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政策规划范本十二篇

时间:2023-06-01 15:22:36

十四五政策规划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1)

一、总体要求

编制十四五规划,必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现现代化的各项目标要求,聚焦发展差距和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谋篇布局、排兵布阵,系统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研究编制十四五规划,要切实做到三个坚持。一是要坚持规划衔接。进一步厘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空间规划之间的关系。既要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也要注重与十三五规划的承接,更要建立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XXX县规划体系。二是要坚持目标导向。要围绕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实现目标,要对标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认真谋划未来五年本县目标和任务;要根据各行业发展基础、发展阶段、发展的内外环境和条件、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等,抓住关键、重点谋划,找出路、定措施。三是要坚持质量统筹。要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力量,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深、研究透,高质量完成各项专项规划编制;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引进智囊团队支持,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高质量编制综合发展规划。

二、主要工作

全县十四五规划工作主要包括重点问题调研,以及编制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

(一)开展前期研究。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我县发展实际,聚焦我县十四五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和我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形成各大课题调研成果,为编制好十四五规划打下基础。

(二)编制发展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是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宏观性、指导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其他各类规划的总遵循。在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明确十四五期间发展的主体主线、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等。

(三)编制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发展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和支撑,是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聚焦事关我县全局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编制一批县级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但是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要少编制或不编制规划,减少不必要的政府干预。

三、进度安排

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和《基本思路》起草阶段(2019年9月2020年3月)。一是各牵头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前期重大问题和重点课题研究(具体见附件),在2020年3月底前形成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二是在总结各项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出我县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第二阶段:发展规划《纲要》编写阶段(2020年4月2020年9月)。按照县委批准的基本思路,集合XXX县实际编写规划纲要,明确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

第三阶段:发展规划《纲要》修改完善和定稿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规划编写后,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各镇、各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并对《纲要》草案进行专家论证。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十四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成立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局,负责规划编制组织协调工作。

(二)有序开展编制。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2)

二、在“十二五”规划编制中,要认真做好指标体系测算研究工作,我市“十二五”三次产业结构、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指标设置可不受省确定目标的影响;GDP大体参照省上确定目标,略高于全省目标;“十二五”中心城市发展规划目标按“两个30”考虑,即:城市人口30万人,中心城区建成面积30平方公里。

三、“十二五”规划编制关键是项目,重点是项目。在“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编制上,市、县区要上下联动,要争取省上部门多出主意。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十二五”重大项目的编制要突出基础设施、突出民生优先、突出产业结构调整。民生优先要落实到社会保障、住房条件改善、教育、卫生、文化及关爱弱势群体等具体项目上。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3)

第二条本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适用本规定。行政机关首长和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原则,在职权范围内进行一般性决策除外。

第三条政府重大决策包括以下事项:

(一)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二)政府工作报告;

(三)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四)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重大资金使用安排;

(五)制定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

(六)制定或者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专业规划;

(七)制定或者调整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八)制定或者调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区域布局规划;

(九)研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

(十)行政区划变更方案;

(十一)涉及民生和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事项;

(十二)其他需由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

政府职能部门重大决策事项由部门根据其职能和决策事项的性质、重要程度及影响进行合理确定。

第四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确保决策的合法、科学、民主。

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决策规则。

第六条重大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等方式依法公开。但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七条重大决策一般应当经过以下程序:

(一)决策调研;

(二)征求意见;

(三)咨询论证;

(四)合法性审查;

(五)会议决定;

(六)公布结果。

第二章决策调研

第八条重大决策前行政机关应当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

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可以委托专家、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调研。

第九条决策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决策事项的现状;

(二)决策事项的必要性;

(三)决策事项的可行性;

(四)决策事项的利弊分析;

(五)决策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六)其他需要调研的内容。

第十条决策调研后,应当拟订决策备选方案。对需要进行多方案比较研究或者经协商意见不一致的事项,应当拟订两个以上决策备选方案。

第三章咨询论证

第十一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咨询专家意见或者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可以聘请若干专家提供常年决策咨询。

第十三条专家咨询论证可以采用咨询会、论证会或者书面咨询等方式。召开专家咨询会、论证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席听取意见。

第十四条专家咨询会、论证会的结论及专家咨询意见书应当作为行政机关决策的参考。

第四章征求意见

第十五条重大决策涉及相关行政机关职能的,应当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

被征求意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明确提出意见并及时反馈。

第十六条重大决策事项涉及面广或者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可以采取公示、调查、座谈、听证等方式。

第十七条重大决策事项可以通过当地主要报纸、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进行公示,也可以采用展示模型、图片、幻灯、影视等形式予以公示。

第十八条重大决策公示内容包括:

(一)决策事项;

(二)依据、理由和说明;

(三)反馈意见的方式、时间;

(四)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重大决策事项需要听证的,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一)听证会公开举行,行政机关应当提前10日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根据听证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确定各方面利益代表参加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决策事项有权提问和发表意见;

(四)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如实记录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理由。听证笔录应当作为决策的参考依据。

法律、法规对听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对所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类整理,提出采纳或者不采纳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行政机关之间有原则性分歧意见的,应当进行协调处理。

第五章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重大决策事项提交会议决定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行政机关不能进行决策。

第二十二条政府职能部门重大决策由部门法制机构负责合法性审查,政府重大决策由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三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主要包括:

(一)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二)是否超越决策机关的法定职权;

(三)其他需要审查的合法性问题。

第二十四条政府法制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法制机构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应当及时提出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第六章会议决定

第二十五条重大决策应当经行政机关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六条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应当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决策事项报告;

(二)调研报告及风险评估;

(三)征求意见及处理情况;

(四)专家咨询论证意见;

(五)合法性审查意见;

(六)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会议讨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一)会前告知会议讨论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策事项提请部门向会议作汇报并回答提问;

(三)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发表意见;

(四)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其他与会人员发表意见;

(五)行政机关首长或者会议主持人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首长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可以对讨论的重大决策事项作出同意、不同意、修改及再次讨论的决定。

第二十九条行政机关召开重大决策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政府全体会议或者常务会议应当根据会议记录制作会议纪要。

第三十条重大决策结果,除依法保密的以外,应当及时予以公开。

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开报道。

政府规章、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当地主要报纸刊登。

第七章决策纠错和决策责任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决策的正确实施。

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重大决策纠错机制,通过民意测验、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复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应当停止执行或者修正的,可以向决策机关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4)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型,计划体制何去何从成为摆在决策者面前的难题。中国务实理性地对规划体制进行调适,逐步使得其和市场经济相互融合、相互补充。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放宽了经济计划控制的功能,对关系关键的重大经济活动及其他大量产品和经济活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指导性计划或完全自由市场调节。九十年代初,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并不是要废除计划,而是包含了计划性的含义,十四大以来的历次改革决议,都明确将发展规划作为宏观调控的导向。

中国的国家规划之所以能够经久不衰,根本原因是经过三十多年的转型,已经转变为一个新型的国家规划,它不再以微观经济活动为中心,而是以公共事务治理为重点,从而能够和市场经济相互兼容,并成为弥补市场失灵的有效手段。

今天的五年规划与改革开放前的五年计划大不相同。从覆盖广度看,规划比以往更具综合性、全面性,不仅涉及经济发展,而且涉及社会发展;不仅着眼于公有制单位,也着眼于非公单位;从规划调整对象来看,更具宏观性、战略性,主要关注产业、区域、城乡、土地使用、社会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结构问题,着重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任务以及相应的发展战略和措施,不再试图左右企业的微观活动;从规划内容重点看,逐步由以经济建设为重点转向公共事务治理为重点,“六五”计划经济类指标比重达到了60%,到“十二五”时期下降到了12.5%,大部分指标已经是教育科技、资源环境、人民生活等公共事务治理类指标。

“市场的归市场,规划的归规划”。五年规划是和市场机制相互分工的资源配置手段。市场机制在微观层面与私人产品领域对于资源的配置起决定性作用,规划主要在宏观层面与公共事务治理领域引导资源配置。规划手段对于市场机制两个方面的失灵起到了弥补作用。首先,它弥补了市场机制在宏观层面的盲目性,基于分散信息的市场微观均衡并不能达致宏观协调,规划在宏观层面为国家发展提供了整体方向。其次,它弥补了市场在非纯私人品资源配置上的失灵,提高了社会总体的资源配置效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要求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表现为政府参与资源配置更加积极全面,其中发展规划应该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一是对公共资源配置的刚性约束功能;二是对于关系公共利益的社会资源配置的有效引导功能;三是对于社会资源的信号引导功能。

五年规划何以民主:集思广益的决策逻辑

中国的规划编制,充分体现了中国独特的决策民主之道―集思广益,它植根于中国传统智慧,体现了新中国“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创新,以及数十年的制度建设成果。

我国的五年规划决策经历了四代决策模式,“一五”至“二五”前期已经形成广泛协商、集体议决的政府内部集体决策模式,随后这一模式被破坏,以发动为标志,“二五”计划编制后期一直延续到“四五”,中国决策进入非制度化的一言堂决策时期。到“五五”、“六五”内部集体决策得以重建,“七五”计划开始专家学者等社会机构开始广泛参与,五年规划进入咨询决策模式;以公众参与为标志,“十五”以来的五年规划编制进入集思广益决策模式。虽然经历曲折,但是五年规划民主决策模式可谓一脉相承,并不断完善,从“十五”以来,已经形成程序化的编制步骤,并不断有所创新和进步。

“大智兴邦,不过集众思。” “十三五”规划需要经历四个阶段:中期评估(2013年至2013年12月)、基本思路研究(2014年)、党中央《建议》编制(2015年初至2015年10月)、《纲要》正式编制(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每个阶段都经历了五个环节的“集思广益”。一是屈群策:在编制前期动员各方建言献策;二是集众思:起草组对征集来的意见进行分析和吸纳,起草阶段性政策文本;三是广纳言:阶段性政策文本形成后,向各方征求意见并修改,形成政策草案;四是合议决:在不同决策层面,通过正式的会议集体商讨决定,形成正式政策文件;五是告四方:将已经形成的政策文件,向各方传达和贯彻。这一简单的模型体现了中国五年规划“先民主、后集中,再民主、再集中”的决策逻辑。

中国五年规划决策不但是民主的,而且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第一,调查研究。重视调研是中国政府决策的最大特点,也是五年规划编制的突出特点,中国的历次五年规划编制都开展了系统的、专门的调查研究。“十二五”规划,中国已经形成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调研,包括最高决策者开展的调研、规划起草组,以及参与决策咨询的全国人大、政协、智库等都开展了大量的调研。通过广泛的调研,使得决策者能够掌握第一手信息,使得五年规划编制能够做到实事求是。

“十三五”规划编制的调研有一个创新,“十二五”规划编制也召开了若干次“片会”(指按照东部、西部、东北、中部等划分的区域座谈会),但都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主持。同志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分别在浙江、贵州和吉林召开不同省区负责人座谈会,与省区市负责人直接交换意见,对于“十三五”规划编制作出部署,这是我们国家规划编制历史上首次。

第二,广泛协商。规划编制通过反复交流、比较和协商来逐步实现其科学性,这是一个寓科学于民主之中的过程,包括前期的头脑风暴与初稿形成,编写过程中的内部反复商讨,以及《基本思路》、《建议》、《纲要》草案、《纲要》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的多方、反复征求意见。这种几上几下的协商与集中,恰恰是中国协商民主实践的生动案例。其中政府内部的集体商议,规划出台必须经过反复讨论、反复审议,多次召开不同层级的决策会议,人大政协发挥重要的咨询作用,专家学者大量参与,一般公众也提供意见。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5)

结合这次中心组学习会主题,下面。谈几点意见。

一、加快旅游发展是最大的政治、最根本的任务

大家往往习惯了政治学习、党建理论学习,关于中心组学习。特别是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还有就是反腐倡廉的学习。认为,不只要学习政治理论,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党组中心组学习时,研究经济发展、旅游发展问题,也是政治问题。

经济发展自身就是党的工作重心。发展是硬道理,第一。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坚持发展,历来是党倾心关注和努力实践的核心问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工作重心从抓阶级斗争转到抓经济发展、抓改革开放。因此,党组研究经济发展问题,就是最大的政治。

加快旅游发展自身就是省的最大需求,第二。针对我省最大省情、最大实际和最大问题来研究解决问题。省最大的省情是人口多、底子薄,经济不发达,最大的实际是城乡二元结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征明显,最大的问题是欠发展,发展缺乏,发展愉快。这是省委书记刘奇葆同志在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大会上的概括。旅游资源是省突出的优势资源,经过近年来的大力发展,已具有良好的基础,但是省旅游业发展规模与我省拥有的资源优势还不匹配,资源利用水平不时提高但发展的制约因素也在增加,旅游产业整体素质逐步提高但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目标差别还很大。要正视并努力研究问题,才干解决问题;针对我省省情,研究加快旅游发展,就是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的最大政治。

研究发展战略,第三。就是培养同志们战略思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要发展,首先要决策。科学发展观要求我要科学决策。研究西部大开发怎么深入发展,十二五”时期旅游发展如何定位等问题,就是谋划发展思路,确立发展措施,体现了科学发展。

研究旅游发展,第四。就是体现政治学习紧密联系发展实际。政治不是束之高阁的一个空洞概念,政治离不开实际,就在具体工作和生活中,党性也体现在工作和生活中,体现在经济发展、旅游发展上,体现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上。同志们把工作做好做实,得到领导的认可,得到同志们认可,这就是党性的体现。因此,中心组学习就要紧密联系实际。主持工作以来,连续五年的中心组学习会,只有一次是关于预防惩治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会,单独的学政治、明责任,没具体研究旅游工作,其余都是结合发展学习。这种联系实际工作的研究学习,同志们政治觉悟是不是没有提高呢?看恰好不是每次学习后,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工作干劲、工作效果都焕然一新。因此,中心组学习不要仅仅读文件、学原著,更要结合实际,离开工作空谈政治、空谈学习,只会流于形式。

集体研究就是民主决策的过程。省旅游局是四好班子,第五。其核心是科学、民主决策。民主决策最重要的集体决策,集全局之智,举全局之力,把我旅游发展战略研究透彻、研究好。绝不能搞精英政治,一定要充分相信和依靠广大干部职工的力量,尤其是处以上领导同志,负责了一个方面,观察问题、思考问题都会各有特点,更加深入。

二、正确理解和处置好西部大开发与“十二五”发展的关系

国家召开了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今年7月。提出今后1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要深入实施十年西部大开发战略。9月,省委省政府也召开了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会议认为,四川经过十年发展取得的突出效果和宝贵经验,让四川站在新的起点上,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了有益启示。

十二五”规划的战略重点应当放在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上。因此,明年我省将进入第十二个五年发展时期。十二五”第二轮西部大开发关键性的前五年。西部大开发战略要统领“十二五”全省旅游发展战略。这次中心组学习会议虽然只抛出了全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但实际我局早就作了未来十年全省旅游发展战略研究,十年战略研究相当于西部大开发战略研究,省新一轮的西部大开发思路已确立,还要找一次机会对全省旅游发展战略作更进一步、更长远的研究。西部大开发战略与“十二五”规划不是两张皮,包括我明年要修编的四川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这三者是紧密联系的可以这样讲,十二五”规划和全省旅游发展规划,都要由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来统领,服从于西部大开发战略总体思路。

三、遵循规律,掌握大势。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

总体来讲比较胜利,这次学习会讨论的全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初稿。要予以充分肯定。规划院在加林同志领导下,做了大量卓有效果的基础工作,包括基层的调研和基础资料的收集,16个重大课题研究,十一五”旅游发展情况的总结,未来10年发展战略研究,然后才进行了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这是一个科学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工作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今后各位分管领导、各个处室在抓工作时,务必首先用科学的方法去思考、去理清思路,然后再去做好具体工作,才会事半功倍,少走弯路,提高效率。

前期我曾讲过两次要求。今天针对这个文本,如何科学编制好“十二五”规划。再提几点意见:

(一)要紧扣中心。

主要还是站在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的角度,首先要站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角度去思考。现在规划文本。当然也放大到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层面。但是还需要调整视角,要从书记、省长的角度去看旅游发展的核心任务,要满足“十二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旅游业发展的需求。如发展指标,要有体系、有结构,要有比较性研究,要按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研究,要按产业发展规律、旅游企业需求、游客需求等研究,只有把这些研究透了才干把目标定准。

由于制订规划与实施规划的政治、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回顾“十一五”规划目标的执行情况。指导思想、工作方法也不一样,又遇到金融危机、汶川特大地震等多种不可测、不可抗的因素,因此有些目标任务无法圆满完成,如“新五大旅游区”建设目标,基本上都是靠市州党政的积极性在抓,重视的积极的市州就抓得好,不够重视的就抓的不太好。同志们讨论中提出“十一五”发展经验总结得不够好,看是对的区域发展还不能成为“十一五”期间的经验,认为,真正的经验是政府主导模式不时的创新,以及面向需求按旅游发展规律来抓旅游发展,这是工作的亮点,也是十一五”期间我应对灾难、战胜危机的重要法宝。

要回答好党委政府所关心的主要问题。党委、政府对一个产业的发展,其次。主要关心指标、就业、项目、扶贫以及区域发展等问题。因此编制“十二五”规划时,要从这五个方面去重点思考和研究。旅游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对于带动就业作用非常强大,前不久进行的全省旅游人才调查,旅游从业人员47万多,带动就业达155万多。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就业和带动就业情况统计,随时监测旅游就业动态。再就是项目,这一块非常重要,省旅游局新设立的产业处,最重要的职责就是抓项目,抓省委省政府关心的产业发展问题。制定的全省旅游业三年提升计划中就提出了两个一百亿”工程(一百亿的项目,一百亿的招商引资)要收集信息、督促、安排,使这双百亿项目落到实处,才是党委、政府最关心的扶贫,发展乡村旅游就是真正在扶贫。区域发展,省内的区域发展容易抓,但省际间区域发展怎么创新和落到实处,想明年要启动这个工作,运用线路统筹,省际区域线路打造、宣传促销上实现整合。

(二)要面向需求。科学发展旅游。

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旅游发展要重点抓好十大旅游区、重点旅游城镇及旅游通道建设。十二五”旅游规划就要从十大旅游区、重点旅游城镇和旅游通道上来思考,旅游产业的空间聚集规律就是旅游景区、旅游城镇和旅游通道。因此在规划中制定目标时不要忘了这个空间布局。全省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中。回答好这个问题。

省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发展旅游时,另外。乡村旅游提得响,都市旅游却讲得不够。旅游消费的主体在都市,都市旅游潜力巨大,市场广阔,旅游业的重要支撑点,也是未来旅游发展的重要趋势。统筹城乡旅游,实现城乡旅游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将是推进旅游发展进程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大事。所以,十二五”规划中要提出如何发展都市旅游,这个对指导乡村旅游发展特别重要。曾到成都锦江区和青羊区去调研旅游,发现他抓旅游的方法和县上抓旅游的方法明显不同,发展规律也不一样。都市旅游这一块我研究得很少,都市旅游做得成功的上海、北京,还有大连、青岛、深圳等,需要总结学习。

规划中对人才支撑的问题写得较弱。竞争规律,还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之一。旅游业的竞争最终体现在人才的竞争,特别是紧缺人才的竞争。要突出重要性,树立人才战略是第一战略的意识,人才是旅游核心竞争力,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要害。

(三)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要有战略思想,十二五”旅游规划纲要既象个长远规划。同时也是一段时期的规划,更要有可操作的目标、措施和途径。具体讲有四点要求:

循序渐进。五年时间,一要目标科学。非常短暂,不可能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所有问题。要站在全局高度,系统地研究发展战略,站得高才干看得远,但落脚时要站在能完成、量力而行的实际上。所以,发展目标要定得科学,不能贪大、求全,也不能激进消极。比方,入境游是衡量一个地区旅游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如果每年1000万外国人来四川,四川旅游肯定是另外一个概念,但事实上这么多年努力,省入境游指标一直上不去,抓入境游市场是事倍功半,抓国内游市场是事半功倍,这说明四川旅游市场主要还是国内市场,而不是入境游市场,省十多年来发展的实际情况就是这样。

重点突出。要理清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十大项目和省发改委编制的全省经济社会“十二五”规划中十大旅游区的关系。全省“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十大旅游区,二要项目可行。符合四川旅游的空间布局与资源分布规律,更准确的说是根据四川旅游资源而提出的制定的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中,十大项目要体现以销定产,根据市场需求配置资源。十大项目与十大旅游区如何呼应,如何落地,如何支撑十大旅游区等问题,要研究透彻,使项目具有可操作性。

力争必需。十二五”规划实施,三要营造环境。关键是保证措施。提到保证措施,往往想得很完美,体制、机制、投融资、交通、社会环境等一系列问题都有要求。这些方面的保证,十二五”期间肯定不能完全办到因此“十二五”规划中不能写得过细。但要结合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提出需要党委、政府提供的必要条件,力争必需,要在十二五”规划中,争取到两、三个旅游发展的过硬的政策,这是要下功夫去研究和争取的关键之处。

明确主体。十二五”规划保证措施中一定要落实责任,四要落实责任。十大旅游区和十大项目,要合理安排,明确实施主体。只有责任主体落实,可操作性才干体现进去。

落实规划可操作性的关键,以上四点。四条途径。要在支撑体系中予以体现,或专门做一个说明文本。

(四)要简明扼要。强调可读性。

一本书,有一种说法。要让人读薄了才干说掌握,会用了才干说读懂,读懂了才干融会,融会方能贯通,贯通了才干流入血液,入脑入心,变成自己的东西。这次提交的规划文本比过去好得多,但还有2万多字,不易被人记得到因此,规划中如目标研究、项目研究、政策(环境)研究、责任落实等内容,可另外形成单行本,要让纲要简单明了精炼概述内容。记忆最深的就是浙江省的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才几页纸,目标一句话,措施一二三,全部是干货,哪个看了都记得到谁都能掌握。所以,规划要简明扼要,好记、提神、振奋。只有记住了才干落实好。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6)

一、充分认识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规划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全球金融危机不断深化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阶段背景下编制的规划。与以往五年规划比较,“十二五”规划编制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也面临更多的挑战与困难。国家出台了“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民生”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提出要“大规模增加政府投资、大范围实施调整振兴产业规划、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总体要求,<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提出,“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再创体制优势、推动科学发展”,这是“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所面临的大环境。要把握这些发展基础、动力等的变化,研究提出新的发展方向、发展思路、发展目标。

编制水利发展规划,研究解决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水利问题,是水利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十二五”时期,是全面提升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转折阶段,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明确“十二五”水利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发挥水利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是我省水利各项事业发展和自身能力建设的基础规划依据,是我们争取省委、省政府对水利发展思路、目标、措施和各种保障条件进行肯定的最好载体,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明确思路、把握原则,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贯穿于“十一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经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领会更加深刻。在“十二五”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要做到“五个更加注重”:

第一,更加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按照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促进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妥善处理与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第二,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保护。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继续把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节约利用放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第三,更加注重以改革促发展。改革和创新水利发展与管理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改革体制机制,克服水利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健全法制,依法治水,提高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全面增强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四,更加注重全面统筹协调。统筹考虑不同流域、区域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需求;统筹兼顾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洪排涝等关系。

第五,更加注重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根据公共财政状况和投资政策,合理确定水利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优化配置水利建设资金。坚持民生为先,结合新农村建设,优先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保障问题。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精心谋划好水利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蓝图

解决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水问题,需要在水利发展现状评价的基础上,围绕涉及规划思路和事关全局的重大水利问题,按照科学的发展观要求,编制好水利发展规划。要下大力气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科学确定水利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建设重点、改革措施和政策保障。

第一,要科学分析和正确把握形势。做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必须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要围绕我省“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总体目标准确把握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深入分析产业结构状况、城市化进展情况、农业和农村发展状况、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格局等,科学预测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环境改善、民生水利以及水利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客观分析 和评价江河防洪形势、水资源供求状况、水环境变化趋势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民生水利的新要求,找出水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准确把握水利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方向,确定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思路、目标和任务。

第二,要重视对重大水利问题的研究。在规划编制中,要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前瞻研究,主要包括新时期水利发展方向及模式、水利发展目标、水利发展布局与重大工程问题研究、强化水利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水利改革与创新等方面。重大水利课题研究要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提高成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更多的研究成果能够为规划编制所采用。

第三,要认真研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制定规划思路和规划目标是规划编制的重要前提。在开展调查研究和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要从宏观上、战略上提出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总体目标既要切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又要在“十一五”的基础上体现浙江水利特色,在规划目标上发展创新。在制订水利工作各个领域的具体目标时,既要充分考虑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又要做到量力而行,有所为有所不为。

第四,要合理安排规划布局和发展重点。搞好规划布局和确定发展重点是规划编制的核心内容。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统筹好城乡、区域水利发展,特别要注重解决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突出水利问题。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社会各界关注、人民群众要求迫切的突出问题,譬如沿海平原的洪涝灾害、杭嘉湖平原的圩区整治,要作为“十二五”期间要解决的问题,重点予以研究。

第五,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对策和保障措施。对策和措施是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内容。对策措施既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措施,也包括各项政策和管理措施。对策措施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可操作性。要避免面面俱到、针对性不强、难以解决实际问题的弊端,从实际出发,把工作做深做实,力戒空话套话。一个好的发展规划,要深化到有论证充分的项目、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有可以求绩问效的问责目标。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标准完成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任务

第一,要深入学习,提高规划编制的水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背景,有许多新的思路和新的要求。做好水利“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首先要加强学习,提高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认识,提高对新的发展观和发展内涵的认识,提高对规划编制重要性的认识;要学习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深刻理解我省的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和发展布局。厅领导和有关处室、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规划编制人员的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和组织保障。这次会议上,成立厅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具体的规划编制工作由规划计划处负责归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单位,组成规划编制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专项规划由厅有关处室、单位参与具体的组织指导工作。全省的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将在今后召开的全省水利规划工作会议上进行部署。

第三,广泛沟通,加强协调。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涉及不同地区、行业和部门,因此,必须加强信息沟通和相互协调配合。在规划编制中,要及时了解水利部和省发改委的有关工作要求,了解相关行业部门的对水利的要求和建议,了解各地水利发展的重点和需求。要做好水利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衔接,与相关行业规划的衔接,与已批准的相关水利规划相协调,特别要注重水利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引导、对农业农村的服务、对资源环境的保障。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体系中各层次、各专项规划也要相互衔接,做到“上(上位规划)下(下位规划)统一,左右(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协调”。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7)

一、要准确把握“十四五”全X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X、X“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深刻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时代内涵,充分认识“十四五”规划和青年发展规划实施时间契合、政策导向一致,推动《规划》纵深实施,有效回应青年发展诉求,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是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青年优先发展理念,认真研究青年在思想观念、职业分化、城乡流动等方面的深刻变化,以辩证思维看待青年发展的新挑战新机遇。针对青年发展现实需求,通过实施《规划》,努力取得标志性政策成果,提高青年生活品质,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协同推进、分类实施。参照国家和X级层面《规划》实施机制,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共青团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立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强化分类指导、差别设计,针对不同地域、不同青年群体,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和实现载体。

三是明确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到2021年底,X级以上全部建立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的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规划》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和政策成果。到2025年,《规划》实施机制及重点项目、监测指标等各方面制度建设取得 重要进展,共青团提供青年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具 有中国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二、要全面抓实“十四五”全X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的重点任务

坚持党管青年的政治方向。从党和国家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坚持党对青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青年发展逐步纳入政府和各单位的具体事务。把思想政治引领融入服务青年之中,让广大青年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 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信念和决心,为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XX篇章凝聚青春力量。

一是全面融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各X(X、 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发展规划编制、实施、评估过程中,积极争取体现青年发展的专门内容,推动青年发展与其他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十四五”时期,围绕青年在毕业求职、创新创业、社会融入、婚恋交友、老人赡养、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积极推动各X(X、区)党委政府和各单位出台一系列标志性扶持政策、实施一系列普惠性实事项目,增强青年政策的系统性、集成性、协同性。

二是健全落实各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建立和完善各级党委领导下的青年发展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团组织具体承担协调、督促职责。到2021年底,全X全部建立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并严格落实每年至少召开全体会议一次,根据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等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联合调研、政策会商、督办考核等工作机制。着力强化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有效运转,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加强与成员单位沟通协调,通过联席会议机制进行跨部门政 策协调和资源调动。

三是切实发挥青年发展指标监测体系作用。不断探索完善基于《规划》监测指标体系之上的数据分析、舆情研判、问题预警和数据运用机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完善促进青年发展的政策措施,适时动态调整监测指标内容和范围,更好服务青年发展。充分运用第七次人口普查成果,探索建立14至35周岁青年人口数据库。依托社会专业力量开展XX青年发展指标监测工作,委托科研机构开展第三方政策评估。建立X级规划专家委员会和青年发展智库,并鼓励各X(X、区)、园区、各单位建立相关组织机构,青年群体和青年政策课题研究,举办各类青年发展研讨交流论坛,定期向党委政府报送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

四是推动青年发展话题进入协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中专兼职团干部、青联委员的作用,协助加强政协共青团、青联别建设,提高促进青年发展的资政建言水平。以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为契机,推动解决青年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举办青少年模拟政协提案征集活动,推广“青年汇智团”等创新做法,引导青年广泛参与政策倡导。加强青年发展领域法律研究,在民族团结、志愿服务、促进就业、规范民事家庭关系、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立法或修法建议。

五是推动基层工作。“十四五”期间,各X(X、区)要围绕“有规划(方案)、有机制、有政策、有项目、有保障、有落实”的要求,注重整合社会力量,设计有针对性的服务青年发展项目,推动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和购买服务清单。争取青年发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积极推广有益经验,改进有关问题。

六是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分别于2021年、2025年,由X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对《规划》实施情况分别组织中期、终期评估。按照“全面、客观、科学、量化”原则,重点对《规划》总体目标、10个领域发展目标、41项发展措施和10 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对建立各级青年发展规划体系、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等贯彻落实情况,对制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开展青年发展指标数据分析等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对各级各部门取得的标志性政策成果等进行全面评估,查找短板弱项,分析存在的困难特别是体制机制障碍。各X(X、区)团委、园区团工委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完成X级《规划》落实情况的自评估,并根据规定按期完成本级规划评估工作。

三、要抓紧推进“十四五”全X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

一要倡导青年优先发展理念。借助《规划》纵深实施契机, 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职能部门提高对青年发展战略意义的认识,推动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全面建立并发挥作用,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注重储备青年人力资源、激发青年创新创造活力、帮助青年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团属新媒体矩阵优势,建立青年发展专门宣传板块,广泛宣传各地出台的青年发展政策、民生实事项目,权威公布青年发展指标数据和青年发展报告,扩大青年的政策获得感,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青年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8)

一、充分认识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规划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全球金融危机不断深化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阶段背景下编制的规划。与以往五年规划比较,“十二五”规划编制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也面临更多的挑战与困难。国家出台了“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民生”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提出要“大规模增加政府投资、大范围实施调整振兴产业规划、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总体要求,<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提出,“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再创体制优势、推动科学发展”,这是“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所面临的大环境。要把握这些发展基础、动力等的变化,研究提出新的发展方向、发展思路、发展目标。

编制水利发展规划,研究解决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水利问题,是水利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十二五”时期,是全面提升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转折阶段,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明确“十二五”水利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发挥水利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是我省水利各项事业发展和自身能力建设的基础规划依据,是我们争取省委、省政府对水利发展思路、目标、措施和各种保障条件进行肯定的最好载体,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明确思路、把握原则,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贯穿于“十一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经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领会更加深刻。在“十二五”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要做到“五个更加注重”:

第一,更加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按照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促进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妥善处理与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第二,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保护。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继续把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节约利用放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第三,更加注重以改革促发展。改革和创新水利发展与管理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改革体制机制,克服水利发展中的体制,健全法制,依法治水,提高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全面增强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四,更加注重全面统筹协调。统筹考虑不同流域、区域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需求;统筹兼顾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洪排涝等关系。

第五,更加注重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根据公共财政状况和投资政策,合理确定水利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优化配置水利建设资金。坚持民生为先,结合新农村建设,优先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保障问题。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精心谋划好水利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蓝图

解决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水问题,需要在水利发展现状评价的基础上,围绕涉及规划思路和事关全局的重大水利问题,按照科学的发展观要求,编制好水利发展规划。要下大力气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科学确定水利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建设重点、改革措施和政策保障。

第一,要科学分析和正确把握形势。做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必须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要围绕我省“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总体目标准确把握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深入分析产业结构状况、城市化进展情况、农业和农村发展状况、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格局等,科学预测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环境改善、民生水利以及水利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客观分析和评价江河防洪形势、水资源供求状况、水环境变化趋势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民生水利的新要求,找出水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准确把握水利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方向,确定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思路、目标和任务。

第二,要重视对重大水利问题的研究。在规划编制中,要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前瞻研究,主要包括新时期水利发展方向及模式、水利发展目标、水利发展布局与重大工程问题研究、强化水利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水利改革与创新等方面。重大水利课题研究要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提高成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更多的研究成果能够为规划编制所采用。

第三,要认真研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制定规划思路和规划目标是规划编制的重要前提。在开展调查研究和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要从宏观上、战略上提出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总体目标既要切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又要在“十一五”的基础上体现浙江水利特色,在规划目标上发展创新。在制订水利工作各个领域的具体目标时,既要充分考虑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又要做到量力而行,有所为有所不为。

第四,要合理安排规划布局和发展重点。搞好规划布局和确定发展重点是规划编制的核心内容。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统筹好城乡、区域水利发展,特别要注重解决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突出水利问题。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社会各界关注、人民群众要求迫切的突出问题,譬如沿海平原的洪涝灾害、杭嘉湖平原的圩区整治,要作为“十二五”期间要解决的问题,重点予以研究。

第五,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对策和保障措施。对策和措施是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内容。对策措施既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措施,也包括各项政策和管理措施。对策措施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可操作性。要避免面面俱到、针对性不强、难以解决实际问题的弊端,从实际出发,把工作做深做实,力戒空话套话。一个好的发展规划,要深化到有论证充分的项目、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有可以求绩问效的问责目标。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标准完成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任务

第一,要深入学习,提高规划编制的水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背景,有许多新的思路和新的要求。做好水利“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首先要加强学习,提高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认识,提高对新的发展观和发展内涵的认识,提高对规划编制重要性的认识;要学习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深刻理解我省的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和发展布局。厅领导和有关处室、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规划编制人员的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和组织保障。这次会议上,成立厅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具体的规划编制工作由规划计划处负责归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单位,组成规划编制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专项规划由厅有关处室、单位参与具体的组织指导工作。全省的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将在今后召开的全省水利规划工作会议上进行部署。

第三,广泛沟通,加强协调。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涉及不同地区、行业和部门,因此,必须加强信息沟通和相互协调配合。在规划编制中,要及时了解水利部和省发改委的有关工作要求,了解相关行业部门的对水利的要求和建议,了解各地水利发展的重点和需求。要做好水利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衔接,与相关行业规划的衔接,与已批准的相关水利规划相协调,特别要注重水利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引导、对农业农村的服务、对资源环境的保障。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体系中各层次、各专项规划也要相互衔接,做到“上(上位规划)下(下位规划)统一,左右(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协调”。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9)

(一)编制中长期文化立法规划(以下简称立法规划)和年度文化立法计划(以下简称年度立法计划);

(二)根据全国人大、国务院委托或者授权,起草、上报文化法律、行政法规草案;

(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授权和文化部职责,制定部门规章;

(四)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五)修订、废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六)解释部门规章;

(七)其它文化立法工作。

第三条立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规范文化行政部门的权力与责任;

(四)立足实际,广泛调研,充分协商;

(五)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第四条立法工作由政策法规司归口管理,各司(局)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

第五条政策法规司在立法工作中承担下列职责:

(一)编制、组织和监督实施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二)组织、协调立法调研;

(三)组织起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四)审核各司(局)起草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

(五)组织协调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六)负责规章备案工作;

(七)组织清理、汇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八)其它文化立法工作。

第六条属于《立法法》第八条、第五十六条的事项,应当制定为法律、行政法规。

在文化部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下列事项,应当制定部门规章:

(一)依法设定行政处罚的;

(二)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三)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需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

(四)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有较大影响的。

涉及国务院其他行政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条件尚不成熟的,应当与国务院其他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二章立项

第七条根据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和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编制文化部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第八条部机关各司(局)认为需要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应当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立项申请报送政策法规司。

第九条报送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立项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名称、起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二)立法必要性,包括立法依据及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三)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如需设定行政许可的,应当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四)进展情况和进度安排;

(五)其他有关材料。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不予立项。

第十条政策法规司对各司(局)报送的立项申请进行审查后,拟订年度立法计划,报部领导批准后公布。

第十一条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根据进展情况分为两类:

(一)完成项目,是指调研论证充分、立法条件成熟、需要在计划年度内通过部务会议审议的项目;

(二)调研项目,是指在计划年度内开展调研、论证,着手起草,待时机成熟时提交部务会议审议的项目。

第十二条部机关司(局)认为需要对年度立法计划进行调整的,应当向政策法规司提出调整建议。政策法规司经审查认为确需调整的,报部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政策法规司应当对年度立法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向部务会议通报。

第十四条根据全国人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要求,编制和执行立法规划,参照本章的规定进行。

第十五条文物方面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国家文物局编制,报文化部备案。

第三章起草

第十六条列入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由提出立项申请的司(局)负责起草。起草单位应当成立成员相对固定的起草工作小组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十七条起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起草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内容涉及部内其他司(局)业务的,起草单位应当与有关司(局)协商一致,经协商难以达成一致的,报部领导决定。

起草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密切的,起草单位应当主动征求意见,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起草单位应当在上报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十八条起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应当与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相衔接和协调。

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部门规章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第十九条起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应当逻辑严密,结构合理,条文内容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十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为章、节、条、款、项、目。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除内容复杂的外,部门规章一般不分章、节。

第二十一条部门规章的名称可以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但不得称条例或者通知、通告、公告。对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关系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规定”;对某一项行政管理关系作比较具体的规定,称“办法”;对实施行政法规作具体的规定,可以称“实施细则”。

工作规则、规程、标准、工作说明及图表、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作为规章的附件或者单独,其效力由部门规章规定。

第二十二条起草单位向政策法规司报送的送审稿,应当由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

第二十三条起草单位将送审稿报送政策法规司审核时,应当一并报送送审稿的说明和有关材料。

送审稿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立法宗旨和依据;

(二)调整范围;

(三)基本原则;

(四)基本制度和具体措施;

(五)法律责任或者奖惩规定;

(六)施行日期;

(七)其他有关内容。

说明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立法必要性;

(二)起草的基本经过;

(三)解决的主要问题;

(四)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

(五)有关方面的意见及听取意见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有关材料主要包括汇总的意见、听证会笔录、调研报告、国内外有关立法资料等。

第四章审核

第二十四条送审稿由政策法规司负责统一审核。

政策法规司应当重点从以下方面对送审稿进行审核: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否需立法解决;

(二)确立的主要制度是否能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否可行;

(三)与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是否抵触;

(四)调研论证是否充分,对各方面意见的处理是否正确、合理;

(五)是否符合立法技术要求。

第二十五条政策法规司在审核送审稿的过程中,必要时可以再次征求意见。具体形式包括:

(一)将送审稿或者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发送有关机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二)就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三)送审稿涉及重大问题的,召开由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研究论证;

(四)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起草单位在起草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布,也未举行听证会的,经部领导批准向社会公布或者举行听证会。

第二十六条有关机构或者部门对送审稿涉及的主要措施、管理体制、权限分工等问题有不同意见的,政策法规司应当进行协调,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将主要问题、有关机构或者部门的意见和政策法规司的意见上报。

第二十七条政策法规司应当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与起草单位协商后,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草案和对草案的说明。

草案和说明由政策法规司主要负责人签署,提出提请部务会议审议的建议。

第二十八条文物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由国家文物局法制机构全面履行审核职责,经国家文物局主要负责人签署后直接报部务会议审议。

第五章决定与公布

第二十九条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决定。

第三十条部务会议审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时,由政策法规司作说明,也可以由起草单位作说明。

文物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由国家文物局作说明。

第三十一条政策法规司应当会同起草单位根据部务会议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报部长签署。

文物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根据部务会议审议情况需要修改的,由国家文物局修改后报部长签署。

第三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草案依照《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定的程序上报国务院。

第三十三条部门规章以部长令形式公布,部长令应当载明部门规章的制定机关、序号、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部长署名以及公布日期。

第三十四条部门规章经签署公布后,文化部网站、《中国文化报》应当及时刊登。

第三十五条部门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备案和解释

第三十六条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起草单位应当自规章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将印制完成的规章和说明文本装订成册,一式十五份,送政策法规司。政策法规司应当拟出备案报告,按照《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统一向国务院备案。

第三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条文需要进一步明确含义、界限的,或者需要作补充规定的,由政策法规司会同有关司(局)提出意见,由部领导签发后,按规定程序报请制定机关作出解释。

第三十八条规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一)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规章依据的。

规章解释由政策法规司参照草案送审稿审核程序提出意见,报请部务会议决定后公布。

文物方面部门规章的解释,由国家文物局报请部务会议决定后公布。

规章的解释与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章修改和废止

第三十九条政策法规司应当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各司(局)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第四十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修改:

(一)与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其他上位法不一致的;

(二)基于政策或客观实际的需要,有必要增减内容的;

(三)同一事项在两个以上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中规定不一致的;

(四)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

第四十一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止:

(一)规定的施行期限届满的;

(二)规定的事项已经执行完毕,或者因情势变迁,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三)对同一事项已作出新规定的;

(四)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废止或者修订,失去立法依据的。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更新规划理念,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主要任务

研究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20**年以来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以招标和委托方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规划的依据。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进度安排分四个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20**年5月至6月底前),向市政府提出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对规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做好“十二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年7月至12月底前)。研究确定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思路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三阶段:纲要基本框架、专项规划草案研究起草阶段(2010年1月至6月底前)。根据市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宏观管理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与市直有关部门衔接。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完善、审议阶段(2010年7月至12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人大审议批准。

(三)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报市政府审定。

具体分工及阶段:20**年7月至12月底前,市发改委在广泛征求市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我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题目及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组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提出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的编制提纲。2010年6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框架性草案,并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就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中的重大问题,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进行衔接协调。2010年12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对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县(市)区规划、城市规划和其它规划的重要依据。要根据省“经济区”区域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的区域发展规划。具体工作包括:进一步完善**市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市“嫩江-爱辉-逊克”矿业经济区开发建设规划、**沿边开放带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嫩江-五大连池-北安”南三县农业产业综合开发规划、“五大连池-孙吴-**界江”黄金特色旅游开发规划、**市园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对俄贸易加工园区)“十二五”建设规划。由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修编起草。

(五)编制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地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应尽可能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并略有超前。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地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市发改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各地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市规划和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要求,以使我市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11)

规划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是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的纲领性文件,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提前实现,关系到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更关系到我县转型赶超发展的实现,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我们要认真分析形势,科学谋篇布局,切实“把握好四个方面”。

(一)把握好国家战略构想和重大决策部署。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格局、国际产业分工、全球投资贸易规则、能源资源版图、地缘政治环境等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如何在世情变化中占据主动,趋利避害,对我国发展既是重要机遇,也是重大挑战。以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做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战略谋划。党的十报告提出了“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作出了“三期并存”的战略判断、“四化同步”的路径设计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特别是把握时代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是制订“十三五”规划的根本遵循。

(二)把握好规划编制的时代背景。“十三五”规划是中央作出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要准确把握规划编制的时代背景。首先,经济增速开始明显放缓。“十三五”规划与此前制订的五年规划存在着明显不同。过去的五年规划虽然在发展思路上也有调整,但基本上是延续经济高增长的发展思路,推动经济增长的套路没有变。但是,在“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不可能再维持两位数以上高速增长,将长期保持中低速增长,且国家不会出台大规模的刺激政策,将成为一种新常态,这种新常态将会给“十三五”规划编制带来完全不同的宏观背景。其次,深化改革将释放更多的活力。2014年被誉为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改革已经成为当前发展的最大红利。中央、省相继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并明显加大工作督查力度,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其三,对政府的考核机制将发生改变。逐步弱化对经济增速的评价考核,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的综合评价考核,将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其四,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将会上升。为与政府考核机制的变化相适应,环境与生态保护、社会发展等领域目标的重要性将会增强。我们准确把握宏观形势,顺应形势发展,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确定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工作部署才不会偏离实际。

(三)把握好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从有利条件来看,我县拥有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县、西部大开发县、省委省政府加快地区发、省长州长联系扶贫等众多加快发展机遇。我县建有省级工业集中区,形成了金属冶炼、陶瓷、电力、农副产口加工、新材料等五大工业支柱。“十二五”期间,县委、县政府坚持工业强县战略,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建成或正在建设,这将为我县在“十三五”期间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从不利因素来看,我县经济总量小、产业层次低、投入不足,三次产业结构不优,解决这些问题是一个长期艰辛的过程,需要超前谋划、逐年推进,需要在编制“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全面系统的思路目标举措,如不妥善解决,发展将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所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反思“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经验和教训,对宏观形势和县情开展客观的、有前瞻性的分析研判,确保我们制定的工作目标既要有一定的挑战性和引领性,但又不能过高,要通过努力可以实现。

(四)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直接关系到规划的功能和定位,也是区别于“十二五”规划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突出解决好政府越位、缺位、错位问题,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对于市场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尤其是竞争性领域要少编或不编规划,做到不越位、不错位;凡是事关全局、可能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应加强政府作为,做到不缺位。全县各相关部门要把“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到事关政府职能转变的高度,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抓紧启动规划编制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确保质量

参照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安排,我县制订了《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重点明确了加强规划基本思路研究、起草县委关于编制规划纲要的建议、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编制专项规划、推进规划体制机制创新“五大任务”;明确了前期准备、规划基本思路研究、《纲要框架》起草、《纲要》草案的撰写和审议“四个阶段”;并根据国家、省、州发改委提出的研究方向,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30个重大研究课题、21个专项规划、23类重点建设项目。要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必须紧紧抓住规划编制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强调查研究,强化规划深度,规范编制程序,切实提高编制工作的时效性。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我们必须“立足四个重点”。

(一)立足课题调研,做深前期研究。调研是理清发展思路的前提和基础。调查是否深入,研究是否透彻,直接关系到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成败。近年来,我县在经济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当前我县也面临着经济增长下行、资源环境约束、转型发展等多重压力。这些都是“十三五”时期需要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我们必须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深入研究,系统谋划,提出应对措施。按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今年是启动年,主要是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形成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围绕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方向和重点,《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提出了30个重大研究课题,有关责任单位要深化对县情的再认识,结合本部门职能抓紧启动课题研究工作,加强研究的深度、广度,为编制一部高质量规划提供基础素材。课题研究要拓宽思路,学会借力,自己搞不懂、研究不透的可以通过聘请专家学者、借助专业机构进行研究。要开门编规划,大力开展建言献策、研讨评估、征求意见等活动,县政府门户网要开辟“十三五”规划编制征求意见专栏,充分借助互联网平台,广开言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二)立足项目支撑,做实谋划工作。从县域经济发展格局来看,“十三五”期间我县投资主导型经济发展的格局不可能很快发生改变,投资仍将是我县发展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拉动力量。因此,“十三五”规划除了指标体系、保障体系、主要措施之外,仍要把项目支撑作为全县总体规划和每一个专项规划的支柱和灵魂加以突出。《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根据行业分类,提出了23类重大建设项目,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树立起抓项目、谋发展,抓大项目、求大发展的理念,切实谋划一批符合我县实际的好项目、大项目,充实我县“十三五”重大项目库。从项目申报工作机制来看,列入高层面规划的项目才能获得更多、更实惠的政策“眷顾”,各相关部门或项目单位要把准国家投资导向和产业政策,做好政策对接,项目对接,切忌“闭门造车”,要从长远发展角度出发,谋划出高质量、高水平项目,要有充分论证,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和成功率,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省规划笼子。

(三)立足规划统领,做优总体规划。在研究重大调研课题的基础上,要按照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战略性、纲领性和综合性的总体规划。一要科学确定总体思路。要紧紧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和创新发展模式,在全面分析国内外环境特别是经济运行情况,认真掌握解国家“十三五”期间的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全面摸清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确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提出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工作措施等等。二要合理制定指标体系。能否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能否在新一轮竞争中实现后发赶超,今后五年至关重要,需要我们根据宏观环境的新变化、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把握机遇,认真研究我县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和可行性,提出指标数据时,要进行详细科学地测算,所提的指标要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既不能太低,也不能过高。在编制我县“十三五”规划时,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确定经济、社会各方面指标,加强民生、人文、资源、环境等发展指标研究,重点突出约束性指标。各职能部门尤其是统计、发改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对指标参数要作细致论证和测算,确保指标体系科学、完善。三要推进规划体制改革。探索推进总体规划的“三规合一”或“多规合一”。深入研究编制集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土地利用、城镇建设、基础设施、生态建设于一体的总体发展规划,为“一张蓝图干到底”打好基础。

(四)立足细化落实,做精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分工、落实的,要切实增强专项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十三五”总体规划需要,《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中形成了21个专项规划,这些专项规划的编制由相关责任单位分别牵头完成,各责任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编制,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专项规划要进行衔接论证,邀请权威的专家学者、高层领导为规划“把关、号脉”,努力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一要做好对上衔接。要加强与国家和省、州规划的对接,结合国家要求和我县实际,研究提出一批事关我县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和政策,争取纳入国、省规划;要主动征求基层意见,多考虑乡、村的发展需求,避免出现各级规划中战略导向、指标设置等不衔接现象。二要做好横向衔接。要建立部门与部门、地区与地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要充分结合、借鉴《县“十二五”规划》、《县城乡统筹发展规划(2011—2020)》、《县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15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三要做好对下衔接。特别与市场主体的衔接,要加大规划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的力度,注意吸收企业的意见与建议。

三、强化领导,统筹推进

“十三五”规划编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工作要求高,必须上下齐心、通力合作、加快推进。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我们必须切实强化领导,整合力量,统筹推进,努力“做到四个加强”。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日常工作。同时,各责任单位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一名联络员,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全面统筹、亲自过问、狠抓落实,及时了解规划编制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和矛盾,加快形成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参与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整个规划编制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强衔接,协同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全力支持、参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县发改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规划编制的协调、组织、督促职责,在与上级部门搞好衔接的同时,要加强对县直各部门、乡镇在政策信息、发展布局上的指导。其它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分工要求,找准工作定位,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编制工作。重点抓好重大研究课题、部门专项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落实,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进行。

十四五政策规划(篇12)

根据本次座谈交流会议程安排,现将县发展改革局牵头的珙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筹备启动编制工作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规划〔2019〕227号)文件和市发改委工作安排,县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会和省、市安排的前期工作配合落实会议,正式启动珙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落实意见征求征集,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根据县政府安排,县发改局立即启动规划编制的前期重大课题和行业规划意见征求征集工作,向全县各部门、县级领导干部征集征求意见。及时召开班子会,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三、确定编制内容,印发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参考全市规划编制前期重大课题和专项规划内容,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内容已全面确认,县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10月10日印发了珙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方案中特别明确了本次珙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室)、全县主要经济指标部门和重点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次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同时,根据规划编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可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编制工作专班,落实“十四五”规划编制协调服务工作,从组织机构上保障了工作的开展。

四、珙县“十四五”规划重大前期课题和专项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县政府确定了12个重大前期课题和19个专项规划。重大前期课题涵盖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产业转型发展和结构调整思路研究,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通道经济发展研究,重大项目谋划包装、高效推进研究,深化区域合作、协调联动发展机制研究,县域副中心建设研究,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城乡生态环境保护课题研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课题研究等方面;专项规划包括:能源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生态宜居建设,工业发展,服务业发展,信息化发展,科技发展,文化旅游发展,水利发展,林竹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发展,综合交通发展,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应急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发展。

12个重大前期课题计划采取分类打包方式,以竞争性磋商或直接委托等方式招标落实,目前,具体招标方案正在起草中。计划在2019年底前重大前期课题拿出成果,指导“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同步在2019年年底形成。2020年,将全面铺开“十四五”规划编制,2021年两会时印发。19个专项规划,在县“十四五”规划印发后一年内完成编制印发。

五、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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