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的特征范本十二篇

时间:2023-06-04 09:26:10

供应链金融的特征

供应链金融的特征(篇1)

一、引言

当前,中国云计算产业尚处于导入和准备阶段。根据赛迪顾问最新的《中国云计算产业发展白皮书》的研究报告显示,2012年中国云计算服务市场规模将增长到606.78亿元,到“十二五”末,产值规模将突破万亿。随着我国云计算的产业化快速发展,从知识创新到产业化的各阶段都产生大量而持续的资金需求。然而,由于金融机构对云企业认知不足、融资标准缺失、融资风险难以规范等诸多问题,导致资本市场对云计算企业的接受程度较低。与此同时,学术界针对云计算产业金融方面的研究也大都偏向技术应用层面,涉及企业发展根源的融资策略方面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提出了以云计算产业链的细分为基础的融资策略研究思路。在深度剖析云计算产业链特征、资金特征和风险特征的基础上,找出能与云产业特征相匹配的阶段性融资策略,旨在为我国云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思路。

二、我国云计算产业链细分

目前学术界常用IaaS、PaaS以及SaaS这三个层面概括云计算产业链。然而IaaS等仅仅只是云计算产业的三种服务模式,没有包涵云计算基础设施的生产以及衍生产业的环节。为了有针对性地剖析云企业在不同阶段的融资特点,本文重新对云计算的产业链进行了划分,如图1所示。

三、云企业融资需求特征分析

充分把握产业链每个环节的资金投入、运行、回笼周期,有利于企业在选择融资策略时提高针对性、有效性以及准确性。通过以上对云计算产业链的细分及各阶段的业务形态分析,可以得出不同层次云企业的融资需求特征。

(一)云计算基础设施提供商的融资需求特征

云基础设施提供商的资金需求主要环节包括基础设施研发、产品产业化和市场推广三方面。在交付使用方之前,基础设施提供商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来承揽项目垫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造是对大量高技术设备的组装和配置安排,在技术层面上门槛较低,同时基础设施商还拥有厂房与设备等实体可作为抵押物资融资。这些都使得基础设施提供商具备较好的融资基础,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风险可控性较强。

(二)云服务供应商的资金需求特征

云服务供应商分为基础、平台及应用三个方面,它们都有各自的特点。

首先,在IaaS服务层面,云服务的提供商主要向用户或组织提供建立在基础设施之上的云计算资源服务,需在基础设施的购置及运维上投入大量的资金。由于基础设施服务是建立在企业用户对云平台的需求基础上,服务提供商将虚拟硬件作为服务租售给所需的用户并给予用户对这些设施的访问和控制权,因此对于该环节的企业来说,用户对服务的需求是可持续的。并且基础设施提供商已经在硬件设施上降低了基础即服务企业的开发成本与技术风险,因此该环节的企业风险偏好相对较低。

PaaS层面,提供商主要为满足用户某种特定需求而提供其消费的软件的计算能力。因此,服务提供商将会把大量的资金、科研人员投入到研发具有良好兼容性、扩展性和功能强大的云平台项目中,从而产生规模较大的资金需求。在平台研发期间,提供商面临着较大的时间成本和技术风险。同时,由于云计算的概念刚刚引入,还没有被用户普遍接受,研发出来的平台市场推广成本巨大。因此,该环节的资金需求风险偏好较强。

SaaS层面,使得研发应用程序的门槛降低,应用程序作为应用即服务的提供商的主要业务,其应用的种类和市场决定了应用服务提供商经营的业绩,于是提供商将会把大量的资金投入应用产品的研发,资金流向单一,因此资金需求规模较小。由于应用即服务市场准入门槛较低,拥有众多的提供商,所以市场竞争激烈,服务提供商将面临强大的市场风险,会因为服务产品不能被市场接受而导致项目失败。并且,应用产品研发的过程中也有较大的技术风险。

(三)增值服务企业资金需求特征与风险评估

与应用即服务类似的是,增值服务提供商的资金流向大都集中在软件研发上,对于硬件设备的购置需求较小。且由于云计算增值服务商以自由企业为主,对企业的实力和规模要求不受限制。除个别具有实力的企业巨头外,大多数增值服务的提供商属于中小型企业规模,甚至是微型企业。这些企业的经费有限,研发项目单一,经营规模不大,因此资金需求规模也较小。但有别于应用即服务的是,增值服务的范围还涉及行业解决方案、规划咨询服务等内容,市场提供商众多,市场竞争激烈,中小服务提供商面临较强的市场风险,成长和成熟的可能性较小,因此风险偏好较强。

四、基于产业链的云企业阶段性融资策略选择

云计算企业阶段性融资策略是针对处于产业链不同阶段的云企业资金需求特征,并结合各种融资渠道的特点,选择可行的融资形式。根据上述对产业链上云企业不同融资需求特征,可进一步提出以下阶段性融资策略选择。

(一)基础设施提供商融资策略选择

云产业的基础设施提供商,普遍具有投资规模大、风险低的特点。处于这个层次的云企业一般拥有大量生产云计算基础设施的物理资产甚至云计算产业园的土地资产,这些资产都可以作为融资抵押或固定资产偿债,对于银行来说融资风险是可控的。所以抵押类贷款是云计算基础设施提供商的传统性融资策略。同时,夹层融资策略能满足处于成长期的云计算基础设施提供商的资金需求。从融资成本上来说,成长期的云计算基础设施提供商已经具有稳定增长的历史,企业通过引入兼具债权和股权性质的夹层资金,有利于降低企业的总融资成本,促进企业的扩张和发展。

(二)云服务供应商融资策略选择

云计算基础即服务(IaaS)提供商具有向用户提供基础设施租赁的服务,因此,融资租赁必然成为其首选融资策略。云计算基础即服务的提供商对于融资租赁的需求主要在于对云基础设施的购买上。云基础设施的购买,要花费大量的流动资金,若运用融资租赁则会减小云服务提供商短时间内资金支出的规模,有利于基础即服务的可持续性发展。

对平台即服务提供商的盈利模式和风险收益特征,比较适合该环节服务提供商的市场融资方式主要有夹层融资、知识产权担保等策略。目前我国处于PaaS服务提供商都是传统IT产业发展较好且具有相当实力的企业,例如微软、Google、新浪等企业,企业在云计算市场占有较大份额。这些条件都比较符合夹层融资的基本要求,因此PaaS服务提供商可以选择夹层融资来获取所需资金。同时,这些企业还拥有大量的知识产权无形资产,可以通过评估机构的评估,用知识产权作为债权担保以获取资金。

与平台即服务(PaaS)相比,虽然SaaS服务提供商也需要研发软件和推广市场,但是其提供商规模和研发难度都要小得多。当用户需要某种服务的时候,不再自己投资开发,而是从云计算服务提供商那里租用。比如从SaaS提供商那里租用CRM服务。根据软件即服务提供商的盈利模式和风险收益特征,企业可考虑使用天使投资、供应链融资、知识产权担保等融资策略。其中供应链融资策略是SaaS服务提供商比较理想的融资策略。通过利用业务合作对象的资信实力,一方面有助于帮助中小软件提供商解决融资难问题;另一方面,SaaS服务提供商还可以通过这一融资策略来获取银行授信,以企业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给予一定的信贷支持,增强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赊购赊销中的信用能力。

(三)增值服务提供商融资策略

处于该层次的企业大多属于中小型企业,甚至是微型企业。因此,云计算增值服务企业应坚持以灵活的市场化融资策略,企业可采取风险投资类策略、贷款类策略以及担保类策略相结合的方式。风投类策略方面,天使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风险投资的进入与当前云计算增值服务企业面临的高风险相匹配。据赛迪投资顾问统计,2010年至2011年10月,中国软件企业通过天使投资进行股权融资的案例总量为9例,仅有1例披露了股权融资金额,金额较小,且是一次性投入。贷款融资方面,供应链融资可成为主要模式。另外,互助担保、知识产权担保等担保类策略也为云计算增值服务提供商有效方法。虽然云计算增值服务企业规模不大,融资能力不强。但是通过互助担保等创新融资策略,不仅提高了该类企业的融资能力,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的放贷风险。同时,由于云计算增值服务企业是知识密集型企业,企业拥有的是高新技术,缺乏传统融资担保标的,很难从传统的融资渠道获得资金。因此,利用企业的优势资源即知识产权资源进行担保融资是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特有的融资策略选择。

五、小结

本文从产业链角度把握住了各类云计算企业的基本融资特点,通过分析其业务特征、融资特征和风险特征,构建了能与其相匹配的融资策略框架,为不同层次的云企业在今后的融资实践应用中提供了思路与方向。但阶段性融资策略研究是一个复杂系统的过程,本文仅进行了云企业融资策略的梳理,今后产业链每个阶段的融资策略都可以继续展开深入研究,并且还可以在未来的云企业实践中加强金融创新,实现云企业融资策略的多样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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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滢.谈本土云计算项目融资困境[J].科技创业,2011(09):100.

[4]张纪元.云计算产业链和基本特征及电信运营商盈利模式[J].广东通信技术,2011(08).

[5]张建文,汪鑫.云计算技术在银行中的应用探讨[J].华南金融电脑,2009(06):16-19.

供应链金融的特征(篇2)

一、供应链金融及其模式概述

19世纪初,荷兰某家银行推出了仓储质押的融资业务。20世纪末,随着物流运输业和通信信息技术的发展,整个供应链中出现了融资节点,由于供应链各个节点参差不齐,当某个节点遇到瓶颈时,“木桶效应”便随之产生。接着供应链金融崛起,供应链金融作为当展的产物,必然有其极大的社会和经济价值,最重要的便是可以满足企业对资金的短期需求,使公司的产业链协调发展,在大数据背景下的今天,依托互联网及相关技术平台推进行业组织及经营方式创新已成为新世纪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时代特征。相比于今天,最初的供应链金融是银行推行的一项特殊融资模式,是将核心企业和其关联的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灵活运用资金及服务,增加资金流动性的模式。现在的供应链金融则不仅限于银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更多的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行业,基于其自身庞大的数据基础及综合性电子信息这一平台,提供的一系列贸易融资服务,目的在于将供应链融资成本最大程度降低,活跃资金流动性,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电子商务平台供应链金融的优势在于,目前的互联网企业可以从以前的经营中得到海量数据的支持,当企业或个人申请金融服务时,互联网企业能够迅速了解申请金融服务的企业或个人情况,无形当中解决了银行等传统企业的一大难题,即征信系统数据库无法涵盖足够多的用户。这样互联网企业在风险控制的问题中领先银行一步,这也就意味着互联网企业的坏账率得到了保证;同时,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金融服务能够与企业原有的互联网交易系统相结合,以系统中的老用户为客户源,金融服务的销售也有了庞大的基础保证。此外,供应链金融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高效的IT系统之上,能够将贷款流程流水线化。对小微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在充分了解并评定申请人的资信状况、授信因素后,后台系统通过标准程序,自动完成评定授信等级、核定授信额度的过程。总而言之,供应链金融的特点在于企业掌握客户以前交易数据,并能够分析客户的资金状况,贷款客户多为难以从银行得到贷款支持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仅以销售的相关凭据为担保,甚至无需抵押和担保,便能快速发放短期J款。同时,这种经营模式使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链金融有了寡头经济的特点,在金融服务的选择上,供应链中的客户,必然接受与自身长期合作的互联网企业,而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也愿意并需要接受更多企业的合作、积累庞大的交易数据,以便在交易数据的积累过程中收集信贷信息,完成相关人才的储备,完善数据分析系统,健全交易体系。

二、阿里金融模式及特点分析

(一)阿里供应链金融模式分析

大数据、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逐渐进入大众视野,代表的是趋于完善的行业理念和日渐丰满的业务流程。首当其冲的应该是乘着互联网的航母在大数据的海洋中遨游已久并衍生出金融借贷业务的阿里。首先从宏观上对阿里系进行分析。阿里系的基础是“三流”:信息流、资金流以及目前马云退休后布局的物流。整个体系中,信息流是肉、资金流是骨,而物流则是流淌的血,信息流和资金流保证了体系的基础构成,物流则是让阿里金融在未来能够茁壮成长的保证。随着移动互联网、便捷支付、社交网络的兴起,占领客户集中的场所,掌握货物通向商场的渠道,占有入口优势,是阿里极力追求也是大数据时代的关键点。资金流,从小微信贷公司的角度讲,小微贷款在商家资金运转中起到巨大的助力作用,缓解资金短缺,以便扩大销售规模,加大投资力度,才能够促进买家的消费,形成新的金融模式,带动商业的蓬勃发展,反过来刺激金融行业更进一步。另外一方面则是风靡一时的余额宝以及后来的蚂蚁小贷,余额宝想将资金留在阿里生态链中,不可避免的与商业银行产生冲突。而蚂蚁小贷的诞生则仅面向小额贷款业务,为将来阿里金融的发展奠定基础。物流层面,在菜鸟物流之前的时代,阿里在物流上与京东一日几送的物流体系有很大的差距,这也限制了阿里一部分的交易量和服务体系,马云自退休后专注于菜鸟物流,提高了阿里的竞争壁垒,使阿里生态圈日渐完善。目前,阿里集团在“三流合一”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以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三流来整合一个完整的阿里生态圈,以信息流支撑资金流、物流,以物流、资金流反哺信息流。

阿里金融以电商为平台、利用支付宝的网上支付优势,通过云计算以及模型数据,处理所积累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而涉足大数据金融。实施发放订单贷款或信用贷款,其依靠的便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过长时间经营所形成的数据及延伸出来的互联网信用体系及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体系。阿里金融目前涉足基金、保险、小贷等业务,如余额宝、支付宝、阿里小贷等金融产品,这些都是阿里基于其巨大的电商平台基础上而针对货币基金理财、网上支付、小额信贷所提供的金融产品。余额宝从上线起三个月内用户就突破 1200万,这也使得与其合作的天弘基金一跃而成为全国名列前茅的大型基金。

供应链金融的特征(篇3)

区块链科技金融领域重要的底层基础设施之一,拥有去中心化、公开透明、可追溯等特征,拥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国仕资本研究协会特邀研究员李高阳对《经济》记者表示,在艺术、司法、传媒、零售、医疗等领域均有探索和应用上的突破,除了数字货币,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也极为广泛,跨境支付结算、借贷、证券交易等。当然,还有供应链金融。

在美国,常见以联盟的形式做区块链,比如金融方面有R3联盟,技术方面有IBM Hyperledger技术联盟。而中国除了金融领域,也不断在尝试区块链与供应链领域的结合。比如为了推广区块链技术,2017首届科技金融国际峰会的“区块链的金融应用”专题论坛上,成立了国内首家供应链区块链联盟,这是目前全球唯一一家供应链行业的区块链联盟。

3月7日,互联网金融公司点融网和富士康旗下金融平台富金通共同推出了一个基于“区块链”技术创造出来的数据库――“Chained Finance”区块链金融平台。这一步步的尝试无疑是人们在期待区块链技术可以给供应链产业带来改善。那么,区块链+供应链的作用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上海文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杨宏涛认为,区块链主要解决供应链金融中的两个痛点,一是数据安全和隐私的问题,二是数据获取成本问题。

供应链金融主要是由供应链业务数据驱动进行风险评估,目前各个金融机构主要做法有两种,一是核心企业承担责任,二是对获取供应链金融的全量业务数据进行分析。对第一种方式核心,企业往往不愿意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第二种方式,金融机构承担风险,就必须掌握供应链业务过程的全量数据,进行风险分析。但核心企业往往担心数据的隐形性和商业机密,不愿意提供对应的全量数据。而区块链技术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多方确认来完成业务真实性的问题。

杨宏涛还告诉《经济》记者,区块链技术有望构建行业的数据业务真实性验证的统一方法,同时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业务协作上也能广泛地应用,让各个金融机构不需要仅仅是为了供应链金融去一一对接核心企业,而是可以通过行业的区块链网络进行业务真实性的确认,降低金融机构的成本。

不仅如此,李高阳也告诉《经济》记者,区块链与供应链的“碰撞”,将产生“降本、提质、增效”的“火花”,深度融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一步解决链条中“信息孤岛”问题。

在传统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始终存在对核心企业的依赖,这是中心化的模式。而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的显著特征,能够解决链条中各个主体之间的信息完整和通畅,提升各个主体整体的信用资质,建立分布式的信用体系。区块链技术还有公开透明可追溯的特征,能够实现链条各个环节的共享信息透明,重塑信用体系,降低信用风险。

易观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分析师张宁对《经济》记者表示,区块链还是一种记账技术,不能被人为篡改。易观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资深分析师李子川也表示,区块链去中心、不可逆的特征保障了交易的透明性与安全性,在供应链金融领域中,能起到提升交易效率以及降低对账、清结算等成本的作用。

比如说在银行有存款,这笔钱可能会因为银行内部的机制不完善或缺乏监督而被卷走,但用区块链技术可以证明这笔钱的所有权是你的,不能被逆转,别人想改也改不了。

数据是融资关键 技术安全待提高

在理论上,区块链技术应用到供应链金融将极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难点和痛点,但目前国内的区块链技术仍需要实践检验,效果也有待观察。而从供应链金融的市场情况来看,目前国内的区块链技术真的能破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吗?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的难题在于两方面,一是融资难,二是融资贵。在张宁看来,融资难是因为商业银行不愿意将款项贷给中小企业,因为从银行的角度来看,有很多大型的企业或者国有企业的安全性非常高,资金的需求量也非常大,所以中小企业不太容易拿到钱;融资贵的问题是传统企业拿不到钱就会通过其他途径拿到钱,而民间借贷的成本是非常高的。

“区块链技术未来肯定是可以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的。”乐商云集CEO张宇焱对《经济》记者称,企业融资的关键是有]有数据,“不是说银行不想给企业贷款,而是因为没有数据,金融机构的风控模型很难建立,所以就导致坏账比较多,没办法给金融产品定价。区块链解决了数据的采集和数据的真实性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它的金融服务也就顺理成章了。”

另外,通过区块链技术,则有希望将传统的1+N 模式的供应链金融扩展到M+N 模式的供应链金融。杨宏涛表示,让核心企业不需要专门为供应链金融而做供应链金融,而是通过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业务中,自然获得供应链金融服务,才能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运用不会一帆风顺,面临的困难也有很多,如何发挥好区块链+供应链的作用也是业内共同探讨的话题。

供应链金融的特征(篇4)

中小企业不同于大型企业,由于其经营规模不大,经营也不够稳定,因此抵御风险的能力也相对较低,再加上中小企业资信水平比较低,抵押担保的能力差,又无法承受过高的融资成本,这些都使得中小企业在信贷融资方面具有自己的特点。但是中小企业在进入市场时没有太多的要求,形成庞大的群体,也是我们研究的主要原因之一。首先,来看其融资特点:

1.对资金需求量小、频率高。中小企业依靠经营规模小、经营方式灵活的优势生存,这样的生存模式对于资金有着特殊的需求。每次资金需求量小,但频率高、循环速度快、借款周期短。相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对于这样量小、面广、借期短、频率高的融资来说,加大了其经营的成本,降低了商业银行的收益,因此传统的商业银行难以满足其融资要求。

2.融资成本较高。在整个贷款过程中一般需要支付如下费用:一是资产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和公证费;二是担保机构收取一定的担保费;三是向银行支付的贷款利息。举个例子,如果某企业贷款100万-1,000万元,6个月大约需要支付上述各项费用共计62,020元-575,200元,贷款成本与贷款额度比例为4.75%-5.2%。因此过高的信贷融资成本,使得中小企业背负着沉重的负担。

3.融资多为民间借贷。中小企业难以从传统的商业银行融资,只能以民间融资为主,但是民间融资则使这些中小企业支付更多的融资成本,迫使其从一开始就要提高经营,否则将无法生存下去。对于传统的中小企业融资来说,由于信息透明度差、非系统风险高、管理规范性差、缺乏核心竞争力、融资规模小等一系列问题,使得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具有相当大的难度。

二、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原因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对于资金的需求量小、频率高等特点使得其在融资过程中形成的种种困难是无法避免的,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融资渠道狭窄,金融体系不健全。中小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低,一般难以达到证券市场的要求,关于公司债券发行存在准入障碍,难以实现在资本市场上公开筹集资金。而现有的金融机构中,以银行占有主导地位,但是根据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可知,其经营管理成本过高,缺乏抵押担保,资信等级较低,不足以达到银行融资的标准,中长期信贷和权益资本供给不足,都是目前金融体系不健全所导致的因素。一些中小企业只能通过高成本的民间融资渠道获取资金。

2.征信体系不完善。在我国信用征集和评价体系尚未健全,对于中小企业有很大的影响。金融机构贷款的过程中,处于风险防范的意识,一般采取谨慎原则,对于为取得征信等级评定的中小企业难以贷款。这种信息不对称对于那些具有先进技术和良好发展前景的公司来说是种无形的损失。

3.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关于建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发达国家比较完善,而我国在此方面略显不足。首先,关于政策性担保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数量少、规模小、运作不规范,不足以保证其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其次,没有专门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进一步缩小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最后,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不完善,使其杠杆作用不明显,弱化了政府扶持的力度。

三.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是指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型,并引入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导引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与传统银行融资的区别主要在于三个方面:首先,对供应链成员的信贷准入评估不是孤立的。银行将首先评估核心企业的财务实力和行业地位,以及它对整个供应链的管理效率。如果条件满足,而且证明整条供应链联系足够紧密,银行将为成员提供融资安排,并且不会对成员的财务状况作特别的评估。其次,对成员的融资严格限定于其与核心企业之间的贸易背景,严格控制资金的挪用,并且以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引入核心企业的资信,作为控制授信风险的辅助手段。最后,供应链融资还强调授信还款来源的自偿性,即引导销售收入直接用于偿还授信。

自偿性贸易融资产品主要支持企业基于商品销售而进行的生产或者购销经营活动。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的价值和市场潜力在于对传统审贷理念的创新和突破,该业务不片面强调受信主体的财务特征和行业地位,也不是简单依据对受信主体的孤立评价作出信贷决策,而是注重结合真实贸易背景下的流程设计对风险控制的功用以及对企业违约成本的评估。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的这一特点对于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具有特别的意义。中小民营企业的共同特点在于规模小、经营稳定性差、报表不真实的问题普遍存在。这种状况不仅导致其融资困难,也使得银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于授信决策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因此直接把握企业的贸易行为,控制贸易项下的资金流和物流,对于银行防范对此类企业的授信风险具有特殊的意义,同时也可有效提高此类企业对银行贷款的可获得性。供应链本身包括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三个维度。在供应链管理过程中,商业银行可以为供应链管理者-核心企业提供资金流管理解决方案,那么,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企业则分别承担着另外两个“流”的解决方案提供者的角色。从供应链金融的角度看,物流和信息流是触发银行向供应链成员企业融资和回收授信的基础变量,因此要实现三流的有序衔接,保证供应链金融业务运行的效率和安全性,应该在商业银行、电子商务公司和物流公司之间建立起合作联盟。

供应链核心企业担当着整合整条供应链的关键角色。不同行业中供应链核心企业在整个价值上所处的位置往往也不同。作为供应链的组织者、管理者和终级受惠者,核心企业是最具有供应链大局观的成员,并存在为供应链整体利益的优化作出主动安排和调整的强激励。供应链中小企业成员是供应链金融的直接受众。进入供应链的中小企业往往凭借其在劳动力成本,非核心的产业专业技能和特殊渠道方面的优势立足于供应链,并集中于低附加值的价值链环节,其生存状态往往包括以下一些特征:由于与核心企业的谈判地位较低,又面临同类企业的激烈竞争,在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供货速度、销售指标方面,不断受到核心企业的挤压,导致利润下降和资金流紧张。资产的主要形式是预付账款、存货和应收账款,并占用企业的大量流动资金,进一步恶化了现金流状况。信用基础薄弱,属于银行的高风险客户,融资便利性差、成本高。尽管大多数情况下,供应链中某个成员的生存状况不会导致供应链整体效率的损失,但是如果链条成员系统性地面临财务困境,则需要通过作出财务安排的一揽子规划来进行调整。供应链中小企业成员集群与核心企业的交易和利益绑定,使得集群对核心企业的谈判筹码增加。无论是有组织还是分散的对核心企业有关财务安排的抱怨或者建议,抑或链条中成员因资金流动性问题而批量退出,都会促使核心企业启动对链条整体融资安排的评估程序。

四.基于“1+N”供应链融资的中小企业融资

1.基于核心企业(“1”)组织众多配套企业(“N”)生产的供应链生产关系特点,深圳发展银行将上下游之间的贸易速效业务扩展到整个供应链,开发形成“1+N”供应链贸易融资,简称“1+N”供应链融资。这种融资既包括对供应链单个企业的融资,也包括该企业与上游卖家或下游买家的段落供应链的融资安排,更可覆盖整个“供-产-销”链条提供整体供应链贸易融资解决方案。以对单个企业的融资安排为例:

(1)对核心企业的融资安排:核心企业自身具有较强的实力,对融资的规模、资金价格、服务效率都有较高要求。这部分产品主要包括短期优惠利率贷款、票据业务(开票,贴现)、企业透支额度等产品。

(2)对上游供应商的融资解决方案:上游供应商对核心企业大多采用赊销方式,核心企业普遍对上游供应商采用长账期采购方式。因此上游企业融资方案以应收账款融资为主,主要配备保理、票据贴现、订单融资、政府采购账户封闭监管融资等产品。

(3)对下游经销商的融资解决方案:核心企业对下游分销商的结算一般采用先款后货,部分预付款或一定额度内的赊销。经销商要扩大销售,超出额度的采购部分也要采用现金(含票据)付款。对下游经销商融资方案主要以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中的预付款融资为主。配备的产品主要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票据的开票、保贴、国内信用证、保函、附保贴函的商业承兑汇票等。

2.基于供应链上下游物流—资金流连续循环流转的运营特点,深圳发展银行提升沿产业供应链“横到边,竖到底“的营销策略,提出“1+N”供应链营销模式。“1”指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一般都是大型高端企业,是供应链生态中的恒星,构成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安全港”。“N”是围绕恒星运转的行星及卫星,即通过供应链与核心企业相关的众多中小企业。

3.“1+N” 供应链融资显著地发送了贸易融资风险控制状况。与核心企业建立直接授信关系或者紧密合作关系,相较货押业务通过三方协议,票据业务连带责任的约束机制而言,有利于消除核心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达到业务操作过程中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高度统一,解决对配套中小企业融资授信中风险判断和风险控制的难题。

参考文献

[1]深圳发展银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应链金融”课题组.供应链金融——新经济下的新金融[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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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余剑梅.以供应链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J].经济纵横,2011(03):99-102.

供应链金融的特征(篇5)

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在国外,众多金融机构通过构建供应链平台为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例如:摩根大通专门收购了一家物流公司,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渣打银行利用核心企业的信息网络和电子信息系统搭建了经销商金融服务体系。近年来,国内银行业也开始加快了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推广与实践,深圳发展银行提出的“1+N”融资模式,从融资、结算、理财全方位入手,致力为客户提供横跨国内、国际、离岸三大领域的全程金融服务。类似业务还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企业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招商银行“电子供应链金融”、光大银行“阳光供应链”等。

二、钢铁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机遇与挑战

1.钢铁行业供应链金融的特点钢铁行业供应链特征比较鲜明。首先,钢铁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钢材作为生命周期较长的基础性产品,需要庞大的资金以保证其生产、流通和交易的顺利进行。其次,在钢铁行业供应链上,除核心的钢铁生产企业外,基本都是中小企业,特别是下游经销商,在钢材市场上一直都是处于相对弱势。以前,商业银行更青睐钢铁企业而忽略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或是贷款融资条件苛刻,导致了一些优质中小企业无法获得所需的融资资金;或是融资成本过高。图1为钢铁行业传统融资方式中银行与供应链成员企业的关系。因此,针对钢铁行业展开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及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提高企业银行信用等级,提升供应链整体效率和竞争力。图2为供应链金融融资方式中银行与供应链成员企业的关系。从图1、图2不难看出,无论是钢铁生产企业,还是供应商、经销商都从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得到了更多实惠。

2.钢铁行业积极参与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机遇(1)钢铁企业资金压力日渐增大随着我国经济已进入由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换的新常态,钢铁行业进入长期全面过剩时期,钢材消费进入峰值弧顶期。钢铁业以高产量、低需求、低价格、低利润等为特征的发展格局逐步定型。与此同时,国内金融机构对钢铁企业不断压缩融资规模,提高融资成本,造成企业资金压力明显加大。2014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员单位的财务费用为938.33亿元,同比增加20.58%。银行压贷、抽贷成为家常便饭,新增贷款极难申请,钢铁企业和钢贸商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的问题,钢铁供应链上的诸多成员企业资金压力陡增。(2)钢铁企业经营理念与时俱进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为改变中国钢铁产业的结构,增强钢铁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已明显加快。钢铁企业已经不再局限于内部的经营管理,更有企业将眼光投向整条产业链,特别是一些大型钢铁企业通过纵向一体化战略,向上控制原燃料的供给,及时掌握定价权;向下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和高效的客户服务体验,着力打造一体化的供应链管理流程。钢铁企业纵向一体化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为其在兼并重组浪潮中站稳一席之地提供助力。同时,钢铁企业这一发展趋势,为银行及时介入钢铁企业打造供应链流程、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也带来了难得的机遇。(3)供应链金融的快速发展客观上需要钢铁企业的积极参与当前,各家银行都在积极进军供应链金融领域,但由于其自身存在一些限制因素,使得银行业不可独立运作供应链金融服务。一方面,各大银行毕竟从属于金融领域,其对钢铁行业采购、生产直至销售的业务特征和风险的把握可能很不到位,如果仅凭单纯的财务数据进行风险管理,可能会形成较大风险。另一方面,在钢铁行业低迷时期,供应商、生产企业、经销商和终端用户的资金流都不宽裕,这就要求银行要对整条供应链上的风险进行综合考评、整体把控,因为一旦供应链条中有一环断裂,很可能将整个供应链置于危险当中,而此时银行也可能形成大量的不良资产,造成自身财产损失。因此,若想在钢铁行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客观上离不开钢铁企业的主动参与。钢铁企业既能凭借其良好的市场洞察力和较高的信用度维系整条供应链的正常运转,又能有效地深入挖掘供应链上容易被忽略的优质中小企业,凭借自身实力提供金融信贷服务,也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因此,大型钢铁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顺应了市场的需求。

3.钢铁行业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1)经营管理风险即使经历了近10年的快速发展,但仍不得不承认,目前中国钢铁企业在企业管理方面还较为滞后,在钢铁冶炼技术和装备快速发展时期,钢铁企业特别是国有钢铁企业仍频现“官本位”、“拍脑袋”等企业管理方式,科学的企业管理体系不健全,与发达国家先进钢铁企业存在明显差距。而供应链又是由众多企业构成,除了核心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有待提升外,众多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员工素养等方面参差不齐,这种差异性有可能造成供应链的混乱。(2)信用风险对于银行来说,企业的授信等级是评定一个企业可得到贷款多少的重要依据,而就钢铁行业来说,除了大中型钢铁厂之外,众多的上下游企业普遍存在注册资本较少、银行资信等级较低的问题,银行在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时,一方面可以适当提高中小企业授信等级,使其更高效地为整条供应链服务,另一方面,应设置若干个信号风险点,因为一旦某个中小企业出现资不抵债或者破产倒闭的情况,其对整条供应链的打击可能是毁灭性的。因此,一定要时刻关注供应链资金流,随时调整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以期有效控制风险蔓延。(3)钢铁行业自身风险钢铁行业属于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如果抛开国家出台刺激政策这种不可控的政策因素以外,其受经济周期影响较为明显。现阶段全球经济处于衰退期,中国经济增速也明显回落,钢材需求强度正逐步降低,加之原燃料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因此近几年钢铁行业将持续处于调整期。供应链上各企业都有自己的市场信息渠道以及内部信息系统,钢铁产业链是一种松散的企业联盟,在信息传递上,极可能出现延迟或者错误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会影响银行对目前供应链运作情况的判断,从而给银行带来意外风险。

供应链金融的特征(篇6)

一、 当前国内银行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 信用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问题。国内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最大困难在于企业和银行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由于供应链系统的“自偿性”特征,很容易导致核心企业为其上、下游企业谎报或是虚报贸易交易背景,并且产生系统内部勾结转移资金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与国内征信系统建设不健全有很大的直接关系。国内目前缺少向美国中小企业署这样的直接监管部门,对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进行评级。

(1) 信用替代的局限。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源于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融资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的银行信任的大企业产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认定或者凭借其他企业的信用增加,让其符合并达到银行承认的资信标准。实际的情况是中小企业常常利用大企业良好的实力和信誉、和银行比较稳定信贷关系,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来获得银行资金支持。

在发展过程中,虽然通过供应链有效管理建立起例如“N+1+N”或“1+N”者诸如此类的业务往来联系,然而此种融资管理的组织方式的成效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朝向核心集团企业集中,往往会将核心的企业信用扩大,以使供应链上的更多企业能够得到更多的授信来帮助业务的发展,信贷资源风险的扩散聚集效应因此会扩大。所以只依赖信用代替来开展供应链金融融资业务是有很大的局限性,也会导致更多的风险,最终会影响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的健康成长。

(2)信用管理的局限。我国的供应链金融创新的主要模式是基于供应链管控中银行经与第三方的物流类企业合作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和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的业务模式。这样的工作费时费力,而且远远超越了银行日常业务范围。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创新业务最高收益还达不到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而以银行为中心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创新动力不足,难以成为主流业务。

2. 不同客户与行业的差异化问题。由于供应链本身地域分散性的特点,导致了供应链金融所服务的对象地域也分散,经常会出现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甚至物流公司不在同一省份的情形,使得供应链金融的管理出现一定困难。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依然使用传统的总、分、支行的层级制,跨地域的总分行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出现不畅。一般情况下,供应链融资业务在跨地域经营方面会遇到以下问题:

(1)区域性经营习惯差异的问题。企业在跨区域经营时会产生经营习惯的差异化问题,使得供应链融资服务方案不能适应不同区域之间的经营方式差异问题。针对这情况,银行主要开展银行间合作方式,使相互提供完备标准的信息,对这种区域经营习惯的差异造成的供应链融资业务问题进行弥补。

(2)跨区域物流的问题。跨区域物流耗时较长,使得银行对物流的监管出现一定程度上的问题,这是由于质物价值方面的改变所导致的。针对物流运作中会出现的风险,包括运输安全、质物的物流过程中的质量保证的因素,使得跨区域物流会使得质物出现一定的减值风险。

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针对的主要行业中,由于物流而造成的损失在家电、汽车零部件等物品运送中十分常见。对于这种情况,银行业主要是根据对物流公司的资质审核来进行风险规避,依靠保险公司的理赔以及物流公司的赔付责任来减少事故出现后的损失。

3. 核心企业客户的问题。商业银行在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过程中,首先要做到核定供应链体系内核心企业的开发价值,因而对核心企业的判定标准界定十分重要,而要想界定清晰这个标准的尺度,必须做好以下的分析工作:

(1)最低长度要看这个企业是否符合银行内部制定并在执行的授信要求。如果该企业连银行的授信审批都难以通过,那么本身就不具备从银行获得融资的条件,更不必说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了。

(2)审视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位置。如果该企业周围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供需网络,则该企业对它的上、下游关联企业可以说具有统治地位,自身也具备很强的市场竞争力,比如家电制造企业、钢铁制造企业等,那么该类型企业可以初步判断是核心企业。

二、 供应链金融风险的管控

1. 风险管理的主要对象。供应链融资中,授信是面向供应链中小企业成员的,这个与供应链财务特征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大型企业在供应链中可以获取比较多的融资渠道,但是融资成本比较低,并不能实现降低融资成本的供应链体系,这与传统企业的授信基本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商业银行首先在供应链融资中面临着信用风险,这是由供应链融资的客户群体决定的。

供应链金融的特征(篇7)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08-0066-03中图分类号:F830.33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Supply chain financing is becoming the mainstream of trade financing market of commercial banks, and its development has macroscopital and microscopital impetus. By analyzing financing mode and its products, five characteristics of marketing by supply chain financing are summarized in this paper.

Key Words: Banks; Supply Chain Financing; Marketing Strategy

我国银行供应链金融服务表现出了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然而相对于实践,供应链融资营销理论相对落后,它与传统信贷的差异或特点还缺乏科学认识,本文意在对此进行探索。

一、银行供应链融资发展动力及业务特点

宏观上看,推动供应链融资发展的动力主要来自四方面:1.商贸经济加速成长,内外贸易额大幅上升,我国外贸总额2006年排名稳居世界第三;2.供应链竞争成为企业竞争与发展的主要模式,供应链管理是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主要内容;3.供应链中的弱者――中小企业的融资满足度低下,传统信贷模式难以破解此世界性难题;4.银行通过供应链融资服务维系目标企业或发展新客户。

微观上看,企业已经不只关注自身的财务状况和应收应付账款的周期,而是更多地关注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的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上下游合作伙伴的资金状况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企业自身的成功与否。

银行传统的信贷融资取决于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但由于上述原因,这一准则的有效性大大降低。虽然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很好,且通常是供应链条上强有力的重要一环(又称核心企业),但需要流动资金支持的往往不是企业自己,而是与其处于同一供应链上的上下游企业。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贸易结算的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传统的银行担保结算方式呈下降趋势,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越来越多地转向赊账贸易,企业间直接融资变得越来越难。第三方融资需求随之产生,商业银行面前展现一个巨大的市场机会。

然而,渠道商融资比制造商融资要复杂、困难得多。如果作为制造商的核心企业不愿意提供更长的赊销信用账期,银行又谈何愿意承担融资风险呢?可是不给这些上下游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支持,银行可能因放弃关联客户群而失去目标企业。幸运的是,“供应链融资”模式为银行解决了这个难题。

与传统的信贷融资相比,银行供应链融资的特点:

第一,“核心加光环”的信用关系网。在供应链融资中,银行并非只关注贷款企业自身财务状况,而是目标客户――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财务状况、市场地位及其对供应链的掌控力和影响力――光环效应①。基于这种光环效应,同时综合上下游企业与核心企业的贸易历史、合作关系、地位及重要性等多种因素,银行制订一个全新的信贷审核标准,并凭此标准控制风险,进而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流动资金的支持。

第二,以真实贸易为融资基础。供应链融资所提供的资金支持与每一笔贸易交易紧密相关,每次融资时,上下游企业均需提供发票、合同、提单等文件来确认贸易的真实性及融资的金额与期限。当今国际性大银行的产品系列日益完善,几乎涵盖了所有贸易环节及领域,比如国内/跨国供应链融资、供应商/经销商融资、发货前/发货后融资、银行间双保理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付款信用担保。

第三,通过支持核心客户成为核心银行。在今天的商业环境中,无论企业还是银行都不能再割裂地看待一个目标客户的流动资金需求,要联系整个供应链,才能发现关键点及商机。当银行通过供应链融资为目标客户主要的上下游合作企业提供服务,就牢牢地掌控了目标客户大部分资金流,成为其核心银行,进而成为整个供应链的核心银行。

二、银行供应链融资模式及主要产品

(一)供应链融资的主要模式

从处于供应链某一环节的核心企业角度看,供应链融资的基本模式分为两类,即供应商融资和经销商融资。

供应商融资模式如图1所示。核心企业通常为实力较强的大公司,拥有众多供应商,是银行的优质客户。核心企业采购量巨大,处于强势地位,往往用赊账贸易取代信用证,并不断拉长付款期限,给供应商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为改善供应商关系,帮助它获得流动资金用于生产及销售,核心企业与银行合作,向重要的供应商提供一定时限的发货前或发货后融资解决方案。

经销商融资模式如图2所示。核心企业通常为大公司,众多的经销商是其主要销售渠道。为了提高销售效率,需要帮助这些经销商获得周转资金。

银行根据核心企业的推荐,向其最主要的几家经销商提供一定时限的经销商融资。银行选择的经销商一般与核心企业有多年合作历史,并从无付款拖欠及坏账记录,并且至少50% 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销售核心企业的产品。同时核心企业有意向在经销商出现还款问题时提供支持。

(二)主要融资产品及其特征

对于上述有银行参与的供应链融资,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存在融资的可能。本文仅讨论现行主要品种,即:仓单质押、保兑仓、买方信贷、授信贷款、国际/国内保理等。它们的产品特征分述如下。

1.仓单质押融资产品。仓单的直接作用是提取委托寄存物品的证明文件,间接作用则是寄托品的转让及以此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证书,等同“有价证券”。最简单的仓单质押融资是由借款人、银行和物流公司达成三方协议,借款人将质物寄存在物流公司的仓库,然后凭物流公司的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银行根据质物的价值等因素向其提供一定比例贷款。物流公司监管货物,担当中间人和担保人角色。

2.保兑仓融资产品。保兑仓是仓单质押的延伸,制造商、经销商、物流公司、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缴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金额不少于经销商计划向制造商在此次提货的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向制造商支付货款,物流公司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物流公司反担保。物流公司根据掌控货物的销售和库存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制造商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向保兑仓交货,转为仓单质押。通过保兑仓,原本1000万元的交易可能500万元就能实现,缓解了交易双方现金压力,加速了资金周转。

3.买方信贷融资产品。对需要采购材料的借款企业,银行先开出承兑汇票。借款企业凭借银行承兑汇票向供应商采购货品,并交物流公司评估入库作为质物。银行在承兑汇票到期时兑现,将款项划入供应商账户。物流公司根据银行要求,在借款企业履行了还款义务以后释放质物。如果借款企业违约,则质物可由供应商或物流公司回购。

4.授信贷款融资产品。物流公司向银行提供信用担保,银行直接授权其贷款额度。物流公司根据借款企业的需求和条件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结算。期间,银行基本上不参与质押贷款的具体运作。物流公司在提供质押融资的同时,还为借款企业的质物提供仓储保管和监控管理服务。

5.保理融资产品。 保理是银行作为保理商为贸易记账赊销或承兑交单提供贸易融资、销售账务处理、收取应收账款及买方信用担保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它集多种服务功能于一身,与传统信用证结算方式相比,对各方当事人有独到优势。对出口/供应商,保理为货款收取提供强有力保障,为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付款条件,有利于拓展市场。对进口/经销商,保理节省了申请开立信用证和支付保证金的手续和费用,提高了效率。对银行,可利用现有客户延伸中间业务,增加收入,吸引优质客户,优化客户结构。因此,这一融资产品近年呈现迅猛发展态势,有望成为供应链融资的主流产品。

三、银行供应链融资产品的营销特点

特点一:要求专业交叉的复合型营销团队。

就银行而言,最紧缺的是物流专业人才。解决的办法有二:第一聘请物流专家,培训银行营销人员,参与产品设计;第二直接招收物流专业背景的员工,最佳对象是物流公司的业务骨干。通过一段时期知识与经验渗透和人员磨合,可望拥有一支懂金融又懂物流的复合型营销团队。

特点二:强调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协同运行。

供应链中至少有三类重要的流动: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料流,资金流以物料流和信息流为基础并改善它们的流动效率。银行在融资时应注重三者的协同效应,依托自身发达的网络系统,提供POS信用卡、网上银行等工具,实现结算电子化和网络化,为物流企业减少资金在途,降低成本。同时,改进仓储监管和票据控制环节,进而提高银行融资效率,降低信贷风险。

特点三:客户满意度具有群体性。

从供应链融资的模型可知,银行是以目标客户为核心,向其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延伸,一笔融资针对的客户不是单一的,而是相互关联的群体,所谓1+N个客户。同时,还要努力维护与物流企业良好的客户关系,建构以零时差为特征的实时资金划拨结算服务体系,帮助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控制内部成本。通过相关客户群满意管理来保证资金与供货环节、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有机衔接。

特点四:创新是竞争发展的原动力。

观念与模式创新,即以对卖方融资为主转为以买方融资为主,由单一客户服务转为客户群落服务,由对单个融资对象的信用评估转为对上下游供应链的评估,由静态抵押转为动态质押,由单纯的资金流管理转为资金、信息、物流多因素协调管理。

产品与服务创新,除了单一产品具有与传统信贷产品的差异外,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设计由若干单一产品组合的服务方案,将更多地出现,并考验银行的产品开发和服务能力。推进管理系统对物流业务信息流的实时处理,协调发展物流配送和电子货币结算,建立以零时差为特征的实时资金划拨、结算服务体系,做到及时供给和支持供应链企业所用资金。

流程和手段创新,通过业务运作中心化,业务流程集成化,业务处理规范化、标准化,客户服务专业化、个性化的流程改造实现创新。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以信息网络化为特征的物流金融体系。

特点五:对特定风险的认识与防范。

质押风险,表现为质物市场价值下降、仓储监管处置不当、变现受阻等。因此,银行应要求出质人办理或者自行办理质押物保险将银行列为第一受益人,一旦发生前述风险时,银行可以有效地行使索赔权和受益权从而确保其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最大限度地保障贷款的安全回收。

合同风险,即由于法律规制还不健全,合同不规范或有遗漏,影响各方权利义务的配置,引发法律纠纷,进而阻碍债权实现。为此,银行应尽可能制订详尽和完善的合同,统一质押物的规格、质量、尺寸等,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操作风险,由于参与的主体多,相互之间因协调沟通不足,或流程设计本身存在问题导致本息回收困难。要建立事前审查、事中控制、事后跟踪的流程监管制度,实施远程监控与现场监管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混合监管方式,尤其要强调现场监管的作用,并形成规范化的动态监管跟踪机制。

参考文献:

供应链金融的特征(篇8)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违法性风险;规制;供应链

一、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合法性风险及其规制

(1)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合法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合法性风险是指在进行合法经营行为前提下所面临的来源于法律方面的风险,这是由于互联网主体参与金融活动所带来的先天性风险。产生这种风险的原因在于互联网金融法律规制的缺乏或滞后导致的高度不确定性、作为金融活动参与者在互联网金融中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以及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市场准入资格不齐全等,由此引起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方面的合法性质疑以及可能在事实上触犯相关刑事法律[1-3]。

1、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法律资质风险

2、违反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的风险

综上所述,我国互联网金融各行业供应链环节大量存在没有取得或完全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存在超出业务范围经营的违法性风险;我国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存在较高程度的大量触犯刑事法律边界的违法性风险。

(2)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合法性风险的规制

我国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违法性风险根源在于当前我国配套法律规范的缺乏、滞后与阻碍。一是互联网金融领域法律的缺乏。我国存在部分金融监管法律,近年来也不断酝酿各种规范文件,但是针对新兴的互联网金融领域来说还是十分缺乏,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具有滞后的风险[6]。二是我国传统金融分业监管体制难以适应具有多样性、综合性、差异性和跨界性等特征的互联网金融混业经营趋势[7]。三是基于传统金融制定的监管规则难以适应更新换代迅速、具有技术和平台特殊风险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四是我国当下金融法律监管规则导致的不稳定性和不明确性使得供应链金融缺乏安全感,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具有阻碍性风险。因此,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规制:

1、在兼顾金融安全的前提下赋予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合法资质

2、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应当经营确定化,消除违反既定法律的风险隐患

首先,应当使整个供应链取得完整的合法经营证照,这是合法经营的前提和有效避免违法性风险的最有效保障。其次,破除消费者的公众化和不确定性。作为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也应当一方面建立会员邀请机制和会员管理机制,尽量是服务对象特定化,避免由于对象不特定而引发的违法性风险;在会员邀请机制构建过程中,通过会员注册、会员筛选和会员确定邀请等一系列程序使消费者确定化的过程中,也应当注意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等关于人数的规定和限制条件,符合其基本规定。另一方面,构建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通常为银行),尽量使资金分散化,避免因资金集中引发的违法性风险[13]。

二、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活动及其规制

(1)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活动

众所周知,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流程具有快速、隐蔽和高效的特征,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可以在短时间内以克服相对较小的阻力完成大额融资,这样就为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诱饵与温床。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本身尚缺乏完备的征信体系,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尚存较大缺陷;金融主体的资格和经营范围均不明确,整个行业也缺乏必要的内外部监督和约束。虽然第三方支付、股权制众筹等个别业务种类的法律地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模糊认可,并分别明确由央行支付司监管、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自律和中国证监会监管的格局,但仍存在监管过于宽松的问题,尤其是针对衍生的各种金融业务,远没有形成完备、有效的监管准则和监管制度。因而互联网金融就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加以利用来实施一些违法犯罪活动,而这实际上也属于互联网金融所衍生的违法性风险。具体表现为:一是利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资金快速流动的特点以及互联网金融业务所具有的匿名性和隐蔽性特点,为犯罪分子提供洗钱服务;二是利用职务之便将大量资金据为自有或非法侵占;三是利用互联网漏洞进行诈骗财物或通过盗取密码等方式盗窃资产、侵犯商业秘密活动等。需要注意的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风险除了来自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者可能实施的行为之外,还来自于互联网金融活动普通参与者可能的行为。

(2)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违法活动的规制

1、明确准入标准,加强有效监管

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之所以容易被利用从事非法活动,其根源在于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无准入标准、无有效监管。因此,其首要规制措施还在于对现有法律法规的整合梳理以及相应专门性法律法规的配套出台。我国应当对现有法律进行整合,同时按照支付结算、网络融资、虚拟货币、泛渠道业务和其他类的分类标准制定明确的准入标准和科学的监管规则,使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准入环节得到净化,在事前监管上减少甚至杜绝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的现象。此外,也应当使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得到有效、科学的监管,在事中对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进行阻止,在事后对该类活动进行惩罚和追责,从而形成一张严密、有效地阻断非法活动实施的法律法规体系网。

2、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参与金融活动过程的信息披露制度

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之所以容易被利用为非法活动的工具就在于其流程具有快速、高效、隐蔽的特征。因此,我国应当依据已经确立的法律监管规则,促进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信息披露的充分和有效,从而发挥执法上的事前和事中阻断效应。在保障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健康发展的同时,应当同样注重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金融安全和消费者利益保护,适当采用商法加重理念在该领域的司法裁判中的运用①。对此,我国学界并没有引起重视,学者往往将合法经营下的不合法风险与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的风险一起讨论,仅仅认为我国需要在立法上明确规则、明确监管而忽视了执法和司法的运用[14]。我们认为这是一大失误,首先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违法性风险;其次,由于其主观上的认识不同,法律规制的配套措施也应当建立在对不同的权利保护之上。因此,对于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的法律规制其法律态度应当是否定性评价。

3、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应当尽到妥善注意义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作为重要参与者,互联网金融平台方应当谨慎选择金融销售者,尽到注意义务;在自身信息披露完善的情况下,督促和建立金融销售者的征信情况和信息披露体系。同时,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也应当按照具体类别建立行业标准和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15]。

三、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民事责任承担风险及其规制

(1)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民事责任承担风险

1、基于不作为产生的民事责任承担风险

2、基于法律关系定位不准确产生的民事责任承担风险

关于我国互联网金融中第三方机构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第三方机构往往通过与用户间的互联网金融协议约定,普遍将自己的服务限定在提供资金支付渠道范围内,也就是只按照用户的意愿进行提供资金划转和信息保障相关的服务,而与理财业务购销本身无关①。事实上,这种协议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这种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②,且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己责任的电子化的格式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此类条款轻则应当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重则无效③。因此,在本质上这类格式条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将面临着被否定的命运。二是事实上第三方机构的法律地位还存在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消费保管合同中的保管人、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等情况,因此可能导致互联网金融中第三方机构以此类协议逃避法律责任,甚至是违约的违法性风险。以支付宝公司为例,其实质上是在没有获得相应销售牌照的前提下,将基金销售嵌入余额宝,事实上消费者的一切活动也直接而且仅仅与支付宝公司发生关联。因此,在法律事实上,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也面临着责任承担风险。

3、基于商法加重责任理念产生的责任承担

在商事司法实践中,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相比,各国(地区)一般都对商行为的实施者设定更为严格的责任制度,这也就是商法加重责任理念。之所以对商行为的实施者苛以相对严格的责任理念,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商行为的实施者通常具有较高的商事认知能力,从而理应承担较严格的注意义务;二是商行为具有较强的营利性,基于公平原则,也应当苛以较强严格责任[16]。对于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其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地位优势一方,自然在整个金融活动中应当承担较严格的注意义务,对上文中提到的诸如资质审查、信息披露,以及可能构成的表见、广告宣传等角色,甚至是互联网金融活动的直接参与者角色适用更为严格的责任制度。

(2)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民事责任承担风险的规制

关于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民事责任承担风险的规制问题,供应链自身应当扮演主角。

1、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应当妥善尽到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破除不作为产生的违法性风险

首先,作为商事活动的重要一环,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要妥善承担其注意义务,严格审查互联网金融产品销售者的资质和信用,切实做好金融活动事前审查和事中监督的详细、有效的信息披露工作,防范资质不全带来的威胁和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活动的发生。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可以通过自己掌握大数据的优势,利用自有平台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利用互联网金融为工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行动。其次,做好内部员工培训和审查工作,维护互联网金融网络环境安全,在技术漏洞和人员管理环节尽到符合其角色要求的注意义务。最后,应当注意消费者的信息反馈,及时妥善解决其提出的质疑和解决其安全顾虑与隐患。

2、应当对第三方机构在整个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在法律上予以明确

一方面,我国应当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规范中明确供应链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和边界;另一方面,供应链自身也应当在消费服务合同中明确并准确界定自己在金融活动中的法律关系。对于其法律地位,应当根据第三方机构公示的服务协议,综合考虑第三方机构的主体资质、商业模式、盈利方式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3、合理、准确拟定并建立供应链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关系,避免多方法律关系混淆不清

首先,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应当同时提供给消费者中介合同与互联网金融消费合同两份合同,避免合同不全导致的合同关系混淆。其次,合同应当具有可选择性的复合选择模式,不能只是同意或不同意协议的单一选择模式,同时不得在条款中出现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最后,供应链应当对于电子化的格式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和责任划分条款,以醒目化或直接与消费者在线聊天的方式进行解释说明,并保存聊天记录作为电子证据。

此外,我国法律应当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特别审慎地适用商事加重责任理念。互联网金融还处在发展的初期,并没有形成实力稳固、市场完善的金融环境,在此情况下我国应当兼顾金融创新与安全监管。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尽到妥善注意义务之时,应当对法律所保护的各种利益进行准确衡量,除非发生重大偏向,不宜基于商法加重责任理念赋予其过高义务。

参考文献:

[3]陶震.关于互联网法律监管问题的探讨[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4(6):74-76.

[5]李真.互联网金融体系:本质、风险与法律监管进路[J].经济与管理,2014(5):54.

[6]汪振江,张弛.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法律监管[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114-115.

供应链金融的特征(篇9)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有所增加。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的《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信息共享、增信服务、财税支持等小微企业配套金融措施给予了政策支持,同年银监会更是通过《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业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据银监会年报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小微企业贷款户数比2012年增长29.74万户,达到1249.77万户;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76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3.2%,比年初增加了2.87亿元,同比增速19.3%,比各项贷款增速高5.38%②。尽管我国金融机构在小微金融服务模式方面进行了很多成功的探索,但由于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的《小微金融发展报告》显示,在被调查的小微企业中,仍有19.4%的企业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此外,在金融服务满意度调查中,贷款利率和所获额度两个选项的评分最低,多达48.89%的企业认为融资成本明显上升,且近半数小微企业的借款成本高至10%以上。在融资渠道方面,有74%的小微企业首选银行贷款,然而从大型银行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仅占12.44%,从中小银行得到贷款的小微企业占32.89%。报告结果一方面说明了中小金融机构是现阶段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主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匮乏。

(二)多重因素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

1.小微企业自身的风险特征首先,小微企业规模小、风险高。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具有初始资本投入少、资产负债率高的特征,一旦资金链断裂,其生产经营活动将受到严重打击。其次,小微企业的轻资产特征。大多数小微企业处于成长期,创新能力强、固定资产少,担保抵押物的缺失加大了融资难度。最后,小微企业与投资者在经营数据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小微企业,尤其是家庭经营型个体工商户在面临资金缺口时往往依赖内源融资,而管理不规范和信息统计不完备导致的征信数据缺失,又使得小微企业外源融资的能力被严重削弱(Udell、Berger,1998)。2.传统金融体系小微金融服务不足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保持着超高速的增长,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然而严重依赖投资和出口的畸形经济结构正日益遭受人们的诟病,金融改革迫在眉睫。有学者将我国以银行为主导的传统金融体系总结为“一个成功,两个失败”,即汇集储蓄方面的成功,有效配置资源和监督企业经营方面的失败(胡祖六,2009)。当前传统金融体系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直接融资渠道条件苛刻。尽管监管层出台了多项支持中小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的配套政策,当前直接融资市场规模对于国内数以千万计的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来说仍是杯水车薪,实际效果不佳。小微企业的风险特征往往达不到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门槛,直接融资的审批周期长、手续复杂又与小微企业“短、小、急”的融资特点相悖,因而传统直接融资对大部分小微企业来说可望而不可即。第二,间接融资渠道支持不力。尽管国有经济部门的经济效益不及民营经济部门,大型银行主导下的金融机构仍然将有限的金融资源优先配置给国有经济部门(张跃文,2010),导致大量低效国有企业呆坏账与小微企业融资难并存的尴尬局面。正是金融部门对国有经济部门的信用配给构成了中国特色的金融压抑(林毅夫、孙希芳,2005),在国有经济部门贷款过剩的同时,大量民营经济部门的小微企业却被传统金融体系严苛的抵押、担保条件和繁琐的审批程序挡在门外。第三,金融市场结构不合理。一方面我国银行主导下的金融体系,银行业资产超过了GDP的250%,直接融资市场发展滞后;另一方面,银行部门内部竞争不足,银行贷款的长期资产占到社会总融资比例的80%,其中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就占了绝对多数,信贷的集中极易导致金融风险的积聚(陈雨露、马勇,2011)。此外,金融市场中小金融机构占比过少,而它们往往是最了解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的。3.信用担保体系缺失以央行为主导的征信系统尚不完善,小微企业信息采集困难,对于缺乏抵押物的小微企业来说,要想获得贷款只能转而寻求担保机构的支持。我国现有担保机构主要分为三类:地方政府主导设立的信用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自发组建的互助担保机构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担保公司。但是我国担保机构普遍存在注册资本低、业务规模小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其在银行的信用评级,导致担保公司可获得的金融杠杆乘数降低。加之很多边远落后地区甚至还没有互助型和商业型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少和担保品种单一造成的寻保困难使得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进一步恶化。

二、普惠金融下小微企业创新融资研究

(一)民间金融的阳光化发展之路

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正规金融部门难以适应小微企业数量大、金额小、风险分散的特点,而民间金融由于其特有的运作组织模式(如表1),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民间金融萌芽于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的兴起,尽管借款利率偏高,作为“地下医院”的民间金融还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给予不少小微企业夹缝求生的机会。现阶段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不再是简单的竞争关系,更是一种优势互补,这种优势互补关系在金融体系不完善、融资渠道不足的发展中国家中更为突出(刘少军,2012)。近年来,在金融普惠化和市场多层次化的背景下,民间金融的产品和市场规模得以快速扩张。从资金需求的角度看,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民营经济在政策的支持下快速发展,小微企业旺盛的融资需求与正规金融部门服务面覆盖窄的矛盾,给民间金融的发展带来无限潜力。而从资金供给角度来看,由于资本的逐利性,大量民间资本疯狂涌入高利率的民间金融利益链条,使得民间金融数量高速膨胀。然而随着传统民间金融规模和业务量的增长,利率过高、监管困难、资本流向投机等问题引起了各方的争议,潜在风险也越来越大。在这样的背景下,2006年专业化团队运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始崛起,这标志着我国民间金融从完全无监管状态过渡到了部分监管状态。这些商业化小额贷款公司曾被视为民间金融阳光化的坦途,但是近年爆发的“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危机”和“温州民间借贷危机”却对民间借贷市场造成了极大的打击。推进民间金融的规范化、秩序化、阳光化发展,成为完善我国金融体系、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必然选择(张书清,2008)。

(二)小微企业融资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高彦彬、马孟军(2013)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为民间金融市场风控体系的规范化提供了参考,有助于民间金融的阳光化发展。互联网金融本质是现代全球化民间金融(徐会军,2014),在国家金融改革的背景下,我国互联网金融为普惠金融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互联网经济和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互联网金融,通过不断创新融资模式,将多元化的市场参与者紧密结合在一起,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创新融资途径。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的融资特征有天然的互适性:第一,资金规模匹配。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以个人投资者居多,与小微企业资金需求规模小的特点相吻合。第二,期限结构匹配。小微企业的融资期限一般在1—6个月之内,正好符合时下兴起的大众余额理财、活期理财的期限特点。第三,速度效率匹配。互联网金融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了项目与投资者的高效匹配,与小微企业资金需求急的特点相符。第四,收益风险匹配。互联网金融借贷利率一般高于银行定期利率,低于民间借贷利率,与小微企业高风险高收益的经营特征一致。此外,互联网金融的技术优势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传统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业务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成本高的问题,使得普惠金融在小微企业融资的实践上有了更大的发展可能。1.P2P网贷融资模式P2P网贷(PeertoPeerLending)是一种利用网络平台,个人直接向个人借款的点对点融资模式。在具备传统民间借贷交易手续简单、速度快特点的同时,互联网的连接作用还使得借款人和投资者可以突破传统民间借贷的地域限制和人际关系,因此自2006年引入我国后,P2P网贷在最近两年出现了爆发性增长。与国外成熟金融市场P2P平全依赖网络和借款利率略低于银行(沈良辉、陈莹,2014)相比,植根于我国国情的P2P网贷行业有不同的发展模式(见表2)。与传统融资模式相比,P2P网贷的融资速度快、成本低、抵押担保低;与传统民间借贷相比,P2P网贷在市场参与者多元化和信息透明度方面又更胜一筹,因此P2P网贷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更具优势。在这种模式下,小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和市场利率情况制定项目借款利率和期限,通过P2P平台的资质和信用的材料审核后,投资者可以浏览借款信息,根据自己的理财目标选择合适的贷款项目。由此,借贷双方在P2P平台实现快速匹配交易,小微企业得以在极短的时间内以相对合理的利率拿到急需的发展资金。2.股权众筹融资模式众筹是指筹资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展示其项目的创意,以期获得公众的关注和支持,从而获取实现这个创意所需资金的一种融资模式。根据投资者回报的不同,众筹可以分为债权众筹、股权众筹、产品众筹和公益众筹四种模式。债权众筹投资者享有达到一定条件后获得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股权众筹投资者则以其出资额取得项目的对应股份;产品众筹投资者有权在产品开发完成后,以低于产品成本的价格得到该产品;公益众筹投资者投资的是不图回报的公益项目。股权众筹与P2P网贷有很大的区别,股权众筹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取得众筹项目的对应股份,而P2P网贷本质上是债券众筹,因而股权众筹模式的借款数额和期限随着融资项目的不同而更加个性化。创意和活力是成长型小微企业,尤其是文化传媒、科技创新类小微企业最富裕的“资产”。通过众筹平台创新项目的融资需求,一方面利用互联网创新开辟了一条高效的新型直接融资途径,另一方面小微企业及其创新项目在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效应下知名度也得到极大的提升。3.供应链网络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一般指的是通过供应链上的一家核心企业与银行合作,其上下游企业以核心企业为担保,寻求合作银行融资支持的一种模式。但是由于银行的门槛高、风控严、审批慢,小微企业往往很难在短时间内拿到急需的资金,一种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供应链网络融资模式应运而生。供应链网络融资是指一种建立在对供应链内部交易结构分析的基础上,以互联网为平台,利用核心企业的大数据积累,通过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型,为供应链上的不同节点企业提供授信支持、资金融通等综合金融服务的模式。供应链网络融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电商供应链金融模式,以拥有完整供应链企业资源的阿里巴巴和京东为代表。在这种融资模式下,电商平台掌握了借款人的资金流、物流和商流等多维信息,能够利用大数据手段将银行视为不可控的风险转化为供应链上的可控风险,从而使借款人无需抵押和第三方担保即可获得相应的贷款。另一种则是网贷供应链金融模式,以第一P2P平台收购中国典当联盟网、甬商贷与中国摩士集团签署供应链战略合作协议为代表。网贷平台通过合作或收购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更深入地了解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为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供应链网络融资模式能够充分利用核心企业的数据积累和专业风险分析能力,突破了小微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解决了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不畅导致的整个供应链资金周转及经营效率的问题。处于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小微企业,仅凭其在供应链上的订单、入库单、应收账款等经营数据和信用积累即可方便快捷地获得贷款,大大缓解了它们的资金周转压力,也有利于其未来自身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市场的开发。

供应链金融的特征(篇10)

一、供应链金融的模式

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SCF),是指银行围绕核心企业,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变把握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通过立体获取各类信息,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的金融服务。一般也称“1+N”的模式:即在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目前供应链金融基本模式有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保兑仓融资模式、融通仓融资模式。

(一)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指以中小企业对供应链上核心大企业的应收账款单据凭证作为质押担保物,向融资机构申请期限不超过应收账款时间的短期贷款。由银行为处于供应链上游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从而加强资金周转的一种融资模式。一般企业都有大量的应收账款,所以这种模式很多企业都试用。

(二)保兑仓融资模式

保兑仓业务是以银行信用为载体,将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由银行控制货权,卖方(或仓储监管方)受托保管货物,同时卖方对买方交付的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外的金额部分由以货物回购协议作为担保的一种金融服务。在保兑仓业务提出时,是三方(买方、卖方、银行)形成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为避免银行在评估等方面的低效率,需要仓储监管方参与,一般为物流企业扮演质物价值评估和监管拍卖等角色,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物流企业在这些方面具备良好的优势,能够深入地分析和积极地参与,分担供应链的“物控”和“货代”职能。

(三)融通仓融资模式

所谓融通仓,就是指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一种物流和金融集成式的创新服务,其物流服务可以银行对企业的流动资产进行监管,而其金融服务又可为企业提供融资及其他配套金融服务。

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融通仓融资时,需要向仓储监管方提供作为质押物的存货,但只转让货权而保存所有权。银行在获得发货通知并确认后,按照物品的一定比例为企业融资,加速企业的资金周转。当企业有剩余资金来支付货款时,银行向仓储监管方发出放货指示。但在规定时间内如果融资企业不能及时归还贷款,银行有权利在资本市场中拍卖作为抵押的货物或者要求发货人回购货物。

融通仓模式中融资条件较宽松,且能够提供的资金与货物量相关,这为中小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资金流通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供应链融资其主要由银行理顺供应链成员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根据稳定、可监管的原则分析目标企业的应收、应付账款信息及现金流,并将其与将银行的资金流信息进行整合;然后,通过重点考察贸易背景和物流、资金流控制模式的办法,运用新的信贷分析及风险控制技术进行企业状况分析;最后,由银行向企业提供融资、结算服务等一体化的综合业务服务。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面临的风险

供应链金融作为商业银行针对中小企业开发的一种创新型金融服务模式,改变了过去银行对单一企业主体的授信模式,转而向贸易链上原料采购、加工制造、销售网络、终端用户等各交易环节的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及最终用户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这种授信模式涉及链条环节长、参与主体众多、操作程序复杂、成员关系动态变化,而且各个环节之间环环相扣、彼此依赖,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涉及其他环节,影响整个供应链的正常运行。这些特征决定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形态、风险特征和风险管理方式有别于传统的信贷模式。如果商业银行只为抢占市场而专注于产品推出和市场营销,而未能适时建立起相对应的风险识别、控制制度和防范措施,必然会影响到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因此,如何有效识别和防范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是当前摆在各商业银行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核心企业信用风险。

传统的信贷业务主要考核企业资质、业绩、财务特征和担保方式等,从单一主体经营、财务、市场等角度对企业综合实力、还款能力进行的信用评价。但在供应链背景下,链上企业的风险已发生根本变化,其不仅受自身风险因素的影响,同时还受供应链因素的影响。

在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掌握了供应链的核心价值,担当了整合供应链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关键角色,商业银行正是基于核心企业的综合实力、信用增级及其对供应链的整体管理程度,而对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授信业务,因此,核心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决定了上下游企业的生存状况和交易质量。一旦核心企业信用出现问题,必然会随着供应链条扩散到上下游企业,影响到供应链金融的整体安全。一方面,核心企业能否承担起对整个供应链金融的担保作用是一个问题,核心企业可能因信用捆绑累积的或有负债超过其承受极限使供应链合作伙伴之间出现整体兑付危机;另一方面,当核心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核心企业可能变相隐瞒交易各方的经营信息,甚至出现有计划的串谋融资,利用其强势地位要求并组织上下游合作方向商业银行取得融资授信,再用于体外循环,致使银行面临巨大的恶意信贷风险。

(二)上下游企业信用风险

供应链金融的特征(篇11)

Abstract:Astheintensificationofmarketingcompetitionandthedevelopmentoftheindustry,thesystemofenterprisewhichis“largeandfull-scale”isbreakingdown,thecompetitionbetweencorporationsareturningaroundthoseofsupplychain.Inordertodecreasethecostoffinancing,increasetheamountofthesaleandenhancethecapabilityofcompetitionintheinternationalmarket,thoseenterprisesonthesupply-chainof“product-supply-sale”haveabigneedofSupply-ChainFinancing.Ourcommercialbankshouldconsiderthesituation,expeditetheinnovativedevelopmentofsupply-chainfinance,andestablishthecoexistedandcontinuanceecologicalindustryofthebank,enterpriseandsupply-chainofcommodity.

Keywords:Supply-ChainFinancing,;CommercialBank;Riskmanagement

一、供给链融资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供给链融资,是指对一个产业供给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给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畅顺,并通过金融资本和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银行、企业和商品供给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

和传统的贸易融资业务相比较,供给链融资的最大特征就是在供给链中寻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给链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给链失衡的新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和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给链的竞争能力。

从操作上看,供给链融资业务的特征可总结为“封闭运行,单笔操作”。银行围绕贸易本身进行程序设置和寻求还款保证,提供信贷时,着重关注的是融资链流程是否符合“封闭性、自偿性和可控性”三原则。银行对资金流向和物流信息进行监控,跟踪融资的使用和进出口结算情况从而能够有效的控制资金流向,大大降低融资的风险。同时银行对于授信企业的考量不再强调企业所处的行业、企业规模、固定资产价值、财务指标、担保方式等的考量,而是强调企业的单笔贸易真实背景和供给链主导企业的实力和信用水平,从而使一些难以获得信贷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贸易融资或的银行的支持。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三者统一起来控制管理,这就是商业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的新阶段。

二、我国供给链融资市场的发展目前状况

在国际上,不管是作为供给链核心的大型制造企业,或是承担供给链整体物流业务的大型物流企业以及承担供给链资金流服务的金融企业,都在积极参和供给链金融活动,全球供给链融资理念已经形成。而我国供给链融资业务的发展起步较晚。

(一)国内商业银行供给链融资的主要模式

国内商业银行基于中小企业的供给链融资模式主要包括三种方式:(1)应收账款融资。这种模式一般是为处于供给链上游的债权企业融资,下游的债务企业在整个运行中起着反担保功能。即一旦融资企业出现新问题,债务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2)存货融资。当企业处于支付现金至卖出存货的业务流程期间时,可以以存货作为质押向金融企业办理融资。银行重点考察企业是否有稳定的存货以及长期合作的交易对象和整合供给链的综合运作状况作为授信决策的依据。(3)预付账款融资。这种模式一般是银行为下游企业提供短期信贷支持。供给链中的下游企业往往需要向上游供给商预付货款,才能获得所需的原材料、产成品等,这种业务适用于供给商承诺回购条件下的采购融资。

(二)国内商业银行供给链融资的开展状况

和欧美企业相比,供给链融资在我国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但其发展非常迅速。

2005年,深圳发展银行先后和国内三大物流巨头——中外运、中储和中远签署了“总对总”战略合作协议,正式拉开了我国供给链金融活动的序幕,短短一年多时间,已经有数百家企业分享到了供给链融资平台带来的便利。

中国工商银行的供给链融资主要体现在“沃尔玛供给商融资解决方案”中,利用沃尔玛公司的优良信用,对其供货商提供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融资支持。

供应链金融的特征(篇12)

一、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

1.金融工程的内涵

“金融工程”一词是由美国财务管理学专家约翰•芬尼迪(John D.Finnerty)于1988年首次提出的,他认为金融工程包括创新型金融工具与金融手段的设计、开发与实施,以及对金融问题给予创造性的解决。这是狭义的金融工程概念。广义的金融工程则是借鉴工程管理的概念,综合地采用各种工程技术方法设计、开发和实施新型的金融产品,用金融创新的方法创造性地解决金融和财务中的问题,包括产品的设计、定价、交易策略、金融风险的管理等。金融工程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创新性,它是金融创新的技术支持,其目的是解决金融问题如投融资问题、风险管理问题等。

2. 金融工程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是金融业竞争的两大核心问题。中国加入WTO以后,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国外金融机构会大批涌入,与中国金融业进行竞争,而那些“洋金融”真正的优势就在于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因此,国际上,一些学者认为金融工程是采用创新的手段进行风险管理。著名金融学家,美国金融学会前主席富兰克林•艾伦认为对于比较稳定的产业采用银行间接融资比较合适,对于创新性强、风险高的产业,最好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既能获得足够的权益资本金,同时一部分风险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转嫁给投资者。从这个角度上讲,金融工程在风险管理方面所起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可见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不仅具有血缘关系,而且风险管理仍是金融工程的核心内容。

风险的内涵。风险是指人们在事先能够肯定采取某种行动所有可能的后果,以及每种后果出现的可能性的状况。

风险的处理。金融工程理论以最新风险管理理论成果为核心理论,包括估值论、资产组合理论、资产定价理论、套利理论、套期保值理论、期权定价理论、理论和有效市场理论。尤其创新性地提出了无套利分析方法,将金融市场中的某个头寸结合起来,构筑起一个在市场均衡时的价值能产生不承担风险的利润组合头寸,由此计算该头寸在市场均衡时的价格,即均衡价格。面对风险时,金融工程通过建立一个风险趋势与原有业务刚好相反的头寸,达到表外业务与表内业务风险的完美中和,从而套期保值规避风险。

二、供应链中的风险管理问题

1. 供应链风险产生的机理

供应链风险是指供应链企业在生产过程当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的供应链系统内外环境的不确定性,使供应链企业实际收益与预期发生偏差,从而有受损的风险和可能性。如企业战略合作伙伴的选择是具有不确定性的,如果合作伙伴选择不当,,将会导致在供应链运行中较大的风险,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道德风险。再如,委托之间形成的合同是否恰当也是具有不确定性的;合作双方相互讨价还价、协商的结果也具有不确定性;供应商的交货状况会有不确定性、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也产生不确定性;另外企业面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也总是具有不确定性等等。归纳起来,可以将供应链上的企业面临的风险分为内生风险(Indigenous Risk)(如道德风险、市场风险等)和外生风险(Ex-ogenous Risk)(如自然环境风险)两大类。

2. 供应链风险的特征

供应链中各个企业面对各种人为的和社会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风险,其直接反映在各个企业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与其预期的不一致,从而导致其交易成本和利润的变化。供应链合同条款与金融工程中许多衍生产品具有相似之处,其中主要有如下几种期权合同条款,例如:回收条款(buy back policies)、备份条款(backup agreements)、弹性订货量(quantity flexibility)等。

供应链中企业面对的风险特征:(1)互动博弈和合作性:供应链中各成员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有各自不同的利益取向,相互之间会因为信息不完全、不对称,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因此为争夺资源,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势必展开激烈的博弈,同时在部分信息公开,资源共享基础上,又存在一定的合作。(2)传递性:供应链从产品开发、生产到流通过程都是由多个节点企业共同参与,具有环环相扣的特征,故风险因素可以通过供应链流程在各个企业间传递和积累,并显著影响整个供应链的风险水平。(3)“牛鞭效应”:供应链企业间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和相对封闭,造成链上企业对需求信息的扭曲而沿着下游向上游逐级放大。

3. 供应链风险管理的难点

供应链系统是由许多独立的企业环环相扣构成的一种非线形的复杂系统,是介于企业和市场间的虚拟系统,使各成员企业倾向于从自身利益出发,把相关信息当作商业机密加以封闭,导致信息的不对称和资源的不能共享,使产品的价格偏离其价值,增加了市场价格的波动性,带来复杂风险的同时也加大了对风险管理的难度。另外供应链中不仅涉及众多的企业和货物供求双方,还涉及政府不同层次的多个管理部门,使供应链中风险来源复杂多变;再加之物流行业在我国还是个比较新的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特别是在风险补偿上没有一个定量的法律约束,致使供应链风险处理和供应链风险监控,在目前企业中还不能有效地实施。所有这些都增加了供应链中企业风险来源的复杂性和管理难度。

三、利用金融工程解决供应链风险管理问题的措施

1. 金融衍生工具在供应链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供应链中企业风险最终都体现在其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与预期的不一致,导致其交易成本的上升和盈利能力的下降。研究表明金融衍生工具“天生”就是用来规避风险的,其具有准确性、时效性、成本优势和管理上的灵活性。金融衍生工具以其特有的财务杠杆(保证金交易)和对冲交易的操作,降低了交易成本,独特的双向建仓(买空卖空)使投资者的交易更加灵活,无论市场价格怎样变动,都可以采取相应的策略来有效的规避和转移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可以将风险由承担能力较弱的个体(风险厌恶者,如套期保值者)转移至承受能力较强的个体(风险偏好者,如投机者),有的甚至转化为投资者的盈利机会,提高了投资者的整体抵抗风险的能力。可供采用的金融工程工具有很多种,例如远期、远期利率协议(FRAs)、期货,期权、以及互换等等。

2. 金融衍生工具在供应链风险管理中的运用分析

在期货市场可以进行套期保值,从而锁定成本。商品生产商、批发商、经营商利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进行交易方向相反的操作,一个市场的亏损会被另一个市场的盈利所对冲,达到锁定成本,锁定利润的目的,从而有利于减缓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供求冲击。供应链的开始环节(生产资料企业)可以在期货市场通过套期保值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同时构造一个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的实物远期合约,通过远期交易买空卖空,使供应链上游企业承诺在未来各期购买一定数量产品的同时还可以向供应商购买一个选择权,通过选择权供应链企业可以决定并调整未来定单的数量,从而使价格波动的风险通过供应链企业的共同承担来规避,最终实现生产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效率益性。

利用期货和期权构建组合合约,规避风险。期权交易是在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拥有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按事前规定的价格购买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期货合约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购买或卖出的义务。超出规定的期限,期权合约自动失效,损失的只是所支付的权利金。期权交易可以使投资者在面对剧烈价格波动时,有了更多的选择。无论期货价格上涨还是下跌,只要波动达到一定的幅度,就可以规避风险实现盈利。如交易者预测未来价格上升,买入期货合约的同时买入相关期权的看跌期权。如果期货合约价格朝不利的方向运动而出现下跌时,行使看跌期权以较低的价格买入期货合约获利,从而降低持有期货多头的损失。如果期货价格真的出现上涨了,朝着对投资者有利的方向运动时,投资者就可以通过在期货市场高价卖出期货合约对冲平仓的同时放弃看跌期权,对投资者而言损失的仅是有限的权利金,却可以把风险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在供应链企业间通过下一定的定金(权利金),拥有在将来某一时间内以协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指定产品(期货合约)的权利(期权),同时买入与预期价格波动相反的期权,从而使供应链企业风险最小,实现盈利。

四、总结

虽然金融工程对供应链风险管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首先,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还不成熟,金融价格还不能做到完全的均衡,这样使金融工程制造出来的衍生工具规避风险、发现价格的功能不能充分发挥,特别是某些金融衍生工具的运用受到体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制约,例如没有卖空机制;其次是我国企业改革尚不完善,金融工程的应用缺乏广泛的市场需求主体;再次是在我国基础金融工具品种开发不足,金融衍生工具品种的缺乏,衍生品市场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发展还远不够成熟。所有这些都局限了金融工程在我国供应链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特别是金融工程虽为风险管理带来了革命性的变革,但仍不是风险管理的“解决之道”。因此,企业必须综合考虑,不断增强自身实力,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行科学管理与决策,建立高效的运转机制等,从容面对各种风险与挑战,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付鸣.我国发展金融工程的必要性[J].辽宁经济,2006.(9).

[2]侯祥鹏等.运用金融工程管理企业风险探析[J].现代管理科学,2005,(2).

[3]李湘露.应用金融工程构建现代企业风险管理系统[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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