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的目的范本十二篇

时间:2023-11-18 10:10:22

互联网医疗的目的

互联网医疗的目的(篇1)

第一张“在线处方”的消息引爆互联网医疗行业,有乐观人士认为,在线处方作为互联网医疗的“最后一道坎”,如果打通,那么在线挂号、在线问诊、在线医嘱、在线处方、以及药品电商配送将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实现在线诊疗的全流程应用。

乌镇的尝试

在2014年之前,乌镇的身份更多的是烟雨画巷,粉墙黛瓦的江南小镇。改变始于2014年在乌镇举行的第一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这个充满传统中国文化元素的小镇邂逅互联网,成为“世界互联网大会”的永久会址,化身“东方达沃斯”,千年古镇开始散发出现代气息。

自2014年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会址落户乌镇以来,互联网创业的影子在水乡处处可见,“智慧小镇”的色彩愈加突出。在乌镇,全域实现免费WiFi, “互联网茶吧”、“互联网金融咖啡”、“智慧养老”、“智慧出行”成为乌镇的别样风景。与此同时,当地政府也在积极推动互联网行业的各种尝试,“乌镇互联网医院”即是其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2015年全国两会上提出的“互联网+”战略无疑给各行业的转型指明了方向,与互联网的融合成为大势所趋。伴随着我国医疗资源分布的严重不均、效率低下等问题,以及老龄化趋势和人们对健康的日益重视,互联网医疗行业迎来爆发期。根据2015年9月份艾瑞的《2015中国在线医疗行业研究报告》统计数据,2009年中国在线医疗行业市场规模为1.6亿元,2014年市场规模为108.8亿元,2015年预计市场规模将超过170亿元,市场规模呈指数增长态势,市场发展迅速。在线挂号、在线问诊以及在线售药都成为各路资本布局的重中之重,其中微医集团前身挂号网在2015年9月份获得近4亿美元融资成为2015年互联网医疗行业融资最多的公司,而他们正是乌镇互联网医院的技术支持和平台运营商。

据了解,微医集团成立于2010年,前身为挂号网,最初提供在线挂号服务,并逐渐将业务扩展至在线问诊等,在2015年完成4亿美元融资后更名为微医集团,并整合旗下资源向“全国互联网分级诊疗平台”与互联网界的“凯撒医疗集团”进军。

微医集团乌镇项目负责人张颂奇告诉《中国经济信息》记者,微医集团致力于以信息技术推动中国医疗健康产业的变革,经过5年的发展,微医集团旗下目前形成了三项主流业务,也是微医集团发展历经的三个主要阶段:PC端产品“挂号网”、移动端产品“微医”和“互联网医院”,即乌镇互联网医院。

事实上,乌镇互联网医院是微医集团和当地政府共同推动的结果,前者提供资源和技术、运营支持,后者则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持。

张颂奇告诉《中国经济信息》记者,乌镇互联网医院的建设建立在微医集团的各项优势之上,借助微医集团目前在全国连接的医院数量(1900多家)、医生数量(19万多)、服务患者量(5年累计接近5亿人次)和线上的医生协作组织“微医团队”(5000多组),同时还借助微医集团的技术开发和运营优势,设立了乌镇互联网医院,乌镇互联网医院未来将成为互联网分级诊疗的经典模式。乌镇互联网医院在技术、资源、运营等方面有序共享,与挂号网目前业务一道,共同服务于医患和医、药、险等产业要素的连接。

乌镇互联网医院挂牌的主要原因得益于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业内人士甚至认为获得了很大的“特权”。比如乌镇互联网医院允许医生以多点执业或自由执业的方式注册,并在桐乡市卫计委进行注册备案,在线处方、在线医保支付等功能的实现也和政策绿灯不无关系,乌镇互联网医院已从公立医院脱身,并获得自主定价权,同样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张颂奇也承认,乌镇互联网医院相对而言仍然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其政策突破的背景在于乌镇作为部级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这是其依赖的政策红利。

“在线处方”的猜想

据《中国经济信息》记者了解,自2015年12月10日全国首张在线处方开出后,乌镇互联网医院在线复诊、会诊已经进入常态运营,目前每日的在线问诊量达到2500次左右,但具体每日处方量尚未统计。张颂奇告诉《中国经济信息》记者:“乌镇互联网医院的核心指标聚焦于在线服务量,是否每次问诊都会产生处方行为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决定,并非所有在线问诊都需要处方。”

但无论如何,首张在线处方的诞生已经给互联网医疗行业带来了一丝希望,尤其对于网售处方药解禁。2014年5月份,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被认为是互联网医疗的重大利好,但至今一年半的时间,并没有具体的政策落地,对于互联网医疗行业来说,在在线挂号、在线问诊和在线售药之间,还隔着一纸网售处方药禁令,所以此次“在线处方”的出现引起业内的轰动。

诸多互联网医疗行业从业人士认为,“在线处方”的诞生具有代表意义,可能倒逼医疗市场的开放以及处方药解禁。

然而更多的分析人士认为,“在线处方”的诞生确实有一定的代表意义,但是极其有限,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医疗不可能离开医疗机构,这不止涉及到专业性、责任划分,还涉及风险承担等问题。如果开具电子处方的人不是医院的在职人员,根本不可能被认可。如一个从医疗机构离职的医生是根本不具备资质开具电子处方,所以,本就不存在什么远程诊疗‘C2C’行为。

互联网医疗的目的(篇2)

[Abstract] With the worsening of physician-patient relationship, the medical industry in China needs new policies and Internet means to make a breakthrough. In this paper,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domestic medical industr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medical were studied, the main trends of Internet+ medical development was analyzed, and the practices of telecom operators were introduced. Analysis shows that in the future Internet+ medical will make significant progresses in improving medical experience, precision medical, medical and health collaboration, and health management, etc.

[Key words]Internet+ medical precision medical health management

1 引言

在国家政策和社会热点的催化下,“互联网+医疗”成为了当下最热的话题,“互联网+医疗”对传统医疗模式的变革更是备受关注。2015年是互联网医疗最热的一年,从1月份奥巴马宣布启动精准医疗战略,到阿里巴巴、百度、腾讯纷纷进军医疗健康产业,医疗健康领域终于在中国成为全社会的关注中心。然而,目前国内医疗行业仍存在一些短期内不易解决的问题,“互联网+医疗”能否成为医疗改革的重要抓手,又将会对传统医疗模式带来怎样的挑战与冲击,是值得业内深入研究的课题。因此,本文接下来将首先对国内医疗行业面临的困境和“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然后针对当前的问题,提出“互联网+医疗”的主要发展趋势,最后介绍运营商在“互联网+医疗”领域的应用实践。

2 国内医疗行业的困境

2.1 医疗资源分布不均

国内医疗资源的分布不均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数量不均,主要体现在执业医生总量不足,每千人拥有的执业医生数量不足3人,而且大多数的医生都集中在大医院,公立的大型医院集中了80%的城市医疗卫生资源;其次是水平不均,医生培养周期长成本高,高素质的医生难留基层,造成大小医院医疗水平差距大,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不足,服务质量不高。以上两点导致门诊量过度集中于三甲医院,据统计,国内85%的门诊量都在三甲医院,造成大医院负重过度,小医院无人问津的局面。

2.2 分级诊疗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国内看病难的本质其实很大部分原因是人人都想去三甲,在这方面,国家虽然出台了分级诊疗的相关政策,但始终缺乏可操作的实施意见和指导办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只停留在政策层面,没有明确的细则以及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最后难以落实。另外,医院“被市场”,过度追求名利,导致盲目扩张和过度诊疗。各级医院水平不均、国人传统观念落后以及健康知识缺乏,也导致了“盲目就医”现象的普遍存在,这也是分级诊疗难以实施的原因之一。

2.3 医院收入结构不合理

国家对公立医院的成本补贴有限,而医院又追求行业地位和绩效,不得不走向“市场化”,不断提高收入,不断扩张基础设施。但事实上,国内医疗收入结构长期以来没有改善,医院的收入普遍存在“一低两高”的现象,即医疗服务价格低、医疗价格占比高、医药价格占比高,因此,以药养医、过度检查成为常态。

2.4 药价高,医保支付压力大

传统药品供应链长、流通环节占比大。有资料显示,药品流通部分的成本占到总成本的65%,然而在美国,这个比例仅为5%,这便造成国内医院药品采购高成本,从出厂到医院差价可达几十倍,高药价成为医院的顽疾。同时,国内医保收支结构也遇到了系统性风险,据统计,超过80%的医疗费用是医保支付,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来看,支出增长率大于收入增长率,医保资金未来可能出现亏空,这对于中国医疗来说是个极大的挑战。

3 “互联网+医疗”发展情况

3.1“互联网+医疗”在世界范围受到关注

2014年被业内说是“互联网+医疗”爆发的元年,国内外投融资市场开始大规模投入“互联网+医疗”行业,美国最热投资领域包括医疗大数据分析、消费者参与的医疗保健、数字医疗设备、远程医疗、个性化医疗、大众健康管理等;中国最热投资领域包括基因检测、医药电商、可穿戴设备、移动医疗应用等。

3.2“互联网+医疗”推动传统医疗模式改革

互联网正在逐步改变传统医疗模式,在线医疗服务是互联网最先渗透到医疗领域的服务方式,通过在线技术及移动互联等技术手段,对传统领域进行颠覆式创新,将医疗服务云化,大大改善了患者的就医体验。医药电商的出现使药品供应链扁平化,为线上线下一站式就医服务模式提供了通路,但处方药在电子渠道的开放仍然需要等待破局。

健康管理越来越受到民众的关注,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更愿意付费让自己保持健康,因此催生了保健和健身的市场,基于互联网的智能可穿戴、慢病管理产业集群化趋势显现,其中以体检服务、智能硬件、医疗器械为入口的健康管理模式为目前大热。

由于国内看病难的问题非常突出,在这种形势下,远程医疗因此受到政府的重视,做为一种新的医学服务模式,远程医疗在近几年取得了迅猛的发展。在2014年10月开业的广东省首家网络医院,更是实现了一系列便民的就诊过程。但对于国内现状而言,医保支付是否可以实现线上支付,将成为远程医疗能否成功的关键。

3.3“互联网+医疗”开始全流程渗透

2016年,互联网企业开始关注面向医院的全流程服务,全景医疗的概念开始出现,同时,以提升就医体验为目的的医疗服务O2O模式备受关注,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对医疗活动各个阶段中所产生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处理,医疗大数据被提到重要位置。随着医疗大数据应用的进一步推进,我国当前医疗资源配置碎片化导致的数据碎片化已经成为政府和产业都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的问题,由此引发了产业对电子病历、医疗影像数字化、临床数据、生物医药数据、可穿戴设备数据等领域的关注。

4 “互联网+医疗”发展趋势

4.1 以提升就医体验为目的的服务会一直存在

就医难是国内医疗面临的最大问题,以互联网化为手段,优化就诊流程,提升患者的就医体验,将会成为未来“互联网+医疗”一直关注的问题。因此,一切围绕这个目的的服务会一直存在,可能贯穿医疗服务的全过程,具体可涵盖:医疗资源查找与匹配、网上挂号、在线问诊、远程诊疗、医药电商、移动医疗等领域。

4.2 医疗服务将走向精准化

精准医疗已成为医疗产业关注的热点,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已纷纷启动精准医疗战略,精准医疗强调以个体化医疗为基础,其实质包括两个方面:精准诊断和精准治疗。互联网环境下,医疗服务逐步数字化,这将极大地提高医生与患者直接的相互了解,例如透过先进的影像获取和存储技术,利用大数据分析,获得特定个人的病灶变化情况及同类病例治疗的比较结果,这将为精准治疗提供决策依据。将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精准推送给医生,将医疗服务项目精准提供给患者,实现医疗沟通过程中的双向精准化,才能真正达成精准治疗。

4.3 利用互联网手段促进医卫体系协同是未来几

年的重点

分级诊疗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因此借助互联网手段实现分级诊疗成为了医改的核心,在政策的推动下,该领域将迎来重大的发展。目前国内医院的信息系统孤立,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政策的推进,因此打破医疗信息孤岛是“互联网+医疗”走向发展的基础,建设综合信息平台、突破信息围墙必然是中国“互联网+医疗”取得重大突破的必经之路,在此基础上,电子病历、远程医疗等服务也将推动分级诊疗的进一步落实。

4.4 健康管理将推动个性化医疗发展

“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互联网+医疗”即将带来的真正变革,是从治病转变为防病的健康医学模式。通过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实现对健康数据的采集、计算、分析,从而提供定制化健康管理服务,才能防病于未然。互联网与医疗健康大数据的结合,将实现精准的个性化医疗。未来,将建成各种数据无缝流转,以患者为中心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服务,多个机构、多个角色,可能会基于一个人的完整健康数据来实施共同管理,实现对患者的个性化治疗。这在当前技术发展现实下,已经不是技术创新问题,而只是模式创新问题。

5 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医疗”实践

电信运营商在传统的医疗信息化中主要承担着通信网络的建设和服务。在“互联网+”时代,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以及智能终端的普及成为医疗领域创新的基石。如图1所示,电信运营商顺应“互联网+医疗”发展趋势,利用自身丰富的基础设施资源、关键业务能力与支撑服务体系等优势,以提供信息平台及远程协作服务为切入点,进而向应用服务和生态环境构建发展,推动医疗行业从信息化向互联网化转型升级。

以中国电信为例,中国电信根据自身的能力特点,2015年将人口健康区域信息平台、医疗远程协作、健康管理作为发展“互联网+医疗”的重点。2016年,随着在“互联网+医疗”领域的不断积累,继续围绕就医体验服务、医疗精准服务、医卫体系协同和健康管理定制四个医疗服务环节深入实践,在医疗云网服务能力优化、医疗影像远程诊断服务、居民健康卡等领域重点突破,提供医疗创新服务,并通过广泛开放合作,着力构建“互联网+医疗”生态环境。

人口健康区域信息平台是连接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是不同系统间进行信息整合的基础和载体,对网络和平台服务等能力需求大,符合医疗互联网化发展方向,且与运营商核心能力高度契合。

以医疗影像云和远程医疗为代表的医疗远程协作要求实现影像的无损传输及存储,需要高规格的带宽与存储服务以及优质的网络保障,这些都是运营商的优势所在。

健康管理方面,以健康小屋的模式进行尝试,通过健康小屋聚合服务对象,丰富健康管理入口;开放健康管理云平台,聚合合作伙伴各类外设健康数据;整合后向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实现健康管理与医疗干预。

6 结论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中国患者的权利意识正在觉醒,互联网时代的患者可以通过网络搜索获得全球最新的医疗资讯,他们更加主动地参与医疗决策,今后医患之间不再是命令与服从的关系,而是合作伙伴关系。随着政策、资源及信息技术等层面的发展,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医院收入结构不合理、分级诊疗难以实施等问题将逐一化解。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得知,在“互联网+医疗”的驱动下,医疗机构将建立起以患者为中心的全新医疗服务模式,以改善就医体验为目的,逐步实现医疗诊治精准化、医疗组织协同化、医疗服务个性化,将医疗服务扩展到更大范围。未来医疗新模式将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向共享、协作、个性化方向发展,“互联网+医疗”将会涌现出更多的应用和模式,而这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

参考文献:

[1] 互联网医疗中国会. 互联网+医疗――重构医疗生态[M]. 北京: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 李小华,陈玉兵,赵霞,等. 互联网+医疗[M].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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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孙国强,由丽孪,陈思,等. 互联网+医疗模式的初步探索[J]. 中国数字医学, 2015(6):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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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刘波. 互联网医疗的“开放式监管”[J]. 二十一世纪商业评论, 2015(5): 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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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的目的(篇3)

据公开信息统计,截止2016年11月,全国互联网医院大军已经扩充到约36家。互联网医院不断涌现,相关话题也成为医疗信息化相关会议雷打不动的议题。公立医院互联网医疗之路真如外界所想,呈现出“风风火火闯九州”之景?

“由于文化、体制的差异,与美国互联网医疗明确地以患者为中心,把人的需求放在第一位不同,我国公立医院所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更多地承担了体制,并延续了原有体制顽固的缺点。”在近日举办的北京国际远程医疗高峰论坛上,福州总医院计算机应用与管理科主任陈金雄指出了当前我国公立医院互联网医疗的弊端。

的确,尽管公立医院在我国医疗机构中占据垄断地位,但却面临诸如分级诊疗、多点执业、患者体验、药品零差率等挑战。陈金雄表示,公立医院互联网医疗发展目前虽然受到很多束缚,但依旧是大势所趋。 互联网医院VS传统医疗机构:改良亦或颠覆?

作为2016年医疗行业的一个关键词,“互联网医院”受到的关注可谓不少。不久前,腾讯研究院、动脉网蛋壳研究院联合《2016中国互联网医院白皮书》显示,2016年全国互联网医院大军已经扩充到约36家,其中,已经实现落地运营共有25家。互联网医院为何会在今年兴起?互联网医院目前有哪些问题和挑战?互联网医院未来的发展方向是怎样的?近日在“互联网医院垂直沙龙”上,诸多互联网医院的参与者、观察者就上述话题做了分享和讨论。

互联网医院缘何兴起?

在医生于莺看来,互联网医院主要基于远程医疗的发展而兴起。的确,早在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肯定了远程医疗的重要性,却也明确了远程医疗只有在具有医疗机构资质的机构才可以实行。但随着这种模式的逐步发展,相关政策也开始变得更加开放。

2015年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关于同意在宁夏、云南等5省区开展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目前,这两个并非传统互联网创业热土的省份都有了自己的互联网医院。宁夏目前已有2家互联网医院,贵州更有6家之多。

2015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试点地区50%以上的县成为分级诊疗试点工作2017年的考核标准之一。这份文件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

2015年11月18日,贵州省卫计委、药监局联合印发《贵州互联网医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方案》明确提出了互联网医院的目标和规划;2016年8月15日,贵州省明确提出将远程医疗纳入医保,试点期1年,主要范围是远程会诊、远程检测、病理、影像诊断。今年11月,四川省也文件表示将远程医疗纳入医保报销,并对远程医疗项目制定了详细的收费标准。可以看出,远程医疗政策逐步放开的同时相关细则也在逐步变得完善,而互联网医院的一大核心功能以及核心盈利模式就是远程医疗。

好大夫创始人王航表示,互联网进入到每一个行业里边,都经历了几步,第一步是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平衡、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第二代大家开始介入到流程,介入到服务流程、生产流程、运输流程,比如淘宝其实是商务流程的再造。

这几年各家都在进入流程,当发现轻问诊解决不了痛点问题、最终还是要去医院的时候,大家开始做在线诊疗,这就是互联网医院成立的一个背景。

康康血压董事长曾明发对此表示认同:“互联网医院将以前互联网医疗的轻问诊推入到远程诊疗及诊疗的过程中,由此真正参与到医疗环节中来。”

于莺表示,互联网医院有四大优势:第一,互联网医院能够实现诊断而非仅仅在线咨询;第二,互联网医院能够整合各环节资源,并将治疗延伸到线下;第三,互联网医院能够给实体医院带来医疗品质的提升;第四,互联网医院使在线医疗的医疗属性极大提升。于莺认为,互联网医院与轻问诊相比,它能实现诊断、治疗,通过跟实体医院合作保持处方的合法性。有了诊断、治疗自然就会有随诊,后续的检验检查,包括相关手术操作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医院来提升效率。如果政策放开跨省市多点职业,更多一线城市的大专家就可在线服务更多医疗资源匮乏的地区。

轻模式Or重模式

于莺预判,互联网医院在未来可能拆掉公立医院的围墙,这将是一个趋势。不过,在王航看来,互联网医院目前扮演的角色是盘活而不是重建,是改良而非颠覆。

曾明发认为,互联网医院一定离不开传统的医疗体系和医院,互联网医疗及互联网医院肯定不能解决所有医疗的问题,它只能是传统医疗的补充。

王航认为,当前互联网医疗现阶段的首要任务还是流程再造。“当前,看病贵问题已经得到很大程度得解决,中国整个患者在自付医疗比例已经降到30%了,十年前这个值可能超过50%。”王航说,但看病难依然是行业的痛点,看病难问题的关键是流程问题,主要体现在资源分配不均,特别是无序就诊。

王航介绍说,国内目前有超过一半以上的医疗设备是被闲置的,被大量闲置的资源还包括床位、检查检验中心。另外,国内民营医院的数量已经超过医院总数的50%。但患者就诊目的地依然是以公立医院为主,公立医院依然承载了80%以上的诊疗任务,而民营医院却有大量床位和设备是闲置的。

因此,王航认为这个阶段更应该用互联网这种轻资产方式盘活闲置医疗资源,而不是自建一家互联网医院。

王航认为互联网医院重点要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

1、分诊。互联网医院网上分诊,应该遵循“病情优先”这个原则,不能像线下排队那样浪费资源。互联网医院要考虑优质的医生分给什么的病人,这个问题是要有优质的解决方案的。

2、做远程会诊、远程查房。互联网医院应该把专家的解决方案传递到基层去。“方案要送到基层去,专家要往基层跑,而病人要留在基层。”这正是分级诊疗的要求。想办法让大医院的专家们通过互联网把相应的解决方案送到基层去,这应该是互联网医院完成的基本职能。

比如互联网医院可以重新帮助患者住院和安排手术的流向。传统的飞刀手术流程是自上而下的,而互联网医院则可以自下而上来安排病人。上级医生的方案和专业能力引导基层医生,以调动上级专家的判断能力,调动上级医生整体把控能力。王航预判这种模式将是未来的一个主流。

3、复诊。复诊首先可以提升效率,降低慢病病人去医院的频次,以减少线下医院人满为患的情况。其次,复诊可以解决信任问题。

关于复诊所涉及的检测环节,同样可以解决。王航说到这给自己打起了广告:好大夫有13万活跃医生,这些医生有大量的县级医院、地市级医院资源,可以把检查单分派到医生手上,让患者在当地走医保做检查,类似滴滴打车。王航表示,“检查是公立医院一项很大的收入来源,所以当地医院非常乐意把检查单留在当地。这就可以把当地闲置的检查、检验、影像设备盘活。”

4、向优质的商业医院分流。互联网医院要按照患者的需求去分诊,该去公立医院的分到公立医院,该去私立医院的分到私立医院。

5、家庭医生。在线上应该倡导家庭医生的概念。大医院的年轻大夫,将会成为家庭医生的主流。“因为他们在职业成长期,他的时间更充裕一些,他的服务专业性也会更强。”

6、建立一个患者评价体系。传统医院里面大家都在喊“以患者为中心”,但这句话被贴在墙上,却没有很好地实施到工作中间去。真正以患者为中心,要引入患者的“指挥棒”。来自患者虽然不一定是专业度的评价,但会影响下一个患者决定选你还是选别人。由此可催生出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互联网医院如何盈利

互联网医疗如何盈利是整合行业都的焦点话题,也是一大难题。新兴的互联网医院有哪些正在探路的盈利路径??

现阶段,互联网医院最常见的盈利模式就是做远程诊疗。今年以来,贵州、四川先后将远程医疗纳入医保报销。第二种盈利模式就是做药品销售。患者在互联网医院拿到处方后,即可在互联网医院下单实现药品送货上门,这个环节中,互联网医院和医院药房之间应该有一定利润的分成。此外, 做“健康管理”也是众多互联网医院实现盈利的一个方向。

健客首席战略官周峰表示,互联网医院上的一大核心需求是慢病人群复诊购药。“慢病患者的很多复诊完全可以通过线上沟通来解决,而购药这个环节则需要医药电商来配合完成。”医药电商对接互联网医院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复诊患者的购药需求来增强互联网医院的渗透力。

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其发展初期必然会遭到外界质疑,也会面临种种挑战。目前互联网医院从国家层面仍未有明确的定义和规划,均是各地政府在做相应的试点,因此互联网医院对政策具有高度依赖性,且目前具有很强的地域性。此外,大多数患者的就医习惯目前仍是偏好传统大型医疗机构,这意味着互联网医院需要花费一定时间来慢慢培养自己的用户。 公立医院应如何开展互联网医疗

公立医院发展互联网医疗,往往与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紧密结合。事实上,在医院信息化管理者眼中,现有的大多数“互联网医院”往往以偏概全,将互联网医院具有的一部分功能称作“互联网医院”。

什么样的医院才算得上真正的互联网医院?

“互联网医院是个宽泛的概念,真正做得好的互联网医院,需要具备网上诊疗系统、医患服务系统、协同办公系统、健康管理系统等4个系统。”福州总医院计算机应用与管理科主任陈金雄这样认为。

互联网医院应包括四大系统

互联网医院网上诊疗系统是以医疗为主体的业务系统。以福州总医院互联网医院为例,目前包含在线问诊、电子处方、药品配送、线下问诊等功能。网上诊疗系统主要针对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患者,对于急性病和疑难杂症,陈金雄坦言,目前还不适合利用网站诊疗系统进行诊断。

互联网医院医患服务系统,分别为患者和医生提供就医和诊疗服务。仍以福州总医院互联网医院为例,目前构建了患者端、医生端,以及相应的云平台,为患者提供预约挂号、就诊导航、移动支付、报告查询等服务,为医生则提供患者管理、预约管理、随访管理、在线问诊等。此外,还将排队预约、检验检查、数字签名等配套系统融入其中。陈金雄坦言,尽管这些是配套系统,但是如果做得不好的话,互联网医院系统也很难做好。

在他看来,医院内部的闭环医嘱管理,依然是做好医患服务系统的前提和基础。“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为核心、以遗嘱为主线,通过医嘱来驱动患者流、医嘱流、配药流和物资流,网上诊疗和患者服务会做得更好。”

此外,在高业务量和不断增加的病人面前,医院传统的物理办公室效率弊端不断显现,移动办公成为大趋势。据了解,目前很多医院已把移动办公放到网上,构建协同办公系统。站在医院信息化角度,陈金雄把互联网医院协同办公系统定位成一个领导机关办公门户、医院工作流程中心,所有的相关业务都放在协同办公系统上面。

在他看来,以上三个系统再加上健康管理系统,才能构建起一个完全意义上的互联网医院。

基于医院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医疗发展趋势,陈金雄预测,未来互联网医院将有两个平台:一个是病人的云端服务平台,一个是针对医院内部工作人员的云端平台。

借力互联网医疗

拓展医院新渠道

事实上,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是与医疗信息化交织在一起的,但与传统医院信息化建设相比,却又显得与众不同。这种与众不同体现在,互联网医疗能为公立医院建立新的渠道。

众所周知,传统上,公立医院是没有渠道的,但没有渠道正是医院的渠道所在,以致于病人都往同一家医院涌。在互联网时代,通过互联网医院,患者可以跳过医院,直接与医生进行连接,在这种情况下,公立医院没有渠道的“渠道生存法”已经行不通了。在陈金雄看来,这是医院新的渠道对旧渠道颠覆的必然趋势。

医院旧的渠道已死,面对新的渠道,又该何去何从?陈金雄表示,以互联网医院为代表的互联网医疗正是未来医院的新渠道所在,在互联网潮流下,医院要更多地学会建渠道。“医院通过互联网医疗建立自己的渠道,并形成生态链,没建立渠道的医院,口碑和服务体验可能受到影响,难以吸引住患者了。”

目前,病人到医院看病,核心流程只有问诊、检查、诊断、取药四个环节。其他环节都可以运用互联网医疗的形式去掉。

互联网医院亮点频现

在医院,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虽然刚刚兴起几年,虽仍存在诸多短板,但不管是对患者还是对医院,作用都可圈可点。在陈金雄看来,现阶段以互联网医院为代表的互联网医疗有以下四个亮点:

1. 协作门诊。D2D,即医生跟医生之间进行业务的协同。通过互联网医院,上级医院医生为边远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协作门诊。通过福州总医院互联网医院,海岛官兵可就近在地方协作医院进行在线诊疗,并通过地方协作医院向总院转诊。

2. 网络医生服务、辅助诊断服务、特色技术服务、一体化培训服务。目前,这类做得比较好的是广东省网络医院。其具体做法是,在13个乡镇卫生院建立网络医院接诊点,县网络医院、省网络医院通过接诊点为乡镇卫生院提供疑难病例会诊讨论、急诊急救指导等医疗服务支持;相关诊断设备配置到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据通过互联网传输到省网络诊断中心,由省网络诊断中心统一诊断,结果回传给基层医疗机构和网络医生。

3. 线上线下的结合。患者通过互联网医院做健康咨询、轻问诊,线上由医生开出检验检查申请单,线下实体医院进行预约、检查。

4. 统一平台门户。陈金雄介绍,目前做得比较好的是华西第二医院。患者端,基于微信服务号和应用号对患者进行统一管理;医生端,全部基于微信企业号,开展包括移动办公、病人管理、院内查房、网上查房。

公立医院互联网医疗建设何去何从

当传统医学向现代医学转变的时候,就不再是单打独斗,互联网医疗更强调业务的协同,导诊、挂号、检查、手术、用药等患者服务在互联网+医院时代都需要协同起来。这时,医学就迈入了5P医学时代。

陈金雄介绍,5P医学时代,医疗生态环境将从疾病诊疗转变为健康管理,患者服务、支付、健康与疾病管理等将转移到线上,医疗付费模式将从按项目付费向按价值付费转变,大数据分析、机器人等在诊疗中会发挥更大作用。

在这种大趋势下,公立大型三甲医院如何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陈金雄表示,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也是互联网医疗的生命线。完全禁止,不利于新技术的应用和新医疗模式探索;完全放开,对患者安全不负责任。

公立医院要想更好地发展互联网医疗,第一,必须加强监管机制建设,建立医师网上执业规范、网上医疗行为规范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第二,在业务模式上,建立多方受益的有效激励机制;第三,在服务模式上,真正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构建与数字化医院相适应的诊疗流程。如统一的服务窗口、统一的门户网站、统一的呼叫中心和患者云服务系统,在患者提出服务前预知服务需求,提前安排服务;第四,建立患者服务中心、网络医学中心和统一的患者服务系统。 医改下的互联网医院悖论

在医改推动下,公立医院来自药品的收入正在大规模的削弱,为了弥补由于药品收入减少而带来的亏空,公立医院正在从两个方面来推动自身业务的转型。第一方面是继续走隐性以药养医的路径,无论是传统的药房托管,还是开发新型供应链业务或者自营药店,都可以继续维持原有的药品收入,抵消政策带来的影响。但这一路径最大的挑战是风险的不确定性,如果政策对这类业务加强控制,将导致整个模式的无法维系。

因此,公立医院更多的还是会从第二方面来提升收入,这主要源自对服务性收入的提升,除了政策明确支持的服务性收入提升之外,要弥补缺口还可以从特需服务和PPP模式入手,近来北京开放特需服务的价格也可视为政府对于公立医院补充缺口的需求认同。由于缺口较大,公立医院未来可能在服务方面会有持续的创新,来提升总体的营收。

从上述两个角度来看,当前的互联网医院的发展与公立医院自身需求既有潜在的冲突,也存在合作的可能。对于能够为公立医院导流和扩大其总体营收的服务项目,公立医院都将非常欢迎,而对于不能为其补充缺口甚至要拆台的模式,公立医院将会非常排斥。那些在医院之间或医联体内部进行远程会诊或其他远程医疗的模式还是能获得一定的发展,但由于他们并不需要第三方的平台,也就不在以平台为特性的互联网医院的讨论范围。

因此,依赖于公立医院的互联网医院发展将面临一个内在悖论。一方面,互联网医院有助于为医院导流,一些通过远程无法给出明确诊断的用户将直接进入线下医院,但另一方面,互联网医院占用医生时间和精力开展低价值业务,不利于集中优势开展如特需或新合作项目的高价值业务。而且如果医院自身有隐性的以药养医业务,互联网医院还要让渡药品收益给第三方,对公立医院来说有些得不偿失。对于公立医院来说,到底要不要发展互联网医院或者允许医生去参加互联网医院的业务,其核心是对自身利益的考量。

对于类似广东二院这样的二流三甲或者一部分二级医院来说,发展互联网医院是利大于弊的。因为这些医院在市场竞争中长期处于劣势,无法和同一区域的顶级三甲相抗衡,通过让渡一部分药品收益换取更多的客流是更为划算的。而且,以单家医院为核心可以尽量控制优质医生的参与,有助于总体优化医疗资源。

而对于以多点执业为核心的互联网医院,公立医院总体会认为是利弊参半或者弊大于利的。这类医院主要依靠名医资源为招牌,提供复诊或者慢病管理等模式。但首先,这类业务对于医院来说都是低价值业务,如果让高年资的医生或名医参与是不划算的,事实上也确实是医疗资源的浪费。对于医生来说,如果不是为了科研需求,互联网医院对自身业务的导流效果目前并不明确,是否值得占用大量精力参与还有待观察。

其次,随着公立医院加大开发特需业务和PPP模式,优质医疗资源将向高价值业务倾斜,这对普通医生来满足日常业务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各类医生将更多满足本院的业务需求,多点执业的频次将日益降低。如果公立医院未来持续开发更多业务来弥补收入缺口,依赖多点执业的互联网医院是会受到持续挤压的。另外,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如果公立医院还拥有隐性的药品业务,更是希望医生将病人都导流回医院,而不是将处方外流到第三方。

因此,在医改对公立医院的压力日益加大之后,互联网医院在中国的发展本质上仍是医院扩张的工具,而非控费或优化医疗资源的工具。与民营医疗一样,互联网医院在未来将受到市场持续的挤压。 互联网医院的价值和局限

作为远程医疗的一部分,互联网医院主要是为用户提供线上问诊服务。与线下的传统问诊服务相比,远程问诊可以较为高效便捷地解决一部分直接而明确的需求。从当前的供需矛盾中可以看出互联网医院的价值和局限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面向小病的远程问诊。这种模式在美国的价值医疗的控费需求推动下,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在中国市场的发展并不如人意。这其中核心的原因是线下医疗服务难以满足线上需求。正如之前所分析的,中国用户在线下都无法对基础医疗产生信任,更无法要求其在线上信赖以基础医疗为核心的服务,而三甲医院本身在线下已经超出其整体负荷,更没有时间和精力在线上为用户提供服务,这与美国基础医疗自身发展较好并长期获得用户信任是完全不同的。

因此,目前针对小病和慢病为主的互联网医院模式只能通过依托于某家三甲医院来提供服务才能得到发展,成为三甲医院扩张和发展的工具。从实际需求和效果来说,这一类型的互联网医院仍有其一定的价值,特别是针对开药门诊和普通疾病的咨询都有着替代的作用。目前有大量基层的门诊和一部分的三甲医院的门诊都属于开药门诊,这类人群一般都是有慢病和长期康复需求,他们更多的是需要医生查看他们的检验数据并做出诊断。还有很多青壮年的小病患者,比如感冒咳嗽等疾病,只要问一些基本的问题再配以一些基本的药物就能恢复。这类人群由于较为忙碌,抽出时间去大医院排队较为困难,如果在线上能解决一部分问题他们还是会尝试去使用。

不过,出于对基层的不信任,病人愿意接受的这类远程问诊服务的前提是提供服务的医生来自三甲医院,而非来自基层,这就限死了这类模式发展的规模,因为三甲医院的医生平时较为忙碌,即使通过合理排班来提供服务也是时间相对有限的,而医生是一个长期经验积累的职业,无法像流水线那样大批量复制,对于小病这类发生频次较高的常规问题,靠大医院医生提供服务的最终结果是供给匮乏,病人无法得到较好的服务,这种模式也没有办法被大规模复制。

第二类是以慢病和康复管理为主的远程问诊。这种类型的互联网医院在美国并没有类似的独立第三方公司,更多的仅仅是属于基础医疗服务的一部分,通过增加互联网的手段来为病人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通常慢病和康复管理主要提供疾病管理而非问诊,更多的是通过医生助理或护士来进行服务。

在中国,独立的慢病管理公司发展已有好几年,但瓶颈非常大,这些公司同样紧盯三级医院的医生来提供慢性病领域的专科服务,这与中国用户不信任非三甲医院的服务也有着很大的关系。但三级医院的医生时间和服务动力有限,而慢病管理和康复属于长期服务,因此和三级医院医生的定位并不匹配。

因此,如果要发展通过远程问诊来进行疾病管理的,就必须配合线下的基础医疗来发展真正多层级之间的协作。通过三甲医院的定期远程问诊服务加上基层医疗机构的长期健康管理,中国的慢病和康复管理或许能走出一条适应当前国情的道路。这样的模式对于用户有很大价值,但实施起来难度却非常大,特别是要调动体制内的各个医疗机构的合作并不容易。当然,借助某些地区有特色的分诊体系会有一些帮助,但如何构建一整套体系仍需摸索。

再次,针对急症的远程医疗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如果有政策的推动,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同能够有效地展开,这一模式未来的发展空间很值得期待。中国医疗资源分布极度不均,优质医疗机构都集中在一二线城市,这制约了急症患者获得最快速有效的治疗时间。因此,如果仿照美国的模式,未来在各个地区建立区域应急处理中心,再与区域内的基础医疗机构进行紧密合作,为面临中风等急症的患者提供及时远程医疗服务,这将是一个值得快速切入的市场。但这样的市场仍需一定政策的支持,比如医保的覆盖、体制内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如何定价。

最后是针对大病的远程会诊。针对大病的远程会诊早就展开,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远程会诊的有效性正逐步提高,特别是随着远程视频技术的发展和云端存储和传输的发展,参与会诊的专家可以准确地获得病人的信息,做出有效的诊断。但是,这类远程会诊较难做大规模,主要原因是目前远程会诊无法使用医保,虽然这项服务在某些省份已经展开试点,但毕竟总体需求量仍有局限,难以成为一个真正的产业,只能作为医疗服务的有益补充,在跨区域的多层级之间的医疗机构之间展开。

互联网医疗的目的(篇4)

在“互联网+”背景下,传统医疗模式正在面临着巨大挑战,以医院为中心的诊疗运营方式和“以药养医”运营状况,逐渐转变为互联网医疗的新模式。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放开后,为互联网医疗的新模式带来了提供保障。互联网医疗模式下,医疗重心从“医院”逐渐转向“多点执业”,医生在医院以外行医具有了法律依据。因此,互联网医疗已成为商业蓝海,显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一、互联网医疗的特点

互联网在医疗的内容十分丰富,包括以互联网技术、平台为载体的健康教育、远程会诊、在线疾病咨询、医疗信息查询、电子健康档案、远程医疗、疾病风险评估、疾病康复等多种形式的健康医疗服务。互联网医疗利用互联网先进技术,为传统的医疗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动力,极大地促进了医疗技术和诊疗手段的发展,提高了医疗诊断效率,对于解决我国医疗资源不平衡,以及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发挥了重要的影响作用,昭示了我国医疗行业发展的新方向。目前,互联网技术在我国医疗行业已经得到了相当好的发展,这也是由互联网自身所具备的诸多优势决定的。互联网医疗有以下几方面特点:智能化,互联网技术使得许多传统的医疗方式发生改变,患者能够通过许多先进的医疗设备方便快捷对自己病情进行诊断。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只需要在手机上下载一个APP,如AliveCor等,可及时了解自己心率。专业化,互联网的普及能够让医疗机构建立更加专业的网络系统,如医生网络社交平台,医生们既可以在这个平台上互相交流学习,也可以利用自己专业知识来为患者解决健康方面问题。如今,这种“网上医院”的方式已经逐渐普及开来,在为患者制定专业的、个性化的解决方案的同时,大大降低了医院的接诊压力,提高了医院的工作效率。便捷化,互联网技术使患者咨询病情、治疗疾病都获得了极大便利,通过网上医疗、网络远程手术、网上健康检查系统、网络药品管理等,患者就能清晰了解自己病情,并根据网上医生指导获得解决方案,大大节省了医患双方时间。

二、从传统医疗向互联网医疗的转变

传统医疗模式逐渐向互联网医疗模式转变主要表现在:第一,医患关系重构。互联网医疗的普及使医患关系得到了根本转变。传统医疗模式下的患者处于被动地位,加之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许多患者往往不能够及时准确了解自己的病情,延误最佳治疗时间。互联网医疗使患者的就医思维发生很大改变,就医时首先在网上寻找病情解决方案,亦可在网上与医生沟通,评估医疗解案。第二,医疗运营模式创新。传统医疗模式下,医院多为垄断经营,公办医疗机构往往不重视经营。互联网医疗兴起使得医疗行业的竞争加剧,患者在日益增多的医疗机构服务中占据主导地位,具有很大的选择空间。医疗机构想要获得经济效益,就必须转变传统的经营理念,在渠道、产品、服务等多种营销渠道上加大投入力度。第三,医疗信息管理创新。互联网医疗模式下,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不断完善,利用互联网手段设置管理信息系统的方法已经完善。绩效考核、成本核算、人财物轨迹追溯都有章可循,可以对全院的员工数据信息进行全程实时监控。第四,盈利模式创新。“以药养医”是传统医疗的痼疾,但传统医疗的医生服务费很低,盈只能通过药品利润来实现。这种盈利模式造成医药费用虚高,也使医生职业道德观念降低。医院盈利只能通过提高药价来实现。在互联网医疗模式中,医院可以通过远程咨询和在线诊断,整合资源来提升实体医院的品质。医生和医院的盈利点逐渐增多,“以药养医”模式也可以得到根本改观,对于患者来说,则使他们医疗成本大大降低。

三、互联网医疗的优势

互联网医疗相较传统医疗,有其独特的、不可比拟的优势,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提高医疗机构效率。互联网实现了医患互动的紧密连接,可以便捷地实现查房、输液、诊断、挂号和化验等环节数据的及时共享。目前,医院APP已有2000多种,通过建立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让患者及时获得诊疗信息,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第二,降低看病成本。医疗网站是互联网医疗模式下的服务产品之一。医疗网站可以突破时空限制,患者看病成本大大降低。利用医疗网站,患者可以在网上提前将病情告知给医生并预约,医生与患者可以通过视频、语音进行沟通,进行诊断并给出治疗建议,患者可就近寻找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第三,具有极强隐私性。医疗网站实现了患者与医生的远程沟通,对于患者隐私起到了很好保密作用。由于传统观念影响,患有性病、妇科病、生殖疾病、心理疾病患者,往往不愿意到医院里就医,很容易使病情恶化。互联网医疗使医患双方无需面对面就诊,不必担心隐私信息泄露。第四,有利于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目前,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许多老少边穷地区医疗条件、医疗技术落后,而互联网医疗模式则可以快速地通过网上医疗、远程就诊的方式将发达地区的优质医疗资源覆盖到这些地区,实现资源共享,促进贫困偏远地区的医疗环境的改善。

参考文献:

[1]郑杰.基于移动互联的医疗信息平台构建与模式研究[J].电子科技大学,2015.

互联网医疗的目的(篇5)

关键词:

互联网医疗;医疗创新;营销模式

在“互联网+”背景下,传统医疗模式正在面临着巨大挑战,以医院为中心的诊疗运营方式和“以药养医”运营状况,逐渐转变为互联网医疗的新模式。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放开后,为互联网医疗的新模式带来了提供保障。互联网医疗模式下,医疗重心从“医院”逐渐转向“多点执业”,医生在医院以外行医具有了法律依据。因此,互联网医疗已成为商业蓝海,显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一、互联网医疗的特点

互联网在医疗的内容十分丰富,包括以互联网技术、平台为载体的健康教育、远程会诊、在线疾病咨询、医疗信息查询、电子健康档案、远程医疗、疾病风险评估、疾病康复等多种形式的健康医疗服务。互联网医疗利用互联网先进技术,为传统的医疗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动力,极大地促进了医疗技术和诊疗手段的发展,提高了医疗诊断效率,对于解决我国医疗资源不平衡,以及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发挥了重要的影响作用,昭示了我国医疗行业发展的新方向。目前,互联网技术在我国医疗行业已经得到了相当好的发展,这也是由互联网自身所具备的诸多优势决定的。互联网医疗有以下几方面特点:智能化,互联网技术使得许多传统的医疗方式发生改变,患者能够通过许多先进的医疗设备方便快捷对自己病情进行诊断。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只需要在手机上下载一个APP,如AliveCor等,可及时了解自己心率。专业化,互联网的普及能够让医疗机构建立更加专业的网络系统,如医生网络社交平台,医生们既可以在这个平台上互相交流学习,也可以利用自己专业知识来为患者解决健康方面问题。如今,这种“网上医院”的方式已经逐渐普及开来,在为患者制定专业的、个性化的解决方案的同时,大大降低了医院的接诊压力,提高了医院的工作效率。便捷化,互联网技术使患者咨询病情、治疗疾病都获得了极大便利,通过网上医疗、网络远程手术、网上健康检查系统、网络药品管理等,患者就能清晰了解自己病情,并根据网上医生指导获得解决方案,大大节省了医患双方时间。

二、从传统医疗向互联网医疗的转变

传统医疗模式逐渐向互联网医疗模式转变主要表现在:第一,医患关系重构。互联网医疗的普及使医患关系得到了根本转变。传统医疗模式下的患者处于被动地位,加之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许多患者往往不能够及时准确了解自己的病情,延误最佳治疗时间。互联网医疗使患者的就医思维发生很大改变,就医时首先在网上寻找病情解决方案,亦可在网上与医生沟通,评估医疗解案。第二,医疗运营模式创新。传统医疗模式下,医院多为垄断经营,公办医疗机构往往不重视经营。互联网医疗兴起使得医疗行业的竞争加剧,患者在日益增多的医疗机构服务中占据主导地位,具有很大的选择空间。医疗机构想要获得经济效益,就必须转变传统的经营理念,在渠道、产品、服务等多种营销渠道上加大投入力度。第三,医疗信息管理创新。互联网医疗模式下,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不断完善,利用互联网手段设置管理信息系统的方法已经完善。绩效考核、成本核算、人财物轨迹追溯都有章可循,可以对全院的员工数据信息进行全程实时监控。第四,盈利模式创新。“以药养医”是传统医疗的痼疾,但传统医疗的医生服务费很低,盈只能通过药品利润来实现。这种盈利模式造成医药费用虚高,也使医生职业道德观念降低。医院盈利只能通过提高药价来实现。在互联网医疗模式中,医院可以通过远程咨询和在线诊断,整合资源来提升实体医院的品质。医生和医院的盈利点逐渐增多,“以药养医”模式也可以得到根本改观,对于患者来说,则使他们医疗成本大大降低。

三、互联网医疗的优势

互联网医疗相较传统医疗,有其独特的、不可比拟的优势,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提高医疗机构效率。互联网实现了医患互动的紧密连接,可以便捷地实现查房、输液、诊断、挂号和化验等环节数据的及时共享。目前,医院APP已有2000多种,通过建立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让患者及时获得诊疗信息,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第二,降低看病成本。医疗网站是互联网医疗模式下的服务产品之一。医疗网站可以突破时空限制,患者看病成本大大降低。利用医疗网站,患者可以在网上提前将病情告知给医生并预约,医生与患者可以通过视频、语音进行沟通,进行诊断并给出治疗建议,患者可就近寻找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第三,具有极强隐私性。医疗网站实现了患者与医生的远程沟通,对于患者隐私起到了很好保密作用。由于传统观念影响,患有性病、妇科病、生殖疾病、心理疾病患者,往往不愿意到医院里就医,很容易使病情恶化。互联网医疗使医患双方无需面对面就诊,不必担心隐私信息泄露。第四,有利于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目前,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许多老少边穷地区医疗条件、医疗技术落后,而互联网医疗模式则可以快速地通过网上医疗、远程就诊的方式将发达地区的优质医疗资源覆盖到这些地区,实现资源共享,促进贫困偏远地区的医疗环境的改善。

参考文献:

[1]郑杰.基于移动互联的医疗信息平台构建与模式研究[J].电子科技大学,2015.

互联网医疗的目的(篇6)

春雨医生拥有数十万的注册医生和数千万的注册用户,可以说是连接医患双方的重要桥梁。但由于国家政策和行业门槛等方面的原因,春雨医生每年近亿次的咨询量,想要变现并不容易,这也是当下互联网医疗面临的共同难点。

如果没有线下医院作为支撑点,互联网医疗落地将非常困难。只从事健康咨询,就无法提供实质意义的诊疗服务,难以建立起自己的商业模式。春雨医生之前也推出过自己的诊所计划,采取“轻资产”模式挂靠线下医院,即通过合作的形式开展线下医院。虽然对外打出春雨诊所的牌子,但更像是医院的VIP诊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诊所。春雨“私人医生”把平台的健康服务与合作医院的线下诊疗无缝连接起来,通过收取服务费的方式为用户提供从咨询到诊疗的一条龙VIP服务,同时为挂靠医院带来了患者资源和收入。

而这次普安春雨云医院的成立,则是春雨医生想借线下诊所突破政策困境,直接把平台用户导流到自己的医院,形成从咨询到诊疗的闭环,从而确立自己的商业模式。

现在回过头来看春雨医生的免费开放策略,就容易明白这样做的真实意图。表面看是为给在线问诊需求的服务商提供了增值服务,实际上是想通过这些硬件厂商、APP、网站和微信公号争取到优质的广告位,成为自己不用花钱的导流平台。当然目前就整体而言,双方还是互助共赢的态势,但从长久来说,这是春雨医生的一步好棋。

优势和困难并存,互联网医疗发展不易

与春雨医生一样看中互联网医疗,开设线下医院落地的移动医疗公司也不少。比如丁香园,它的做法有所不同,一开始走的就是自建医院的路子,相对是偏重资产模式。应该说,互联网医疗落地带动医疗业务发展的构想非常好,但真正想实现并不容易。

互联网医疗有着显而易见的一些优势。第一,互联网突破地域和物理空间的限制,让更多偏远或不便出行的患者能够方便地享受到医疗服务。第二,可实现24小时咨询服务,患者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专业医生的帮助,便于控制病情。第三,有利于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利用率,缓解我国医疗资源不均衡的矛盾。

但是,互联网医疗现阶段面临的困难也同样不容忽视。首先,国家关于互联网医疗的政策尚未明确,如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的认可和医疗数据的监管等,这一切还有待于试点后的政策推动。其次,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互联网医院很难吸引优秀医生,服务质量不易提高。再次,互联网医疗硬件尚处于起步阶段,很多疾病必须到线下医院就诊,使得互联网医疗的诊治范围比较有限。最后,互联网医疗是个新鲜事物,其医疗安全问题尚未得到验证,加上之前网络医疗广告的不良影响,民众接受还需要较长的时间过程。

互联网医疗,向左走向右走?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寻医问药网和就医160网两家老牌互联网医疗公司深陷裁员门的消息,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困境再次成为焦点。之前818医药网和51健康网等27家小有名气的移动医疗公司已宣告“阵亡”。其实从春雨医生求变的一系列措施中,也不难看出互联网医疗公司们其实过得并不好。而互联网医疗终究是要落地为患者服务,春雨们的开线下医院策略在方向上没有问题,但每家的具体做法则各有不同。从目前的市场状况来看,从下面几个方向着手相对而言可能更有效率:

互联网医疗的目的(篇7)

2016年医疗行业暗流涌动,在“互联网+”的热力下,医疗行业的整条产业链均在进行线上线下融合,行业突破重构一触即发。

国内的政策环境促进医院信息化改革。很多医院通过如卓健科技等科技公司,开发医院自己的APP、SaaS系统,完善院内信息化的基础建设,为将来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内容奠定发展的基础。

对于医务人员群体,2016年是“突破年”。随着政策、制度的慢慢改变,医生这一群体的执业模式、收入来源、工作内容等都发生一定的变动。有些医生开始探索新的执业模式,比如张强医生集团、华夏病理医生集团;有些医生在工作中愈加信赖如杏仁医生等行医辅助工具;也有更多的医生开始在好大夫在线、春雨医生等平台上,接触轻问诊,构建医患新关系,打造医生的个人品牌。

药械行业纷纷进行线上线下融合。线下连锁药房开始大举进军智慧医疗行业,构建智慧医疗生态圈,如七乐康,叮当快药等;线下连锁器械机构也自建线上平台,缩短流动链条,将医疗器械直接对接C端用户,如康复之家等。

医疗细分行业也在不断发力重构。体检领域有美年大健康和慈铭体检共同开发的“记健康”等项目,进行线上线下信息的打通和服务的一体化;健康管理领域有碳云智能等项目,通过生命大数据对患者进行健康管理,整合相关产业链资源。

移动医疗+保险成为行业热点。一些保险机构如泰康在线,通过人寿保险覆盖投保人出生、教育、投资、生病、意外、养老以及死亡的所有保障与服务,形成全过程的“健康管理+财富管理”的闭环模式,成为保险机构进军医疗行业的典型案例。这些保险机构与移动医疗项目的合作模式,也是今年创投圈探讨的热点话题之一。

投资机构对医疗行业的特殊性达成共识。从相关数据来看,2015年融资数千万级别的公司数是最多的,占45%,融资数百万的占比39%,证明投资者普遍开始对医疗行业赚钱慢、难的现状有了足够的认知,对项目的评估更趋于理性,也更倾向投资中早期医疗垂直领域的项目。比如普华资本投资了爱宠医生、好孕帮等项目,细分垂直且前景广阔。

面对行业剧变,从业者应该用更加开放的心态加强沟通合作、勇敢的直面行业问题、积极寻求解决方法,本次医疗分论坛的主题定在“突破・重构”是因为主办方认为新的事物会对原有框架形成冲击,这种冲击的结果很有可能不是对原有产业的“修修补补”,而是在另外一个维度搭建一个全新的产业链。

春雨医生创始人张锐:医疗行业的未来趋势

谈到未来趋势,张锐在会上表示,未来医生开除医院会星火燎原,从今年从去年开始已经存在这种局面,医院是医生的组织体是一种结构,在这种结构下会有一些问题,未来会有更多医生主动开除医院。

第二是草根医院逆袭。他在一线跑基层的医院社区医院乡村医院时了解到,看到乡村医院有逆袭的冲动,投资者也会对这样的趋势感兴趣。

第三魏则西分水岭。也许再过一年或许对这个问题看得更加清楚,中国医疗本身是阴阳两重天的市场,公立医疗是卖方市场,民营医疗是买方市场,要购买流量获取患者,最重要的流量来源是百度。一说起联邦和莆田医院很不屑,但是在中国,莆田帮的互联网营销真的很厉害。

但这个延续了5-8年时间民营医院的获客方式在今天魏则西事件后有巨大的分水岭,对患者来源形式将会起到很大的变化。无巧不成书,张锐在魏则西事件之后,接触到几方,了解到这个事件不是单单的百度公关危机的事件,是中国社会化办医的分水岭。

最后一个是医院的互联网“”。很多医院在做互联网,但是并不能解决根本性的问题。比如王航做的互联网医院,微医做的互联网医院他们背后都有很深的动机,商业化机构或互联网公司做的互联网医院,模式介入互联网医院或医院盲目上互联网项目,或和互联网对接做互联网两个动机是不一样的,呼吁传统医院跟传统搞互联网的公司讨论一下互联网医院是什么,比盲目上好一些,虽然这里面有很大的商业价值。

卓健科技创始人尉建锋:传统医疗如何连到线上

从国家今年年初到三月份前一季度出现很大的问题,民间投资下滑60%,国家在找为什么下滑的原因。移动医疗是典型的例子。

去年前半年发生了移动医疗非常热,现在冷静下来了,尉建锋说,“移动医疗除了存在很多泡沫,更多需要国家解决落实更新的一些制度。”八部委与企业一道做了大量移动医疗发展远程医疗发展国家亟待解决的问题,助推我国医疗行业的发展,为互联网医疗创业减轻负担或者扫清障碍。

尉建锋原本就是一个医生,作为行业内人士,他一直认为医疗的核心不仅是挂号和服务,真正的在于诊断和治疗。医院里的协同治疗包括手术和药物的处理,真正产生数据积累和垂直挖掘是有价值的。

传统医疗在转型,希望用互联网的新手段把服务搞好。公立互联网医院有95%和5%的区别,所有医疗资源增加大部分还在医院里。的包括医生集团、互联网医院产品,占5%左右。

5%如何颠覆95%?在近年实现具有一定难度。

如何让现线下的医院做到有互联网医院产品?卓健科技在这方面做了深入探索,尉建锋表示,他在医院用5年时间梳理了医院内部的需求。

“理论上来讲,除了必须要跑到医院的大问题,其他所有的事情,都能在互联网解决。”他说,“现在解决了几个入口,一个是网络诊间,通过APP等各种渠道可以进到网络诊间,通过配套后台可以配套各种服务。还有医护随访、医生自由排班,可以帮传统的大医院提高其诊疗体验。”

除此之外,包括对患者的远程视频门诊,这种需求是比较热门的。视频门诊包括各个渠道的入口,多种渠道的方式。还有预约诊疗,医疗核心业务还是在诊断和治疗,是基于医院的诊断治疗,检查是诊疗很重要的部分,在互联网平台上提前预约检查,配有便捷的支付流程,提高了消费者的体验度。

互联网医疗的目的(篇8)

1、武器一:将医疗数据转化成生产力

当前,我国医疗数据共享、开放面临“三座大山”。一是数字化程度不高导致“原材料”缺乏,我国医疗行业每年的IT投入规模仅占卫生机构支出的0.8%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3%-5%的水平;二是标准不统一导致数据无法流动,由于数据采集交换标准、接口不统一,医院内部及医院之间多无法实现互联互通;三是隐私壁垒导致数据无法大规模使用。

互联网强大的连接力,让医院、医生和患者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庞大医疗数据,若能打破横亘在数据联通前面的“三座大山”,就能实现定制化医疗服务、提高医疗生产力,进而重构整个医疗体系。

一方面,医疗服务消费者端数据应标准化与开放共享。这涉及患者满意度调查、药物不良反应、可穿戴设备采集的健康数据等。另外,基于医联体、医生集团等实现区域数据共通;此外,鼓励互联网公司与医疗机构合作共享数据。腾讯近期与贵州百灵达成“互联网+慢性病医疗服务”战略合作,双方将依托腾讯丰富的用户数据基础,构建慢性病用户大健康数据中心,贵州百灵则基于这些数据研发、生产、临床检测相关药物,为患者提供全面的远程医疗咨询、管理与诊疗服务。

2、武器二:鼓励医生、医院主动拥抱互联网

医疗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壁垒。相比英国每10000病人配有27.4名医生的水平,我国仅能达到17.4人,优质的医生资源极度稀缺。通过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医生的工作效率,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医生的短缺,但仍是以医生的参与为首要条件。因此,如果“互联网+”医疗,没有医生/医院的深度介入,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等问题就得不到实质解决。

国外面向医院、医生、零售药房、制药企业的“互联网+”医疗创新加速涌现和迭代,在提高医生工作效率、扩展服务时空性、最大化医疗资产利用率、加快新药研发速度等方面表现突出。

3、武器三:线上线下连接解决患者“心塞”难题

目前,超过7000个医疗政务微信公众号正在帮助众多医疗机构优化医疗流程、提高医疗效率,直击“三长一短”、医患关系紧张、三甲医院人满为患、看病贵、看病没“售后服务”等“心塞”问题。

例如,通过预约挂号、分诊导诊、检查检验报告查询、支付结算等就医全流程的互联网化与再优化,能够有效节省排队候诊时间,进而缩短看病出行时间。同时还能有效分流医院挂号窗口和缴费窗口的压力。

4、武器四:由慢病管理切入”60+“市场

“60+”医疗健康服务是指面向60岁以上人群提供的的互联网医疗产品与服务。随着互联网医疗产业的不断扩大,面向”60+“消费者的慢病管理、健康服务、养老服务,逐渐成为互联网医疗的重点。

面向老年人口的远程检查和监测、生活方式管理、可穿戴式给药、药物依从性管理等医疗健康服务将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腾讯年初推出的血糖仪“糖大夫”正是这样一款医疗设备,通过将设备测得的血糖数据同步到微信上,从而达到远程及时监控父母血糖水平的目的。

5、武器五:瞄准细分领域发展医疗可穿戴设备

用户认知率的提高直接拉动我国可穿戴设备市场在2014年实现了200%以上的增长,销售额达到45.5亿元。但我国现阶段医疗可穿戴设备功能不强。国内医疗健康可穿戴设备已超过150款,但由于缺乏“杀手级”应用,现有设备的同质化竞争问题突出。

从国外发展情况看,医疗可穿戴设备往往专注于医疗技术细分领域的产品创新和应用。例如,记录更精细化体征数据的可穿戴设备,除了记录常规体征数据外,还可记录皮肤温度、眼球活动等数据;具备血糖、甲状腺、眼部疾病等检测功能,例如Scripps Health公司的纳米传感器可通过注射进人体来检测患者的血糖水平;具备生物识别、提醒功能,Bionym公司研发的Nymi腕带可以通过心跳数据来生成唯一的ID并解锁设设备等。

6、武器六:用资本驱动以医疗资源为核心的新业态发展

尽管对医疗创业项目的大多数投资都处于烧钱阶段,但投资者普遍认为这只是黎明前的“战略性亏损”,对医疗健康的投资热情丝毫未减。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上半年,我国医疗健康市场共发生66笔融资,已披露融资规模达34亿元。

不过目前资本市场上的项目多以消费者为核心,提供挂号预约、在线咨询、健康社区、慢病自我管理等功能。这些项目普遍面临商业模式不清晰、用户粘性不高、可持续性不强等问题。

反观国外互联网医疗的融资项目,除了以消费者为核心的健康IT项目外,还有很多以医生为核心的创业项目,涵盖辅助诊断工具、管理患者、监测药品不良反应、临床会诊、与患者沟通、医学研究等功能。这些应用可以帮助医生提高诊断效率和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医生应用的积极性高,进而导入C端用户,从而双向增强医生和消费者的参与度和粘性,进一步凸显互联网+的价值。

互联网医疗的目的(篇9)

1、武器一:将医疗数据转化成生产力

当前,我国医疗数据共享、开放面临“三座大山”。一是数字化程度不高导致“原材料”缺乏,我国医疗行业每年的IT投入规模仅占卫生机构支出的0.8%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3%-5%的水平;二是标准不统一导致数据无法流动,由于数据采集交换标准、接口不统一,医院内部及医院之间多无法实现互联互通;三是隐私壁垒导致数据无法大规模使用。

互联网强大的连接力,让医院、医生和患者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庞大医疗数据,若能打破横亘在数据联通前面的“三座大山”,就能实现定制化医疗服务、提高医疗生产力,进而重构整个医疗体系。

一方面,医疗服务消费者端数据应标准化与开放共享。这涉及患者满意度调查、药物不良反应、可穿戴设备采集的健康数据等。另外,基于医联体、医生集团等实现区域数据共通;此外,鼓励互联网公司与医疗机构合作共享数据。腾讯近期与贵州百灵达成“互联网+慢性病医疗服务”战略合作,双方将依托腾讯丰富的用户数据基础,构建慢性病用户大健康数据中心,贵州百灵则基于这些数据研发、生产、临床检测相关药物,为患者提供全面的远程医疗咨询、管理与诊疗服务。

2、武器二:鼓励医生、医院主动拥抱互联网

医疗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壁垒。相比英国每10000病人配有27.4名医生的水平,我国仅能达到17.4人,优质的医生资源极度稀缺。通过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医生的工作效率,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医生的短缺,但仍是以医生的参与为首要条件。因此,如果“互联网+”医疗,没有医生/医院的深度介入,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等问题就得不到实质解决。

国外面向医院、医生、零售药房、制药企业的“互联网+”医疗创新加速涌现和迭代,在提高医生工作效率、扩展服务时空性、最大化医疗资产利用率、加快新药研发速度等方面表现突出。

3、武器三:线上线下连接解决患者“心塞”难题

目前,超过7000个医疗政务微信公众号正在帮助众多医疗机构优化医疗流程、提高医疗效率,直击“三长一短”、医患关系紧张、三甲医院人满为患、看病贵、看病没“售后服务”等“心塞”问题。

例如,通过预约挂号、分诊导诊、检查检验报告查询、支付结算等就医全流程的互联网化与再优化,能够有效节省排队候诊时间,进而缩短看病出行时间。同时还能有效分流医院挂号窗口和缴费窗口的压力。

4、武器四:由慢病管理切入”60+“市场

“60+”医疗健康服务是指面向60岁以上人群提供的的互联网医疗产品与服务。随着互联网医疗产业的不断扩大,面向”60+“消费者的慢病管理、健康服务、养老服务,逐渐成为互联网医疗的重点。

面向老年人口的远程检查和监测、生活方式管理、可穿戴式给药、药物依从性管理等医疗健康服务将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腾讯年初推出的血糖仪“糖大夫”正是这样一款医疗设备,通过将设备测得的血糖数据同步到微信上,从而达到远程及时监控父母血糖水平的目的。

5、武器五:瞄准细分领域发展医疗可穿戴设备

用户认知率的提高直接拉动我国可穿戴设备市场在2014年实现了200%以上的增长,销售额达到45.5亿元。但我国现阶段医疗可穿戴设备功能不强。国内医疗健康可穿戴设备已超过150款,但由于缺乏“杀手级”应用,现有设备的同质化竞争问题突出。

从国外发展情况看,医疗可穿戴设备往往专注于医疗技术细分领域的产品创新和应用。例如,记录更精细化体征数据的可穿戴设备,除了记录常规体征数据外,还可记录皮肤温度、眼球活动等数据;具备血糖、甲状腺、眼部疾病等检测功能,例如Scripps Health公司的纳米传感器可通过注射进人体来检测患者的血糖水平;具备生物识别、提醒功能,Bionym公司研发的Nymi腕带可以通过心跳数据来生成唯一的ID并解锁设设备等。

6、武器六:用资本驱动以医疗资源为核心的新业态发展

尽管对医疗创业项目的大多数投资都处于烧钱阶段,但投资者普遍认为这只是黎明前的“战略性亏损”,对医疗健康的投资热情丝毫未减。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上半年,我国医疗健康市场共发生66笔融资,已披露融资规模达34亿元。

不过目前资本市场上的项目多以消费者为核心,提供挂号预约、在线咨询、健康社区、慢病自我管理等功能。这些项目普遍面临商业模式不清晰、用户粘性不高、可持续性不强等问题。

反观国外互联网医疗的融资项目,除了以消费者为核心的健康IT项目外,还有很多以医生为核心的创业项目,涵盖辅助诊断工具、管理患者、监测药品不良反应、临床会诊、与患者沟通、医学研究等功能。这些应用可以帮助医生提高诊断效率和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医生应用的积极性高,进而导入C端用户,从而双向增强医生和消费者的参与度和粘性,进一步凸显互联网+的价值。

互联网医疗的目的(篇10)

卫计委最新表态对正在迅速成长的互联网医疗企业会造成哪些影响?互联网医疗是否会就此降温?面对行业监管,互联网医疗企业出路在何方,又会寻找哪些新的商业模式?

网上“看病”,界限在哪里?

“我用过挂号网,通过线上挂号,可以找对症的医生、医院,省了很多时间成本。但是,如果涉及到疾病的诊治,总觉得网上问诊不安全。我也不知道网上的咨询是涉及医疗还是健康管理,就想问问,治死了谁负责?”一位网民提出了这样的担忧。

“可以看出,网民的担忧也是卫计委面对互联网医疗大发展的环境下密切关注的问题。其实,卫计委近日的表态并非‘新政’,早在2009年,当时的卫生部就对无资质企业进行互联网医疗服务提出过明文禁止。”丁香园CEO李天天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说。

去年10月,广东省网络医院在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正式上线启用,这是全国首家获得卫生部门许可的网络医院。网络医院的运行模式,是由医院提供在线医务人员,由第三方提供网络平台,在社区医疗中心、农村卫生室、大型连锁药店等地建立网络就诊点,患者可以在网络就诊点直接与在线的医生通过视频通话完成就医过程,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开具处方,患者在社区医疗中心或药店拿药。

“在春雨医生为用户和医生搭建的互动沟通的平台上,医生的咨询是停留在开处方之前的阶段,只是对用户的健康问题提供咨询。”春雨医生副总裁毕磊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说。而李天天则表示,“网上健康咨询医生很难掌握度,可能有的医生对于健康咨询与医疗诊治之间并没有清晰的界限。”

记者打开互联网医疗企业好大夫在线的首页,点击导航条上网络咨询一栏,看到该网站为用户提供了包括神经外科、消化内科、心内科、肾病内科等几十种咨询项目,而患者的问题从月子受凉、多动症、糖尿病并发症甚至到先天性心脏病。就在3月29日,还有家长通过网络上传诊断资料的方式,让大医院的专家诊断小儿先天性心脏病。医生给出的回复,虽然并没有开出具体的处方,却在何时做手术、服用哪类药品给出了意见。而这一情况,在大量提供患者与医生互动咨询的平台上都有出现。

那么,互联网医疗的“红线”怎么界定?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陈秋霖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互联网上开展一些咨询,没有涉及医疗诊断治疗,不会产生医疗纠纷;或者可以明确纠纷主体,比如有资质的医院开展的远程医疗,应该是允许的。但是有可能产生医疗纠纷,纠纷主体又不能明确认定的,在目前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就是违规的。

烧钱之后,怎么发展?

互联网基因、模式似乎摘不掉“烧钱”的帽子,医疗领域也是如此。

据动脉网互联网医疗研究院投融资数据库统计,2013―2014年,国内互联网医疗创业投资事件66起,关注互联网医疗领域的投资机构共58家,披露融资额5.8亿美元。

丁香园创立至今已经15年,保持持续盈利只有四年,而丁香园还是这一批互联网医疗创业公司中为数不多的实现盈利的企业。资料显示,丁香园已经积累了400余万注册会员,其中,执业医生达200万。

“学术推广,利用医药观察数据库向医药企业收费,为医院、药企等机构提供人才招聘,为生物公司提供广告,电子商务服务是丁香园目前主要的赚钱业务。”李天天介绍。

而受资本市场热捧的春雨医生则还在寻找盈利模式。毕磊坦承,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盈利模式。据了解,2011年春雨医生成立,专注移动端的互联网医疗业务,四年以来,用户数量已达6000万左右,2015年年底,该公司预计将要达到1亿用户量和20万医生量。现在春雨医生已经通过单月8元对网民收费,使其注册为春雨会员,但这并不足以支撑春雨医生的支出。“我们现在每个月还会在补贴用户和医生上投入百万元。”毕磊说,“即便这样,春雨医生两年后还是准备上市,至于选择国内还是国外,看情况而定。”

“互联网不是颠覆传统医疗机构,而是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为手段,填补中国医疗领域的空白。我们不认为政策导向会对春雨医生造成影响,如果互联网的创业者从一开始就因为政策限制而忽视用户需要,就会抹杀创新。”毕磊说。

“未来,春雨医生对自身的定位是‘医院前端的服务体系’,就是让医生帮助用户解决一些身体状况的初步咨询,引导患者去合适的医疗体系中检查、治疗,如感冒、头疼这种小病完全没有必要去协和排个队,或者已经确诊的癌症化疗,也可以到更专业对口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毕磊认为,等到用户在平台沉淀后,获取了足够多数据,就能从中挖掘出商业价值。如政策明确之后,还可以发展医药分离,让药企可以直接对接用户,减少中间流通环节与成本等。

互联网医疗的目的(篇11)

陈竺

二九年五月一日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保证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科学、准确,促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开办医疗卫生机构网站、预防保健知识网站或者在综合网站设立预防保健类频道向上网用户提供医疗保健信息的服务活动。

开展远程医疗会诊咨询、视频医学教育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按照卫生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医疗保健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共享性医疗保健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在向通信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二章设

第五条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办单位为依法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二)具有与提供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网站或者频道有2名以上熟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提供性知识宣传的,应当有1名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第六条申请提供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中含有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内容的,除具备第五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办单位必须是医疗卫生机构;

(二)具有仅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的相关网络技术措施。

第七条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和申请表。申请表内容主要包括:网站类别、服务性质(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内容分类(普通、性知识、性科研)、网站设置地点、预定开始提供服务日期、主办单位名称、机构性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机构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学历证明及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及简历;

(四)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五)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六)网站对历史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七)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八)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九)保证医疗保健信息来源科学、准确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第八条从事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审核意见。予以同意的,核发《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公告,并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不予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格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第十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填写《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项目变更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一)《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中审核同意的项目;

(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主办单位的基本项目;

(三)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基本情况。

第十一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有效期2年。需要继续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内,向原审核机关申请复核。通过复核的,核发《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

第三章医疗保健信息服务

第十二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内容必须科学、准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保健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

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对的全部信息包括所链接的信息负全部责任。

不得含有封建迷信、淫秽内容的信息;不得虚假信息;不得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

非医疗机构不得在互联网上储存和处理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信息。

第十三条医疗广告,必须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注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并按照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登载。

不得夸大宣传,严禁刊登违法广告。

第十四条开展性知识宣传,必须提供信息内容的来源,并在明显位置标明。信息内容要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审核把关,确保其科学、准确。

不得转载、摘编非法出版物的内容;不得以宣传性知识为名渲染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的内容;严禁传播淫秽内容。

第十五条开展性科学研究的医疗保健网站,只能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

严禁以开展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淫秽内容。综合性网站的预防保健类频道不得开展性科学研究内容服务。

第十六条提供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网站登载的新闻信息,应当符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登载的药品信息应当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当在其网站主页底部的显著位置标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或者《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的编号。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日常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主办单位提供的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开展审核工作,对本行政区域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下列内容进行日常监管:

(一)开办医疗机构类网站的,其医疗机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提供性知识宣传和普通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是否取得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资格,是否超范围提供服务;

(三)提供性科学研究信息服务的,其主办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违规向非专业人士开放;

(四)是否利用性知识宣传和性科学研究的名义传播淫秽内容,是否刊载违法广告和禁载广告。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上网用户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

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上网用户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予以改正;对超范围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责令其停止提供。

第二十二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和监督管理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未经过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通报同级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已通过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或者复核同意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非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提出监管处理意见,并移交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审核同意范围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

(二)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的;

(三)未在网站主页规定位置标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或者复核同意书编号的;

(四)提供不科学、不准确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借开展性知识宣传和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淫秽内容的。

第二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违规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申请作出审核意见的,原审核机关应当撤销原批准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互联网医疗的目的(篇12)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3月2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陈竺

二九年五月一日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保证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科学、准确,促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开办医疗卫生机构网站、预防保健知识网站或者在综合网站设立预防保健类频道向上网用户提供医疗保健信息的服务活动。

开展远程医疗会诊咨询、视频医学教育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按照卫生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医疗保健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共享性医疗保健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在向通信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二章设

第五条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办单位为依法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二)具有与提供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网站或者频道有2名以上熟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提供性知识宣传的,应当有1名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第六条申请提供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中含有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内容的,除具备第五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办单位必须是医疗卫生机构;

(二)具有仅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的相关网络技术措施。

第七条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和申请表。申请表内容主要包括:网站类别、服务性质(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内容分类(普通、性知识、性科研)、网站设置地点、预定开始提供服务日期、主办单位名称、机构性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机构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学历证明及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及简历;

(四)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五)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六)网站对历史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七)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八)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九)保证医疗保健信息来源科学、准确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第八条从事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审核意见。予以同意的,核发《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公告,并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不予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格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第十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填写《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项目变更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一)《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中审核同意的项目;

(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主办单位的基本项目;

(三)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基本情况。

第十一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有效期2年。需要继续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内,向原审核机关申请复核。通过复核的,核发《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

第三章医疗保健信息服务

第十二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内容必须科学、准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保健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

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对的全部信息包括所链接的信息负全部责任。

不得含有封建迷信、淫秽内容的信息;不得虚假信息;不得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

非医疗机构不得在互联网上储存和处理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信息。

第十三条医疗广告,必须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注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并按照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登载。

不得夸大宣传,严禁刊登违法广告。

第十四条开展性知识宣传,必须提供信息内容的来源,并在明显位置标明。信息内容要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审核把关,确保其科学、准确。

不得转载、摘编非法出版物的内容;不得以宣传性知识为名渲染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的内容;严禁传播淫秽内容。

第十五条开展性科学研究的医疗保健网站,只能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

严禁以开展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淫秽内容。综合性网站的预防保健类频道不得开展性科学研究内容服务。

第十六条提供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网站登载的新闻信息,应当符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登载的药品信息应当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当在其网站主页底部的显著位置标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或者《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的编号。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日常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主办单位提供的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开展审核工作,对本行政区域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下列内容进行日常监管:

(一)开办医疗机构类网站的,其医疗机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提供性知识宣传和普通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是否取得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资格,是否超范围提供服务;

(三)提供性科学研究信息服务的,其主办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违规向非专业人士开放;

(四)是否利用性知识宣传和性科学研究的名义传播淫秽内容,是否刊载违法广告和禁载广告。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上网用户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

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上网用户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予以改正;对超范围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责令其停止提供。

第二十二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和监督管理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未经过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通报同级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已通过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或者复核同意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非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提出监管处理意见,并移交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审核同意范围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

(二)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的;

(三)未在网站主页规定位置标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或者复核同意书编号的;

(四)提供不科学、不准确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借开展性知识宣传和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淫秽内容的。

第二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违规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申请作出审核意见的,原审核机关应当撤销原批准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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