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技伦理的认识范本十二篇

时间:2023-06-02 15:29:21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篇1)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4-166-02

一、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的概念

在科学技术发展史上,科学与技术各自都有相对确切的概念。现代所用“科学”一词,是近代日本学界初用于对译英文中的“Science”及其它欧洲语言中的相应词汇。科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而侠义科学仅指自然科学,本文所指是其侠义的自然科学。英文中的技术一词technology由希腊文techne(工艺、技能)和logos(词,讲话)构成,意为对工艺、技能的论述。到20世纪初,技术的含义逐渐扩大,涉及工具、机器及其使用方法。伦理学,在古希腊,“ethos”一词最早见于《荷马史诗》,特指一群人所共居的地方,后来,词义扩大为一群人的性格、气质及所形成的风俗习惯。伦理学发展到今天已被认为是以道德为研究对象的独立科学。“道德”一词被赋予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道德品质、道德境界和调整人和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原则和规范。

二、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几种观点

自古以来,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一直以来被大家争论不休,但主要分为相关论、不相关论和等同论。相关论者又可分为伦理道德决定论和科学技术决定论。下面我们就分别进行阐述。

(一)不相关论

早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把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区分开,他著有《物理学》是研究科学技术,他的《尼格马克伦理学》是研究伦理道德的,前者的研究对象是自然,而后者研究对象是人。法国数学家、哲学家彭家勒(1854-1912)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一个追求“真”,一个追求“善”,“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1711-1776)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1889-1951)、卡尔纳普(1891-1970)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中国的《易经》就有“形而下为之器,形而上者为之道”,把伦理道德所指的“道”和自然科学所指的“器”区分开来。他们太注重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的区分,实质上是否定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本质联系。

(二)等同论

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前468-前420),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提出“美德即知识”的命题。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把美德作为知识的一部分,将二者结合起来考察,是苏格拉底对人类科学技术史和伦理思想史的巨大贡献。但是,知识与道德毕竟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在没有揭示其内在的、本质的联系的情况下“等同”对待,实际上等于忽视或取消了两者之间的差别,这一观点后来成为导致科学技术乐观主义和科学技术决定论的思想渊薮。

(三)科学技术决定论

中国先秦墨家学派崇尚自然科学,主张兼爱非攻、天志明鬼,《墨子》有“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主张人人平等,反对战争,天志既掌握自然规律,明鬼既继承前人的经验。在近代自然科学盛行一时的阶段,这种观点占据了主导。从弗朗西斯?培根提出“知识就是力量”,到哥白尼的地心说革命,伽利略确定了以观察实验为基础的科学方法,笛卡尔认为,所有物质的东西,都是为同一机械规律所支配的机器,甚至人体也是如此。十七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牛顿,他认为世界就像一个运转的大机器,上帝给了第一脚的推动力,于是世界便在三大定律作用下开始运转。经历了三次工业革命,科学技术的进步带来了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一些机械论者认为科学技术主宰世间的万事万物,科学技术的进步就能带动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显然这种观点太过于极端化,事实表明,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原子弹、克隆人等例证就能表明科学技术给人类带来的弊端。

(四)伦理道德决定论

中国的儒家思想一直把个人的伦理道德放在高于其他知识地位,《论语》就有“君子入则孝,出则悌,凡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问”,《中庸》有“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反映了伦理道德才是最根本的前提。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现实社会只是理性社会的一个模版,理性社会的人都是追求最高的伦理道德――善,人类学习知识只不过是为了运用知识更加认识理性世界。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在科学的威力不断增加的同时,科学的利用越来越不高尚,越来越粗野,而且越来越不道德”。他们甚至主张用“完全刹车”的办法,来阻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三、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

(一)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能动作用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而科学技术不仅带来政治、法律等政治上层建筑的发展和变革,而且带来文学、艺术、伦理道德等观念上层建筑的发展和变革,由此可见,科学技术的进步决定了伦理道德的完善,中国先秦的管子在其著书《管子》中说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只有科学技术进步带来生产力的发展,才能生产出更多的生产资料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人们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知礼让礼。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人们认识世界的知识、方法和手段,为促进人们对伦理道德问题的认识和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改变着人们的利害关系,对新的价值观、伦理观的形成发挥着巨大的促进作用。总体而言,从最终决定意义上来说是以促进作用为主的。具体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进步的基本趋势,科学技术的发展直接改变了人们的传统道德观念和道德习惯,改变了社会的道德舆论,促进人类新的道德规范生成,促进了人们价值观的不断更新,越来越倾向于运用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看待道德生活、处理伦理关系,强调人类智慧,促进了伦理学学科的发展等。

(二)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反作用

科学技术的发展所引发的伦理道德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它在改变一些腐朽落后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规范的同时,也冲击着那些仍然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仍在发挥着重要社会协调和约束作用的伦理道德,削弱和挑战着它们对现有社会秩序的维系作用。例如:盲目追求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忽略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导致人类价值观趋向的改变,盲目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利用科学技术去大规模开发利用自然来满足人类的需求,而忽略伦理道德对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的保护作用,所导致的大气污染、河流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生物技术引发的社会伦理问题更为深刻和严重。基因技术特别是人体生物遗传信息的破译,在促进人类揭示遗传基因秘密,为人类自身疾病的诊治提供依据和手段的同时,带来了如何尊重并保护人们的遗传信息隐私权,如何确保人们受到公平合理的评价和对待,而不是“遗传决定论”或“基因决定论”的观点,避免对遗传信息的误用和滥用,产生“基因歧视”等社会问题,以及如何真正善待我们的后代,不至于利用基金技术来“设计和制造后代”,既损害了当代人的身心健康,又侵犯了后代人的权利。

(三)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辩证作用

然而,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作用犹如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作用一样也具有两面性。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规范,体现在科学技术伦理和科学家行为规范,可以更好地指引科学技术导向提高社会生产力、造福人类社会的方向,限制科学技术滥用,危害人类和自然生态环境。相反,当社会的伦理道德滞后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并且失去了对现实社会生活的调节作用的时候,往往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束缚,产生阻碍作用。例如中世纪西方封建国家的宗教神学的伦理道德观念严重束缚了科学技术的发展,这时就要打破腐朽落后的伦理道德观念,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扫清道路。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篇2)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4-166-02

一、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的概念

在科学技术发展史上,科学与技术各自都有相对确切的概念。现代所用“科学”一词,是近代日本学界初用于对译英文中的“Science”及其它欧洲语言中的相应词汇。科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而侠义科学仅指自然科学,本文所指是其侠义的自然科学。英文中的技术一词technology由希腊文techne(工艺、技能)和logos(词,讲话)构成,意为对工艺、技能的论述。到20世纪初,技术的含义逐渐扩大,涉及工具、机器及其使用方法。伦理学,在古希腊,“ethos”一词最早见于《荷马史诗》,特指一群人所共居的地方,后来,词义扩大为一群人的性格、气质及所形成的风俗习惯。伦理学发展到今天已被认为是以道德为研究对象的独立科学。“道德”一词被赋予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道德品质、道德境界和调整人和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原则和规范。

二、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几种观点

自古以来,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一直以来被大家争论不休,但主要分为相关论、不相关论和等同论。相关论者又可分为伦理道德决定论和科学技术决定论。下面我们就分别进行阐述。

(一)不相关论

早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把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区分开,他著有《物理学》是研究科学技术,他的《尼格马克伦理学》是研究伦理道德的,前者的研究对象是自然,而后者研究对象是人。法国数学家、哲学家彭家勒(1854-1912)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一个追求“真”,一个追求“善”,“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1711-1776)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1889-1951)、卡尔纳普(1891-1970)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中国的《易经》就有“形而下为之器,形而上者为之道”,把伦理道德所指的“道”和自然科学所指的“器”区分开来。他们太注重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的区分,实质上是否定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本质联系。

(二)等同论

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前468-前420),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提出“美德即知识”的命题。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把美德作为知识的一部分,将二者结合起来考察,是苏格拉底对人类科学技术史和伦理思想史的巨大贡献。但是,知识与道德毕竟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在没有揭示其内在的、本质的联系的情况下“等同”对待,实际上等于忽视或取消了两者之间的差别,这一观点后来成为导致科学技术乐观主义和科学技术决定论的思想渊薮。

(三)科学技术决定论

中国先秦墨家学派崇尚自然科学,主张兼爱非攻、天志明鬼,《墨子》有“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主张人人平等,反对战争,天志既掌握自然规律,明鬼既继承前人的经验。在近代自然科学盛行一时的阶段,这种观点占据了主导。从弗朗西斯・培根提出“知识就是力量”,到哥白尼的地心说革命,伽利略确定了以观察实验为基础的科学方法,笛卡尔认为,所有物质的东西,都是为同一机械规律所支配的机器,甚至人体也是如此。十七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牛顿,他认为世界就像一个运转的大机器,上帝给了第一脚的推动力,于是世界便在三大定律作用下开始运转。经历了三次工业革命,科学技术的进步带来了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一些机械论者认为科学技术主宰世间的万事万物,科学技术的进步就能带动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显然这种观点太过于极端化,事实表明,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原子弹、克隆人等例证就能表明科学技术给人类带来的弊端。

(四)伦理道德决定论

中国的儒家思想一直把个人的伦理道德放在高于其他知识地位,《论语》就有“君子入则孝,出则悌,凡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问”,《中庸》有“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反映了伦理道德才是最根本的前提。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现实社会只是理性社会的一个模版,理性社会的人都是追求最高的伦理道德――善,人类学习知识只不过是为了运用知识更加认识理性世界。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在科学的威力不断增加的同时,科学的利用越来越不高尚,越来越粗野,而且越来越不道德”。他们甚至主张用“完全刹车”的办法,来阻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三、科学技术和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

(一)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能动作用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而科学技术不仅带来政治、法律等政治上层建筑的发展和变革,而且带来文学、艺术、伦理道德等观念上层建筑的发展和变革,由此可见,科学技术的进步决定了伦理道德的完善,中国先秦的管子在其著书《管子》中说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只有科学技术进步带来生产力的发展,才能生产出更多的生产资料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人们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知礼让礼。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人们认识世界的知识、方法和手段,为促进人们对伦理道德问题的认识和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改变着人们的利害关系,对新的价值观、伦理观的形成发挥着巨大的促进作用。总体而言,从最终决定意义上来说是以促进作用为主的。具体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进步的基本趋势,科学技术的发展直接改变了人们的传统道德观念和道德习惯,改变了社会的道德舆论,促进人类新的道德规范生成,促进了人们价值观的不断更新,越来越倾向于运用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看待道德生活、处理伦理关系,强调人类智慧,促进了伦理学学科的发展等。

(二)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反作用

科学技术的发展所引发的伦理道德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它在改变一些腐朽落后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规范的同时,也冲击着那些仍然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仍在发挥着重要社会协调和约束作用的伦理道德,削弱和挑战着它们对现有社会秩序的维系作用。例如:盲目追求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忽略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导致人类价值观趋向的改变,盲目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利用科学技术去大规模开发利用自然来满足人类的需求,而忽略伦理道德对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的保护作用,所导致的大气污染、河流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生物技术引发的社会伦理问题更为深刻和严重。基因技术特别是人体生物遗传信息的破译,在促进人类揭示遗传基因秘密,为人类自身疾病的诊治提供依据和手段的同时,带来了如何尊重并保护人们的遗传信息隐私权,如何确保人们受到公平合理的评价和对待,而不是“遗传决定论”或“基因决定论”的观点,避免对遗传信息的误用和滥用,产生“基因歧视”等社会问题,以及如何真正善待我们的后代,不至于利用基金技术来“设计和制造后代”,既损害了当代人的身心健康,又侵犯了后代人的权利。

(三)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辩证作用

然而,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作用犹如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作用一样也具有两面性。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规范,体现在科学技术伦理和科学家行为规范,可以更好地指引科学技术导向提高社会生产力、造福人类社会的方向,限制科学技术滥用,危害人类和自然生态环境。相反,当社会的伦理道德滞后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并且失去了对现实社会生活的调节作用的时候,往往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束缚,产生阻碍作用。例如中世纪西方封建国家的宗教神学的伦理道德观念严重束缚了科学技术的发展,这时就要打破腐朽落后的伦理道德观念,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扫清道路。

四、正确处理好伦理道德和科学技术的关系和作用

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分析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我们应当看到两者之间既不是等同的,又不是相斥的,更不是谁决定谁的。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首先作为理论形态的科学知识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作为人们行为规范和准则的道德,是对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反映。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认识领域,因而社会作用不同。科学用于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道德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是它们两者之间又是密切联系的,都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统一于真善美的追求之中;其次,作为生产力的科学技术与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也是辩证统一的,从根本上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也是同样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量,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前进的基本趋势,促进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深化了人们的道德认识、更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等等。同时进步的社会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和文化支撑作用。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至于科学技术进步与伦理道德之间的矛盾,主要是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方面是由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相互作用不是直接实现的,还要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其它因素和中间环节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相互作用关系不是单向的、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复杂的;另一方面,由于道德本身所具有的受制于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统治者意志的性质,以及滞后于生产力发展的特点,虽然科学技术向前发展,但是由于没有从根本上变革生产关系的性质,从而达到形成新的道德和完成伦理道德变革的程度,就会产生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发展不同步的现象,因而不能简单地把伦理道德退步和社会风气堕落归因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得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二律背反的结论。而是应当深入地、辩证地分析,避免由于对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负效应找不到正确的根源,而导致对科学技术发展和人类的前途产生悲观失望的情绪。

参考文献:

[1]罗国杰.伦理学[M]人民出版社,1989.

[2]魏英敏.新伦理学教程(第三版)[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卫兴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4]陈晓英.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J].社会科学辑刊,2004(1).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篇3)

关键词:科学;伦理;关系

新世纪,知识经济的朝阳正冉冉升起,人们对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注可谓前所未有。互联网、克隆羊、人类基因图谱等,都提出了科技与伦理相互关系的一些尖锐的新问题,需要我们进行认真深入的思考。

1 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

(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

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

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

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2 科技与伦理的关系

(1)科学技术对伦理道德的影响。

在人类文明史上,科学技术的进步都直接或间接地推动着人类伦理道德的进步。科学技术是推动包括道德进步在内的文明发展的伟大动力,必须以科学的“真”,促进道德的“善”,以实现真、善、美的统一。科学技术的发展扩大了伦理道德领域。在任何时代,科技的发展和科技成果的应用必然导致人类实践领域的拓展。科技进步对伦理道德领域的扩展,其具体方式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从中世纪欧洲的宗教统治科学到文艺复兴,正是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才使得中世纪的宗教道德受到严重冲击,从而促进了人类道德的不断发展,促进了新的伦理观念的形成。另外,科学技术活动对个人优秀道德品质的形成,也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正如科学家萨顿所说“:科学是人类精神的最佳清洁剂,它摒弃一切宗教,唯取最高的信仰。”

古希腊哲学家认为智慧和知识是构成道德行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提出知识就是道德。德国现代物理学家包生尔认为,科学知识是构成人类道德的重要方面。他认为一个时代对知识的评价可以用作衡量时代精神的标准。由此可见,科学与道德有着较深层次的内在联系。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不断走向文明、走向道德,从原始人到现代人,在伦理道德上不知进步了多少,难怪近代伦理学家们对那种知识使人类退化的观点提出了强烈反对。他们认为,科学技术知识有利于陶冶人的品性,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使人生活幸福。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篇4)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21-0140-02

1 理工科院校工程伦理教育的重要性

“随着大科学、高技术的发展,在给人类社会带来福祉的同时,也把人类推进到高风险的时代。风险社会的形成,是由科学技术的异化所导致的,即由于科技的不当运用人为的把人类推进风险的境地[1]。”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也越来越多地引发人们对工程伦理相关问题的关注和争论。追溯科学技术的发展,从第一次工业革命到核技术的应用,不论生活方式、世界形势,还是普世价值、意识形态,科技的巨大革新无一不对人类文明的方方面面带来不可逆转的影响。而今,克隆技术、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地外探索、基因工程……凡此种种前景广阔的科技进步,更在深层次上激发了人们对工程技术发展的思考:支持者期待新的技术能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新的变化;反对者却指出若不对技术加以禁制和管控,未来很有可能会威胁人类文明的发展。面对已然融入生活方方面面的科学技术,其相关从业人员的种种失德行为亦会带来难以估计的损失,这些人大到企业的决策层、相关技术的研究人员,小到参与或完成每一个具体工作的工程师、程序员。“由于某些工程技术人员在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监理等环节缺乏社会责任感,,造成桥梁坍塌、楼房变形、尾矿溃坝、有毒气体泄漏等重大工程事故的消息,屡见报端。在制售假药、假酒、假种子,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随意排放和处置工业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等事故中,某些工程技术人员明知后果严重却不声张、不抵制甚至积极参与。还有一些高新技术领域里的工程技术人员,在试制和推广新产品时,并没有充分考虑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社会问题和伦理问题[2]”。因此,对工程从业人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科技与工程伦理教育之必要性便愈发凸显。

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高校开设了工程伦理教育的相关课程。在个别发达国家,工程伦理的高校课程设置已经较为成熟,其课程质量亦被列入教育资格审查体制当中。但在我国,由于这门课程开设相对较晚,在国内缺乏长期可供借鉴的经验。同时,当前过于强调工作岗位应用与就业短期收益的国内教育体系在整体上对其缺乏关注,国内高校尤其是理工科院校工程伦理教学都或多或少的遭遇了诸多困境。因此,尽早认识困境并尝试摆脱困境,无疑是当前我国工程伦理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

2 当前理工科院校工程伦理教育面临的困境及原因

2.1 理工类院校教师对开设伦理教育课程的必要性认识不足

“工程伦理教育的主要任务,就是使理工科大学生,即未来科技工作的决策者、设计者、管理者、实施者及评估者树立明确的社会责任感、社会价值意识和对工程综合效应的道德评价意识,掌握对现代工程活动的社会评价和道德评价的基本规则[3]。”这一任务的达成,必须依赖教师对工程伦理教育的高度重视,但目前这一情况不容乐观。一方面,理工类院校的任教教师在其本人接受高等教育的年代,国内甚至整个世界高等教育界尚未出现或完成对科技伦理教育课程的设立,而伦理意识的形成无疑依靠着文化全体对于个人的长期濡染。然而现实是,大多数的高校教师都缺乏对科技伦理教育课程开设必要性的认识,其根本原因是其本人的科技伦理意识不高,自然无法在教授相关课程时向学生们充分传达本课程的德育内涵。另一方面,由于领导层对相关课程设置必要性认识的缺失,理工类院校在开设相关课程时也显得缺乏针对性,课程类型往往不作为必修,课程安排相对比较松散,课堂内容停留于照本宣科,缺乏感染力,教师的安排则一般选择社科类教师担任“外援”,自然难以引起学生的足够重视。

2.2 理工类学院工程伦理课程设置不够合理

迄今为止,我国只有部分重点工科院校开设了“科技伦理”、“工程伦理学”等必修课,课程开设的范围十分有限。有些高校在必修课的基础上利用通识教育平台开设了“生态文化概论”、“工业生态学”等选修课,毫无疑问,这些课程的开设对增强理工科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道德价值判断力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从总体上来看,这些课程基本上处于与专业教育相分离的状态,而且师资力量也很薄弱,很多上课的教师都不是学生所学专业的任课教师,工程伦理课程基本停留在导论、概论等层面上,没有实现该课程与专业课程的紧密衔接和深度融合,结果往往导致学生对工程伦理认识不清,在将来的工作中极易出现工程行为方面的道德问题。

2.3 理工类院校学生对于跨学科课程的抵触

这一点不仅仅是“科技与工程伦理”这一门课程的问题。实际上,大多数理工类学生对高校开设的所有人文社科类课程和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都缺乏足够的重视。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与理工类专业内相关人文课程设置不太合理有一定的联系,另一方面则是理工科学生特别是工科学生过分追求应用类知识的结果。可以说,这是我国当代国民价值观趋利与短视共识所导致的,也与我国就业现状的严峻现实密切相关。同时,这恰恰反映了我国教育对学生德育内容即人格塑造的缺失。学生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教育的问题,大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更能映射出大学教育之前的整个教育体系存在的问题。

3 加强理工科院校工程伦理教育的对策选择

3.1 强化教师对工程伦理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这需要理工类院校校方认识到伦理教育在科技与工程教育领域的重要性,克服短视的教育思路,并请相关社科教师对理工科教师开设科技伦理的师范课程,之所以要对全体理工科教师开设课程,是由于上文所提到的伦理意识的非理论性。因此,伦理意识的教育绝不应该仅仅停留在科技伦理本科的课程上,而是应该由全体科技伦理意识足够高的理工科老师,在日常的所有授课中对学生进行濡染,大学课堂的开放性在这里成为最值得利用的优势。“在专业教师团队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合理地把工程伦理章程的相关内容潜移默化地融入教学之中,让学生牢记工程师与社会之间存在的内在契约关系,使其正确的伦理行为在工程实践活动中为人类带来健康、安全和福祉,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4]。”惟有如此,才能弥补大学生在本科教育之前德育的缺失。当然,伦理教育乃是对人才的长期投资,由于它的非理论性,只有在长期的濡染中才能在学生意识中形成体系化的道德律,并且真正起到伦理意识在其日后相关工作中的引导与规避作用,也正因如此,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科技与工程伦理课程体系才显得如此紧迫。

3.2 应针对所有理工科类师范生开设相关的科技伦理课程

应开设“独立教学与学科渗透相结合的理论模式。独立教学,即独立进行工程伦理的课程教学,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有专职教师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理论讲授。学科渗透,就是将工程伦理问题渗透到其他课程中,将与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工程伦理案例分布贯穿于该课程的全过程,进行渗透式教学[5]。”另外,应将科技伦理相关的项目,至少以考题的形式加入理工科教师资格审查考试中,不得不承认若要唤起学生对科技伦理意识必要性的认识,将其加入资格考试是一条捷径。这里必须要提及的是,科技与工程伦理是针对新时代所面临的新问题所发展出来的特殊学科,它与普适的思政教育有一定的相关性,亦有其独特性。在师范类院校,通识性的思政教育早已存在并且形成了良好的培养模式,但它并不能替代科技伦理教育,对于理工专业师范生而言,科技伦理教育的必要性尤为重要,因为他们承担着全社会科技伦理启蒙的重任。科技伦理意识的普及刻不容缓,源头性的对策才是破困的根本所在。

3.3 将工程伦理知识融入工程专业课程

通过工程课程来传播工程伦理知识,需要将工程伦理知识与工程专业课程相结合。例如,可以在工程概论、工程学、高级设计等课程里融入工程伦理的相关内容,专业教师不仅要准备专业内容还要准备伦理知识,并思考如何在教学中将两者有机结合,将道德和安全作为良好的工程实践的共同属性,充分调动主观能动性研究有效的课堂教学方法。同时,工程伦理课程的任教老师,要积极参加由工程专家和伦理专家开设的讲座,与其他高校的教师进行经验交流,从而更有效地把伦理知识融入到工程专业课程中。

参考文献:

[1]于丽.生态文明视域下理工科院校加强科技伦理教育的探究[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4(3):61~63.

[2]王 前.在理工科大学开展工程伦理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1(10):110~111.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篇5)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6-187-03

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发达的物质文明。但随着高科技引发的食品安全、能源、环境、交通、网络等问题的出现,科技道德问题的日益凸显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大学生作为人才储备和国家发展的希望所在,对大学生科技伦理状况的研究愈发受到重视。然而现实是当今大学生在学术伦理道德的认知上存在很大的缺陷,许多大学生在论文写作、科研项目上存在严重的抄袭、作弊、造假等现象。同时,大学生对科技伦理效应的关注相对欠缺,其认知亟待提高。

一、科技伦理道德内涵

科技伦理道德是指人们在从事科技创新活动时对于社会、自然关系的思想和行为准则,它规定了科技工作者在科技活动中所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科技是人类探索世界客观规律过程中知识和经验的积累。科技的进步促进了社会的发展。然而科学技术也是一把双刃剑。如何使用,由何人来掌控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结果。所以需要伦理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在新时期下,大学生的科技伦理道德也面临着巨大的冲击与挑战。大学生科技伦理道德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学术规范的了解以及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识;二是对科技社会效应的认知即目前高技术引发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能源、交通、网络等科技伦理问题的关注状况。

二、调查设计

(一)研究方法及分析工具

为了全面了解我国大学生科技伦理的现状,本研究以问卷调查为主,个案采访为辅的方式,在导师指导下自行设计问卷。通过实地发放问卷,再利用SPSS19.0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个案采访则更深入了解被调查者对科技伦理的态度与认知。

问卷设计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被调查者自然情况,据以分析不同的因素对大学生科技伦理道德的影响程度。二是学术伦理,了解被调查者本人对其自身及周围学术道德失范的态度与认知。三是被调查者对科技社会效应的认知,了解大学生对科技发展所带来的社会效应的关心程度和对待科技伦理的态度。

(二)研究样本说明

本项目以江苏省普通公立全日制大学和独立设置学院的本科生为调查对象。以方便和随机的方式选取8所学校,每所学校发放100份问卷。在发放问卷时尽可把握性别和年级的比例。其中研究生比例设置为30%,但由于部分学校无研究生,所以在最终数据有所差异。另外每所学校专业调查对象至少包含3个学科。问卷发放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进行,共计发放问卷800份,回收有效问卷779份,有效回收率97.4%。

调查对象中,女生占50.6%。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占数据总数的12.5%、67.9%、19.6%。其中专科一至三年级的比例分别是1.0%、7.2%、4.3%;本科一至五年级的比例分别是19.1%、21.4%、16.4%、10.2%、0.8%;研究生一至三年级的比例分别是9.1%、5.8%、4.7%。调查对象涉及10个主干及部分其他学科:哲学(1.5%)、经济学(8.6%)、法学(4.7%)、教育学(2.4%)、文学(6.8%)、理学(9.4%)、工学(42.7%)、医学(10.5%)、管理学(9.6%)、艺术学(2.6%)、其他(1.0%)。

三、调查结果

(一)大学生学术伦理道德状况

对大学生学术伦理道德状况的探究,问卷主要从大学生对学术规范的认识以及对学术不端的认知这两个角度进行研究。

1.大学生对学术规范的认识

问卷通过调查大学生的学术论文写作情况来初步了解大学生对于学术规范的了解程度。调查结果显示,只有48.7%的大学生用规范格式写过学术论文。在论文格式上,有47.8%的大学生使用过中英文摘要,关键字的使用比例为67.1%,参考文献86.5%,脚注33%,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号只有15.5%。从结果可以看出,过半数的大学生没有用规范的格式写过学术论文。在论文必备的格式要件中,参考文献和关键字的使用程度较高,而中英文摘要、脚注以及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号较少被使用。这反映出当下大学生对于学术规范认识不足。

问卷还对老师和学校对大学生学术规范的教授和培养进行调查。调查的结果显示:12.8%的学生曾听老师详细讲解过学术论文规范写作的相关知识,大致讲解过的有37.6%,只是提到过的有29.8%,从没讲过的占19.8%(下图1);在学校是否开设学术论文规范写作的课程、讲座等相关活动上,经常举办的占9.9%,偶尔举办的有41.1%,从未有过的是10%,而学生自己不知道有没有的占到39%(下图2)。由此可以看出学校提供给大学生学习学术规范的资源较少,对学生学术规范意识的培养不够重视。同时学生了解学术规范的途径少,自我学习的意识不强。

2.大学生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知

首先,我们通过调查大学生身边学术不端现象的存在情况来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整体把握。调查的结果显示,有25%的学生认为身边学术不端现象较为普遍,62.8%的学生认为存在一些,11.2%的学生觉得很少存在, 1%的认为身边不存在学术不端现象。再具体涉及到大学生学科竞赛、课题研究、等学术研究中的挂名现象,25.9%的学生认为存在并且很多,67.1%的认为存在但是少数,6.9%的认为不存在。由此可以看出大部分同学认为学术不端行为在大学生中广泛存在。这提醒我们要重视对大学生学术伦理道德观念的培养,尽量预防大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

其次,在大学生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危害的认识方面。有52.2%的大学生认为学术不端行为会浪费公共资源,损害公共利益,有81.4%的大学生认为会造成不正当竞争,有70.2%大学生认为会败坏科学界的声誉,阻碍科学进步。79.5%的大学生认为会造成学术虚假繁荣。由此可以看出大学生对于学术不端现象的危害有着较为全面深入的认识。 再次,面对身边存在的学术不端现象,大学生如何对待?我们首先通过问卷调查了大学生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关注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学术不端行为,16.4%的学生平时较为关注,46.6%的很少关注,35.6%的只是听说过,而1.4%的没有听说过。在对考试抄袭和作弊的态度上,40.8%的大学生是坚决抵制, 48.5%的大学生表示可以容忍但自己不作弊,10.7%的大学生持无所谓的态度。这样的结果让人担忧,大学生普遍不关注身边的学术不端行为,对于身边考试抄袭和作弊也是一个平和的态度。这样的结果和对于学术不端的危害的认识上就产生了一个悖论,一方面深刻的意识到了学术不端的危害,另一方面对于学术不端行为既不关注也不抵制。这表明我们需要推动大学将认识转化为实际行动来抵制学术不端,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最后,问卷从大学生对学术不端行为出现的主要原因以及减少学术不端的措施的认知进行调查。调查的结果显示:原因选项中,63.3%的大学生选择了“评价制度等有不合理的地方”,68.9%选择了“人们为获得利益而置道德、规范于不顾”,74.8%的选择了“人们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意识不强”,45.1%选择了“相应的法律的惩罚措施不够”。措施选项中,75.4%的学生选择了“完善的人才评价制度”,66.1%的选择了“用教育来提高学术道德和强化学术规范意识”,55.6%选择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64.4%的选择了“完善相应的法律惩治措施”。这样的结果也说明了大学生普遍赞同学术不端出现的原因是因为评价制度等有不合理的地方、人们为获得利益而置道德、规范于不顾、人们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意识不强、相应的法律的惩罚措施不够。要解决这种情况,需要完善的人才评价制度、用教育来提高学术道德和强化学术规范意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以及完善相应的法律惩治措施。

(二)大学生科技社会效应认知

下面将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分析当代大学生对科技社会效应认知的现状。

1.大学生科技社会效应认知的整体状况

关于大学生科技社会效应认知的整体状况,问卷中采取了相对简明的问题设计,从大学生对科技伦理的了解程度以及重视程度入手。调查结果显示,52.1%的被调查大学生不了解科技伦理,46.7%的大学生表示只是听说过,只有1.2%的大学生对科技伦理很了解。另外,96.7%的大学生认为科技伦理对于科技工作者的科研创新活动以及社会的作用很重要。由此可知,虽然绝大多数的大学生不了解科技伦理,但是他们心里还是有相对明确的价值判断,认为科技伦理对于科技工作者的科研创新活动以及社会的作用很重要。

2.大学生对科技伦理具体问题的认知状况

我们从现实生活出发,从生态伦理和信息伦理的角度,了解大学生对身边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关注程度和引起这些生态问题原因的分析,以及大学生对高科技引发的网络安全、道德问题的关注程度和认知。调查结果(如图3)所示,59.2%的大学生表示经常关注身边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36.2%的被调查者只是偶尔听说,只有4.6%的被调查者不太关注。对于环境污染的诱发因素,19.8%的被调查者认为人们的环保意识差, 14.6%的被调查者认为企业只重视自身发展忽略环保,31.8%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政府对环境问题重视不够,54.4%的被调查者认为人口膨胀,54.4%的被调查者认为经济发展速度过快,还有2.6%的被调查者认为还有其他因素,如法制不健全,惩罚力度不够等。

对于高科技引发的网络安全、道德问题,39.9%的被调查大学生表示经常关注,54.2%的被调查者只是偶尔听说,5.9%的被调查者不太关注。关于沉溺网络社交以及身份虚拟化对人道德、情感的影响,50.2%的被调查者赞成网络让人肆无忌惮,逃避现实,49.8%的被调查者则认为网络社交只是一种生活方式。(如图4)

由以上的调查数据可知,大学生对生态问题的关注度较高。在导致生态问题的诸多因素中,过半数的大学生认为人口膨胀和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是主要原因。与生态伦理相比,人们对信息伦理的关注程度要低一些,当问及网络社交与道德情感的关系时,被调查者则出现了巨大的分歧,赞同与否定的观点各占一半左右。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篇6)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6-0216-02

1科技与伦理的关系

科学通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伦理并不具有像科学那样的客观性、共同性。从科学的评价标准来看,哥白尼提出日心说是对地心说的革命,是科学的巨大进步;但从中世纪欧洲的伦理观念来看,却违背了《圣经》的教义,不适当的伦理标准阻碍了科学的进步。伦理的这种保守性、稳定性、滞后性与科学的进取性、快速发展性形成鲜明的对照。科学促进伦理的变革,使伦理更好地适应科学和时代的需要;伦理引导科学的进步,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造福。科学界也有人担心伦理的规范和引导会不会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但实践充分表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必要的适当的伦理规范非但没有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反而促进了科学顺利健康的发展。

2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理论研究

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许多看法,总结为以下四种观点:

(1)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等同论。这种观点认为,知识就是道德,道德也是知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反之,愚昧无知或盲目迷信是与道德无缘的。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

(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斥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发展不仅不能带来道德进步,反而导致道德退步,因此,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水火不相容、互相排斥的。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只有“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才能保持道德的纯洁性。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他们甚至主张停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3)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无关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谟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科学的王国与正义的王国是不交叉的。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

(4)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善恶并进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既非等同,亦非排斥,更不是无关的,而是善恶并进的,科学技术发展既能促进伦理道德进步,也能导致道德退步。我国近代思想家章太炎认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人们的物质生活与道德思想却非完全直线发展,是苦乐并进、善恶兼行的。皮埃尔・居里和玛丽・居里夫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们既认定人类由新发现得到的利益将会比害处多,但又有些忧心忡忡。后来,爱因斯坦、维纳等人也同样表示了这种忧虑。这表现出科学家对科学技术社会后果的关注和他们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当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分析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我们看到两者之间既不是等同的,又不是相斥的,更不是不相干的。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①科学知识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道德作为人们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对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反映。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认识领域,因而社会作用不同。科学用于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道德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都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统一于真善美的追求之中;②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也是辩证统一的,从根本上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也是同样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量,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前进的基本趋势,促进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深化了人们的道德认识、更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等等。同时进步的社会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和文化支撑作用。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因为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其它因素和中间环节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相互作用关系不是单向的、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复杂的。

3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

(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4协调发展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

为缓解上述的科学技术与伦理冲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

(1)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克服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

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包括科技工作者、政府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伦理责任。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多是受政府、企业集团和组织资助的,也就是说,科技工作者成为社会职业角色,科学已不再纯粹是为了探索自然奥秘,它成了满足社会经济、政治等需要的一种工具,更直接地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和赞助者(政府和企业)服务。科技工作者一方面以发现和发明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政治和军事控制。无论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的来看,科学家的行为时刻处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之下,受制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标准。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问题,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价值规范,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这就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不仅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地提交科研成果,更应该对某项即将诞生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充分评估,向公众说明其科技成果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公众应当享有广泛的知情权。

虽然由于科技风险的不可避免性,科学家难于对其科研成果的负面效应有完全的预见性,但科学家应尽可能考虑到其成果的应用可能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负面影响。科学家还必须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以人类的幸福和世界的和平为科学研究的根本出发点,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2)更新观念,包括科学发展观,文化观等。

传统科技发展观既割裂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同时又割裂了科技与社会、自然紧密的互动关系,其结果必然导致传统科技发展观的狭隘性,要么相对孤立地只是从科学系统内部“为科学而科学”要么只注重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动力作用而“为经济而科技”,从而纵容了科技负效应的日益膨胀,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恶果。

为此,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新科技发展观。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中轴,在此基础上探索真理。科学是一种对真理的追求活动,在其活动过程中正确处理理性与情感,功利与审美的关系。②对高科技的应用进行人本主义的规约。这样既可以克服科技双刃剑的特征,最大限度地遏制其负效应的作用,又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科技对人性的挤压。

新文化观就是把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相结合的大文化观。也就是说要在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注入人文关怀,即以人为本。在科技理论中,同样蕴含着逻辑的、直觉的、价值的、审美的、道德的、信仰的因素,科技成果无法超越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前提。为此,要探究有利于科技健康发展的社会总体精神,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新文化观。这种新文化观体现了科技中的人性、人道、人生等的人文指向和尺度蕴含,表达了人的情感世界,它为高科技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指导。

(3)建立完善法律机制。

保持科技与道德协调发展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要进行两项立法:①立法律之“法”,即行政立法;②立道德之“法”,即自我立法。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约束人们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道德则是非强制性的规范,也是一种立法,以人类特有的内驱力的激励,达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道德和法律,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侧重在于惩恶,而道德侧重于劝善,防患于未然。从事科技活动的专家,违规或失范的行为大多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要靠本人的自省自律和公众舆论的谴责去克服、防止和净化。但我们看到,由于道德规范的非强制性,它只能解决人们在科技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当有人偏要反其道而行时,其规范就会显得苍白无力了。如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基因技术必然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福利,但是,也必然有人以基因技术为恶:如根据基因组工程学,达到治病的目的,也可以利用此技术使人致病,更有甚者,有些国家正准备或正在研制基因武器,如果使用这种武器必然产生可怕的后果。像这类问题仅靠道德是解决不了的。道德的下限就是法律,当道德的力量不足以律己或律人时,就不得不依靠法律的威严,通过立法禁止。

总之,科技道德与科技法制都是规范和调节科技活动的手段和机制,法制是通过法律制度,以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则通过道德教育和舆论教育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使人们遵守合乎道德的准则。显然,科技法制的强制性约束是不可缺少的,而道德的非强制性规范和教育作用,特别是它对科技工作者思想观念与行为准则产生潜移默化作用也不可替代。

参考文献

[1]雷毅.科学也要关注伦理问题[N].科技日报,2000-12-15.

[2]詹颂生.科技时代的反思[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篇7)

Abstract Technological Ethics (also known as engineering ethics) is a new science which is influenced by modern technology itself. The education of technical ethics guides students to think about the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of moder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t the same tim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universities to carry out the method and technology of ethics education curriculum and teaching characteristics, summari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on the basis of constructive comments on engineering ethics education in China.

Keywords Technical Ethics; engineering ethics; engineering education

技术伦理学是在伦理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兴学科,它以研究技术活动中的道德问题为对象,涉及技术研究和应用的主体、过程和结果等多个因素,触及专业技术人员的道德取向和现代技术本身对社会道德、文化的影响。它超越了以往伦理学仅研究人与人道德群体的内容,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环境纳入伦理思考的范畴,形成了关怀和尊重自然事物为基础的伦理准则。技术伦理(也称工程伦理)教育引导学生将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在理性思考的同时又进行伦理的思考,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强化伦理道德教育,为职业道德教育注入了新内容。技术伦理教育是对专业行为的道德性质进行个人判断的方法训练,对于理工科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 日本的技术伦理教育

日本关于技术伦理教育的研究与实践始于上世纪末。1999年开始实施的日本大学理工科专业教育认证基准中对学生的培养目标规定:“要理解技术对社会和自然的影响,理解技术人员的社会责任 ”,对理工科学生的培养明确了技术伦理教育的理念;其后2000年修正的《技术士法》中也规定“必须努力做到没有损害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其他公益的事情”,强调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责任和行为准则,从法律的角度对工程技术人员的伦理道德进行约束。日本政府还斥巨资进行“科学技术伦理教育系统的调查研究”,通过调查对技术伦理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高校开展技术伦理教学的实施方法、以理工科教师及企业研修者为对象的伦理教育计划的两方面实施方案,对日本在技术伦理教育领域的研究和教育教学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

在政府强有力政策引导下,日本大学理工科专业均相应地调整了课程体系,普遍在公共基础课程内设置了2学分的技术伦理课,作为大学一、二年级学生的必修课,如“工学概论”“技术论与技术教育”“医学伦理”等课程,并在一些专业课的教学中有针对性的体现和渗透伦理教育思想,技术伦理教育融入了理工科专业的教学计划中。技术伦理课的教师由多方面人员来担任,有企业的工程师,研究人员,理工科专业课教师,伦理、哲学方面的教师,他们或从自身的工程实践出发讲解工程师的责任,或从技术发展的视角预测和说明某一技术将对人类或社会的影响,或以社会伦理学解读技术价值观。技术伦理课教学多采用讨论式教学法,教师通常从专业领域选出特定的案例,分析由于技术发展而突现的伦理问题,启发学生对新技术的多元化思维,学生们从伦理问题当事者的视角出发,对于专业范畴的伦理问题及影响进行充分讨论和认真思考,进而做出选择。这样从实际问题出发的教学方式,学生们参与的积极性较高,培养了学生分析和解决技术伦理问题的能力,对学生今后的职业工程实践活动起到引领的作用。技术伦理课在专业课教学中多围绕工程技术规范展开,目的是使学生不仅掌握简单的工程规范,而且学会了解工程规范的背景与意义,最终使这些规范变成技术人员的自觉意识,具备对规范进行反省、考察并构建新规范的能力。

在日本高校普遍开展的技术伦理教育主要是使学生掌握技术伦理判别所必要的基础知识,学会伦理性的思考和判断方法,理解人类社会存在和持续发展所必需的思考。但自开展以来也始终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社会各界对技术伦理教育的认识不足。虽然技术伦理涉及社会多领域,但常常被忽视,一些技术者对于自身就是技术伦理当事者的意识模糊,甚至认为技术伦理仅仅是教育研修的工作,仅限于讨论专业学会的伦理纲领或职业规范;其次是由于缺少产业界的支持,技术伦理教育体系的构建和有效化问题愈加明显,迫切需要工程界、科技协会的有力支持;再有技术伦理教育所应该包含的内容,各个学校、任课教师之间没有达成一致,以专业伦理作为技术伦理教育核心的教学模式没有完全形成,教学内容体系尚处于探索和实践中。

2 对我国工程伦理教育的启示

技术伦理在我国通常称为工程伦理,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工程项目的增多,关于其理论与实践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理论上,由于传统中国文化重视的伦理道德仅关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重在维护人际间的等级关系,而现代工程伦理则倡导尊重自然界中的所有生命,顺应自然规律,保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两种伦理价值观之间存在的距离,有待于我们深入研究和重新思考。工程实践中,现实社会一些为了小团体的利益而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工程决策,缺乏人文P怀精神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工程设计,不善管理而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施工工程,维护一方利益而不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利益、成本和风险等问题,已经造成的事故和灾难触目惊心,直接拷问着工程师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观念,也使得对工程师的工程伦理教育备受期待。

工程伦理教育在我国发展历程比较短暂,本世纪初在工程教育国际化背景影响下,2004年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学校的土木工程专业率先开设了独立的工程伦理课程,引领我国工程教育国际化发展的同时,也开启了工程伦理教育的新模式。而大部分高校是以职业道德教育为主要特色的工程伦理教育方式,课程体系和地位从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和规范,教育体系的建立刚刚起步。

日本工程伦理教育的发展进程与我国相近,自上世纪末引入以美国文化为价值基础的工程伦理模式以来,逐渐形成了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基础的工程伦理学教育体系,且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此,在分析总结其发展模式、课程设置、教学特点以及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作者对我国开展工程伦理教育提出以下建议。

2.1 明确工程伦理教育目标,推进教育教学进程

调查显示,我国公众对科技的正面和乐观态度比例均高于发达国家,例如对“科学技术能够解决所有问题”持同意的人占38.8%,高于欧美的16.5%,表明公众对技术自身给社会带来的负面效应认识不足;对专业工程师的调查显示:仅有22%的人认为“了解工程对全球及社会的影响”是很重要的“能力”,说明大多数工程师更注重以科学的态度去开展工程项目,而对工程、对工程与社会发展进步的使命和责任思考甚少;对在校理工科学生调查显示:有81% 的学生“对工程伦理的理解”一无所知,对工程伦理内容和作用完全不了解,表明高校对于工程伦理教育的缺失十分严重。这些对于工程伦理作用、界限的模糊认识,直接影响了工程管理者、设计者、施工者是否具备良好的工程伦理素养,影响着他们在工程活动中的价值取向和选择能力。即使是在工程伦理教育普遍开展的日本,也一直存在对工程伦理意识淡薄的工程技术人员,将自身置于工程伦理当事者之外。而面对我国对工程伦理认知不乐观的状况,有必要理论上明确工程伦理教育目标、作用和内容范围,大力推进理工科高校开展工程伦理教育的进程。

2.2 制定强有力政策,支持工程伦理教育

工程伦理学是新兴的交叉科学,专业课程和传统伦理学都不能完全涵盖它,我国各高校开展的工程伦理教育处于兴起和探索阶段,有必要从体制上确认其课程地位,以便更有效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日本是在理工科专业教育认证、工程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认证两方面将工程师的伦理道德问题作为“工程基础”和职业认证考核必不可少的内容,促进了工程伦理教育的普遍实施。2016年6月我国正式加入了工程教育国际认证机构,随着我国高等工程教育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工程伦理教育必将纳入工科教育体系。借鉴日本推广工程伦理教育的模式,建议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导推进。特别是对工程伦理教育的培养目标做出明确界定,确定工程伦理教育的教学大纲,各高校据此开设正规化、常规化的工程伦理课程。

2.3 围绕专业教学开展工程伦理教育

工程伦理教育是工程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工程规范、工程伦理和工程职业道德内化为工程师职业活动的判断能力,它需要依托专业教育这一主体。这就意味着工程教育在课程涉及专业决策选择时不应回避专业行为和个人道德伦理素质的联系。由于工程伦理的实践性,不同工程领域面对的是不同的工程伦理问题,技术发展的不同时期也会不断出现新的解决方法,因此工程伦理教育应结合专业领域所触及的伦理道德问题展开。在专业领域选择教学素材,尽可能为学生提供模拟实践环境,使学生自己体会用伦理的思维方式选择方案、判断决策,深刻感受伦理意识形成、观念塑造、行为培养的过程,提高学习兴趣,达到教学效果。

2.4 工程伦理教育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

工程伦理教育不仅仅是教育界的课题,也是全社会必须面对的问题,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普遍支持和关注。一方面,工程活动引发的伦理问题需要工程界的关注和总结归纳,各工程领域提供的工程伦理教学素材,也需教育界的关注和教学研讨,才能使工程伦理教育切实有效。另一方面,理工科学生的工程实践活动是工程伦理教育最直接的课堂,它所包含的生产实习、专业系列讲座和参观本专业有代表性的工程等实践活动,都离不开企业、研究机构和专业协会的支持。特别是高校工科教育的实训环节,急需企业、社会机构承担工程训练任务,才能使学生在工程领域真正学会用工程伦理的思维判断和处理不断出现的社会问题。

参考文献

[1] 曹燕南.对中国高校工程伦理教育的思考.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4.5.

[2] 朱高峰.对工程伦理的几点思考.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5.4.

[3] 项小军.我国工程伦理教育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科技创业,2011.8.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篇8)

1科技与伦理的关系

科学通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伦理并不具有像科学那样的客观性、共同性。从科学的评价标准来看,哥白尼提出日心说是对地心说的革命,是科学的巨大进步;但从中世纪欧洲的伦理观念来看,却违背了《圣经》的教义,不适当的伦理标准阻碍了科学的进步。伦理的这种保守性、稳定性、滞后性与科学的进取性、快速发展性形成鲜明的对照。科学促进伦理的变革,使伦理更好地适应科学和时代的需要;伦理引导科学的进步,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造福。科学界也有人担心伦理的规范和引导会不会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但实践充分表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必要的适当的伦理规范非但没有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反而促进了科学顺利健康的发展。

2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理论研究

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许多看法,总结为以下四种观点:

(1)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等同论。这种观点认为,知识就是道德,道德也是知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反之,愚昧无知或盲目迷信是与道德无缘的。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

(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斥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发展不仅不能带来道德进步,反而导致道德退步,因此,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水火不相容、互相排斥的。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只有“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才能保持道德的纯洁性。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他们甚至主张停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3)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无关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谟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科学的王国与正义的王国是不交叉的。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

(4)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善恶并进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既非等同,亦非排斥,更不是无关的,而是善恶并进的,科学技术发展既能促进伦理道德进步,也能导致道德退步。我国近代思想家章太炎认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人们的物质生活与道德思想却非完全直线发展,是苦乐并进、善恶兼行的。皮埃尔·居里和玛丽·居里夫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们既认定人类由新发现得到的利益将会比害处多,但又有些忧心忡忡。后来,爱因斯坦、维纳等人也同样表示了这种忧虑。这表现出科学家对科学技术社会后果的关注和他们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当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分析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我们看到两者之间既不是等同的,又不是相斥的,更不是不相干的。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①科学知识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道德作为人们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对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反映。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认识领域,因而社会作用不同。科学用于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道德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都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统一于真善美的追求之中;②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也是辩证统一的,从根本上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也是同样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量,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前进的基本趋势,促进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深化了人们的道德认识、更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等等。同时进步的社会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和文化支撑作用。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因为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其它因素和中间环节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相互作用关系不是单向的、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复杂的。

3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

(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4协调发展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

为缓解上述的科学技术与伦理冲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

(1)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克服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

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包括科技工作者、政府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伦理责任。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多是受政府、企业集团和组织资助的,也就是说,科技工作者成为社会职业角色,科学已不再纯粹是为了探索自然奥秘,它成了满足社会经济、政治等需要的一种工具,更直接地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和赞助者(政府和企业)服务。科技工作者一方面以发现和发明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政治和军事控制。无论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的来看,科学家的行为时刻处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之下,受制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标准。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问题,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价值规范,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这就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不仅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地提交科研成果,更应该对某项即将诞生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充分评估,向公众说明其科技成果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公众应当享有广泛的知情权。

虽然由于科技风险的不可避免性,科学家难于对其科研成果的负面效应有完全的预见性,但科学家应尽可能考虑到其成果的应用可能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负面影响。科学家还必须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以人类的幸福和世界的和平为科学研究的根本出发点,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2)更新观念,包括科学发展观,文化观等。

传统科技发展观既割裂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同时又割裂了科技与社会、自然紧密的互动关系,其结果必然导致传统科技发展观的狭隘性,要么相对孤立地只是从科学系统内部“为科学而科学”要么只注重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动力作用而“为经济而科技”,从而纵容了科技负效应的日益膨胀,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恶果。

为此,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新科技发展观。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中轴,在此基础上探索真理。科学是一种对真理的追求活动,在其活动过程中正确处理理性与情感,功利与审美的关系。②对高科技的应用进行人本主义的规约。这样既可以克服科技双刃剑的特征,最大限度地遏制其负效应的作用,又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科技对人性的挤压。

新文化观就是把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相结合的大文化观。也就是说要在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注入人文关怀,即以人为本。在科技理论中,同样蕴含着逻辑的、直觉的、价值的、审美的、道德的、信仰的因素,科技成果无法超越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前提。为此,要探究有利于科技健康发展的社会总体精神,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新文化观。这种新文化观体现了科技中的人性、人道、人生等的人文指向和尺度蕴含,表达了人的情感世界,它为高科技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指导。

(3)建立完善法律机制。

保持科技与道德协调发展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要进行两项立法:①立法律之“法”,即行政立法;②立道德之“法”,即自我立法。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约束人们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道德则是非强制性的规范,也是一种立法,以人类特有的内驱力的激励,达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道德和法律,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侧重在于惩恶,而道德侧重于劝善,防患于未然。从事科技活动的专家,违规或失范的行为大多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要靠本人的自省自律和公众舆论的谴责去克服、防止和净化。但我们看到,由于道德规范的非强制性,它只能解决人们在科技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当有人偏要反其道而行时,其规范就会显得苍白无力了。如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基因技术必然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福利,但是,也必然有人以基因技术为恶:如根据基因组工程学,达到治病的目的,也可以利用此技术使人致病,更有甚者,有些国家正准备或正在研制基因武器,如果使用这种武器必然产生可怕的后果。像这类问题仅靠道德是解决不了的。道德的下限就是法律,当道德的力量不足以律己或律人时,就不得不依靠法律的威严,通过立法禁止。

总之,科技道德与科技法制都是规范和调节科技活动的手段和机制,法制是通过法律制度,以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则通过道德教育和舆论教育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使人们遵守合乎道德的准则。显然,科技法制的强制性约束是不可缺少的,而道德的非强制性规范和教育作用,特别是它对科技工作者思想观念与行为准则产生潜移默化作用也不可替代。

参考文献

[1]雷毅.科学也要关注伦理问题[N].科技日报,2000-12-15.

[2]詹颂生.科技时代的反思[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篇9)

1科技与伦理的关系

科学通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伦理并不具有像科学那样的客观性、共同性。从科学的评价标准来看,哥白尼提出日心说是对地心说的革命,是科学的巨大进步;但从中世纪欧洲的伦理观念来看,却违背了《圣经》的教义,不适当的伦理标准阻碍了科学的进步。伦理的这种保守性、稳定性、滞后性与科学的进取性、快速发展性形成鲜明的对照。科学促进伦理的变革,使伦理更好地适应科学和时代的需要;伦理引导科学的进步,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造福。科学界也有人担心伦理的规范和引导会不会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但实践充分表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必要的适当的伦理规范非但没有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反而促进了科学顺利健康的发展。

2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理论研究

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许多看法,总结为以下四种观点:

(1)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等同论。这种观点认为,知识就是道德,道德也是知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反之,愚昧无知或盲目迷信是与道德无缘的。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认为,“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美德作为一种善,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

(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斥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发展不仅不能带来道德进步,反而导致道德退步,因此,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水火不相容、互相排斥的。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只有“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才能保持道德的纯洁性。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他们甚至主张停止科学技术的发展,拯救道德危机,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3)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无关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从来也不相遇,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谟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科学的王国与正义的王国是不交叉的。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

(4)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善恶并进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既非等同,亦非排斥,更不是无关的,而是善恶并进的,科学技术发展既能促进伦理道德进步,也能导致道德退步。我国近代思想家章太炎认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人们的物质生活与道德思想却非完全直线发展,是苦乐并进、善恶兼行的。皮埃尔·居里和玛丽·居里夫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们既认定人类由新发现得到的利益将会比害处多,但又有些忧心忡忡。后来,爱因斯坦、维纳等人也同样表示了这种忧虑。这表现出科学家对科学技术社会后果的关注和他们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当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分析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我们看到两者之间既不是等同的,又不是相斥的,更不是不相干的。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①科学知识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道德作为人们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对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反映。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认识领域,因而社会作用不同。科学用于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道德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都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统一于真善美的追求之中;②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也是辩证统一的,从根本上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也是同样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量,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决定了人类道德前进的基本趋势,促进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深化了人们的道德认识、更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等等。同时进步的社会伦理道德,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和文化支撑作用。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因为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其它因素和中间环节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相互作用关系不是单向的、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复杂的。

3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

(1)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例如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打破种属的界限,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改变人类亲缘关系,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例如,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更加尖锐。例如,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4协调发展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

为缓解上述的科学技术与伦理冲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

(1)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克服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

强化社会伦理责任,包括科技工作者、政府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伦理责任。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多是受政府、企业集团和组织资助的,也就是说,科技工作者成为社会职业角色,科学已不再纯粹是为了探索自然奥秘,它成了满足社会经济、政治等需要的一种工具,更直接地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和赞助者(政府和企业)服务。科技工作者一方面以发现和发明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政治和军事控制。无论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的来看,科学家的行为时刻处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之下,受制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标准。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问题,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价值规范,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这就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不仅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地提交科研成果,更应该对某项即将诞生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充分评估,向公众说明其科技成果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公众应当享有广泛的知情权。

虽然由于科技风险的不可避免性,科学家难于对其科研成果的负面效应有完全的预见性,但科学家应尽可能考虑到其成果的应用可能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负面影响。科学家还必须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以人类的幸福和世界的和平为科学研究的根本出发点,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2)更新观念,包括科学发展观,文化观等。

传统科技发展观既割裂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同时又割裂了科技与社会、自然紧密的互动关系,其结果必然导致传统科技发展观的狭隘性,要么相对孤立地只是从科学系统内部“为科学而科学”要么只注重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动力作用而“为经济而科技”,从而纵容了科技负效应的日益膨胀,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恶果。

为此,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新科技发展观。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中轴,在此基础上探索真理。科学是一种对真理的追求活动,在其活动过程中正确处理理性与情感,功利与审美的关系。②对高科技的应用进行人本主义的规约。这样既可以克服科技双刃剑的特征,最大限度地遏制其负效应的作用,又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科技对人性的挤压。

新文化观就是把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相结合的大文化观。也就是说要在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注入人文关怀,即以人为本。在科技理论中,同样蕴含着逻辑的、直觉的、价值的、审美的、道德的、信仰的因素,科技成果无法超越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前提。为此,要探究有利于科技健康发展的社会总体精神,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新文化观。这种新文化观体现了科技中的人性、人道、人生等的人文指向和尺度蕴含,表达了人的情感世界,它为高科技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指导。

(3)建立完善法律机制。

保持科技与道德协调发展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要进行两项立法:①立法律之“法”,即行政立法;②立道德之“法”,即自我立法。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约束人们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道德则是非强制性的规范,也是一种立法,以人类特有的内驱力的激励,达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道德和法律,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侧重在于惩恶,而道德侧重于劝善,防患于未然。从事科技活动的专家,违规或失范的行为大多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要靠本人的自省自律和公众舆论的谴责去克服、防止和净化。但我们看到,由于道德规范的非强制性,它只能解决人们在科技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当有人偏要反其道而行时,其规范就会显得苍白无力了。如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基因技术必然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福利,但是,也必然有人以基因技术为恶:如根据基因组工程学,达到治病的目的,也可以利用此技术使人致病,更有甚者,有些国家正准备或正在研制基因武器,如果使用这种武器必然产生可怕的后果。像这类问题仅靠道德是解决不了的。道德的下限就是法律,当道德的力量不足以律己或律人时,就不得不依靠法律的威严,通过立法禁止。

总之,科技道德与科技法制都是规范和调节科技活动的手段和机制,法制是通过法律制度,以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则通过道德教育和舆论教育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使人们遵守合乎道德的准则。显然,科技法制的强制性约束是不可缺少的,而道德的非强制性规范和教育作用,特别是它对科技工作者思想观念与行为准则产生潜移默化作用也不可替代。

参考文献

[1]雷毅.科学也要关注伦理问题[N].科技日报,2000-12-15.

[2]詹颂生.科技时代的反思[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篇10)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5)10-0050-03

2014年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会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清华大学两所高校研究机构研制的首份《中国工程教育质量报告》,截至2013年我国普通高校工科毕业生数达到280多万人,本科工科在校生数达到495万多人,本科工科专业布点数达到15000多个,总规模已位居世界第一。工程教育在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对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伴随我国社会转型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社会生活中的需求关系、利益关系、竞争方式、分配方式和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人们思想道德意识的独立性、多元性、时变性与选择性不断增强,随之而来的对工程技术人员的工程伦理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尽管工程技术人员工程伦理观的形成是受诸多社会因素影响的结果,但目前社会对初入行业的工科专业大学生的专业素质、道德素质与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这势必要求高校对工科大学生的工程伦理教育要与社会实际需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教学内容、教学模式,适应社会对人才综合素质的需求。

一、工科大学生工程伦理教育的目标

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院在《2020年的工程师:新世纪工程学发展的远景》中指出,工程师应该成为 “受全面教育的人,有全球公民意识的人,在商业和公众事务中有领导能力的人,有伦理道德的人”。我们从中可以看出,未来工程师的培养必须软硬并重,也就是技术教育与职业道德培养并重,而工程伦理教育是培养未来工程师从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伦理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开展针对工科学生的全人教育,培养德才兼备的工程职业者。因此只有搞清楚工程伦理教育的标准才能实现其终极教育目标。其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工程伦理意识

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中明确指出,各层次工程性人才应“具有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追求卓越的态度、爱国敬业和艰苦奋斗精神、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好的人文素养”[1]。可见正确的工程伦理意识是支配和影响人进行工程技术实践的中枢,而且正确的工程伦理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它需要后天的培养才能建立起来。因此,对工科大学生开展系统的工程职业道德教育和训练,引导工科大学生树立工程实践与创新为人类造福的职业理想信念是高等工程教育人才培养的首要任务,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二)实现技术规范与工程伦理规范的有机融合

由于工程实践是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 它既是工程技术产品的制造过程,同时也是人类实现技术创造价值的过程。任何工程项目都具有从需求、设计、生产、制造、成品、应用到报废完整的生命周期,整个周期一直都是技术与工程伦理交织在一起。作为一名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仅应掌握工程实践的技术规范,而且也能够具备将工程伦理基本规范与技术规范融合的驾驭能力,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软硬并重能力。我们现在的高等工程教育过分强调技术实现,而忽视了技术与市场、技术与健康、技术与安全、技术与生态等方面的和谐问题。随着我国高等工程教育的国际化,我国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中明确指出,各层次工程性人才应“具有良好的市场、质量、职业健康和安全意识,注重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可见现代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标准与传统的培养质量观发生了质的变化。

(三)培养工程伦理决策能力

在工程的决策、实施、运行和监管等环节会面临到跨学科知识交叉、 多种技术集成、各种社会群体的参与以及利益、成本、风险的分配等实际问题,仅仅凭借简单的直觉和工程伦理基本规范去解决是不现实的。因为工程伦理规范是解决工程伦理问题的标准和原则, 可以作为工程伦理的判断标准。但是, 由于工程问题常常将工程本身、社会、人类和自然交织在一起,经常出现权重失衡、利益冲突等问题, 使得工程技术人员无所适从, 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和抉择。因此, 工程技术人员要真正能够处理和解决好工程伦理问题, 除了具有自觉的伦理意识和工程伦理规范,还需要具有面对真实情景进行理性的伦理分析能力和科学合理的决策能力[2]。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中指出,“具有应对危机与突发事件的基本能力”和工程伦理决策能力的培养是异曲同工的。

二、工科大学生工程伦理教育现状及产生原因

目前高校对工科专业大学生工程伦理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造成一些在校工科大学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工程伦理意识淡薄、诚信意识缺失、价值取向扭曲、社会责任感缺乏、团结协作观念较差、全局观念淡化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如下:一是我国绝大多数设有工科专业的高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工程伦理课程,常常借助思想道德修养或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平台来进行,由于课时安排有限,造成了教学内容宽泛而且针对性不强;二是部分重点工科院校虽然开设了“科技伦理”、“工程伦理学”等必修课,有些学校在必修课的基础上利用通识教育平台开设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概论”、“工业生态学”等选修课, 这些课程的开设对增强工科学生的道德价值判断力有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些课程与专业教育结合度不紧密,往往上课的教师都不是学生所学专业的任课教师,课程基本停留在导论层面上,缺乏与专业的实质性融合,从而可能导致学生在将来的实际工作中出现工程行为的道德失范;三是尽管我国已经启动了与国际工程教育认证实质性等效工作,但是占高等教育三分之一的工程教育还处于学科教育向工程教育转型期和过渡期,目前具有工程实践背景的师资还很缺乏,教师无法将工程实际案例引入教学之中,无法让学生体验一个项目从构思、设计、运作到实现的完整过程,没有建立起工程圈子里的习惯思维,学生步入行业后无法尽快融入工程圈子。

三、工科大学生工程伦理教育的创新途径

随着高等工程教育的国际接轨和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工程技术人员的工程伦理道德要求越来越高,那种认为工程人员的社会责任就是用自己掌握的技术本领做好本职工作的观念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作为培养工科人才的高校应当加强对工程伦理教育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建立全员参与的工程伦理教育机制,依托通识教育、专业教育、课内外实践教育平台构建三层次的工程伦理教育课程体系,探索渗透、融合与嵌入式相结合的多样化教学模式,全面提升工科大学生工程伦理综合素质。

(一)加强对工程伦理教育意义的认识

随着工程实践活动日益复杂,技术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如果单靠技术和技能来指导工程实践,势必会产生像苏联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故那样的人类灾难。因此增强对工程伦理教育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就是要转变传统的工程教育观念,将工程伦理教育与专业技术教育摆到同等的地位。传统的工程教育片面强调学生的科学技术知识传授和技术应用能力培养,而忽视了人的全面素质培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德育为先、立德树人,其核心是要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卓越工程师计划和工程教育认证已将工程伦理教育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和观测点,许多高校在实施时只是将其简单地归并到思想品德课程中,并没有从工程教育视角下统筹考虑,造成了工程伦理教育与工程专业教育的离体,忽视了对工程教育的重要支撑作用。实际上,国际上对工程教育的评价就是一个多元的价值观评价,将工程本身和其相关的各方利益群体进行综合博弈满足各方价值诉求,是工程伦理的具体体现。可见加强工科大学生工程伦理教育,对培养我国未来工程技术人员工程伦理意识、社会责任感以及提升未来从业素质具有极其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建立全员参与的工程伦理教育机制

从目前多数高校的实际情况来看,广大教师并未意识到大学生工程伦理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特别一些工程类专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只是一味追求知识和技能的传授,从未将工程伦理教育引入到教育教学环节之中;特别在实践环节开展的项目设计时,只考虑技术指标的实现,从未将环境、生态、安全等要素作为设计指标纳入到项目之中,使得学生不关注、不关心工程伦理要素,造成设计与实际脱钩。另外在一些工科高校普遍把思想道德修养课与工程伦理教育等同起来,并将其作为万能课,认为可以解决学生工程伦理教育的所有事情。

面对这种现状,学校应加强教师特别是专业教师的工程伦理知识的培训,提高专业教师对工程教育认证和卓越工程师计划实施的初衷和目的的再认识,建立有效措施引导教师在专业教学过程中树立工程伦理教育的意识,将工程伦理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

在工程教育认证和卓越工程师计划实施过程中将学生伦理意识、伦理规范、伦理决策作为培养工程技术人才的通用标准,将教师贯彻和落实标准的教学情况作为教师教学质量监测指标,采取同行、学生、社会三方评价机制。同时高校还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结合典型案例剖析的宣教活动,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对工程伦理教育的重视程度,为构建全员参与的工程伦理教育机制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构建“三层次”工程伦理教育体系

工程教育认证和卓越工程师计划已将大学生工程伦理观作为合格工科毕业生的评价标准,并要求在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给予保障。为了达成培养目标必须建立相应的课程体系,构建基于大工程观理念下的工程伦理教育教学体系,有利于多学科交叉,有利于文理融合。为加强和改进工科专业大学生工程伦理教学现状,根据工科类专业教学特点构建“三层次”的工程伦理教育教学体系有利于全面、全员、全过程提升学生的工程职业素质。

基础层次。这一层次主要针对刚入大学学习的学生,主要帮助学生树立基本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意识。教学内容主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价值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教学载体主要利用通识教育平台的思想道德修养课、专业导论课和部分通识选修课。

专业层次。这一层次主要针对进入大学专业学习阶段的学生,主要帮助学生从专业视角建立工程伦理价值观,掌握工程伦理基本规范和评判标准。教学内容主要由专业课教师结合专业中的问题展开授课,基于问题和项目开展工程伦理价值判断,着力解决工程教育中重技术轻人文的问题,培养学生从大工程观视角下分析、判断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实践层次。这一层次主要针对进入专业实践阶段或即将毕业实习的学生,主要帮助学生从实践角度锻炼学生工程伦理判断和决策能力。教学内容主要由校企双方教师共同针对来自真实场景的课题和项目展开研讨,主要采取师生团队模式基于问题和项目教学形式,锻炼学生工程伦理应用能力。

(四)探索渗透、融合与嵌入式相结合的多样化教学模式

工科学生工程伦理教育的实效性直接影响着工程人才职业素养,采取何种教学模式直接影响着不同培养阶段的教学效果。在基础层次的教学中可以采取渗透式,教师将公众关注的工程事故作为案例引入到教学中,通过案例分析向学生渗透工程安全、工程质量、工程成本、资源利用、环境污染、生态保护等工程伦理问题,引导学生思考作为合格工程师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培养学生诚实、正直、严谨、敬业的职业道德[3]。

在专业层次的教学中主要采取融合式教学方式,教师通过课题或者项目将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与工程伦理教育、技术规范与工程伦理基本规范进行有机融合,让学生体会工程伦理在专业学习中的作用和地位,激发学生主动应用工程伦理知识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动力。如在讲述转基因技术时就可以将工程伦理与技术融合,让学生体会到一项技术的推广不仅受到技术本身的制约,而且也受到技术推广过程中社会背景和社会价值的影响。

在实践层次的教学中主要采取嵌入式教学方式,学生利用其真实的实践环境开展工程伦理决策和应变能力训练,指导教师通过将训练内容和项目直接嵌入到环节之中,并列入评价考核指标中。让学生在工程的决策、实施、运行和监管等环节中高峰体验工程伦理所遇到的各种现实问题,通过对真实情景进行理性的伦理分析能力和科学合理的决策能力的锻炼,实现做中学、干中悟、悟中长的教学目标。这一层次的教学与目前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实施的两段式教学模式中的企业实践阶段是相对应的。

总之,加强和改进工程伦理教育,提高工科大学生工程伦理素养是高等工程教育改革重要目标和新课题,也是理工院校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性的具体体现。通过建立“三层次”工程伦理教育教学体系,开展渗透式、融合式和嵌入式等多种教学模式,推进工程伦理教育全方位、全程化、全员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大学生提高工程伦理素养和工程道德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促进与工程实际接轨。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Z].北京,2011.

[2]龙翔,盛国荣.工程伦理教育的三大核心目标[J].高等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篇11)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0)12-0013-02

近年来,科学技术尤其是现代高科技得到了迅猛发展,已广泛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对社会伦理道德观产生了巨大影响。正如爱因斯坦所说:“科学就其意义而言,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具有道德性质。因为科学发展的成果,任何时候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影响人类的命运。”[1]同时,现存的伦理道德观又对科技的发展产生反作用,形成了复杂的科技伦理关系。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道德的关系已成为当今世界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积极关系

在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复杂关系中,其积极关系是两者关系的主要方面,是保持两者关系协调发展的基础、原则和方向。

一方面,科学技术的进步有力地推动着伦理道德的进步。

第一,科学技术进步为伦理道德的进步提供了生产力基础。判断人类社会进步与否的核心标准是生产力发展水平,而科技已然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正如邓小平所阐述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2]人类近代历史表明,科技的巨大进步必然推动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而作为上层建筑的伦理道德规范势必会受到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因而,伦理道德必须不断创新,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更好地服务于人类,丰富人类的精神文化。总之,科技发展决定伦理道德,伦理道德顺应科学技术发展。

第二,科学技术的发展拓宽了伦理道德评价的范围,提高了伦理道德评价的正确性。人类社会就是从无知到已知,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发展和探索的过程。对某种事物的道德评价的前提是人类已经感知到它们的存在,而无法把未知的事物纳入评价范围。同时,人类即使感知到某种事物的存在,但由于无法认识到它们的本质,也不能够正确评价它们。随着科技特别是高科技的快速发展,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幅增强,探索出许多以前无法感知和无法解释的事物,把它们纳入到人类社会伦理道德评价的领域,并且可以作正确的评价。噪声问题就是典型的例子。

第三,科学技术的发展为提高人类的道德水平以及综合素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人类社会至今为止大体经历了三个社会发展阶段。即:传统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以知识及高素质人才为核心的后工业社会。在以知识为核心的现代化社会中,劳动者的综合素质,特别是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是生产力发展、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而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势必导致劳动者伦理道德水平的提高,促使其不断思考和接受更为先进的伦理道德理念。同时,科技的进步会大大增强公民的民主意识,提高对民主的要求。有关研究表明,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与科技文化水平存在着密切关系,即人的科技文化水平越高,民主意识就越强。当今社会,凡是民主实现程度高的国家,其国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也高。近代以来,西方国家走出愚昧落后的中世纪,建立起西方民主制度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科技的发展。此外,科技水平的提高还会改变公民的思维方式,为创新现存的伦理道德理论和实践提供条件。

第四,现代科技的发展,为科技伦理道德理论的深入研究提供了现实依据和研究方法。科技的快速发展,在给人类社会带来进步的同时,也制造出了许多社会问题,而这正是科技伦理道德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科技伦理内容必然会得到丰富和发展。并且,现代科技的发展和新兴学科的出现,创新了伦理道德观的研究方法。随着系统科学和现代心理学的发展,出现了伦理道德研究的系统方法,即把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系统科学的原理和方法运用到伦理学的理论研究上,从而使我们以新的角度更深入地研究社会伦理道德调节问题。伦理道德理论研究在深度和广度方面的日益发展完善,必将不断增强人们的伦理道德认识能力,为人类社会伦理道德的进步奠定科学而又坚实的理论基础。

另一方面,科技伦理道德水平的提高不仅会提高人们的科技文化素质,推动科技的快速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可以监督制约和消除科技滥用所带来的危害性,甚至是灾难性后果,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保障人类的安全(人类安全主要体现为:经济安全、食物安全、健康安全、个人安全、社团安全和政治安全)。因为安全问题是科技伦理善恶的临界点,是其首要的伦理原则和价值基础。核武器、克隆、网络、安乐死等高科技事物的出现和应用迄今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安全问题,其根本原因就是科学家和大多数人坚守科技伦理道德标准,保证了科学技术的合理应用,保障了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

二、科技发展与伦理道德的相互冲突

科技发展与伦理道德之间除了协调发展和相互促进的积极关系外,还存在着两者相互冲突和矛盾的一面。正确认识这种冲突矛盾,是正确处理科技发展与伦理道德关系的基础和关键。

一方面,现代高科技的发展猛烈冲击着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高科技成果的应用解决了许多困扰人类多年的各领域问题,提高了人们的幸福感。但同时也带来了无法回避的伦理问题。诸如医学伦理问题、网络伦理问题、生态伦理问题、学术科研伦理问题等对现存的伦理道德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并且,随着高科技的进一步发展,更多的伦理道德问题也会显现出来,因此,现代高科技与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的冲突与矛盾会长期存在。

另一方面,落后的伦理道德又对现代高科技的发展具有明显的抵制和阻碍作用。生产力的发展是勇往直前的,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而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势必具有前进性、创新性。反观伦理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现存生产关系的维护者,必当具有滞后性和保守性。科技发展的前进性、创新性与伦理道德的滞后性、保守性的矛盾是两者之间产生冲突的基本原因。即使在文明程度较高的今天,因受传统的道德观念的束缚而影响科技和社会进步的例子也比比皆是。如我国封建伦理思想中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信条使我国进行器官移植的供体严重不足。严重阻碍了我国的医学事业的研究与发展,使患者健康和生命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总之,现代高科技与伦理道德之间的碰撞与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关键在于寻找合理的有效途径来化解彼此的冲突,促进两者关系的协调、有序的发展。

三、正确处理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途径和理念

正确处理科技发展与伦理道德关系,就是要发挥其相互的积极作用,克服和解决其冲突和矛盾,促进两者的协调发展。

1.树立新的科学技术发展观,彰显科技价值理性

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人类社会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这就要求包括科技人员在内的全社会必须对科技及其成果应用进行理性的判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树立起新的科技发展观。树立新科技发展观,必须认识到两点:第一,科技发展与伦理道德的监督和制约本质是统一的,都是造福于人类社会。但在两者关系中,科技进步是根本性的,是硬道理,是生产力进步的最核心因素。因此,我们不能把科技进步带来的负面问题及与伦理道德的暂时冲突归罪于科技发展本身。第二,发展科技的同时,要彰显科技价值理性。科技价值理性的核心点就是维护人类发展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总体利益,而不是为表面利益、短期利益和局部利益服务。确立和彰显科技价值理性,必须坚持以下伦理原则。第一,人类整体原则。科技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全人类的进步与解放。因此,在科技研究以及利用科技成果时,要避免为了少数人利益而损害多数人利益,避免为了眼前利益而损害长远利益,避免为了次要利益而损害根本利益,以保障全人类的共同利益。第二,人道主义原则。科技进步是直接和间接地作用于人,是为人追求幸福服务的。新科技发展观的核心价值应体现为以人为本。例如,医学技术就是直接作用于人(患者),帮助患者解除身心病痛的。当今社会,由于对利益的过度追求,背离以人为本而应用科技成果的例子屡见不鲜。这就要求科技工作者和相关人员在利用科技成果时体现人道主义原则。第三,可持续性原则。科技的发展与进步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原则,即代际公平原则。

2.以进步的伦理道德观来影响和评价科学技术活动

科技研究与应用在推动社会进步、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存在被滥用损害人类利益的现象。这就需要伦理道德的监督与制约。科技有利于还是有害于人类根本利益是评价科技伦理道德进步与否的根本标准。科技活动只有坚持造福人类、追求真理、人道主义、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相结合、可持续发展等原则,将人类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个人与他人、当代与后代的利益统一起来,才是符合进步伦理道德的要求。反之,就是落后的伦理道德,必须加以批判和纠正。一个真正进步的现代伦理道德还必定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体系,摒弃落后的伦理道德理念,博取世界各国文化中的先进伦理道德理念,并随着科技的进步而不断充实、完善和发展自身。人类历史就是在科学技术的巨大推动下,从愚昧到文明的发展历程。

3.明确科技人员、政府和公众的科技伦理责任

科技本身没有善恶之分,科技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是由人类对科技研究与应用的价值取向所决定的。因此,明确、规范和监督社会各界的科技伦理责任是发挥科技的进步作用,消除其消极作用的必由之路和重中之重。科技工作者是科技研究与应用最为突出的群体。他们的责任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职业伦理责任和社会伦理责任。职业伦理道德是要求科技工作者在从事科技活动时必须遵守的内部规范,即:科技工作者在从事科技活动时须具备的基本的道德品质和科学精神。社会伦理责任是科技工作者在从事科技活动时应遵循的外部规范。即:预见和评估所从事的科学研究所带来的不利后果,把评估的结果通告给有关决策部门,并提出自己的建议。此外,科技工作者还应利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科学技术,促进公众正确地理解、运用科学技术。政府责任是构建完备的科技法律制度和伦理道德审查监督机构,对科技应用的后果进行全面跟踪和考察,对科技伦理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持续的监督,以保证整个科技活动规范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公众责任就是关注科技的发展,了解相关科技知识,提高自身的科技素质,参与政府及其他决策者的决策讨论。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3]

参考文献: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篇12)

20多年来,科学技术伦理学在中国经历了从引进、萌生到发育、成长的过程,己经成为一门有较高关注度的“显学”,但同时也提出了许多有待商讨的问题。一般而言,有争议、有不同见解有利于新兴学科的发展。当前,为了推进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健康发展,应当积极开展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元研究,在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上进行有效的交流、对话,尽可能地在更多的方面求大同存小异。本文仅就三个基础性问题陈述我们的一些粗浅看法。

 

一、科学技术伦理学、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的关系

 

由对中国知网(cnki.net)中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的搜索可知,“科学伦理学’|1]121、“技术伦理学”131、“科学技术伦理学”(含“科技伦理学”)141这三个术语,在期刊文章篇名中出现的时间分别是1981年、1987年和1988年。在近几年的学术讨论中,有学者提出,科学是价值中性的,不存在伦理问题,因此“科学伦理学”这个术语是不能成立的。还有的学者认为,以基础学科为核心的“科学“其伦理性不足,探讨其中的伦理问题似无必要”151,只能以“科学技术伦理学”之名进行相关的伦理学研究。

 

这里,涉及一个科学是否存在“伦理性”或“伦理维度’的问题。如果我们认同“伦理”是指处理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界相互关系所应当遵循的道理和规则,那么科学活动也必然存在着日渐复杂且不可回避的伦理问题。很显然,人们对“科学伦理”问题是不能视而不见的,科学伦理学作为一个研究领域或一门学科也有存在和发展的理由。

 

就研究内容而言,科学技术伦理研究在总体上有两种思路:一是综合式研究,即以科学技术整体的伦理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一是分析式研究,即分别以科学的伦理问题、技术的伦理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前者的研究成果集结为科学技术伦理学,后者的研究成果分别集结为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

 

科学技术伦理学、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转化为科学技术伦理、科学伦理、技术伦理三者的关系,甚至可以归结为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三者的关系。按通行的理解,科学技术与科学、技术之间存在着包容关系,科学技术伦理与科学伦理、技术伦理之间存在着包容关系,科学技术伦理学与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当然也应当存在着包容关系。因此,我们讨论科学技术伦理学、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就可以转化为重点讨论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之间的关系问题。

 

1982年陈昌曙发表《科学与技术的差异和统一》161—文,对科学与技术的关系最早做出了清晰的阐释。此文被视为中国学者研究技术哲学的始点。此后,还有一些学者著文讨论科学与技术的差异或区别问题171。通过20多年的思考和辨析,人们在科学与技术的关系上己经形成基本的共识,如在两者的差异方面,都承认科学与技术是有着不同内涵的两个范畴,分属认识与经济两个领域,有认识自然界与改造自然界两种基本目的,有真理性与实用性两种评价标准,等等。既然科学与技术存在差异,当然就可以而且也应当分别进行研究,于是就分别形成了科学史与技术史、科学学与技术学、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等几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学科。由于科学与技术还存在着不能绝然分隔的联系,科学史与技术史便可以综合成为一门学技术学,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便可以综合成为一门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史、科学技术学、科学技术哲学的存在,并不排除科学史与技术史、科学学与技术学、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的独立发展。

 

同样的道理,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发展也不应拒斥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分立发展。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没有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的发展就没有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发展,科学技术伦理学只能与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携手并进共同发展。一般而言,科学伦理学研究科学活动范围内的各种伦理问题,技术伦理学研究技术活动范围内的各种伦理问题。正如科学与技术不能完全相互替代、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不能完全相互替代一样,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也是不能完全相互替代的。因为科学活动的伦理本质、道德关系、道德实践、道德规范体系与技术活动的伦理本质、道德关系、道德实践、道德规范体系还是有所不同的,对前者的专门研究是科学伦理学的使命,对后者的专门研究则是技术伦理学的任务。

 

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关系,可以类比为两个有部分面积重合的圆。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研究内容有重合的部分,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深化演进,这个重合的部分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但是,科学伦理学的圆心与技术伦理学的圆心却是永远不会重合的,因为作为科学伦理学研究对象的科学伦理与作为技术伦理学研究对象的技术伦理只可能出现部分重叠,亦即科学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核心课题与技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核心课题永远不会重合。

 

建立在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基础上的科学技术伦理学,并不是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简单加和。

 

一方面,科学技术伦理学要包容科学伦理学、技术科学技术史科学学与技术学便可以综合成为一门科伦理学的内容.当然也包容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重叠部分;另一方面,科学技术伦理学还需要有一些超出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的“溢出性”研究内容,如科学技术视角的人与自然界的道德关系、科学技术进步与道德进步的互动机制、科学技术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关系等。

 

二、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基础性课题

 

2007年4月初,笔者对《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的1981~2006年的期刊进行检索,共搜得以“科学技术伦理”(含“科学技术的伦理”、“科技伦理”)、“科学伦理”、“技术伦理”作为篇名关键词的论文293篇。这些论文的内容,涉及科学技术伦理思想、科学技术伦理意识、科学技术伦理观、科学技术伦理基本范畴、科学伦理精神、技术伦理原则、科学技术伦理与公共理性的关系、科学技术伦理与法的关系、科学技术伦理规范、科学技术伦理社会化、科学技术人员的伦理责任、科学技术人员伦理态度、科学技术伦理价值系统、科学技术伦理建构原则、科学技术伦理道德建设、工程技术伦理控制、生物技术伦理、企业信息技术伦理、科学技术伦理教育、科学技术伦理学元研究等诸多课题。同期,笔者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还搜得以“医学伦理”作为篇名关键词的论文199篇和以“医学伦理学”作为篇名关键词的论文455篇。这些论文的内容同上述论文的基本内容是大体对应的,主要涉及医学伦理思想、医学伦理意识、医学伦理观、医学伦理原则、医学伦理决策、医学伦理模式、医学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建设、医学伦理(学)教育、医学伦理学元研究等问题。

 

依据20多年来科学技术伦理学在中国的实际发展状况,可以将其主要研究内容概括为如下八个基础性课题。

 

—科学技术伦理思想的历史发展。技术的产生先于科学,因此技术伦理思想比科学伦理思想有着更久远的渊源。目前,学者们在中国科学技术伦理思想史和国外科学技术伦理思想史的研究方面,都不够系统和全面。今后,我们既要对自古洎今的科学技术伦理思想做通史性的整体爬梳,理清其纵向演进的脉络,又要对科学技术伦理思想做断代性的局部剖析,准确把握每一个历史时期科学技术伦理思想的基本特征,另外还需要对某些代表性人物和重要著述的科学技术伦理思想进行有深度的评述和解读。

 

—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多年以来,围绕着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学者们提出了多种多样的观点:(1)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2)善与恶的关系问题;(3)善与恶、义与利、知与行、荣与辱的关系问题(4)人的道德责任问题19;(5)道与德、义与利、群与己的关系问题10。在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上,同样会有多种多样的议论或声音。科学技术指向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活动和改造活动,因此探讨科学技术伦理学基本问题的根本意义,在于确认其研究基点或着力点,明晰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伦理关系。

 

—科学技术伦理的主要范畴。科学技术伦理的主要范畴依附于伦理学的主要范畴,是伦理学主要范畴在科学技术领域的具体化、应用化。在科学技术伦理学中,对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不公正、平等与不平等、权利与义务、道义与利益、群体与个体、价值、责任等主要范畴的阐释,必须立足于科学技术领域的实践。

 

—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原则。伦理原则是能够影响并制约科学技术项目的责任选择、科学技术活动的道德进阶、科学技术成果的价值评价的准则。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原则,其实也是对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要求。在近年的研究中,学者们提出了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尊重原则、公正原则等若干条伦理原则。科学技术活动到底应当确立哪些原则,这些原则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这些原则的内涵和实质是什么,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科学技术的伦理预见和伦理评价。科学技术的伦理预见,是指在科学技术项目的定向、选择阶段,人们对该项目实施后和完成后将对人类社会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所做出的推测。科学技术的伦理评价,是指人们运用某些伦理原则对科学技术活动过程、己经出现的科学技术成果所进行的价值判断、责任判断。今后需要研究的问题,包括伦理预见与科学技术决策的关系、伦理评价与伦理原则的关系、伦理预见与伦理评价的关系等。

 

—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调节系统和调节机制。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调节是对市场调节、政府调节的必要补充,目的在于对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取向进行有效的诱导,调整或化解科学技术活动中的利益冲突。科学技术活动伦理调节系统的构成、调节对象、调节机制的形成条件和作用方式等,应当成为今后重点研究的问题。

 

精选范文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