。总行出于统一考核、计划指标等因素,对所有的分支机构采用统一的业务发展规划,结果造成业务开展难度大、成本高,创造的效益不理想,员工积极性下降;另一方面,没有充分利用分行的信息优势,削弱了分支机构开展业务的灵活适应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而分支机构提出针对当地市场特征的业务计划,又难以获得总行的认同,需要寻求各种内部沟通渠道加以解决,如有些中小银行的分支机构,会定期派项目负责人前往总部进行沟通,这事实上增加了银行总分行间的沟通成本;除此之外,由于实行集权式管理,当市场出现变动或机会时,分支机构需要向总行层层报批,难以及时做出反应,耽误了市场时机,使得效率下降。

(三)业务条线化管理造成条块分割、内耗严重

有些中小银行实行业务条线化管理,以加强总行对分支机构业务发展的控制,但是分支机构规模相对较小,在市场竞争中并不占优势,需要依靠整合分行的资源,才能具备与大型银行相抗衡的能力,这是当前中小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环境,是不可回避的劣势。若中小商业银行过于强化业务条线化管理职能,不仅会削弱分行资源整合的力度,导致目标模糊、条块分割、组织内耗严重,难以发挥后发优势,同时也不利于加大分行的市场开拓力度和银行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难以满足多元化的客户要求

中小银行在未实施跨区域经营时,主要采用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职能型架构,但不同行业客户或不同类型企业客户的需求也千变万化,难以用统一的标准予以满足,客户需求的综合化和多元化要求银行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化和差异化的服务,要求中小商业银行在跨区域中必须要转向“以客户为中心、内部分工专业化”的组织架构,以应对区域差别化带来的挑战。而中小银行的总部机构虽然初步建立市场营销管理体系,但对分行市场营销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支持力量仍然比较薄弱,对市场变化反应迟钝,无法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应对分行市场营销中出现的问题。

    四、小结

当前中小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但是跨区域经营对于中小商业银行是一个新的课题:如何既保持对异地分支机构的有效管控,同时保证其快速发展壮大,又使得总分行机构间沟通顺畅、决策效率高,在这二者之间取得平衡,成为考验这些中小商业银行经营智慧的一个试金石。

注:

①本文中的中小银行是指除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合作社等以外的中资中小银行。

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报。

③所谓有限理性,是指“人们意图理性地行事,但是只能在有限程度上做到”(simon,1957)。

④所谓机会主义,是指用欺诈的手段来算计的行为(williamson,1985)。

⑤所谓资产专用性,是指一种专用性投资一旦做出,不能转为其他用途,除非付出生产性价值的损失,它包括地点专用、物质专用、人力专用、商标专用以及临时专用等(williamson,1991、1996)。

⑥williamson认为企业是依靠科层的权威来组织交易,“科层”比“企业”更恰当。

⑦u型是指:集权制的、职能部门化的或一元化的组织结构;h型是指:控股公司制的组织结构;m型是指:事业部制组织结构,它按照产品、品牌或地理区域设立各自半自主的经营部门(主要是利润中心),每个部门都独立经营自己的业务。

参考文献:

simon,herbert,1957,models of man.ny:john wiley.

williamson,e.a.g.,markets and hierarchies:analysis and antitrust implications,new york:free press,1975.

willamson,o,1985,the economic institute of capitalism,new york:free press.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m].段毅才,王伟译,商务印书馆,2002.

willamson,o,1991,“comparative economics organization:the analysis of discrete structural alternatives.”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36:269-96.

商场主管年中总结(篇8)

关键词:中小银行;组织结构;交易费用理论

跨区域经营的中小银行①是指中小银行突破自身所处城市所辖行政区域的限制,实现跨行政区域的经营发展,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本省范围内不同城市间设立分支机构,另一种是跨省(区)、直辖市间的发展。2006年,监管部门《城商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为中小银行跨区域发展提供了制度依据。2009年监管部门调整了市场准入政策,放宽和简化机构设立。银监会也提出中小银行发展的四个方向,即成为全国性银行、区域性银行、社区银行以及专业化银行,这为有条件的中小银行提供了明确的发展路径。因此跨区域经营已经成为中小银行发展的主流模式。至2009年底,实现跨省经营和省内跨区域经营的城商行数量为42家,占城商行总数量的29%。其中,实现跨省经营的城商行数量为32家,占总数量的22%②。

中小银行跨区域经营面临着更激烈的市场竞争挑战,如何生存、发展、壮大是中小银行面临的重大课题,而如何调整设计组织结构以保证发展又是所有中小银行必须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引入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理论,针对中小银行跨区域发展过程中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分析比较主流的商业银行组织结构,最后从降低交易费用、提高经营效率的角度,提出适合中小银行跨区域发展的组织结构。

一、组织结构研究的新视角:交易费用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费用理论最早由Coase(1937)在《企业的性质》中提出。交易费用是指运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它包括两个主要内容:发现贴现价格以获得精确的市场信息的成本,以及在市场交易中,交易人之间谈判、讨价还价和履行合同的成本。Coase认为,企业和市场是两种可以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机制,由于存在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不确定性与小数目条件使得市场交易费用高昂,为节约交易费用,企业作为代替市场的新型交易形式应运而生,因此交易费用决定了企业的存在,“企业的显着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企业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Coase还进一步分析了市场与企业的边界问题,他认为企业的规模会扩张至企业的内部管理组织成本与外部交易成本的均衡点,即“企业的扩大必须达到这一点,即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在公开市场完成这笔交易所需的成本,或者等于由另一个企业家来组织这笔交易的成本。”

Williamson(1985)在Coase的基础上,将交易费用理论进一步发展。他认为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可以看作是一种交易,所有的交易都可以看作是一种契约(contract),并且人是有限理性③(bounded rationality)和机会主义④。一项交易由市场组织好还是由科层组织好,取决于交易的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的综合考虑。其他条件不变时,资产专用性⑤程度越高,市场节约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的优势就越不明显,因此交易就越适合由科层⑥来组织;反之则反是;处于两者之间的交易就适合由混合形式(hybrid)来组织。而科层能够取代市场,是因为其能有效降低交易费用。与市场制度相比,内部交易者通过机会主义倾向以牺牲企业的整体利益来满足私利的能力被削弱,机会主义的动机也因之削弱;与内部组织相关的各种活动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审核;内部组织拥有处理争端或纠纷的优势;内部组织还可以从各个方面减轻信息不对称的影响。Williamson进一步在《市场与层级组织》一书中,将组织结构分为U型、M型和H型三大类,与U型结构相比,M型结构实施了更多的向下分权,与H型结构相比,M型结构实施了更多的中央调控,他认为从U型H型M型⑦的演变过程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组织变革。

二、中小银行的组织架构及其跨区域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银行组织结构变革实质上是针对业务模式转变的自我调整,美国银行业的组织结构变化代表了银行业的发展轨迹,主要分为四个阶段:最初银行业务相对单一,主要依靠存款推动,存款规模对于商业银行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而规模优势的效应使得银行不断扩大经营网络,最终对业务规模的追求使得总分行制出现;上世纪70年代,美国出现金融脱媒,以及不断推进利率市场化,银行的业务模式从以规模为中心转向以服务客户为中心,组织架构也由规模为导向的总分行制向以客户为中心的事业部制转变;客户金融需求的多样化引起金融需求的不断深化,从而使银行的产品开发和金融方案设计重要性突显,因此以产品为中心的事业部制出现;进入90年代以后,全球一体化使银行业务全球化,原有的客户事业部和产品事业部下管理半径太大导致管理效率低下,因此将地区事业部和客户产品事业部有机结合,矩阵式管理架构出现。

反观国内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大致遵循了上述的变化轨迹:总分行制事业部制矩阵式。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采用一般意义上的总分行制,目前只有民生银行采用完全意义上的事业部制架构,其余的商业银行只在部分新兴市场业务或产品领域,如信用卡、投资银行、私人银行等采用事业部制;真正意义上的矩阵式组织结构在国内商业银行还处于摸索阶段。

对于中小商业银行而言,普遍采用的是总分支行组织管理架构,只是在某些部门的设置上采用了事业部制,以及个别业务领域采用了矩阵式的管理手段。自从2005年上海银行设立异地分行以来,中小银行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已经成为一种主流发展模式,但是随着异地开设分支机构数量的增加以及管理半径的逐渐加大,使得总分行间的管理复杂性呈几何级数增长,众多中小商业银行实行总行集权的总分行管控模式,但随着业务不断发展以及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这一集权式的管控模式面临着如下挑战:

(一)统一评审机构导致风险认定存在歧议

许多中小银行只在总行层面设立独立的风险评审机构,实施项目集中评审制,异地分支机构的项目必须由这一评估机构统一处理。原本这一设计的目的在于对异地分支机构的有效风险控制,防止分支机构出现道德风险以及项目的逆向选择,但却无法保证远离企业所在地的评审机构对异地项目风险状况的准确掌握。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评估机构无法准确掌握异地分支机构的贷款项目风险,最终造成分支机构的项目难以通过,业务拓展难度加大;另一方面使得业务领域的开拓出现了逆向选择,即中小企业经营的特殊性,使得远离该企业所在地的评估部门无法把握其风险,因此中小商业银行极力推行的中小企业业务无法顺利开展,分支机构更多地将目标锁定为大中型企业。因而,采用这一组织设计的中小银行跨区域经营中,经常出现分支机构与评审机构的矛盾,增加了内部交易费用;同时也使得银行的中小企业开发战略无法获得推行。

转贴于

(二)集权式管理使得分支机构业务发展受阻

在跨区域经营中,由总行充当战略规划中心,对于分行的业务发展实施规划指导职能。国内的经济发展呈现出区域不平衡的特点,不同区域的经济特点不尽相同,对身处其中的商业银行产生必然的直接影响。总行出于统一考核、计划指标等因素,对所有的分支机构采用统一的业务发展规划,结果造成业务开展难度大、成本高,创造的效益不理想,员工积极性下降;另一方面,没有充分利用分行的信息优势,削弱了分支机构开展业务的灵活适应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而分支机构提出针对当地市场特征的业务计划,又难以获得总行的认同,需要寻求各种内部沟通渠道加以解决,如有些中小银行的分支机构,会定期派项目负责人前往总部进行沟通,这事实上增加了银行总分行间的沟通成本;除此之外,由于实行集权式管理,当市场出现变动或机会时,分支机构需要向总行层层报批,难以及时做出反应,耽误了市场时机,使得效率下降。

(三)业务条线化管理造成条块分割、内耗严重

有些中小银行实行业务条线化管理,以加强总行对分支机构业务发展的控制,但是分支机构规模相对较小,在市场竞争中并不占优势,需要依靠整合分行的资源,才能具备与大型银行相抗衡的能力,这是当前中小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环境,是不可回避的劣势。若中小商业银行过于强化业务条线化管理职能,不仅会削弱分行资源整合的力度,导致目标模糊、条块分割、组织内耗严重,难以发挥后发优势,同时也不利于加大分行的市场开拓力度和银行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难以满足多元化的客户要求

中小银行在未实施跨区域经营时,主要采用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职能型架构,但不同行业客户或不同类型企业客户的需求也千变万化,难以用统一的标准予以满足,客户需求的综合化和多元化要求银行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化和差异化的服务,要求中小商业银行在跨区域中必须要转向“以客户为中心、内部分工专业化”的组织架构,以应对区域差别化带来的挑战。而中小银行的总部机构虽然初步建立市场营销管理体系,但对分行市场营销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支持力量仍然比较薄弱,对市场变化反应迟钝,无法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应对分行市场营销中出现的问题。

四、小结

当前中小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但是跨区域经营对于中小商业银行是一个新的课题:如何既保持对异地分支机构的有效管控,同时保证其快速发展壮大,又使得总分行机构间沟通顺畅、决策效率高,在这二者之间取得平衡,成为考验这些中小商业银行经营智慧的一个试金石。

注:

①本文中的中小银行是指除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合作社等以外的中资中小银行。

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报。

③所谓有限理性,是指“人们意图理性地行事,但是只能在有限程度上做到”(Simon,1957)。

④所谓机会主义,是指用欺诈的手段来算计的行为(Williamson,1985)。

⑤所谓资产专用性,是指一种专用性投资一旦做出,不能转为其他用途,除非付出生产性价值的损失,它包括地点专用、物质专用、人力专用、商标专用以及临时专用等(Williamson,1991、1996)。

⑥Williamson认为企业是依靠科层的权威来组织交易,“科层”比“企业”更恰当。

⑦U型是指:集权制的、职能部门化的或一元化的组织结构;H型是指:控股公司制的组织结构;M型是指:事业部制组织结构,它按照产品、品牌或地理区域设立各自半自主的经营部门(主要是利润中心),每个部门都独立经营自己的业务。

[1]Simon,Herbert,1957,Models Of Man.NY:John Wiley.

Williamson,E.A.G.,Markets and Hierarchies:Analysis and Antitrust Implications,New York:Free Press,1975.

Willamson,O,1985,The Economic Institute of Capitalism,New York:Free Press.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M].段毅才,王伟译,商务印书馆,2002.

Willamson,O,1991,“Comparative Economics Organization:The Analysis of Discrete Structural Alternatives.”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36:269-96.

Willamson,O,1996,The Mechanism of Governance,New York:Oxford Univ. Press.

商场主管年中总结(篇9)

怎么办?

概况:

A品牌是国内冷饮行业的龙头企业,近年来,随着冷饮行业的快速洗牌,行业竞争已经由自由竞争过渡到寡头竞争阶段,在部分区域市场甚至出现了两马奔腾的行业格局。g市场还处于外资品牌与全国品牌交叉竞争,地方企业夹缝中求生存的未成熟型行业状态。

g城市包含一个地极市外带十二个县城,是全省的第三大城市。总人口470万,其中市区人口72万,县城人口64万,乡村人口334万。是国内著名的旅游圣地,每年旅游流动人口预计800万。由于g城市属于经济不发达地区,消费水平低等宏观因素制约,冷饮市场容量相对较小。

05年,沉沦年!

05年,由于主要竞争者加大市场资源的投放力度,产品系列低端化,营销渠道扁平化,价格体系设计一味地迎合渠道客户利润需求,促销手段多频次大力度,通过一系列进攻性营销要素的组合来推进通路模式的发展。在g市区建立了直营分销模式精耕市场,依靠低端低价产品打通通路,深度开发县乡镇市场。剑锋直指A品牌,图谋实现其在g市场老大的地位。

竞争的内涵不是拼杀,A公司总部战略决策层深深的理解这一点。主要竞争对手依靠充足的“粮草弹药”大打包围战,而A品牌当年总的营销策略是避其锋芒,集中优势资源进行突围。

g市场作为一个独立的区域市场,本应该执行总公司当年的营销方针,集中优势资源展开突围运动,控制冷链的同时布置形象街,撕破主要竞争对手在g市区内所布置的直营网络,选择旅游业最为发达的两个县城进行突破。

A品牌在g市场依靠独家经销直控黄金售点同时联合二批商体制来抵挡主要竞争对手直营分销体系的疯狂进攻。由于时任g市场的城市经理没有很好的审时度势,还是依靠以往的经验来分配资源,使得本来就十分有限的市场资源分散化,没有发挥集中力量,很快销售网络被冲的七凌八乱。面对竞争对手前所未有的强大攻势,在看看自己高不可及的任务指标,开始消极了。

结果可想而知,05年,主要竞争对手在g市场一举翻盘,销量得以大幅领先。A品牌的市场份额优势被淹没在残酷的市场竞争的洪流中。

06年,转折年?

销售行业有句老话:淡季做市场,旺季做销量。06年的钟声还未敲响,面对困境,省区经理急忙亲自坐镇g市场。

一、调整渠道模式及效果。

经过多方面的评估考虑,最终确立了两家经销体制分渠道运作市场的策略,一家经销商配送二批的同时直接掌控学商社区的售点,另外一家客户配送现代通路的同时服务旅游通路内售点。意在利用社会资源拓宽销售网络,提升市场份额。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1、 由于对经销商采取剃度返利考核制度。06年A品牌在g市场取消独家经销资格,设立两家经销商分渠道运作市场,但是冷饮行业小流量的特点决定了在一个中小型市场分渠道运作只是个幌子罢了。结果导致渠道冲突严重,价格体系透明,无促销不出货,下游客户每次订货要分别给两个经销商打电话来试探各自的促销政策力度,经销商成为下游客户的玩偶。各类推广活动受价格瓶颈限制无法落地执行,经销商之间为了完成任务拿返利相互冲击各自的销售网络,渠道建设无从谈起,A品牌的业务团队无法开展基础工作,销量下滑严重……

2、 城市经理已无任何信心及措施管理客户,两家经销客户展开军备竞赛的同时大打口水仗,相互指责对方低价倾销,省区经理成为评理员,注意是评理员,连法官都不算。因为经销商已经不把A品牌的省区经理当作市场的最高管理者。其实,这也不难理解,经销商作为一个经营实体,首先要保证不亏本才是合作的前提。当经销商已经陷入亏损状态,管理无从谈起。

3、 团队内部管理方面,省区经理指责城市经理没能力,管理不好市场;城市经理抱怨上级领导不放权,没有权力怎么管理,任务高涨,资源投放少,何以控制客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团队内部出现了不和谐氛围。

4、 g市场陷入一片混乱,价格体系已经崩溃,渠道陷入瘫痪状态,A品牌业务团队根本无法开展基础工作。整个市场患有严重的突发性营销综合证。

怎么办?

二、被动的调整:

不调整必败无疑,调整尚有一线转机。

两个月后笔者临危授命,被调往g市场。笔者深知目前的情况即便是省区经理也已经无能为力了,所以万事要谋定而后动,不可偏听偏信,尤其是大客户管理,更要通过各种信息的收集归纳总结,找出问题的关键点,对症下药,逐个排除。

笔者到任后,只是到任当天简单的与经销客户认识后,并没有忙着与其进行深入沟通。接下来是“闭门造车”,每天只拜访下游各级客户,深度沟通,收集信息,暗自对经销商的的经营特点及下游网络状况摸底,梳理清楚客户关系,全面了解市场情况。对经销客户不闻不问,保持冷淡态度,希望能够变被动为主动。

半个月过去了,两家经销商与省区经理多次联系,都吃了闭门羹,终于撑不住了,象热锅上的蚂蚁,先后多次来电报到慰问。毕竟是否经营A品牌对其长远发展壮大有着重大意义。见时机成熟,笔者先后与两家客户深度沟通,出乎意料的是两位老板所反应的情况竟然十分雷同,如出一辙:

1、 你们厂家对市场无监管,总是害怕经销商截留促销政策,认为对下游客户促销力度越大越好,现在促销力度大到平进平出的地步,我怎么活啊?

2、 我不冲击他(另一家经销商)的下游网络,他就砸价配送我的终端,我该怎么办?

3、 过完年这两个月,我这里几乎没有销售,所有的批发部及终端售点都到他那里提货去了,我怎么维持?

4、 我按照公司的要求,对二批客户一次性进50件中高端产品,现扣8个点,他就现扣10个点,明扣怕公司不允许就暗补;我与终端售点签定淡季渠道保养协议,规定你们A品牌产品陈列面达到70%,十个以上品项,每月给予50元补助,他就降低陈列及品项要求,也同样给那么多费用,或者干脆针对我配送的售点给予80元补贴,我能不跟着做吗?

……

抱怨是很明显的,已经把厂商的合作伙伴关系推到对立关系的层面,但所说情况也很实际客观。

三、管理活动的本质是避免内耗。

销售旺季即将到来,对于季节性很强的冷饮行业,此时撤消经销商必然造成销售网络的流失,产品难以处于随处可见无处不在的状态,必然会导致销量下滑。渠道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厂家撤消不可取那就只能平衡了,处理好两家的关系来实现市场的管控也未必就一定行不通。

用什么措施来实现平衡呢?要抓住问题的要害,目前厂家缺少市场监管,经销商为争夺下游客户,已经处于亏损状态。处罚商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让其赚钱,这比调脑袋更重要。经销商首先是商人,然后才是客户,从这个角度来看应该管“经销商”叫“商经销”了。必须要让经销商赚取正常利润,然后才能借力发力,通过管理好上游经销商,逐步建立市场秩序,理顺销售渠道,提升市场份额。另外还要注意首先要树立市场管理者的个人魅力,来实现强势品牌应有的效应。如何树立个人魅力?先小人后君子乃真君子也。

“小人”之术:

1、 做一个严肃客观的市场管理“小人”,对待大小问题都不能含糊,要认真负责妥善的解决,只有树立好个人威望才能实现管好理顺市场的目的。凡是客户越级直接先向省区经理提出任何形式要求,作为下级一概不管。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毕竟上级领导更信任自己下属,更何况,此情此景,省区经理也已经没招了。

2、 规范价格及促销体系:制定统一的价格体系,促销方式及力度直接由公司依据市场竞争状况决定,直接以通知的形式传达下游客户,然后通知经销商执行,公司业务人员进行监督。

3、 梳理渠道:梳理两个经销商各自的销售网络,并严格划分,坚决杜绝相互冲击对方的销售网络。商场由指定的合同客户独家配送。

4、 对二批商不得以任何返利、红包等方式暗箱操作。

围绕以上市场管理措施召集经销商面对面沟通,并签定协议,规定相应的处罚力度。

“君子”之道:

市场管理者掌握着厂家的信息、资源、品牌力、团队助销等优势,更重要的控制着客户销售返利资源,这些是管理客户的法宝。同时,站在操盘手的高度真正为经销商考虑,确保短期正常利润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类型的经销商投放不同性质的市场资源。对无培养价值的过度性客户只给予小额多频费用支持,明知其截留市场费用也要装糊涂,大智若愚,授之以“鱼”,以示重视。对可培养的合作伙伴式客户重点投放渠道建设设备等战略性资源,授之以“渔”,帮助其建设拓展销售网络体系;并明确告知A品牌来年能否实施独家经销体制操作市场就看贵处今年的渠道网络建设状况了,激发销售热情。A品牌g市场的两家经销商正好符合以上理论,培养战略合作客户的同时利诱过度性客户,对于厂家“鱼与熊掌”可以兼得。

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调整,市场已经基本稳定。伴随着天气逐渐转热,销售旺季已经到来,销量大幅上升。

回想那段日子,感觉是在无奈与喜悦中度过。无奈的是,作为g市场面对A品牌主力新品推广顺利、促销力度大、物流体系完善等利好条件下,应该借此东风,紧跟总公司营销策略,建立通路精耕体系,修炼渠道内功的同时实现销量的突破。但迫于无奈,笔者大多工作却在上游经销商的管理中徘徊。喜悦的是,能够透过现象抓住问题的本质,把一个几乎让所有业务人员都认为是无法收拾的烂摊子管理的有条不紊。

由于三到五月延误销售机会,最终,g市场未完成06年公司预定的销售任务目标,但在较少资源投入的情况下同期增长率赫然排在全省各区域市场的前列。

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市场。帮助全部客户获得正常应得利润才是市场管理有序的前提。经销商的各种行为归结为一点就是害怕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管理多个经销商要求市场负责人具备公平公正公开的素质,树立个人魅力,使经销商朋友相信你这个人近而相信你所代表的品牌。品牌实质上就是一群承担企业使命不畏艰难勇于挑战自我,用心去作好每一个细节的可爱的员工。

07年,跨越年……

总结06年,应该说是喜忧参半。一方面A品牌在g市场销量上有所突破,市场份额再次领先主要竞争对手;另一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销售网络还不够稳固,价格体系破坏严重,终端售点服务能力弱,配送体系欠缺规划,各级客户配送成本较高,渠道利润分配还没有达到培养品牌忠诚客户的要求,公司对渠道的可控性不强……

综合分析冷饮企业在g市场所面临的崭新的销售机会及目前竞争状况等外部环境,结合考虑07年A品牌在大幅增加销售任务的同时继续加大市场资源投放力度的内在因素,决定了A品牌在g市场的营销模式必须进行革新。

一、 市场销售机会定位:

1、 行业增长方式由外延式增长转变为内涵式增长,售点升级成为销售成败的关键。

2、 随着g城市扩容工程的加快,几大高校及两大行政区政府向城镇结合部的迁移,郊区火车站开放扩大,显然政府已经有意识地加快城乡结合部的发展步伐。城乡结合部即将成为销售增长的热土。

二、 竞争者分析:

1、宏观因素总结:

主要竞争对手由于总公司无法控制部分代加工厂,06年全年物流不畅,新产品开发速度慢,产品品牌化运作置后,消费者对其曾经红及一时的明星产品认知度开始下降。总部及省区对g市场的支持不到位。

2、诚信危机:

05年建立直营模式时,市场上所投放的300台专柜未按当初与终端客户所签定合约内容进行逐年返款兑现。厂家专柜变成“公共汽车”, 直营体系完全瓦解,昔日的合约专营分销商转为A品牌的积极推销二批客户,品牌力一落千丈。

3、 经销商管理:

在业务人员的鼓动下,独家经销商直接从分厂机列进货,同时规定经销商所进产品中新品必须达到一定比例才能享受分厂价格。而当年其主力新品早早夭折,厂家业务一味的压货而不去帮助经销商分流货物,新品积压严重,最终造成经销商巨亏。

06年,主要竞争对手总公司大的营销政策不对路,g市场直营分销体系彻底瓦解,诚信缺失等负面因素,使得07年新建立新的营销体系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和更多的时间。

三、 A品牌直营分销体系的建立

1、 快消费品行业渠道演化是呈现规律性发展的。A品牌在g市场经历了省区经销商模式,城市经销体制,市区独立经销体制。面对07年大幅增加的销售任务,销售模式必须改变才能适应销量增长的要求。在渠道建设方面做到“领先一步”,继续扩大与主要竞争对手的领先优势。

2、 06年经销模式调整为直营分销模式,逐步推进通路精耕的广度及深度。具体做法上选定一家g市配送商,同时建立四家区域分销商。目的在于最大程度的解决g市场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同时对通路进行精耕细作。发挥渠道扁平化、价格统一化、配送集中化、陈列生动化所产生的整合效应。对本来就实力很弱的二批客户使其进一步转化为家庭批发商,强化终端售点掌控服务能力。

四、 美好的结局。

年初营销模式的调整使得公司业务团队与客户销售队伍同心协力,组建了一支有战斗力的团队,为顺利实现超额完成全年销售任务的目标提供了执行力保障。八月份就已经完成全年销售任务,市场增长率位列全省第一。更重要的是直营分销模式建立成功,为日后通路精耕细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商场主管年中总结(篇10)

跨区域经营的中小银行①是指中小银行突破自身所处城市所辖行政区域的限制,实现跨行政区域的经营发展,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本省范围内不同城市间设立分支机构,另一种是跨省(区)、直辖市间的发展。2006年,监管部门《城商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为中小银行跨区域发展提供了制度依据。2009年监管部门调整了市场准入政策,放宽和简化机构设立。银监会也提出中小银行发展的四个方向,即成为全国性银行、区域性银行、社区银行以及专业化银行,这为有条件的中小银行提供了明确的发展路径。因此跨区域经营已经成为中小银行发展的主流模式。至2009年底,实现跨省经营和省内跨区域经营的城商行数量为42家,占城商行总数量的29%。其中,实现跨省经营的城商行数量为32家,占总数量的22%②。

中小银行跨区域经营面临着更激烈的市场竞争挑战,如何生存、发展、壮大是中小银行面临的重大课题,而如何调整设计组织结构以保证发展又是所有中小银行必须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引入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理论,针对中小银行跨区域发展过程中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分析比较主流的商业银行组织结构,最后从降低交易费用、提高经营效率的角度,提出适合中小银行跨区域发展的组织结构。

一、组织结构研究的新视角:交易费用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费用理论最早由coase(1937)在《企业的性质》中提出。交易费用是指运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它包括两个主要内容:发现贴现价格以获得精确的市场信息的成本,以及在市场交易中,交易人之间谈判、讨价还价和履行合同的成本。coase认为,企业和市场是两种可以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机制,由于存在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不确定性与小数目条件使得市场交易费用高昂,为节约交易费用,企业作为代替市场的新型交易形式应运而生,因此交易费用决定了企业的存在,“企业的显着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企业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coase还进一步分析了市场与企业的边界问题,他认为企业的规模会扩张至企业的内部管理组织成本与外部交易成本的均衡点,即“企业的扩大必须达到这一点,即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在公开市场完成这笔交易所需的成本,或者等于由另一个企业家来组织这笔交易的成本。”

williamson(1985)在coase的基础上,将交易费用理论进一步发展。他认为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可以看作是一种交易,所有的交易都可以看作是一种契约(contract),并且人是有限理性③(bounded rationality)和机会主义④。一项交易由市场组织好还是由科层组织好,取决于交易的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的综合考虑。其他条件不变时,资产专用性⑤程度越高,市场节约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的优势就越不明显,因此交易就越适合由科层⑥来组织;反之则反是;处于两者之间的交易就适合由混合形式(hybrid)来组织。而科层能够取代市场,是因为其能有效降低交易费用。与市场制度相比,内部交易者通过机会主义倾向以牺牲企业的整体利益来满足私利的能力被削弱,机会主义的动机也因之削弱;与内部组织相关的各种活动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审核;内部组织拥有处理争端或纠纷的优势;内部组织还可以从各个方面减轻信息不对称的影响。williamson进一步在《市场与层级组织》一书中,将组织结构分为u型、m型和h型三大类,与u型结构相比,m型结构实施了更多的向下分权,与h型结构相比,m型结构实施了更多的中央调控,他认为从u型h型m型⑦的演变过程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组织变革。

二、中小银行的组织架构及其跨区域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银行组织结构变革实质上是针对业务模式转变的自我调整,美国银行业的组织结构变化代表了银行业的发展轨迹,主要分为四个阶段:最初银行业务相对单一,主要依靠存款推动,存款规模对于商业银行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而规模优势的效应使得银行不断扩大经营网络,最终对业务规模的追求使得总分行制出现;上世纪70年代,美国出现金融脱媒,以及不断推进利率市场化,银行的业务模式从以规模为中心转向以服务客户为中心,组织架构也由规模为导向的总分行制向以客户为中心的事业部制转变;客户金融需求的多样化引起金融需求的不断深化,从而使银行的产品开发和金融方案设计重要性突显,因此以产品为中心的事业部制出现;进入90年代以后,全球一体化使银行业务全球化,原有的客户事业部和产品事业部下管理半径太大导致管理效率低下,因此将地区事业部和客户产品事业部有机结合,矩阵式管理架构出现。

反观国内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大致遵循了上述的变化轨迹:总分行制事业部制矩阵式。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采用一般意义上的总分行制,目前只有民生银行采用完全意义上的事业部制架构,其余的商业银行只在部分新兴市场业务或产品领域,如信用卡、投资银行、私人银行等采用事业部制;真正意义上的矩阵式组织结构在国内商业银行还处于摸索阶段。

对于中小商业银行而言,普遍采用的是总分支行组织管理架构,只是在某些部门的设置上采用了事业部制,以及个别业务领域采用了矩阵式的管理手段。自从2005年上海银行设立异地分行以来,中小银行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已经成为一种主流发展模式,但是随着异地开设分支机构数量的增加以及管理半径的逐渐加大,使得总分行间的管理复杂性呈几何级数增长,众多中小商业银行实行总行集权的总分行管控模式,但随着业务不断发展以及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这一集权式的管控模式面临着如下挑战:

(一)统一评审机构导致风险认定存在歧议

许多中小银行只在总行层面设立独立的风险评审机构,实施项目集中评审制,异地分支机构的项目必须由这一评估机构统一处理。原本这一设计的目的在于对异地分支机构的有效风险控制,防止分支机构出现道德风险以及项目的逆向选择,但却无法保证远离企业所在地的评审机构对异地项目风险状况的准确掌握。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评估机构无法准确掌握异地分支机构的贷款项目风险,最终造成分支机构的项目难以通过,业务拓展难度加大;另一方面使得业务领域的开拓出现了逆向选择,即中小企业经营的特殊性,使得远离该企业所在地的评估部门无法把握其风险,因此中小商业银行极力推行的中小企业业务无法顺利开展,分支机构更多地将目标锁定为大中型企业。因而,采用这一组织设计的中小银行跨区域经营中,经常出现分支机构与评审机构的矛盾,增加了内部交易费用;同时也使得银行的中小企业开发战略无法获得推行。

(二)集权式管理使得分支机构业务发展受阻

在跨区域经营中,由总行充当战略规划中心,对于分行的业务发展实施规划指导职能。国内的经济发展呈现出区域不平衡的特点,不同区域的经济特点不尽相同,对身处其中的商业银行产生必然的直接影响。总行出于统一考核、计划指标等因素,对所有的分支机构采用统一的业务发展规划,结果造成业务开展难度大、成本高,创造的效益不理想,员工积极性下降;另一方面,没有充分利用分行的信息优势,削弱了分支机构开展业务的灵活适应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而分支机构提出针对当地市场特征的业务计划,又难以获得总行的认同,需要寻求各种内部沟通渠道加以解决,如有些中小银行的分支机构,会定期派项目负责人前往总部进行沟通,这事实上增加了银行总分行间的沟通成本;除此之外,由于实行集权式管理,当市场出现变动或机会时,分支机构需要向总行层层报批,难以及时做出反应,耽误了市场时机,使得效率下降。

(三)业务条线化管理造成条块分割、内耗严重

有些中小银行实行业务条线化管理,以加强总行对分支机构业务发展的控制,但是分支机构规模相对较小,在市场竞争中并不占优势,需要依靠整合分行的资源,才能具备与大型银行相抗衡的能力,这是当前中小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环境,是不可回避的劣势。若中小商业银行过于强化业务条线化管理职能,不仅会削弱分行资源整合的力度,导致目标模糊、条块分割、组织内耗严重,难以发挥后发优势,同时也不利于加大分行的市场开拓力度和银行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难以满足多元化的客户要求

中小银行在未实施跨区域经营时,主要采用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职能型架构,但不同行业客户或不同类型企业客户的需求也千变万化,难以用统一的标准予以满足,客户需求的综合化和多元化要求银行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化和差异化的服务,要求中小商业银行在跨区域中必须要转向“以客户为中心、内部分工专业化”的组织架构,以应对区域差别化带来的挑战。而中小银行的总部机构虽然初步建立市场营销管理体系,但对分行市场营销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支持力量仍然比较薄弱,对市场变化反应迟钝,无法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应对分行市场营销中出现的问题。

四、小结

当前中小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但是跨区域经营对于中小商业银行是一个新的课题:如何既保持对异地分支机构的有效管控,同时保证其快速发展壮大,又使得总分行机构间沟通顺畅、决策效率高,在这二者之间取得平衡,成为考验这些中小商业银行经营智慧的一个试金石。

注:

①本文中的中小银行是指除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合作社等以外的中资中小银行。

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报。

③所谓有限理性,是指“人们意图理性地行事,但是只能在有限程度上做到”(simon,1957)。

④所谓机会主义,是指用欺诈的手段来算计的行为(williamson,1985)。

⑤所谓资产专用性,是指一种专用性投资一旦做出,不能转为其他用途,除非付出生产性价值的损失,它包括地点专用、物质专用、人力专用、商标专用以及临时专用等(williamson,1991、1996)。

⑥williamson认为企业是依靠科层的权威来组织交易,“科层”比“企业”更恰当。

⑦u型是指:集权制的、职能部门化的或一元化的组织结构;h型是指:控股公司制的组织结构;m型是指:事业部制组织结构,它按照产品、品牌或地理区域设立各自半自主的经营部门(主要是利润中心),每个部门都独立经营自己的业务。

[1]simon,herbert,1957,models of man.ny:john wiley.

williamson,e.a.g.,markets and hierarchies:analysis and antitrust implications,new york:free press,1975.

willamson,o,1985,the economic institute of capitalism,new york:free press.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m].段毅才,王伟译,商务印书馆,2002.

willamson,o,1991,“comparative economics organization:the analysis of discrete structural alternatives.”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36:269-96.

商场主管年中总结(篇11)

跨区域经营的中小银行①是指中小银行突破自身所处城市所辖行政区域的限制,实现跨行政区域的经营发展,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本省范围内不同城市间设立分支机构,另一种是跨省(区)、直辖市间的发展。2006年,监管部门《城商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为中小银行跨区域发展提供了制度依据。2009年监管部门调整了市场准入政策,放宽和简化机构设立。银监会也提出中小银行发展的四个方向,即成为全国性银行、区域性银行、社区银行以及专业化银行,这为有条件的中小银行提供了明确的发展路径。因此跨区域经营已经成为中小银行发展的主流模式。至2009年底,实现跨省经营和省内跨区域经营的城商行数量为42家,占城商行总数量的29%。其中,实现跨省经营的城商行数量为32家,占总数量的22%②。

中小银行跨区域经营面临着更激烈的市场竞争挑战,如何生存、发展、壮大是中小银行面临的重大课题,而如何调整设计组织结构以保证发展又是所有中小银行必须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引入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理论,针对中小银行跨区域发展过程中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分析比较主流的商业银行组织结构,最后从降低交易费用、提高经营效率的角度,提出适合中小银行跨区域发展的组织结构。

一、组织结构研究的新视角:交易费用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费用理论最早由coase(1937)在《企业的性质》中提出。交易费用是指运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它包括两个主要内容:发现贴现价格以获得精确的市场信息的成本,以及在市场交易中,交易人之间谈判、讨价还价和履行合同的成本。coase认为,企业和市场是两种可以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机制,由于存在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不确定性与小数目条件使得市场交易费用高昂,为节约交易费用,企业作为代替市场的新型交易形式应运而生,因此交易费用决定了企业的存在,“企业的显着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企业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coase还进一步分析了市场与企业的边界问题,他认为企业的规模会扩张至企业的内部管理组织成本与外部交易成本的均衡点,即“企业的扩大必须达到这一点,即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在公开市场完成这笔交易所需的成本,或者等于由另一个企业家来组织这笔交易的成本。”

williamson(1985)在coase的基础上,将交易费用理论进一步发展。他认为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可以看作是一种交易,所有的交易都可以看作是一种契约(contract),并且人是有限理性③(bounded rationality)和机会主义④。一项交易由市场组织好还是由科层组织好,取决于交易的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的综合考虑。其他条件不变时,资产专用性⑤程度越高,市场节约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的优势就越不明显,因此交易就越适合由科层⑥来组织;反之则反是;处于两者之间的交易就适合由混合形式(hybrid)来组织。而科层能够取代市场,是因为其能有效降低交易费用。与市场制度相比,内部交易者通过机会主义倾向以牺牲企业的整体利益来满足私利的能力被削弱,机会主义的动机也因之削弱;与内部组织相关的各种活动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审核;内部组织拥有处理争端或纠纷的优势;内部组织还可以从各个方面减轻信息不对称的影响。williamson进一步在《市场与层级组织》一书中,将组织结构分为u型、m型和h型三大类,与u型结构相比,m型结构实施了更多的向下分权,与h型结构相比,m型结构实施了更多的中央调控,他认为从u型h型m型⑦的演变过程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组织变革。

    二、中小银行的组织架构及其跨区域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银行组织结构变革实质上是针对业务模式转变的自我调整,美国银行业的组织结构变化代表了银行业的发展轨迹,主要分为四个阶段:最初银行业务相对单一,主要依靠存款推动,存款规模对于商业银行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而规模优势的效应使得银行不断扩大经营网络,最终对业务规模的追求使得总分行制出现;上世纪70年代,美国出现金融脱媒,以及不断推进利率市场化,银行的业务模式从以规模为中心转向以服务客户为中心,组织架构也由规模为导向的总分行制向以客户为中心的事业部制转变;客户金融需求的多样化引起金融需求的不断深化,从而使银行的产品开发和金融方案设计重要性突显,因此以产品为中心的事业部制出现;进入90年代以后,全球一体化使银行业务全球化,原有的客户事业部和产品事业部下管理半径太大导致管理效率低下,因此将地区事业部和客户产品事业部有机结合,矩阵式管理架构出现。

反观国内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大致遵循了上述的变化轨迹:总分行制事业部制矩阵式。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采用一般意义上的总分行制,目前只有民生银行采用完全意义上的事业部制架构,其余的商业银行只在部分新兴市场业务或产品领域,如信用卡、投资银行、私人银行等采用事业部制;真正意义上的矩阵式组织结构在国内商业银行还处于摸索阶段。

对于中小商业银行而言,普遍采用的是总分支行组织管理架构,只是在某些部门的设置上采用了事业部制,以及个别业务领域采用了矩阵式的管理手段。自从2005年上海银行设立异地分行以来,中小银行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已经成为一种主流发展模式,但是随着异地开设分支机构数量的增加以及管理半径的逐渐加大,使得总分行间的管理复杂性呈几何级数增长,众多中小商业银行实行总行集权的总分行管控模式,但随着业务不断发展以及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这一集权式的管控模式面临着如下挑战:

(一)统一评审机构导致风险认定存在歧议

许多中小银行只在总行层面设立独立的风险评审机构,实施项目集中评审制,异地分支机构的项目必须由这一评估机构统一处理。原本这一设计的目的在于对异地分支机构的有效风险控制,防止分支机构出现道德风险以及项目的逆向选择,但却无法保证远离企业所在地的评审机构对异地项目风险状况的准确掌握。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评估机构无法准确掌握异地分支机构的贷款项目风险,最终造成分支机构的项目难以通过,业务拓展难度加大;另一方面使得业务领域的开拓出现了逆向选择,即中小企业经营的特殊性,使得远离该企业所在地的评估部门无法把握其风险,因此中小商业银行极力推行的中小企业业务无法顺利开展,分支机构更多地将目标锁定为大中型企业。因而,采用这一组织设计的中小银行跨区域经营中,经常出现分支机构与评审机构的矛盾,增加了内部交易费用;同时也使得银行的中小企业开发战略无法获得推行。

(二)集权式管理使得分支机构业务发展受阻

在跨区域经营中,由总行充当战略规划中心,对于分行的业务发展实施规划指导职能。国内的经济发展呈现出区域不平衡的特点,不同区域的经济特点不尽相同,对身处其中的商业银行产生必然的直接影响。总行出于统一考核、计划指标等因素,对所有的分支机构采用统一的业务发展规划,结果造成业务开展难度大、成本高,创造的效益不理想,员工积极性下降;另一方面,没有充分利用分行的信息优势,削弱了分支机构开展业务的灵活适应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而分支机构提出针对当地市场特征的业务计划,又难以获得总行的认同,需要寻求各种内部沟通渠道加以解决,如有些中小银行的分支机构,会定期派项目负责人前往总部进行沟通,这事实上增加了银行总分行间的沟通成本;除此之外,由于实行集权式管理,当市场出现变动或机会时,分支机构需要向总行层层报批,难以及时做出反应,耽误了市场时机,使得效率下降。

(三)业务条线化管理造成条块分割、内耗严重

有些中小银行实行业务条线化管理,以加强总行对分支机构业务发展的控制,但是分支机构规模相对较小,在市场竞争中并不占优势,需要依靠整合分行的资源,才能具备与大型银行相抗衡的能力,这是当前中小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环境,是不可回避的劣势。若中小商业银行过于强化业务条线化管理职能,不仅会削弱分行资源整合的力度,导致目标模糊、条块分割、组织内耗严重,难以发挥后发优势,同时也不利于加大分行的市场开拓力度和银行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难以满足多元化的客户要求

中小银行在未实施跨区域经营时,主要采用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职能型架构,但不同行业客户或不同类型企业客户的需求也千变万化,难以用统一的标准予以满足,客户需求的综合化和多元化要求银行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化和差异化的服务,要求中小商业银行在跨区域中必须要转向“以客户为中心、内部分工专业化”的组织架构,以应对区域差别化带来的挑战。而中小银行的总部机构虽然初步建立市场营销管理体系,但对分行市场营销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支持力量仍然比较薄弱,对市场变化反应迟钝,无法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应对分行市场营销中出现的问题。

     四、小结

当前中小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但是跨区域经营对于中小商业银行是一个新的课题:如何既保持对异地分支机构的有效管控,同时保证其快速发展壮大,又使得总分行机构间沟通顺畅、决策效率高,在这二者之间取得平衡,成为考验这些中小商业银行经营智慧的一个试金石。

注:

①本文中的中小银行是指除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合作社等以外的中资中小银行。

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报。

③所谓有限理性,是指“人们意图理性地行事,但是只能在有限程度上做到”(simon,1957)。

④所谓机会主义,是指用欺诈的手段来算计的行为(williamson,1985)。

⑤所谓资产专用性,是指一种专用性投资一旦做出,不能转为其他用途,除非付出生产性价值的损失,它包括地点专用、物质专用、人力专用、商标专用以及临时专用等(williamson,1991、1996)。

⑥williamson认为企业是依靠科层的权威来组织交易,“科层”比“企业”更恰当。

⑦u型是指:集权制的、职能部门化的或一元化的组织结构;h型是指:控股公司制的组织结构;m型是指:事业部制组织结构,它按照产品、品牌或地理区域设立各自半自主的经营部门(主要是利润中心),每个部门都独立经营自己的业务。

[1]simon,herbert,1957,models of man.ny:john wiley.

williamson,e.a.g.,markets and hierarchies:analysis and antitrust implications,new york:free press,1975.

willamson,o,1985,the economic institute of capitalism,new york:free press.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m].段毅才,王伟译,商务印书馆,2002.

willamson,o,1991,“comparative economics organization:the analysis of discrete structural alternatives.”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36:269-96.

商场主管年中总结(篇12)

土地供给与房地产市场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以娄底市为实证对象,试就土地供给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这一问题进行研究。

一、土地供给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机理

1.土地供给量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土地供给量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调整土地供应总量来实现房地产市场种产品供应总量的改变;二是借助相关主体的心理预期,根据消费需求,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施加影响。土地供应量的多少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房地产市场中产品供应数量的多少,两者之间的关系主要通过容积率这个指标来反映。

2.土地供给价格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土地供给价格和房地产价格互相影响。土地价格和房地产价格是一种权益价格。地价主要取决于土地需求,需求变化导致了地价的波动。而房地产的价格由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对房地产的需求增加引起房价的上涨,高房价促使房地产厂商追加土地要素的投入,进而刺激了对土地的需求。地价高是房地产价格高的结果,而不是房地产价格高的原因。

3.土地供给方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土地供给方式,主要有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挂牌出让、拍卖出让等。在这些方式中,土地公开出让往往会引入竞争,导致地价上涨,但同时也会促使交易成本下降,有助于降低地价。

4.土地供给结构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土地供给结构会对房地产开发结构、产品结构产生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土地供给用途结构影响房地产产品的供给结构。二是土地供应类别结构影响房地产市场产品结构。近些年来国家出台大量政策,积极鼓励中低档商品房市场的土地供应。在该导向指引下,高档商品房在房地产市场产品中所占比例有所减少,中低档价位商品房数量逐步增多。三是土地供给空间区位结构影响房地产市场开发结构。

二、土地供给对娄底市房地产市场影响的表现

目前娄底房地产业正处于开发市场全面提速和消费市场持续发展的上升期。在此背景下,城市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大,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供给总量稳步上升。从近些年的数据来看,2010年娄底市中心城区土地供给总量为265.75万平方米,2011年供给总量为343.56万平方米,与上年相比增加了将近30%的比例。土地供给总量的增加有效缓解了房地产市场供求紧张的局面。

1.居住用地供给不足,地价高涨

近几年来娄底市商品房市场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尽管政府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增加居住用地供给量,但仍然难以满足市场需求。由于供不应求,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在拿地时极其不易,竞争相当激烈,土地成交价也不断飙升。拿到地的开发商为了挽回之前的成本,不断提高商品房销售价格。商品房价格的上涨,又刺激了地价的上涨,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地价和房价都不断上升,严重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运行。

2.供给结构比例失衡,住房困难问题难以解决

娄底市商品房市场出现中低价位的商品住房供不应求,高价位的商品房空置率高的现象。从长远出发的角度来看,娄底市政府应对商品住宅用地规模进行合理调控,适当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3.土地供给管理不到位,囤地、炒地刺激房价上涨

由于缺乏强而有力的土地供给后续监管,房地产商非法囤地、炒地的现象十分严重。例如一些开发商在招标得到土地使用权后,不是马上开始建设项目,而是待价而沽,将土地闲置在那,卖出高价。以2010年的数据为例,上半年娄底市中心城区土地均价为103万元/亩,比2009年同期上涨了40%,有几宗地已卖到了十分惊人的高价。这种价格的非正常高涨与政府部门在管理上的不足有着密切的关系。

三、娄底市土地供给与房地产市场协调机制的构建

1.完善土地供给计划

土地供给计划是保障土地供需平衡的重要一环。娄底市在制定土地供给计划时,需要将住宅用地严格控制在计划中,把握土地供给节奏。与此同时,要根据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状况,科学合理预测市场需求,根据房地产市场状况科学地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合理安排供地时序。

2.创新土地供给模式

娄底市需要尽快改变由政府单一集中性供地的方式,增加土地供应的来源,丰富土地供给的形式,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并最终实现市场供求平衡。例如可通过变土地供应“双轨制”为“一轨制”,改批租模式为年租模式,改革、完善地价税等方式,有效实现土地增值,促进土地市场发展。同时,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供给方式,通过加强对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等供应方式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土地流失。

3.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娄底市在发展房地产市场过程中,要注重土地供应结构的调整和布局的变化,根据市场供需来从总量、布局、结构上作出调整,以保障正常土地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对于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其他用地,要合理进行供应。要从民生的角度出发,保障保障房用地的供给,满足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给需要,限制高端商品房的土地供应,建立多层次的供给体系结构。

4.加强土地供给管理

要将土地供给对娄底市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控制在实现两个市场协调发展的目标内,娄底市政府需进一步完善土地供给管理机制。一方面,娄底市需要对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改革,实现土地产权管理和土地经营分离,构建土地管理、经营、监督三权分立的体制。另一方面,需要规范土地使用管理,加强对土地供给管理的监督。严厉打击土地投机行为,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使用管理及监管机制。

总之,构建土地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的良性互动关系是实现娄底市土地供给与房地产市场协调发展的基础。娄底市政府应妥善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促进土地供给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协调发展。(作者单位:湖南大学;娄底市国土资源局)

参考文献:

精选范文
相关文章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