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管理范本十二篇

时间:2023-06-02 15:29:15

经济合同管理

经济合同管理(篇1)

一高校经济合同概述

(一)合同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经济合同(Economiccontract)是合同中最重要的一种,从内涵上看,主要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确立合同主体之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从外延上看,它主要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台同、保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高校作为承担公共服务的组织,性质上属于事业单位法人,与其他市场民事主体平等参与经济活动,有权以单位名义独立对外签订各类经济合同,并以单位法人财产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民事义务和责任。高校经济合同是高校以其发展需求为前提,以自身的名义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签订的具有经济目的或体现经济内容的合同。如学校教学设备物资采购合同、后勤物资买卖合同、基建工程合同、修缮工程合同、租赁合同、合作办学合同、银行贷款合同、各类业务合同、债权债务清偿协议等。高校经济合同是高校作为普通的市场主体与其他平等主体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适用民事法律调整,但它又有别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特定经济目的或体现特定经济内容。同时,由于高校自身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能,不完全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而更多是维持自身发展需要为目标,使其签订经济合同的类型,以及合同审签过程、履行过程等方面呈现出与其它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市场主体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有着不一样的特征。

(二)高校经济合同的特征分析

1.主体资格特征。现行法律将公立高校定性为事业单位法人,使其具有民事主体资格,能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在我国现有法律和教育制度规定中,公立高校主要是以国家名义举办的,以从事高等教育活动、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培养高层次人才、进行科学研究并服务社会为主要办学目的社会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其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性质属于事业单位。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公立高校成立时都经过批准取得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法人资格,这种资格的获得与肯定,是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应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高等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2.内容特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不以盈利为目的,旨在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培养高层次人才、进行科学研究并服务社会发展。高校其自身的特性以及特殊的法律和社会身份局限了其参与经济生活的界限,也决定了高校经济合同的内容有着自身的鲜明特征,那就是要围绕高校教育发展规划目标和思路,围绕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等功能发挥,保证学校特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来设定。[1]所以,高校经济合同主要集中在教学科研、师生生活保障、合作办学、餐饮物业服务、基建维修工程、保险、银行贷款等内容。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高校转型升级,产学研深度融合,开放型发展思路被认同,高校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层面在逐渐扩大,其签订经济合同的类型也在不断丰富拓展。3.程序特征。高校在经济合同签订中身份是民事主体法人,但又因其系事业单位属性,内部机构设臵和运行很大程度上参照了政府行政机关的运作,相关经济合同的签订和经费开支使用具有较为严格复杂的程序,因而使其经济合同的审签、履行等程序有一定特殊性。从合同审签的程序上来看,高校经济合同的签订一般由相关职能部门将合同主要内容的需求向学校提出,经学校层面讨论批准同意,重大采购项目还需先报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批准同意,然后再经校内合同内容相关二级单位申请,承办部门做好合同签订前期准备、合同文本主要内容的沟通草拟,法制部门的审查把关,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章程序等。另外,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签订前凡是满足招投标条件的还应当先进行招标投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明确合同相关主体。从合同履行角度看,高校经济合同一般因其内部机构无法人资格,不具备签约能力,所以只能以是以学校名义签订,但合同的具体履行则一般是由相关业务单位或职能部门来完成。

二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指的是高校对其所签订经济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变更、解除、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合同管理必须注重全过程以及系统、动态的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而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2]目前,多数高校将合同简单视作经济交易的一种手段和工具,疏于对合同的管理,没有制定统一、规范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学校对外签订合同主要是由各校内二级单位申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承办,纪检审计部门监督,看似分工合作,但并没有专业归口牵头部门,容易造成合同多头管理或者缺位管理,加大了合同签约、履行风险。近年来,许多高校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遇到了越来越多的纠纷,这促使他们认识到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了,并开始采取相关措施,规范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但由于高校经济合同管理自身的特殊性,同时其本身也处在一个初步探索阶段,并没有很成熟的模式或制度能够直接借鉴套用,因而各高校会在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简单归纳成以下几点。

(一)法律意识淡薄,风险防范意识较差

无论是高校教师,还是都高校管理人员注重科研教学,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在服务教学工作当中,加之高校的特殊市场地位,其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机会较小,未形成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对经济合同的法律意风险意识认识不够。部分高校疏于对合同的管理,思想认识不够,只关注科研和教学,对于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和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缺乏正确认识,也不能给予应有的重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容易出现不遵守交易规则的现象,只有口头协议而忽视书面合同。另外,部门高校为了逃避税收征缴,签订两份不一样的阴阳合同。还有部分高校在签订经济合同时,缺少对合同相对方资信做必要的尽职调查,甚至都不清楚对方的营业范围是否涵盖了本次经济合同签订的主要内容。这些情形高校工作法律意思淡薄所导致的,为高校平稳发展埋下了隐患。

(二)合同订立不规范

1.合同主体不适格。根据《高等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除经批准高校以自身独立财产投资另外设立的公司法人外,作为唯一的法人,高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签订经济合同,做为合同的适格主体。作为法人代表的校长或经其授权的人有权在合同上签字署名。但在合同管理实践中,有一些直接由校内二级单位与校外民事主体签订经济合同,由二级单位负责人或者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用于内部行文的二级单位公章,而合同的另一方也无异议,这看似简化了审批签约程序,但却因为签约主体资格不合法,很有可能会导致合同会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造成合同纠纷并要求过错方承担责任,无疑可能会导致损害学校利益。部分高校为了规范经济合同的签订程序和明确主体资格问题,制定了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来解决相关问题,其中规定到学校经济合同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由校长或其授权人(主要是主管校领导)签署,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明确合同签约主体,但据一项数据调查显示,湖南一所普通二本院校一年签订经济合同约230多份,这还不包括其他人事、科研合作等类型的合同,随着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这一数据可能还会增加,如果大多数经济合同都仅仅依靠校长授权主管校领导签署,这样会导致增加工作程序,影响工作效率。2.合同内容不规范、不完整。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权利义务关系的载体,使得市场经济交易更为规范和具有可操作性,并能保证交易双方承诺的实现,降低交易成本,避免违约风险。而不规范、不完整的合同内容则容易留下漏洞,并引起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甚至造成诉讼纠纷。在经济合同管理实践中,合同内容的制定,一般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合同内容基本条款欠缺。《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高校经济合同在由自身来拟定的时候,出于简化程序,走过场的想法,对于合同内容的制定不规范,有些内容直接省去,只有简单的交易标的物和交易价款,标的物(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都未提及或者简单带过,有些合同重要内容也只是口头约定,未能落实到书面上,这给合同安全履行埋下了隐患。二是专业术语和专业标准表述不清晰。校内二级单位(尤其是理工类院系)采购重心一般是科学仪器设备、以及物理化学专业耗材等涉及专业化、科技含量高的物资,合同审查归口部门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化知识的了解,不能从专业角度了解合同标的,在草拟审查合同文本时,对专业术语和专业标准表述上存在不清晰的情况,有可能给合同相对方留下钻漏的空间,合同的具体条款也就很难保证公平、合理、周全。

(三)缺乏完善的监督体系

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终止是一个完整的动态过程,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应当承担的权利义务,积极促使合同目的得以实现。高校经济合同有其自身特殊性,且所覆盖面较广,多而细,对高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和广大教职师生员工的后勤保障具有重要作用,如果对合同履行和管理缺乏必要的监督,容易造成合同签约审查、履行归档的混乱无序,不利于学校正常经济活动的开展,也不利于实现学校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在高校经济合同履行实践中,通常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对合同内容进行随意的变更。合同一旦签订生效便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拘束力,双方应当自觉履行。合同变更是因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客观实际情况的变化,合同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决定过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的修改。市场经济发展瞬息万变,市场主体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为了维护单位自身的合法权益,合同变更要及时有效。在高校的合同履行及管理实践中,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措施,涉及合同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定金等重要条款的变更较为随意,或是口头约定,或是在合同文本上署名签字,但具体内容无法明确。二是由于在实践中各高校经济合同的主要承办机构是各实际二级需求单位,从合同草拟签订到合同履行完毕归档,除了大宗交易或支付行为有审计、纪委等相关部门参与审查外,一般合同的签订履行都再无其它部门的监督。这些都给合同是否能够完整安全地履行埋下了隐患。[3]

(四)合同管理机构的缺失

高校主要职能是教学科研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学校内部职能机构的设臵也是以此为目标。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高校很少设立相关单独部门来对经济合同进行管理。高校经济活动的参与及合同管理工作都是交由学校后勤及其他业务职能部门进行,这些业务部门往往又担负着学校其它管理工作,主要业务不在此,合同的管理属于交叉无人管的边缘业务,对合同的签订、管理不重视也是不可避免的。缺少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士对合同进行管理是思想认识上的不予重的视必然逻辑结果。合同管理部门根据业务办理程序可以细分为业务承办部门、合同文本审核部门、合同批准部门以及合同文书归档部门,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一般都具备以上合同管理细分职能,无需要再单独另设其它机构。针对高校而言,各二级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都可能因本部门或其他部门及高校本身发展需要而要签订经济合同,因而都可能成为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就被赋予了合同签订管理的业务职能,必然造成合同管理业务分散不统一,不规范。各高校对合同文本审核的部门各不相同,党政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后勤处都有可能是合同文本审核部门,也有的高校进行相关联业务部门会签审签制度,由业务需求部门申请,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会签。合同的最终归档管理部门各高校之间差异也很大,有的由学校办公室归档管理,有的则是由各承办部门会签完成后移送档案管进行管理,有的则交由财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也不乏由审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的高校,但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是对合同进行管理的都是本部门兼职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管理较为混乱。

(五)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

信息化、数据化建设运用已经是各行各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高校不仅仅是信息化的提倡者而且应当实践者。但现实环境中,大多数高校对于经济合同的管理还处在纸质文本管理阶段,工作效率不高,即使有部分高校进行新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引入了合同信息管理功能,但也只是最终归档的纸质文本的电子化,并不能实现与财务管理的无缝对接,合同管理仍然处于信息孤岛状态,各部门之间缺乏顺畅的信息沟通与互动,无法共享合同动态履行全程信息,合同执行效率未得到质的提升。

三建设与对策

(一)提高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树立正确的合同法律风险意识是高校经济合同正常履行,维护高校合法权益与促进高校正常发展的重要前提。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主要在于高校要坚持依法治校,把校务各项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制教育和培训,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案例的学习,转变观念,增强法制意识。相关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有足够的法律知识,能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尽可能的规避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将合同履行风险降到最低,保护高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高校应该依据《合同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操作经验制定经济合同管理办法,使经济合同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要以规范合同管理、防范风险、依法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为目的,就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与违约责任承担等处理方面在管理办法中做出详细的规定。并根据高校自身发展模式和特点,制定符合高校特性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这是加强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关键,也是合同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有力保障。合同管理制度完善有效,这才有利于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合同纠纷,化解法律风险。高校经济合同管理要完善有效,系统而又科学完整,且具有可操作性,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合同会签审批制度、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制度、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相对方资信审查及管理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等等。其中,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是鉴于高校主要职能的确定性,主要经济活动行为的连续稳定性,为提升办事效率,使相同情况下合同文本能多次反复使用,可事先由相关部门拟定某类合同的示范文本,以供借鉴或直接使用,这即能提高办事效率有能避免相同情况合同内容不一致现象发生。合同会签审批制度的启动应当由业务职能部门根据规划需要提出,对于合同文本的草拟审核应当由具有法律知识的职能部门或法律顾问进行,后由各相关部门进行会签把关,如法制部门对合同内容的审查,财务部门对合同经费的落实,审计部门对整个合同履行的监督等制度,遇有重大经济合同还要应提交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这使合同签订规范化,避免内幕交易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学校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但应注意在保证制度实施的前提下要提升办事效率,不能出现事已办完合同未签的情况出现。法人授权委托制度意在使合同签约主体资格合法,根据法律规定校长是高校的法人代表,是签订高校经济合同的适格主体。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校长是可以授权其他人在其职责范围内代为签订合同。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制度要求高校设臵专人专岗,保管和负责合同会签审批手续完备后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同时,各高等院校应逐步建立合同管理的跟踪监督机制,根据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的特点,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对合同执行进度、预决算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审查。及时及早发现问题,将合同履行风险降到最低。合同的最终归档应当由档案部门进行,对合同签订过程中形成的纸质和电子文档进行编号统一归档保存,以备审计和监督。同时管理办法还应当注意各部门工作职责的衔接,要注意听取各部门的意见,保证管理办法具有可操作性,能最终落实,防止办法成为一纸空文,避免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推诿扯皮。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合同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

合同的订立履行全过程提倡采用信息化手段来处理,能提升办事效率,但内容的审核最终必须要依靠专业人员来完成,现阶段电子信息化手段是无法完成这项工作的,合同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对经济合同的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高校应培养一支具备良好法律素养的专业人才队伍,这是经济合同审核的需要,也是依法治校的要求。合同审核人员应加强法学理论和相关财经等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合同法》、《招投标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校内各项规章制度,转变对合同管理的旧有思维和模糊认识,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合同审核人员自身法律素养和具体实操业务水平。

参考文献:

经济合同管理(篇2)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01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合同管理

要做工作,制度先行,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座右铭,也是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能够得到稳步、协调发展的关键。因此,本人任职以来一直十分重视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几年来,先后制订了《东滩煤矿经济合同管理暂行规定》、《东滩煤矿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规范了从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到合同审批、签订、履行、终止、归档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矿属各单位和部门在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制度规定,签订经济合同必须有承办部门、合同科、财务科参加;合同科对经济合同的全部条款综合把关,承办部门对经济合同的质量、技术标准、履行等条款把关,财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结算方式等条款把关。在此基础上本人又起草形成了统一的《东滩煤矿经济合同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践,本人又根据不同种类的合同在立项、审批、签订、履行方面的具体情况制订了专门的单项规定:先后形成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规定》、《修缮修理合同管理规定》、《购销合同管理规定》等单项制度;根据煤炭销售的实际情况,本人又对《煤炭销售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重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煤炭销售合同管理办法》对煤质科、合同科、财务科在管理中的职责,合同相关方的资格,销售人员具备的条件,合同审批与签订都作了明确规定,为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提供了法律基础;为支持企业环境贯标工作,在本人指导下,合同科制订了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环境保护制度。

二、完善管理体系,加强管理监督

1.纵向管理系统

纵向管理系统上有经济合同领导小组,中有经济合同管理科,下有兼职合同管理员组成。经济合同领导小组,是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合同立项、审批,并指导检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同管理科是经济合同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经济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兼职合同管理员,是企业各主要单位和科室配备的专门办理合同业务的联络人员,是联系合同管理部门、业务科室的纽带,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2.横向监督系统

横向监督系统有合同科、财务科、纪委、审计科等部门组成。签订经济合同必须有合同科和财务科参加;在工作中,根据合同的种类不同有不同的承办部门和使用单位,会同上述部门共同参与合同的签订。对于数额大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合同还应邀请审计、纪委等部门参加。合同科对经济合同的全部条款综合把关,承办部门对经济合同的质量,技术标准,履行方式等条款把关,财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把关,审计、纪委检查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纵向管理使得企业的经营决策得以顺利地贯彻实施,并能将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及时反馈,既保证了决策的客观性,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横向管理则使合同会签部门共同参与、互相监督、协调一致、各负其责,形成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互相交织,相辅相成,既避免了个别单位权力过于集中和合同承办过程中的推诿、扯皮现象,又保证了合同立项、审批、签订、履行、验收、终止过程有条不紊、高效运作。

三、制定规范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1.立项程序

矿属各单位如需签订合同,均需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合同标的的基本情况及数量、价款等,上报矿分管领导,经矿分管领导和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决定取舍,如认定项目合理,则由矿分管领导签字简要阐明矿合同管理小组的意见进入下一程序。合同标的列入集团公司批准的各项计划的,以集团公司批准的各项计划作为立项依据。

2.调研程序

项目经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对于金额较大、产品质量和价格市场情况不明的,经汇报请示矿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合同科招集有关部门本着“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信誉”的原则,对市场进行广范调研,确定供应商。

3.审批程序

上述工作完成后,根据合同的性质和矿领导的要求,填写《经济合同审批表》,上报合同主管部门审查,无异议的,上报矿分管领导,明确签署意见后,再返回合同主管部门,进入会签程序。

4.会签程序

合同科接到矿领导签字同意的《经济合同签订审批表》后,便进入合同管理的中心程序。会签合同由合同科召集承办部门、财务科参加,与合同标的有利害关系的部门应合同科的要求也应参加,重大合同还应邀请矿审计部门、监察部门或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参加,上述部门密切合作,一致对外,对合同标的的数量、价款、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等逐一谈判落实,与对方形成初步意见后,填写《经济合同签约单》,向矿领导汇报同意,合同部门盖章后,合同生效。

5.验收程序

合同签定后,由承办部门和对方根据合同所订立的原则,具体协商履行合同,合同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可随时监督检查、提出问题,承办部门和对方应负责解释,并及时解决解释不了的问题,履行完毕后,由参加订立合同的部门全面验收,填写《验收单》,及时终止结算合同。

6.终止程序

合同规定的对方义务全面履行完毕,矿属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对方持合同、验收单等有关资料到合同科办理终止手续,填写经济合同终止报告单,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合同终止。

经济合同管理(篇3)

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合同管理必须遵循《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但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的管理公司,“重合同、守信誉”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核心。

一、经济合同的签订

(1)签订注意事项。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除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给委托证明外,超越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权;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2)合同格式要求。经济合同除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而且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二是正文部分要注意产品名称、技术质量、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三是结尾部分要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

二、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1)经济合同审批权限。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一是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二是标的超过额定值;联营、合资、合作合同重大涉外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三是重大合同由董事长(法人代表)审批;四是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 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五是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由法律顾问室负责进行审查,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2)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主要包括:第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第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3)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首先是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其次是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三、经济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

(1)经济合同的履行。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经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变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经上级主管机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四、经济合同的其它管理

(一)专业归口制度

经济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具体是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凡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法律顾问室。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总理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法律顾问室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对下属企业审批的合同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180托人的法律素质;负责考评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配合各企业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配合各企业处理合同纠纷;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等。

(二)法人书委托制度

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包括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发给法人委托证书:一是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帛;能拒腐蚀,不贪污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二是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工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三是法律意识强,对《经济合同法》等经济法规认真学习,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规。法人委托书庆于每年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的主要内容: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工作、学习及思想情况,取得什么成绩,发生什么问题,有无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决定。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否则,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所在企业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

(三)合同专用章制度

合同管理签订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保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术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合同专用章由各单位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四)基础管理制度

公司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如下:其一,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应有限制,并经企业经理审批,超过数额较大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或由总经理审批;其二,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其三,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其四,填写“经济合同情况月报表”。各企业应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和法律顾部室。

参 考 文 献

[1]郝秀凤.试论企业合同管理[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7(1)

[2]刘永杰.浅谈我国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山西建筑.2008(2)

[3]张婷.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2009(18)

[4]李国华.经营工作中的合同管理浅谈[J].铁道勘测与设计.2006(5)

[5]陈红陵.新形式下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导报.2009(5):180

经济合同管理(篇4)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医院医疗事业也兴盛起来,因此经济合同已经成为了医院经济活动 的重要部分。而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则是对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效益型进行审查,一般会划分为经济合同签订前审计、执行过程中的审计以及经济合同结束前的审计工作。医院加大对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经济纠纷以及不必要的经济风险,能够依法维护医院的合法利益。

一、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的必要性意义

(一)降低医院的经济风险率

目前,我国对卫生事业的改革工作一步步深入,医院是为患者提高医疗服务的事业性单位,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将会通过经营行为来使医院医疗设备、医疗技术达到最好的水平来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另外还可以增加医院的经济效益。但是因为很多医院是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来保障医院政策的经营运行的,所以医院的各方面管理方式和目前医疗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不相适应,随着对医院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的开展,能够最大程度上保障医院的合法经营,维护合同双方的正当权益,大大降低医院的经济风险概率。

(二)改善提高医院的经济收入

医院作为一个事业性单位和一个经济体,就必然要参与到市场经济中的各项经济活动中去,所以针对经济合同中也不可避免的会有一些诈骗或者毁约的行为,这都会对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对医院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避免这种损失发生的概率,能够对合同上存在的问题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案以及对合同签订起的三个时期实行监督,维护医院的合法权利以及医院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进而改善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收入。

(三)有利于医疗市场秩序的平稳发展

随着我国对卫生事业的改革以及各种民营医院的兴起,很多国有医院,集团所有制医院和民营医院产生了一个共存的局面。因此,医疗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医疗市场的秩序也不太稳定,所以医院加大对医院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开展,将有利于维护医疗市场秩序的稳定及平稳发展,还可以净化医疗行业不良竞争的环境。

二、在对经济合同审计时应注意事项

(一)对经济合同内容的审计

医院对经济合同审计工作首先要审查合同对方的姓名及住所,来确保对方身份的真实有效性,审查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是否确为对方单位的有效公章;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进行严格地审核检查,确保合同中签订的内容条款符合行业标准;其次,对经济合同款项的审查,重点审查合同价款是否有明文规定,合同价款是否有合法依据,审查运输、包装、安装等费用在合同中是否为对方所承担,是否明确约定;最后就是对经济合同履行情况的审计,这个环节尤为重要,主要对合同的内容、履行的期限以及分期付款的付款方式是否真是、有效、合理合规等进行审查;除此之外,还要对合同违约的行为审核,追究合同违约人的违约责任和违约处理事项。

(二)经济合同审计过程的三个要点

1、经济合同签订前的审计

医院做好经济合同签订前的审计工作能够依法保护医院的资产,避免因为不慎签订合同给国家和单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合同签订前审计要明确经济合同的各项条款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审核医院现有的资金资源是否满足该项目的需要,对该项目资金预算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审核合同对方的资质是否合规、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合同内容是否合法以及合同的条款是否完整、准确、真实。在签订经济合同前都要严格按照程序审计检查,尽量规避可能的损失出现。

2、经济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

在经济合同执行中要不定期的进行审查,审查合同当事人有没有依据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审查价款有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条款支付,是否按合同约定的进度付款,严防超付合同价款。审查合同变更情况,如果对方因为特殊情况要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的时候是否按照合法的流程办理,合同内容变更或解除的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相关程序是否到位;除此之外,审计人员要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跟踪审核,以此确保经济合同在执行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而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3、经济合同结束前的审计

医院经济合同在结束时的审计的关键包括对审计项目是否已经通过了验收,工程结算是否通过了审核,检查送来达到资料是否具有合法性。另外审计经济合同里面项目工程量及价格是否真实有效,审计结算的清理工作是否彻底,还要对经济合同中的项目预算是否合规审计,并对结余资金以及库存的医疗物资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和准确性。

三、如何避免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中出现问题

医院必须建立起经济合同的管理制度,医院在签订重大经济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通过各个相关部门的通过才可以,建立起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未经审计通过的经济合同,财务部门不能支付任何的款项。医院审计部门应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经济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还可以触类旁通进行制定详细的合同实施步骤。规模比较大的医院可以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另外,要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对审计人员的能力进行专业培训,并进行适当的指导工作。

四、结束语

医院加强对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的开展有益于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维护医院的合法权利,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出现,对推进医院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对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开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下的产物,医院应该加强审计工作的监督,吸取经验促进医院的发展。

参考文献:

经济合同管理(篇5)

第三条为保证经济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禁止随便携带已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或空白便条,如确有需要,须经主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毕经审查无误后,办理销准手续。

第四条公司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为便于管理,公司的经济合同实行统一编号制和一式五份制。合同签订后,除交付对方必要的份数外,负责该项业务的业务员应存底,同时送合同监察员、业务主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各一份存查。

第六条所有经济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业务人员对于格式合同的条款须有全面、正确的理解,对于选择的条款和不采用的条款应明确标注,以免产生误解。

第七条在订立经济合同前,应对对方当事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及资信状况进行认真审查,并应将上述情况形成书面资料存查。

第八条合同的关键用语应力求准确,表述应规范,明确,文字书写要工整。

第九条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一)合同标的(如货物、劳务等);(二)标的物数量和质量(质量应写明执行何种质量标准或由双方议定);(三)价款或酬金,除写明数额外,还应明确支付地点、计算标准、支付方式等;(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五)违约责任;(六)数额较大的经济合同,有条件的应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保证(可采用担保、抵押、保证金、留置等方式)。

第十条合同订立后,如经双方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本规则范围内的所有经济合同都必须严格地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第十二条合同中涉及支付贷款,依据货款数额按照以下权限审批:(一)货款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经财务总监核准;(二)货款总额在100万~500万元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经财务总监核准;(三)货款总额在500万~2000万元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报董事长审批,经财务总监核准;(四)货款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通过。

第十三条合同条款中如有涉及定金预付内容的,依据定金数额,按下列权限审批:1.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报财务总监核准:2.定金数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报总经理审批,经财务总监核准;3.定金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经财务总监核准,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四条各下属公司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担保贷款。

第十五条各业务部门只能在各自经营范围内对外签订购销合同及进出口合同,其他合同(如借款、担保、承包、合资、联营等),必须经公司法人代表,特别授权方可签订。

第十六条以上审批权限应严格遵守,严禁隐瞒不报,不准逾级逾时上报。合同的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结合前一章有关规则,合同的审批应按照主办业务员、部门经理、合同监察员、公司经理、总公司领导这一顺序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十八条各级审批人员应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核,并写明具体意见。业务人员、部门经理应着重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合同监察人员应主要从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公司经理对合同负责全面审核。以上人员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第十九条具体每一经济合同的审批应填写合同审核表,审批表格样式附后:

第二十条已订立的经济合同经双方协商,确有必要变更或撤销的,按照合同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二十一条合同审批表和双方的往来信件、传真、函电、票据、单证等,均应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同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经济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各业务部门应积极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第二十三条对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且我方已掌握其确切资料,可为维护公司的利益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二十四条为了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执行合同的业务员、合同监察员在审查合同时,应根据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和方式制作合同履行进度表。

第二十五条合同监察员应根据合同履行进度表,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由具体业务主办人员同合同监察员共同视履行进度填写进度表。

第二十六条合同对方如不履行合同或出现违约,业务人员应立即将具体情况向合同监察员和部门负责人通报,共同制定对策。合同出现问题后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经济合同在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发生问题和纠纷的,业务部门应及时向主管机构和领导逐级汇报,汇报应采用书面形式,情况特别紧急的(如货入仓),应先行采取紧急措施,保证财产不受损失。

经济合同管理(篇6)

一、规范合同管理必要性

(一)完善高校的内控体系,切实做到依法治校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内部控制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合同管理,必将是依法治校的重要支撑点之一。强化高校经济合同管理,有利于完善高校的内控体系,切实做到依法治校,为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提供良好的内控环境。

(二)提升财务管理质量,促进政府会计制度有序执行

随着国家深化改革和教育机制体制的变革,高校开始以独立的民事主体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中,并且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和复杂,合同已成为高校与社会经济活动联系的重要纽带。高校主要是围绕其三大职能展开经济活动,合同类型主要包含物资设备采购、基建维修工程、科研课题、合作办学等等,高校涉及的合同关系日益多元,引发的合同纠纷日益复杂。2019年1月1日起,高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增加了收入、费用两个财务会计要素,增加了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核算内容。这就要求财务人员改变工作思路,了解合同的实质内涵,对经济合同作出专业判断,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当期收入和成本进行合理确认。完善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体系,对保障学校的经济利益和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作用,为推进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起提供保障。

二、高校合同管理的现状

(一)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

近几年部分高校已经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逐步建立了合同相关内控制度,但制度更多是针对合同签订、合同的登记备案方面,对合同签订的授权机制、合同履行情况等鲜少涉及,尚未形成合同全过程管理的制度体系。并且已出台的制度更侧重宏观的指导性意见,缺乏对各个环节细化的操作规范。

(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不明确,多头签订,监督乏力

大部分高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不确定,基本按部门职责确定合同管理部门,比如:基建修缮合同由基建部门负责,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科研合同由科技处负责等等,对于未明确管理部门的合同,基本由二级单位自行签订管理。采用多头管理的方式,造成信息统计、查询困难,不便于学校对合同签订情况、执行情况进行总体把握。

(三)授权机制不完善,签订混乱

经调查,目前大部分高校财务审批权限均已下放,经费开支实行“审批人负责制”,二级单位经费开支拥有较大的自主权,高校各二级单位日常对外经济业务相对独立。这种情况下,各部门签订合同时只关注是否按照财务报销规定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形式化居多。财务人员审核时更关注票据的合法性,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鲜少关注签订合同的规范性。很多高校都存在未经授权使用部门印章对外签订合同的情况,这将给高校管理带来较大的经济风险。

(四)合同履行情况缺乏有效监督

目前,大部分高校并未安排专门的部门和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动态监督,合同资料分散在各签订部门,无法对学校所签订合同及履约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基本仍按照实际收款、付款情况确认收入、成本,导致无法依据合同约定条款,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合理确认当期收入与成本。

(五)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水平较低

随着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高校经济合同种类与数量越来越多,纸质合同传阅、保管已无法满足高校的发展,特别无法适应目前高校多校区管理的状况。即便部分高校使用信息系统对合同进行管理,但基本以面向职能的规划方法,将现有的业务流程对数据关联和系统划分构建系统,这样的做法未能充分考虑业务本身的运行方式,无法打破各单位之间多年来根深蒂固的界限,信息无法在部门之间无障碍传递。财务系统获取合同系统相关信息困难,财务会计无法合同的债权债务进行合理的估计,无法及时确认相应的收入成本,这样情况将严重影响政府会计制度在高校的顺利执行。

三、加强高校合同管理的策略

(一)转变管理层观念,提高财务管理

意识,确保政府会计制度顺利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全面落实,会给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加大了高校财务管理的难度,另一方面可推动高校财务系统和活动的完善,完善预算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因此,为确保政府会计制度在高校顺利执行,高校管理层需转变观念,意识到会计制度转型给财务管理带来的影响,明确新会计制度执行对学校发展起到的重大意义。

(二)梳理合同业务,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高校要以《合同法》等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为基础,按照内部控制建设要求,结合高校实际情况,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全面梳理高校中存在的合同业务,明确合同管理控制环节,系统分析合同管理可能存在的风险,确定风险控制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对高校合同签订、执行、保管等各环节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合同归口管理和分类管理规定、合同授权制度、合同审签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制度以及合同档案制度等。强化合同授权机制,明确委托事项、额度、期限等授权范围,严格审查授权委托及签章事项的执行情况,避免发生授权不明确、职责不清晰等责任推诿情况。

(三)基于流程再造,构建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流程是由一系列活动按照一定的逻辑组成的,为了完成某一项任务,人类会进行的一系列相关活动,这些活动的集合就会形成业务流程。90年代美国学术界提出的企业管理新概念BPR,指企业针对市场环境和顾客需求,对其业务流程进行“根本的重新思考”和“彻底的重新设计”再造新的业务流程。BPR不仅适用企业,也适用于进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的高校。高校可对原有的合同业务流程进行系统分析,找出流程中全部的执行主体,分析各主体所负的工作职责,同时考虑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报销等数据信息对接,在此基础上设计新的业务流程,并对流程中的风险点进行深入分析。然后对业务流程进行信息化改造,即将信息活动从流程中分离出来,建立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全校范围内合同管理的自动化、网络化及信息共享,尽可能降低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发生,减轻经办人奔波于多校区多部门之间盖章签字请示验收等环节的负担。财务部门可以自动从信息共享平台查看并调取相关合同信息,及时确认相关收入、成本。

(四)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并将合同管理纳入考评体系

将合同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合同管理各个环节中涉及的岗位职责,对合同签订、执行、保管等各个环进行考核,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功能,加强对经济合同管理的内部审计监督,对经济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进行责任追究,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参考文献:

[1]冯艳.基于内控视角下加强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策略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8(08).

[2]韩啸虎.BPR与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电子科技大学,2010.

经济合同管理(篇7)

一、高等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容易出现的问题

(一)由于高校每年都要签订大量的经济合同,故几乎每天都有合同履行时点出现,合同履行情况既无法即时汇总,也实现不了动态智能管理。高校的经济合同从资金流向方向区分,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付款合同,即高校购买货物或者劳务等需支付外单位或个人款项的合同;第二类是收款合同。收款合同又分为联合办学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对外投资合同、国有资产处置合同,接受捐赠合同,应收水电费、取暖费等合同。1.联合办学合同。即高等学校与有关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合同。主要涉及学费、培训费、住宿费的收入分成,收入分配时点,违约责任等。2.资产租赁合同。即高校将闲置的教育教学设备以及教室、食堂、超市、房产、车辆等资产对外租赁取得收入签订的合同。3.对外投资合同。即高校利用货币资金、实务资产和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签订的合同。4.国有资产处置合同。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占有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用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改变资产性质或用途的行为。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调拨、变卖、报损、报废以及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等。资产处置应逐级申报,分级审批。资产处置行为应和购买方或接收方签订经济合同,借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5.接受捐赠合同。学校接受校友、有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捐赠均应签订捐赠协议。以证明资产产权转移和作为财务入账业务依据。以上各类经济合同的履行时点高校几乎每天都会出现,财务报销、审核、入账又需要一定过程和时间。故高校基本上不能即时汇总出所有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和结果,也不方便跟踪管理。(二)财务审核和合同管理脱节。高校财务部门岗位设置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和报销审核人员不一致,报销审核人员不了解和掌握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情况,也就不能科学、准确地办理款项支付业务。比如:某一时点,某基建工程款应付对方工程款的总金额?应挂往来科目的款项金额?第二次付款时点?第二次应付金额?留取质保金多少?等。在工程款中还应扣取多少租赁校产款项、水电费等一系列复杂的经济往来控制要素。如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出现遗漏,财务部门再不精准地掌握合同内容,就容易造成多付款,少收款等问题的出现。(三)提供给决策层的数据滞后,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最新、最准确的数据。高校决策层在对学校整体运行情况作宏观部署时,要审议高校的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量情况,收入负债情况。其中,分析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款项的依据就是经济合同。由于财务账套确认应收、应付往来科目受对方单位开具发票,本校各部门、各级次签字审核报销程序的制约,故财务确认应收、应付资金情况有滞后性。高校决策层需要审议经济合同整体履行情况,只能发动各部门将繁多的经济合同按收、付款情况分成两种类型分析,故牵扯面广、周期长,比较繁琐,不能为决策层提供即时、最新数据。(四)目前的经济合同管理中环节较多,容易出现人为缺失给高校造成损失。目前,大部分高校签订经济合同的程序是部门或处室牵头法律顾问审核分管领导审阅学校决策层会议通过合同签订经办部门交办公室存档编号办公室编号后转交财务备案纪检审计部门存档。如果以上几个环节出现某个纰漏,会给经济合同的执行带来实质性损失。(五)合同管理较为粗放。一是高校的每个处室或部门出于职能需要,都会牵头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签订经济合同。高校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纪检审计部门有时拿不到经济合同,或者拿到经济合同时间比较滞后,也容易在有关款项催收,支付过程中出现纰漏。(六)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合同签订部门和人员作为经济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缺失。经济合同签订的重点部门是学校的后勤基建部门,招生培训部门等。以上部门容易出现摸不清自己的家底,管不好自己的合同台帐,尽不到合同执行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不能第一时间催收催办。

二、抓好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议

在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提出“推动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的战略要求。确立了新的历史时期高校教育科学发展的方向,要求高等学校切实转变发展观念,积极推进内涵管理。这就要求高校将经济合同管理纳入智能化、规范化、精准化的管理轨道。针对以上情况,笔者建议高校开发经济合同动态管理平台,基本功能设想如下:(一)网络会签功能。各处室、部门按照职能设立各初始登记入口。合同签订经办部门经办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将合同的名称、标的物数量、金额、质量要求、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登记到系统中合同签订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在网上审核法律顾问网络审核财务处网络审核上报分管校领导网络审核校长网络审核(重大合同的签订需经高校领导集体研究签订)法人代表签字、验印经济合同专用章、签订纸质正式合同办公室档案管理员网上编号后收集纸质文档纪检审计部门存档。此功能,相比传统合同会签流程,网络会签能实现无纸化办公,更方便、快捷,而且能实现异地会签,避免传统方式因某一节点人员离校耽误合同签订的缺陷。(二)经济合同履行情况动态化管理功能。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构建最关键的一个功能就是要实现财务数据动态化录入。财务部门要设定录入端口,由主管会计根据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动态情况,依据合同目录及时录入收入和支出金额。实现此功能的前提是财务数据要及时更新,对已经收付的款项,在记账软件下账后,要同时在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中登记。(三)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系统要设定合同履行节点自动预警功能。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运行时,到关键时点时要实现红字预警功能,及时提醒经办部门及时催收或者办理相关财务报销手续。同时,财务、纪检审计部门和分管校领导都能收到合同到期预警信号。(四)根据工作需要可为学校领导设立超级管理员账户,随时调阅每个经济合同的应收和应付情况,并能统计出某一阶段的高校应收金额和负债金额,便于领导层宏观管理和决策。(五)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的总管理员最好设在学校纪检审计部门。该部门可随时跟踪检查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可随时生成经济合同履行情况报表。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要设立两个基本模块,即收款模块和付款模块,两个模块都要分别设立报表系统,要能生成以下数据:一是经济合同应收款总金额,二是经济合同应付款总金额,三是经济合同已收款项占应收总金额的百分比,四是经济合同已付款项占应付总金额的百分比。随着教育事业发展各种新常态的涌现,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提升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推行内涵式发展和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翟苡辰.财务管理要注意对经济合同的签订与执行的监督[J].经济研究导刊,2010(15).

经济合同管理(篇8)

2合同管理在企业经济管理中的重要性

2.1合同管理是企业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转移标的物用益权的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完成工作的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给予信用的合同(借款合同);提供服务的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转移智慧成果的合同(技术合同);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合同等义务类合同。由此可见,合同涵盖了企业外部所有经济往来事项,也涉及了企业内部所有人员。而各项经济往来是企业是否获取利润,是否能够存续的主要依据;企业内所有人员是完成企业各项生产的根本元素,因为没有哪个企业可以“无人驾驶”。所以任何一家企业都离不开合同,企业若想正常运转也离不开良好的合同管理体制。

2.2合同管理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影响

首先,一份合同代表了一项经济活动,合同从洽谈、拟定到落实执行的过程即是企业实现经济利益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当中企业双方围绕合同产生一系列的竞争博弈,在达成一致后并肩合作,所以合同落实的过程也体现了一个企业的能力,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现了一个企业的内控能力,能够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L公司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实践中,在公司系统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始终贯彻、坚持了依法签约和依法履行的原则。不仅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而且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目前公司已连续十三年荣获S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和守信企业称号。其次,在合同使用日益广泛的环境下,能够诚实守信的履行各项合同条款不光能够维护本企业的各项经济利益,还能促进双方的合作关系,使合作能够长远、共赢。而稳定的合作关系也是企业减少开支,节约成本的一项有力保障;最后,严格落实合同条款,能够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任何的违约行为都有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赔偿损失,在企业失去信誉的同时也失去了利益。

3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签订合同的前期准备不够

由于企业领导的不重视,合同签订责任人的不专业等原因,导致在合同签订之前所作准备工作不足,比如对对方的资格审查、信誉度调查、企业运转情况、企业内控能力以及资金能力等了解不足,在这种情况下草率签订合同会使本企业面临很大的风险,甚至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严重时还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

3.2签订合同的严谨性不足

由于责任人的责任心不足、经验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合同条款审查不严谨,合同签订双方都希望本企业利益得到最大化,有些企业甚至使用“暗度陈仓”的方法,打起文字战,比如使用一些模棱两可的词汇,或者故意将合同文本写得很长,或者采用数字陷阱等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对合同文本咬文嚼字、反复研究就会很容易落入到对方的陷阱之中,合同一旦签订,木已成舟,若不遵守合同条款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若遵守了合同条款,就将使本企业的利益蒙受损失,就使企业处于了两难的境地。

3.3档案、合同章管理不到位

M公司不久前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内容是未履行与Z公司购销合同,Z公司一纸诉状将M公司告上法庭,而盖有M公司合同章的购销合同是Z公司的主要依据,更讽刺的是在M公司并未找到已经生效的购销合同!无论是M公司合同章被盗用还是合同原件遗失,这都是又低级又致命的错误,而这种错误在广大企业中存在的几率相当大,由此可见,无论合同谈判如何成功,合同文本如何字斟句酌,若是在合同章和档案管理上出现了问题,所有的功夫都将白费,还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3.4法律意识薄弱

许多企业出于情面等原因,热衷于“君子协定”,认为在合同上过于纠结难免有失大气且伤害了彼此的感情,于是就出现了口头协议、未盖章的书面协议、盖了章但不规范的合同等无用的“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所谓的合同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本来是想实现共赢,结果导致了“共输”的局面。合同本身是用来保障双方利益的,而企业的第一要务就是获得利益,所以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万万不可草率行事或受人情限制。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范来签订合同,比如何处应有盖章,何处该有签名,何处该划线,明确的合同时间,明确的责权利等。如果没有做到这些,合同也不过是废纸一张,待企业蒙受损失之时再来追究已是悔之晚矣。

4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对策

4.1提高重视程度,加强员工培训

现今企业普遍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归根结底是企业管理层的合同管理意识不强,企业领导者应就合同管理组织专门会议,并在日常工作中反复强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再结合奖惩制度,上行下效,以保证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深植于各级员工心中,以此来杜绝意识上的不重视或者懈怠。再者,光有管理层的耳提面命是远远不够的,在提高重视意识的同时,应当教会员工做好合同管理的方法,这就需要不断的对员工进行合同管理的培训。既有主观上的重视,又掌握了合同管理的方法,这样才能切实落实合同管理。

4.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制

一份合同从开始到结束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双方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批准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而合同的档案管理贯穿始终,所以企业在建立合同管理体制时应从以上几个阶段着手,各阶段同等重要,制度必须完善。在双方谈判阶段应要求责任人提前了解对方情况,制定谈判计划,做好谈判记录等;在合同条款拟定阶段要求责任人态度严谨、字斟句酌;在审查批准阶段在提交管理层逐级审查之后应再交给企业法律顾问做法律评估;在合同签订阶段应保证合同签订过程公开透明、规范严谨;在合同履行阶段应充分沟通,有理有据;合同档案应交由专人管理等等。

4.3增强法律意识

由于中国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国内企业中的合同管理和索赔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也是企业法律意识薄弱的体现,针对这项问题,企业的首要任务是提高法律意识,并配备专业的律师团队且有效利用,企业并不需要完全懂得合同管理中的各项法律,但必须具备使合同在法律下执行的意识,并且在利益受到损害时能够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其次,企业应具备基本的合同常识,比如合同格式、行文要求、签章要求、签订方法、签订份数、有效时间、权利义务等。并且要在合同正式签订生效之前,将合同文本交予企业法律顾问做最终审核,使得企业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经济合同管理(篇9)

经济合同是电力企业进行市场经营必不可少的基本业务活动之一,经济合同的签订意味着权利和义务的同时形成,在经济合同的约束下,公司的经营和投资者的活动将受到法律的监督。因此,对于经济合同进行有序管理十分重要。而财务监管作为管理经济合同的有效手段,承担着对经济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进行监督的重要职能,是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环节必不可少的一环,也是电力企业获得高额利润、顺利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保障,在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以及管理环节作用重大。

1.财务监管在电力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1.1电力企业的一切活动都与财务监管密不可分

经济合同管理中的财务监管作为企业日常经营中最为有效的一项职能,其涉及企业生产、管理、运营的各个环节,且对各个环节都存在重要影响。因此,经济合同管理中财务监管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关乎电力企业的生产、供应以及销售环节的正常进行,也是衡量电力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电力企业的一切活动都需要以企业的资金链作为支撑,而资金链的管理是经济合同管理核心内容,因此,通过合理、有效的财务监管活动,电力企业的一切活动将有序进行,且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益,提高电力企业生产运营的效率和效益。

1.2电力企业的财务监管是企业获得利润的重要保障

电力企业利润的获得从外界来看主要取决于企业经营状况和企业的盈利能力,而从企业内部运营来看,企业利润的计算不仅仅涉及利润的来源,也更多地涉及利润的核算与保留,而经济合同中的财务监管活动不仅将利润的获得途径加以明确,也对企业利润的流向进行了把握,可以说,财务监管将企业利润变化的方方面面都加以监督以此使得企业的每一笔支出、收入都有精确的记录。同时,财务监管对企业利润的监督也大大的方便了电力企业财务报表的制作与使用,也为企业制定经营计划提供了重要依据。

1.3财务监管是促进电力企业快速运转的重要推动器

经济合同中缺少缺少财务监管职能的企业无疑是缺少生命力的,也是无法进行正常运转的[1]。财务监管为企业提供了定量化的数据支撑,定量化的决策需要财务监管成果加以辅助,在数据时代的大背景下,对于现代电力企业而言,其经营成果和管理运行都需要定量化的数据加以支持,而这也是企业高层管理者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因此,财务监管是促进电力企业快速运转的重要推动器,任何企业都无法或缺,经济合同管理中的财务监管职能一旦落实不到位,将出现企业无序经营的局面,最终导致企业倒闭。

2.强化电力企业财务监管职能的相关举措

2.1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财务监管职能

经济合同中的财务监管是电力企业有效运转的重要基础,是企业进行营利活动的保障,也是企业进行一切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前提,因此,电力企业高层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加以践行。首先,电力企业的管理者要树立科学经济合同财务监管理念;其次,要积极学习其他企业先进的经济合同财务监管经验;最后,电力企业管理者要及时更新知识,严密把握市场行情变化,将经济合同财务监管的功能日益丰富并加以创新,提高对经济合同管理中财务监管职能的重视程度并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加以实行。

2.2电力企业要加强对财务监管人员专业技能的强化

财务监管职能的有效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务监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财务监管人员是否具有高水平的专业技能直接关乎电力企业的财务监管工作能否有效进行。因此,电力企业要加强对财务监管人员专业职能的训练。首先,要定期对财务监管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实施公开化评价;其次,要对财务监管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化水平,提高工作能力;最后,要对财务监管人员进行奖励,完善奖励机制,激发财务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此提高电力企业财务监管的效果。

2.3电力企业要与客户签订信用管理合同并对经济合同进行审批

赊销现象在电力企业中非常普遍,因此,针对市场发展的实际状况,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估和预测是十分重要的[2]。因此,需要提前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而评估的过程需要财务监管人员进行监督。此外,对于签订的经济合同要进行审批,审批的目的在于确保经济合同符合电力行业发展要求,确保经济合同的实行有足够的资金进行保障,确保经济合同的各项条款符合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对于签订的经济合同,企业财务监管部分要进行全方位的审批,严格要求以上三个方面,确保经济合同管理的有效性,确保客户信用评估的合理性,以此为电力企业的发展提供财务方面的支持。

3.结语

综上所述,财务监管在电力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电力企业要从高度重视财务监管职能、加强对财务监管人员专业技能的强化与客户签订信用管理合同、对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批等方面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管力度,使得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至于有效监管中,从而保障电力企业股东和投资人的权益,保障电力企业的正常运行,实现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作者:霍红斌 单位:黄冈供电公司瑞华分公司

经济合同管理(篇10)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地处江河湖泊最前哨,干部职工工作在水利最基层。由于地域的特殊性,使得信息交流不畅,加上职工总体文化水平不高、法制意识不足,经济合同管理存在诸多漏洞。笔者试结合江苏省盐城市斗龙港闸管理所(以下简称“斗龙港闸”)经济工作实际,就经济合同管理发表一些粗浅的看法。

1基层水利工管单位经济合同管理现状

在多年水利经济发展工作中,斗龙港闸经济合同管理已摸索出一些路数。一是合同签订程序逐步规范。专门规定了合同签订的具体程序,同时明确经济合同签订后须报财务部门备案核查。二是合同管理部门得到明确。专门明确所综合办公室作为经济合同管理部门。三是合同检查制度逐步推行。规定每月第一周集中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确保合同执行效益最大化。

斗龙港闸近年经济合同管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合同主体审查不严。法人单位的职能科室和其兴办的经济实体、实行内部承包制的法人单位部门都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以合同当事人的身份签订合同。二是对合同文本把关不严。有时会有合同基本条款不全、基本条款表述不清晰的情况。三是对合同重要环节随意性较大。有的合同期限长达10-20年,甚至还出现过无限期合同。签订合同时常常以行政章代替合同专用章。四是对签订后的合同管理不严。常出现主合同资金入帐,追加合同资金不入单位大帐、纳入“小金库”的情况。有时不通过领导班子集体民主研究决策,便对合同随意进行修改。

2基层水利工管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对策措施

2.1抓好建章立制,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基础性工作

要建立合同签订制度。严格规定合同“调研、草拟、商谈、研究、审查、签订、修改”7个环节的具体工作、步骤及要求,从工作程序上严把合同签订关。还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规定合同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协管部门、经办人员的具体职责、工作内容和办事程序,从责任落实上严把合同管理关。

2.2抓好“三验”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前各项准备

一验对方合同主体资格。认真检查对方法人资格证书,必要时可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进一步核实。二验对方财务、经营、信誉状况。通过工商、税务、审计部门和与其相关的单位,全方位了解对方现阶段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掌握其以往的信誉情况,供决策者参考。三验对方签约人资格。认真检查签约人是否为对方合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是否拥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3抓好“三查”工作,做好合同文本拟定

一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要认真检查合同标的、数量、质量等8个基本条款是否齐全,切实做到万无一失。二查合同条款是否表述清晰。合同8个基本条款应措词准确、表述清晰。在基本条款不能详尽阐述利益保护之时,要考虑补充附加条款。三查合同内容是否有违法之处。《合同法》规定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的合同一律视为无效合同。基层水利工管单位的一些合同条款往往较多牵涉到其它方面的权益或者违反某些法规,确实把握不准的要向法律专业人士请教。

2.4建立合同审查机制,把好合同签订最后“关口”

基层水利工管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要建立合同审查机制,明确规定合同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的即须通过主管单位审查后方可签订。审查要侧重于“合同内容是否恰当、合同期限是否合理、合同标的管理权限、合同签订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四个方面。

2.5组织学习培训,丰富经济人员合同管理专业知识

要积极“请进来”。积极同当地法律服务部门联系,请有关专家或法律工作者到单位讲课或举办培训班,紧密联系经济工作中的具体案例有针对性地讲解合同法律知识,帮助全体人员提高合同管理水平。还要大胆“走出去”。选送经营管理骨干到专业学校或有关法律服务单位有针对性地学习系统的合同法律知识,回来后再以培训班或讲座的形式传授给相关人员,不但可以“以点带面、局部推动整体”,而且还为单位专门培养了法律人才。

2.6抓好“载体”活动,推动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经济合同管理(篇11)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现今我国发展成一个合约化的社会,不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靠着合同联系,人与公司、公司与公司也是依靠合约进行联系的。合同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防范合同管理过程中,有时会出现的法律风险,如何做到规避这些法律风险,这对我国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随着合约化社会的推行,企业法人之间、公民之间以及企业法人和公民之间都存在着许多经济纠纷,这就是因为在现行的法律系统中存在许多漏洞,在拟定合同时,某些企业或许会钻法律的空子,导致合同不能顺利进行,这就需要人们在签订合同时不要疏忽大意,要仔细阅读合同,避免上当受骗,导致不该有的经济损失。因此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是一个重要的过程,合同管理是对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控制、调节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来自于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既包括合同本身产生的法律风险,也包括其他因素引起的法律风险。

一、经济合同的概念

经济合同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它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它主要是法人之间为了显示一定经济目的,明确互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一种协议,通常采用书面的形式,有时也会采用口头的形式,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协定。我国为此也制定了许多法律来保障协议双方的权益,比如在《经济合同法》中,规定了在当事人拟定合同时要符合合法原则、平等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二、经济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现行的法律中,虽然还在完善对协约双方的保护,但是也存在许多漏洞,经济合同作为我们国家最主要的合约形式,更应该加大管理力度。加强经济管理有利于提高合约双方的法律意识,避免某一方想图利而钻法律的空子,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可以做到有法可依,为企业经营提供有利的帮助。加强合同管理还可以加强企业经济核算,维护企业内部的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对企业间的合约关系进行法律的保障,提高履约率,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保障了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从法律层面解决了经济纠纷,减少“三角债”以及“债务链”加长的发生,所以,在我们国家是正在促进经济发展的今天,对经济合同进行有效管理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是保障合同当事人,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还是保证我国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企业防范合同风险的有效措施

1.要提高法律意识

法律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并不知道它的存在,也无法避免它的发生。所以要提高企业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点就是要提高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的基本规则,加强企业的法律教育,这就需要认真系统地学习《合同法》、《企业法》等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可以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法律事务机构,聘请法律顾问,在遇到切实法律问题时,要询问相关人员,不可轻易作出决定,加大普法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对法律的理解,要从上到下改革,坚持领导干部和专、兼职经济合同管理员学习相关法律。在选聘人员时,可以选聘一些懂经济,晓法律的高素质管理人员,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核心,大型企业有条件的应该设立总法律顾问制度,而总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地位应该与“三总师”平等,总法律顾问要对法人代表负责,对企业负责,应该有权参加企业的决策,不然企业的决策触及有关法律问题时,总法律顾问并不能及时有效地指出,这回对企业造成不好的影响。在拟订合同时也要对合同的相关事宜作出有效判断,并提出防范意见,做到未雨绸缪。

2.在签订合同时,防范风险

雇佣法律顾问、增强普法教育、建立有效的法律机构只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步,在签订时要注意以下情况,要避免签订假合同,避免损害双方利益的合同,有时合同项目并非当事人抛来的善意橄榄枝,在签订前要认真读取合同上的内容,避免盲目信任,合同一旦签约,就具有法律效益。签订合同前,要对合同内容进行核实,避免双方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事实,签订前要进行多方调查,了解项目详细内容才可以进行合同的谈判与签订。要避免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签约当事人商业机密,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事实的合同要谨慎,同样泄露商业机密的合同也要进行判断,如果一场合同让企业失去了核心竞争力,这是合同失败的地方,要留意合同所述条款,是否是真正的经济合作,还是会泄露自己的商业机密。最后要避免和不诚信的公司及个人签订合同,不诚信会使对方的执行力下降,合约不履行就会导致经济损失,所以在合约签订前,要对合同进行仔细查看和斟酌,可以让总法律顾问帮忙分析合约存在的漏洞,在签订前还可以通过观察对方言行是否反常,来判断对方是否有其他企图,不能被合同表现所迷惑。仔细核对合同条款,并对资金进行预算,避免合同出现过失。在合同签订后,要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不能单方面解除或撤销合同,违约要进行应有的赔偿。

3.严格审查合约生效条件

在合同签订时,并不是签字画押就可以生效,合约受法律保护是需要前提条件的。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在签订前要对当事人身份进行审核,看是否具备民事权利和民事能力,这就要查看其营业执照,是否印有“本证的有效期”以及年度年检标志,如果没有此类标志,则证明营业执照无效,当事人也就不具备该项权利以及民事能力,这就要停止谈判及签约。有时,虽然营业执照是有效地,但是并非是在所属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这就涉及法律超额经营,就算与其签订合同也不能奏效。

不仅要看营业执照,还要审查生产经营资质,查清签订合约的当事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只有派发许可证才能进行生产制造,否则不受法律保护,这样的合约也是不成立的。要审查法人授权委托书,这样才能知道人是否有权利签订这一合约,因为人如果想要帮助法人签订合约就需要法人的委托,在我国《合同法》中规定“行为人没有权,超越权或者权被终止后,被人名义签订的合同,未经被人追认,对被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因此在与人签订合约时要获得法人委托书,合约才能生效。在签订时,最好采用合同的形式,因为口头形式虽然是《合同法》所允许的,但是在审核签订的合同时,并没有书面证据证明合同确实签订过,只是当事人口头约定,这都是导致法律无效的条件,所以要谨慎避免。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合约性社会的今天,企业经济活动的合作都会采用合同的形式,这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形式,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还在发展的合约制度并不是最完善的,许多人还在钻法律的空子,所以防范合同风险是十分有必要的,这需要企业建设有效地法律体系、进行普法教育,在签订前对合同进行仔细的审查,要严格审查合约的生效条件,这样才能规避风险,让企业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邱翘华.现代项目风险管理方法与实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经济合同管理(篇12)

一、经济合同管理的地位

1.经济合同管理在企业外部经营中的地位。对于企业的外部关系,企业主要是对外进行的一系列的经营管理活动,从大的方向有两个方向:一是跟企业横向有关的经济关系;一个是跟企业纵向有关的经济关系。相对于企业内部关系,企业外部经营活动包含了很多方面的内容,有决策、宣传、调查、服务等等一系列活动。企业外部经验活动的内容归根到底都在企业与企业或者经济组织间的合同关系中体现。所及经济合同管理在企业外部经营中的地位是相当重要的。

2.经济合同管理在企业内部管理中的地位。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除了表现在企业外部经营活动中,还体现在企业内部管理中。在企业内部管理中主要体现在企业内部各环节之间的相互关系,它们共同构成了企业内部管理活动,这些组成要素有人力相关的,也有跟物相关的。为了企业的经济稳定发展,获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必须要处理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活动。经济合同的制定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所以为了经济效益的实现,需要明确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将企业内部的物的要素、人的要素结合起来保障活动的正常运行,同时还要实行生产业务管理、财务管理、计划管理、技术质量管理以及设备管理等各项经营活动。

二、严格遵循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一,依法管理的原则,即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法规为制定准则,并在经济管理活动的各项环节中贯彻国家规律、法规。依法管理的原则要求企业要严格的按照正规经济合同法律体系进行经营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违法行为的出现。第二,法律审查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众所周知。企业之间需要经济合同来维系其良好关系的发展,同时签订经济合同的行为是一种经济上的行为,是具有合法性的。不过,即使合同制定多么完善,如果出现法律上的缺陷,经济效益的目标就不能实现。所以要依据法律,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审查企业签订的经济活动,从而使得企业规避风险。第三,预防风险为主原则。由于目前经济体制处于转型期,我国的市场情况较为复杂,很容易因为当事人专业素质偏低,导致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出现经济上的矛盾纠纷,从而使得企业的经济效益收效不高。所以企业要以预防风险为主,任用专业素质较高的人员,并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保障企业的安全运行。

三、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现状

1.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目前,虽然很多企业制定了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但是由于这些制度不够完善,很容易导致在实际的合同管理当中,这些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流于形式。除此之外,企业的人员设置及合同管理机构方面的制度也不够完善,使得企业的运行存在障碍。

2.企业较为注重经济合同的局部化管理。当前,很多的企业管理者对于经济合同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例如这些管理者通常认为经济合同签订之后,就可以归档入库。现在大多数企业在跟对方签订经济合同之前,都存在对主体现状缺少详细全面的评估就大意签订了。在以后的合同履行里,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就会直接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因此企业要重视对企业经济合同的科学化管理。

四、解决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问题的措施

1.完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存在很多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复杂化。所以当企业要以实际情况为标准,完善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从而保障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在完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的同时,还应该建立经济合同谈判、评估、审核、签定、履行、归档等相关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进而使得经济合同的管理落到实处。除此之外,企业制定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在实际的经营管理及经营模式转变中,调整完善企业经济合同体系,从而保障企业经济合同体系适应企业经济发展的现状。

2.重视经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在签订经济合同时,要重视经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第一,使用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是保障其安全运行的基础。其合同文本中必须包括经济组织或者法人的真实名称、居住、经营场所、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的真实姓名、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订立经济合同的目的和依据、履行期限的地点与方式、合同生效与有效期限、签订合同的时间与地点、签订合同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另外,签订合同的企业对于经济合同的重要条款、注意事项也要有明确的了解,从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了保障经济合同的安全性,企业经办人、单位要严格的审查经济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合同履约能力、资格。

注重合同的审查管理也是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的重要步骤。所谓重视合同的审查管理就是要审查经济合同的真实程度、合法性、规范性以及可行性,从而确保合同的真实有效。除此之外,企业还应该加强管理合同存档的工作。在合同签订完成后,企业应该及时的将与合同相关的数据参数输入合同管理系统中。合同承办人员也要对与经济合同有关的审批表、会签审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资格、履行合同的能力等相关材料归档,防止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五、结束语

经济合同管理是在当今复杂的市场经济条件衍生出来的形式。经济合同管理可以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但是经济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是当前企业非常重视的部分,因为其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所以企业要通过建立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重视经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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